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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魂倚天神雕(全本) - 79,1

[db:作者] 2025-06-27 05:53 5hhhhh 5270 ℃

           第二百八十六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忽必烈见他一连喝下五斤酒去,竟然只是脸上微露酡红,神情清朗,又惊又喜,如此酒量的宋人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只不过,喝下半袋子,多半也就差不多要醉倒了,可这少年,居然形容不变,又叫人送来一袋。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王爷,我听说你们蒙古最重好汉,不光是要上得战场杀得敌人,还要酒量好,是不是有这么一说?」

  忽必烈道:「不错!我们蒙古勇士,最敬佩张兄弟你这样的好汉!」

  「哈哈,王爷以为我们大宋就没有好汉了?你就叫人送一袋酒来,未免太过小家子气,大宋男儿,酒量好的多了去了,那个谁谁谁,叫人送十袋酒来!」

  满堂惊骇!忽必烈瞠目道:「张兄弟你……该不会是喝醉了吧?十袋?」

  张超群朗声笑道:「王爷可是……舍不得酒?那就让小弟我做东,咱们换地方喝!」

  坐在另一边的那名高手随从闻言面露怒色,道:「大胆竟敢对王爷无礼!」

  张超群登时拉下脸来,道:「王爷,这个是什么鸟人?叫他滚蛋!我跟王爷喝酒,什么时候轮到这么小脚色插嘴多话!就凭你也配跟本大爷同坐一桌?」

  那人一怒而起,双拳紧握,像是要择人而噬。忽必烈脸上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笑道:「兄弟不知,这位是本王的心腹爱将巴图,不光是勇猛善战,酒量和本王也是不相上下,兄弟你也是人中豪杰,不如大家一起喝,看看谁的酒量更好,如何?」又向那爱将巴图道:「巴图,你若酒量比这位兄弟好,下回打仗,我让你做前锋!」巴图登时欢喜,连连叫好。

  张超群见他言笑之中,一场矛盾消弭于无形,不由得暗生警惕,这人笼络部下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好,王爷的面子总是要给的!」心中却道:老子先把你丫的酒都「喝」光再说!

  不一会儿,十个人走进营帐,每人提着一袋酒,放下酒时,躬身行礼,却不退去。张超群见他们好几个都是彪悍雄伟,绝非普通的侍从,有几人更是流露出只有在战场上见多了人血的悍将风采,有的则是高鼻深目的异国人,心中一动。忽必烈笑道:「大家怎么都来了?」

  一个虬髯大汉笑道:「刚刚我们听说王爷请来一位宋人壮士,口称要喝十袋酒,很是好奇,想来见识一下。」这人虽然说得客气,可神态之中的轻蔑却怎也掩饰不住。张超群瞧了这人一眼,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忽必烈笑道:「兄弟,这些都是本王招贤馆的贵客,均是英雄好汉,有酒一块喝,一醉方休!」接着,便将各人引见给张超群,一人身材高瘦,脸无血色,形若僵尸,说是湘西名宿潇湘子。

  又一人极矮极黑,乃是来自天竺的高手尼摩星。其后两人一个身高八尺,粗手大脚,脸带傻笑,双眼木然的,是回疆人,名叫马光佐。另一个高鼻深目,曲发黄须,是个胡人,身上穿的却是汉服,颈悬明珠,腕带玉镯,珠光宝气。这胡人是波斯大贾,祖孙三代在汴梁、长安、太原等地贩卖珠宝,取了个中国姓名叫作尹克西。

  哈哈,都是名人啊!张超群对那马光佐、尼莫星不甚熟悉,可这尹克西和潇湘子在倚天里头却是鼎鼎大名啊。

  张超群朗声笑道:「好,能见识一下各位的英雄气概,也算是不虚此行,不过,咱们光是喝酒也不是很有意思,不如来打个赌,你们都跟我来斗一斗酒,如果我输了,哈哈,任凭大家怎样,如果谁的酒量比我好,我就传他一招武功。」

  指力运劲,使出弹指神通,只听劲气划破空气之声,「噗」的一声,桌上酒斗竟是被弹了飞起,落出桌去。众人登时惊骇,这等内力,可谓是闻所未闻,这些人都是招贤馆中的高手,怎会不识货?

  原本见张超群年纪轻,根本没放在眼里,哪知他露了这一手,一齐震惊,只有两个人例外,一个就是惊喜交集的忽必烈,另一个,则是那身高八尺的回疆人马光佐,这人天生力大,却是不懂得真气内力,惊奇说道:「小兄弟,你刚才是怎么弄的?是妖法么?」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马兄想学的话,我教,不过得喝酒喝过我才行!」

  张超群存心出手震慑一下这些人,免得他们瞧不起宋人。

  马光佐哈哈大笑,道:「小兄弟,我陪你喝!我要学!」

  张超群叫了声好,抓起一个酒袋子,拇指一按,指甲陷入木塞,再一挑,木塞飞了出去,一仰头,抱着这酒袋子便喝。帐中众人见他这等豪饮,心下冰凉冰凉的,这一袋子酒,足足十斤啊!马乳酒后劲十足,入口如刀,天下间也没多少人能喝得下去这么多,但他们自来都瞧不起宋人,却是不肯输了阵仗,纷纷去拿酒。

  马光佐大声道:「痛快!痛快!」也拔出木塞来,将酒倒入喉中,张超群暗暗好笑,这酒不过是在自己肚皮里打个转,转眼间就没了,别说这酒气,就连酒水都能用乾坤大挪移的独特法门逼出来,十袋酒一百斤,看起来多得骇人,可在张超群来说,不过就是捉弄这些鞑子的工具。

  这么大一袋酒,手掌心渗出酒水来,谁又能看得到了?张超群一刻不停地将酒喝了下去,十斤酒,竟是片刻便喝完了。将空瘪瘪的皮袋子往地上一掷,却见帐中已有人痛苦地将袋子放了下来,满脸羞愧,过得片刻,尹克西和潇湘子也将喝了一半的袋子放了下来,通红着脸退下,也不知道他们是喝酒喝红了脸,还是羞愧。转眼间,又是几人停了下来,场中只剩下忽必烈与那马光佐、巴图兀自捧着酒在喝。

  过了一会儿,这三人都是将酒喝尽摸着鼓胀的肚皮,摇摇晃晃地坐不下来,张超群大声道:「好!都还算勉强合格了,王爷,我们先喝了有五斤了,你的酒量最好!」

  众人见他竟然喝了这么多酒仍然如此清醒,咋舌不已,马光佐满嘴酒气,哈哈笑着,连呼痛快,忽然噗通一声躺了下去。众人哈哈大笑,转眼间,那巴图也是站不住了,靠在一个将领身上,醉眼朦胧,道:「好汉你是好汉我不如你!」斜着身子倒了下去。

  忽必烈虽然有着二十斤的酒量,可这毕竟是一口气狂灌,焉能抵受得住?一拍桌子,两只酒斗震得跌落,道:「怎可有酒无肉,快去端肉上来!」

  张超群见他也醉意熏熏,哈哈一笑,心道:丫的,跟老子喝酒,喝不死你!

  忽必烈喝得飘飘然,心情大好,道:「张兄弟,你是英雄!不知本王可有这个福气,得到你的效忠呢?」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效忠?我没想过!我是宋人,怎么能向你们蒙古人效忠呢?」

  此言一出,登时帐中的气氛便凝固起来,虽然人人都是捧起了酒袋子,可有三个人是只喝了几口便放了下来的,闻听此言,都是虎视眈眈地瞧着张超群。忽必烈脸色不变,道:「大宋和我们蒙古都是一家人嘛,我们蒙古人帮助你们打败了金人,难道还不算是朋友么?何况招贤馆中,有很多都是宋人。」

  张超群朝他灿烂一笑,道:「王爷,蒙古人大军调动频繁,在我们宋人的土地上虎视眈眈,难道你敢说你们没有南侵之意?咱们喝喝酒就算了,效忠什么的提也休提,不过,你要我效忠也不是不可以,我有三个条件!」

 

          第二百八十七章 花刺子模女奴

  忽必烈心中一动,道:「别说三个条件,三十个条件我都答应你!你这样的豪杰若不能效忠我忽必烈,实是人生憾事!」

  忽……忽……忽必烈!张超群早已告之自己的姓名,忽必烈也说自己叫做胡烈,胡烈!原来只是少了个必字,面前的这个人竟然就是元朝的创始者忽必烈!他一手创建出来的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超群哥对他印象最深的。

  就是这厮曾经派遣军队远征过日本、安南、占城、缅甸与爪哇,可惜都失败了,当年在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超群哥还曾拍案而起,大骂道:「什么鸟东西对付宋朝就牛逼烘烘的,跟吃了伟哥似的,打小鬼子怎么就萎了?废物!」

  张超群心中翻转过无数念头,如果自己出手杀了他,那么,那个害得汉人文明倒退了几百年的元朝帝国还会出现么?这种一劳永逸的绝顶诱惑,令张超群心中杀气陡起……

  「张兄弟,是什么条件?」

  忽然一人弯下腰来,捡起一个皮袋,哈哈笑着伸了过去,给另一侧的一人,笑道:「塔木托,你好像就喝了几口吧,你算不得我们蒙古的英雄啊!」

  张超群眉头微蹙,这个人突然弯腰俯身,正好把忽必烈挡在了身后,看来是有所提防,张超群心中冷笑,暗暗道:此时我若想杀他,这几个人拼死挡住,未必能得手,若打草惊蛇,这大军的军营便在此地,只怕有些危险,老子的命比他忽必烈可珍贵得多,犯不着行险。

  更何况,这人若是忽必烈的话,权势大得能吓死半边天去,若是要找倚天世界来的老婆们,原是要着落在他头上的。一念及此,杀气收敛,笑道:「王爷,这其一嘛,要我替你做事,首先一条,我有几个至亲的人失散了,需要王爷帮忙寻找。」

  忽必烈朗声笑道:「这算什么条件了,好办,我蒙古帝国足迹遍布天下,就算是大宋那边,我也可以叫那边的皇帝去找,我答应了。」

  张超群心中激荡,果然,找他的确是容易得多了。

  「第二,除了王爷之外,我绝不听任何人的命令,不论是谁!」

  忽必烈心中愈发欢喜,道:「准了。这个也没问题。第三是什么?」

  张超群嘿嘿一笑,道:「第三条恐怕有点难了,我怕王爷不肯答允。」

  忽必烈眼见他提出的两个条件都不算得什么,想到可以招揽这等武功高强的人效力,心中期待,忙道:「你说便是。」

  张超群道:「第三,假如王爷要南下侵宋,我就立刻离开。」

  「这……」忽必烈迟疑了,他这些年一直呆在漠南汉地,目的正是为了南下攻宋,将南边的花花江山划入蒙古的版图。可是张超群毕竟是宋人。这样留他下来,又有何益处?忽然又想,三国时代曹孟德也能收留一心归汉的关云长,虽然最后还是没能得到关云长的效忠,最起码在华容道却因此换回一条性命了,将来我厚待于他,奉若上宾,未准能令他感念我的诚意,古人千金买马骨,我忽必烈又未尝不可以?

  想到这里,忽必烈道:「好!第三条我也答应你了!」

  张超群见他竟然答得这么爽快,反倒有些怔住了,我靠,忽必烈是白痴还是凯子?这都答应了?该不会是他有什么不健康的嗜好吧?难道看上俺了?

  「王爷……」一个将领见他竟然连这么苛刻无礼的要求都答应了下来,不由得发急。

  忽必烈一摆手,向那将领道:「我忽必烈最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好汉,日后,张兄弟就是我忽必烈的好朋友,你们见了他也要像见到我一样尊敬知道了么?」

  「是,王爷。」尽管忿忿不平,却仍是应了。

  枭雄!枭雄!你丫的,真有你的啊,不管了,先找到咱的大大小小老婆咱就闪人就是。

  「多谢王爷赏识,有没有笔墨纸砚?我这就把她们的名字和长相特征写下来这件事,有劳王爷了。」

  忽必烈笑道:「也好,来人,送纸笔来!」

  不多时,纸笔和一大盘的牛羊肉送了上来,一边继续饮酒吃肉,忽必烈一边看了他所写的东西,见那上面全是女子的名字,心中暗暗有数,原来,他喜欢美人!既然你喜欢女人,那倒是好办了。自认为找到张超群破绽的忽必烈愈发的欢喜,吃喝已罢,天色已不早,忽必烈道:「张兄弟,今日能结识你这样的少年英杰,本王很是开心,本应和张兄弟促膝夜谈,但想来张兄弟也乏了,早些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看我们的勇士操练!」

  「看操练?」张超群一怔,呵呵居然带我看操练,就不怕我是大宋的密探?不过,看看倒也不错。「好,看看,我也想看看你们的军队是不是真的很牛,看看有没有勇士。」

  忽必烈朗声笑道:「帝国别的不多,就是勇士最多,必不让张兄弟失望!」

  呃,你们勇士多,我才失望。

  当下,有两名侍从带张超群离开,来到一个稍稍远些的营帐,这营帐上面竟是缝制着上好的皮毛,看上去厚厚实实的,走进帐篷中一瞧,地面铺着华贵的地毯,里头的桌椅竟是雕工精细的宋朝物品,就连一张大床,也是雕龙画凤,颇为豪奢,比起忽必烈的营帐来,就好像招待所和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区别。

  问那两个侍从,原来这里是忽必烈用来招待大宋贵宾的,张超群不由得失笑鞑子就是鞑子,帐篷这种东西,天生就应该属于他们,住帐篷的蒙古人是天下间最骁勇的战士,一旦占据了中原,住上了更舒服的砖瓦房,贪图安逸享受的蒙古人也就变成了软脚绵羊了。才占了中原一百年不到,骁勇的战士就变成了懦弱的懦夫,被朱元璋给取代了。人呐,最不能贪图享受,玩物丧志……

  张超群在这张舒服的大床上躺了下来,才躺了没一会儿,帐篷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帘子一掀,张超群扭头瞧去,只见一个秀丽娇小的少女端着一只铜盆怯怯地走了进来,这少女身材娇小玲珑,至多十四、五岁,相貌秀美,稚气未脱,皮肤莹白如玉,许是那盆中热水蒸气的缘故,这少女脸上红扑扑的,帐中烛光映照下,端丽无双。

  小……小白兔!超群哥登时坐了起来,喉间「咕噜」了一声。

  「大……大爷,奴婢来伺候您洗脚。」这小白兔慌慌张张地来到床前,低垂粉颈,将铜盆放下,声如蚊蚋:「大爷,请赐靴。」

  「嗯?哦。」张超群反应过来,脱鞋就脱鞋嘛,赐什么靴了,伸出脚去,一边打量着这小白兔似的少女,皮肤挺不错的,喝多了羊奶吧!嫩死人了,小小的酥峰微微凸现,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超群哥忽然想起江南水乡的菱角,剥去外壳,粉嫩水灵的白白菱肉……舔了舔嘴。

  一只粉嫩的小手将他靴子脱去,超群哥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只在想着,这只小白兔忸怩得跟什么似的,好像老子是大灰狼,看来是个没开过苞的处子,难道这是忽必烈送给我开荤的?还是……还是只是个小婢女,丫的,馋死人了,也不说清楚,忽必烈啊忽必烈,你也忒笨了点,你应该在这小白兔脖子上挂个牌子的嘛!是送给老子玩的,牌子上就写上——请君笑纳!不能玩的,就写上——请勿推倒……

  哎,如果不能推倒的话,我硬是把人家吃了,岂不被这些鞑子取笑咱色急?郁闷……

  「嘶……」脚放进水里时,烫了一下,超群哥一缩脚,那少女脸上登时吓得白了,慌忙闪在一边,小小的身子伏在地毯上,瑟瑟发抖:「大爷恕罪,大爷恕罪,奴婢不是有心的。」

  正满脑子歪门邪道的超群哥一愣,道:「恕什么罪?」

  随即反应过来,笑道:「不妨事,水有点烫而已,烫脚更舒服嘛!不用那么怕我,我又不吃人。」

  那少女见他和气,声音又年轻,也就不再害怕了,见他一双脚已放了进盆中忙直起身子,一双细嫩的小手很是用心地在超群哥脚上搓洗起来。

  滑滑腻腻的,那柔嫩的小手又能有多大的力气,搓洗是搓洗,其实也就跟摸脚差不多,消……消魂,真他嬷的舒服!

  不知叫她来给老子打手枪她肯不肯哩……

  「嗯,你叫什么?」

  「回大爷的话,奴婢叫小纤。」

  「哦,小纤,名字挺美的,今年几岁了?」

  「回大爷的话,奴婢十五了。」

  「青春年华啊,会不会打手枪?」

  「&#*¥@*……」小纤茫然,不知何以回答,紧张得几乎要窒息过去。

  「哦,我是说,你皮肤这么白,不像是蒙古人,你是宋人?」

  「回大爷的话,奴婢是花刺子模人。」

  张超群奇道:「花刺子模?乌兹别克斯坦!」

  关于花刺子模,张超群多少知道一些,花刺子模曾经是一个囊括了河中、大半个阿富汗和几乎整个波斯的大帝国,只是当时的花刺子模统治者摩诃末太心急了,他的帝国刚刚才建立不过几年,还没来得及巩固,甚至没有建立起任何组织就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发生了冲突,这个短时间内拼凑而成的帝国在最初的一击之下就崩溃了。

  当时的蒙古大军灭亡了花刺子模帝国后,立刻就继续越过高加索进入顿河流域,出兵欧洲在迦勒迦河大败突厥与俄罗斯联军,俄罗斯诸王公几乎全部被杀。此后蒙古军队班师而回,根本就没把花刺子模这样的弱小帝国放在眼里,当然,他们的劫掠除了金银财宝之外,还有大量的异国奴隶,而这个小纤的母亲就是其中一个女奴……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听她说自己是花刺子模人,超群哥不禁好奇,花刺子模人不应该是高鼻深目的么?这小白兔虽然皮肤雪白,却更像是宋人。

  一张秀美的娇小脸蛋带着羞涩,怯怯地仰起,那一双带着畏惧的瞳孔,是淡淡的蓝色……

  丫的,老子还真是开荤了,外国小萝莉,不推倒?那说得过去?

 

           第二百八十八章 那东西养颜

  这外国小萝莉双瞳剪水、眉似新月、颜如渥丹,稚气得纯净天然。虽然年纪尚幼,却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超群哥怎不心动?

  「你说你是花刺子模人,为什么你更像是我们宋人?」

  超群哥吞了一口口水,这小白兔似乎更像是一只刚刚剥了壳的鸡蛋,一口气就能吃下肚去。

  小纤抬起头来,正见到这个自己即将要伺寝的贵客,见他年纪竟然不比自己大几岁,不由得惊奇。忽必烈专门蓄养了一批貌美的女奴,就是用来招待重要客人的,小纤实是女奴之中最为漂亮的一个,虽然她早已知道自己的命运,不过就是被那些粗鲁的男人蹂躏,夺去贞操,更曾有一个姐姐奉命接待了一个浑身长着毛的有战功的将军,当晚便死了。

  听那个负责收捡尸身的小哥说,那个姐姐全身淤青,还有鞭痕,惨不忍睹,下面更是流了好多的血,小纤之所以这么害怕就是这个缘故了。

  刚进营帐的时候,她不敢看超群哥的样子,但隐约瞧见他轮廓并不算魁梧壮硕,减轻了些恐惧。

  而此时,她却看到了一张年轻英俊的脸,虽然有些色迷迷的,但这却是她长这么大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说话又和气,小小芳心又惊又喜,她早听说南边有个大宋国,男子大都是俊俏倜傥,温文尔雅,感叹着自己的运气实是好得无以复加,那淡蓝的双眸,不禁又亮了几分。

  张超群见这小白兔呆呆的瞧着自己,眼中的喜色怎也掩饰不了,微微一怔,又问道:「你……你是不是混血儿?」

  小纤惊醒,慌忙道:「回大爷的话,奴婢的父亲是蒙古人,母亲是花刺子模人。」

  「哦……」原来如此,果然是混血儿,花刺子模国是中亚国家,本就偏向于亚洲人的外貌,再加上一个蒙古的血统,怪不得这小白兔更像是宋人。忽必烈这家伙,看来还挺看重本大爷的,巴巴的送个女奴过来讨好,算你识相,你那颗脑袋,老子先暂时就不取了。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女奴的血统,张超群咧开了嘴,先不管N年后忽必烈的南侵,老子先叉叉了你鞑子的女人再说。

  「你……过来,给本大爷脱裤子!」

  超群哥赤着脚站在地毯上,邪邪地笑着,一手托起女奴的脸。

  「啊……」小纤心里一跳,这……这就要开始了么?不是说宋国的男子都是温文尔雅的么?难道是骗我的?

  超群哥恶狠狠地道:「呆着干什么!你不就是派来伺候本大爷的么?」

  小纤脸上窘得红透,本来雪白的肌肤,此刻已是红得发烧,慌慌张张地跪着爬到张超群面前,她一张小嘴紧张得直喷热气,正对着超群哥的那处,居高临下瞧着这小白兔慌张的羞态,超群哥感到颇为满足。

  只是,这花刺子模女奴实在是笨得可以,居然哆哆嗦嗦地解了半天也没能把超群哥的裤子脱下来。

  心急火燎的超群哥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昂然挺立的一根肉棒子狰狞着怒视着那因为惊恐而张大的红润小嘴。

  「舔……舔你会不会?」超群哥激动的声音颤抖起来,被一个刚刚发育没多久的超正点的小姑娘小嘴舔鸡巴,一定是非常非常享受的一件事了!更何况,这是忽必烈送的女奴啊!女奴!不就等于性奴么?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小纤跪在地上,几乎要瘫倒下去,可是,若她不能让这位贵宾满意的话,只怕等待她的,就是一顿恐怖的皮鞭,她听说过,以前有个不肯伺候客人的姐姐被扒光了衣服绑在柱子上,让鞭子活活打死,小纤紧紧的扶着他的膝盖,樱唇张开红润的香舌伸出,闭着眼睛,颤抖着向那根巨大的肉棒靠近。

  超群哥淫淫地一笑,扭动着腰,肉棒子啪地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一下,小纤像是受惊的小鹿般,吓得跳了一下猛一睁眼,不敢再迟疑,在他龟头上轻轻一舔。

  「哦……舒服,舒服死了!舔得好!喔……」

  超群哥忍不住叫了起来,分开了些双腿,道:「继续,继续,别停下,好好的舔,要仔细,喔……要仔细地舔,一个地方都不准遗漏,啊……喔……」

  太他妈的享受了,不光是她那笨拙而单一的舔吻,这女奴那淡蓝色眼睛里面饱含着的惊恐和畏惧,和跪在自己面前的姿势,也是一种征服的享受,他妈的,太爽了……

  「别光是舔,吸,用嘴含着前面,对……就是那样,含着用舌头舔,喔对,你真聪明,就是那么舔的,别用牙齿……」

  在超群哥的调教下,小纤舔吻技巧渐渐提高,超群哥更是渐入佳境,这小女奴不错,很有天赋啊,一教就会……

  「喔,喔,舒服……爽,爽歪歪……」超群哥一边赞不绝口,一边抓着她头发,轻轻地往她口中抽送,爽!

  小纤大概是嘴巴张得酸了,往后缩去,吐出了那根蘸满了唾液的肉棒,见超群哥眼睛瞪了起来,吓得一缩,忙用一只小手握住他的肉棒前端,伸出香舌,从肉棒根部开始舔起,到达顶部后,又轻轻地用舌尖在龟头的顶端转着圈的舔着。

  超群哥没想到她竟然无师自通,开怀不已,只是她那样子转圈,实在是太过刺激,超群哥淫叫了起来这小纤委实是聪明伶俐,知道自己这样更能让他舒服,便不停地正转圈,反转圈,将超群哥舔得「死去活来」

  ……

  「糟糕,要射了!」超群哥感觉到精关爽得难以控制,好像是要喷薄而出,正想锁住精关,一眼瞥见这小女奴星眸迷离,竟是露出很享受的媚人表情来,不由得忿然,靠,是老子来嫖你,还是你来嫖老子!索性任由精子迅速通过。

  「含住,快含住!哦哦……啊!」一股浓精喷射而出……

  小纤骤然口中暖暖的,吃了一惊,也不知是什么进了嘴里,不由得慌张,正欲吐出,超群哥喝道:「不许吐出来,含住,吞下去!」

  瞧着她像是在吞药似的,苦着脸,超群哥感觉到从所未有的快感,一缕浓浓的白色精液从她嘴角溢出,更增添了无尽淫靡,超群哥又将肉棒伸到她嘴边道:「舔干净些。」

  小纤眼角已经溢出泪来,瞧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超群哥不禁生出几分怜惜来,转念一想,这不过是鞑子女人,他们鞑子男人对我们大宋做过什么!我有病啊,还怜惜他们鞑子女人,他嬷的还算是人么?元朝蒙古人统治下的汉人、南人是贱民。

  杀蒙古人偿命,杀色目人罚银八十两,杀汉人罚交一头毛驴价钱。汉人村里新媳妇的头一夜一定要给蒙古保长,中国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武器,只能几家合用一把菜刀。蒙古人屠杀汉人的数字足足有七八千万,上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仅仅是这个忽必烈,就屠杀了中国一千八百万人,中国北方百分之九十的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仅是四川一地,在蒙古帝国屠杀前,估计是一千三百万人到两千多万人,屠杀后竟然不满八十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七千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1985年版的《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里面。

  注:元朝建立之前,称北方的宋人为汉人,称南宋那边的宋人为南人或者宋人。

  想到这些,张超群不禁怒从心起,喝道:「趴下!」一推之下,将小纤推得倒在地上。

  超群哥将她两腿分开,瞧着她趴在地毯上,轻声呜咽着,哼了一声,上得前去,将她下裳用力扯破,一声惊呼,想要瑟缩,张超群在她香臀之上一拍,道:「你哭什么!我们大宋的土地被你们占了,不知杀了多少人,老子不过是干个女奴……」

  小纤又惊又怕,哭道:「大爷……大爷,我妈妈也是女奴,她也是被蒙古人强迫的,才生了我,大爷,我没杀你们宋人啊……」

  张超群猛地一怔,呆立在那里,是啊,花刺子模国也是战败国,他们也一样被鞑子屠杀,一样被劫掠,我张超群也是一条汉子,怎么把怒火发在这弱小可怜的少女身上?

  鞑子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杀回来便是!

  把气撒在女人身上算什么本事了!更何况,她也是掳来的女奴啊!张超群坐了下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刚才的一番刺激,竟是烟消云散,他爷爷的,要干,也要找他忽必烈的老婆来干,超群哥霍然站起,扭过头去,道:「你……你穿好衣服走吧,我不要你伺候了。」

  小纤吓了一跳,面色登时惨白,哭道:「大爷饶命!大爷开恩!不要赶我走啊!」

  张超群奇道:「干嘛?我不那个那个什么你,不就是开了恩么?你不会上赶着让我叉吧?」

  小纤跪在地毯上不敢抬头,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道:「大爷,大爷,我真的不能走啊,如果管事知道大爷半夜就把奴婢赶出来,一定会活活打死奴婢的,求大爷慈悲,就让奴婢伺候大爷一晚吧!」

  靠,求着让老子叉叉!老子不叉岂不是对不起自个儿?

  超群哥很是大方地摆一摆手道:「好吧好吧,你在这里过夜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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