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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芳华】(5)故园秋暮(重口虐文|自愿被暴肏子宫的侦探小姐),1

[db:作者] 2025-06-29 15:25 5hhhhh 9410 ℃

  地狱芳华(5)故园秋暮

      

 

  作者:cloudcrack               

 

  2012年/7月/9日发表于sis

  SIS首发   (正文共39000字)

    ***********************************  

    

  第五章收工!

  

  这章拖了不止两个月,不过,这次的篇幅也是空前的,差不多四万字的大篇章……其实分成两章来发也未尝不可的,但因为这一篇可以算作是一个完整的小故事,所以,我决定还是憋久一点,保持它的完整性。

  

  我之前说过的,阿兰娜会暂时退出读者的视野,这一章是全新的角色登场的章节:女猎魔人范凯琳.斯特恩,而故事发生地也不在地狱,而在第五界门的人间。至此,本书的三位女主就全部出场了,在今后的故事中,范凯琳的章节会比较偏向黑暗压抑,魅魔芙兰的章节则是比较欢乐向的,诗人(她以后不一定还叫阿兰娜)的章节则介于二者之间。

  

  这一章的故事也是几易其稿,呃,当然是腹稿,我很懒的,一旦动笔了就会一次成型。这个故地重游的基调是受了乔纳森·卡罗尔《木棍姻缘》的影响才定下来的,因为我大爱他故事开头的那个意境。范凯琳的人物形象同最开始构思的相比更是大相径庭。当然,我比较喜欢现在的这个她——实际上,如果说作者有时会把自己代入到书中的话,那么,这部作品里,倾注了我自己一部分人格的角色,就是范凯琳。

  

  不少读者提起过,我笔下的角色有一种其他H小说里很少见的独特魅力,我挺喜欢这个评价,也希望这一次的角色依然能让大家喜欢。

  

  这一篇最大的问题,也许是口味不够重?好吧,的确是没第四章那么血淋淋,不过也不能算太轻咯。萝卜白菜,各喜各爱吧。我自己倒是觉得,文风比较小清新,各位不要不习惯哟。

      某位热心读者建立了本文的讨论群,群号226118676,欢迎各路重口爱好者和科幻/奇幻爱好者进来讨论,嗯,有看板娘哟。

  那么,祝大家旅行愉快。

  

  对了,还有一句话忘了说:

  

  “谨以此章,献给那些远逝的岁月与梦里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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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分一点吧。”

  

  范凯琳扭过头去,轻声招呼前面赶车的男人。路旁那些衣衫褴褛的人正挣扎着纷纷爬起身来,枯槁皱缩的手捧着外面脏兮兮,里面却舔得一干二净的碗盆,两眼发亮地拥向她的马车。车夫搁下马鞭,解开身旁的布袋,伸手掏出一摞灰黄的面饼。饥民们更加奋力地向前挤着,争先恐后地伸出手来。他赶紧把布袋抱到怀里,一只手高高举起那叠饼子,“不许抢!一人一份!”他用略有点尖细的刺耳嗓门喊叫着。

  

  “比以前多了。”范凯琳侧坐在盖着篷布的箱子顶上,俯视着底下稍微恢复秩序的人群,在心里低语着。在她的记忆里,逃荒和乞讨者任何时候都没从西维尔消失过,不过以前,她对这些人的数量可能没有如今这样直观的感受——在父亲做行政官的年代,他好歹会让他们进城去,而不会这样聚在城外的路边。她细心聆听了一下他们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可能是从西边些的地方来的,那算是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坏消息是不少地方年景不佳,好消息是西维尔依然还不错。

  

  领到饼的逃荒者一边挤出人群,一边急不可耐地把东西填进嘴里,人群渐渐散开,但还有好些依依不舍地站在车旁,伸着脖子望着袋子里余下的几张饼,车夫转过身来,仰头用眯缝的眼睛望向她,指头戳了戳空下去的布袋。

  

  “给孩子多分一份。”她抬高了声音,让车夫和乞丐们都能听见。

  

  马车沿着护城河边的石子路,继续颠簸着驶向城门,多雨的夏日过去还不久,河水满盈,同十五年前一样青翠,她举目凝望着对岸的城墙,石块看上去似乎更黯淡发黑了,杂草和藤蔓在石缝里蓬勃,好些箭垛已经坍塌了。三百年的岁月太长,即便石头也无法永傲风雨,在那个地狱之焰肆虐人间的世代,每个像西维尔这样的北地城镇都垒起了自己城墙,但如今,地狱之门已闭,内地小城的城墙似乎可有可无,虽然圣哲的经文上明明地记着:“魔鬼好像觅食的狮子,你永不可掉以轻心。”但无论领主还是平民,对维持这些旧时的工事大都兴味寡然。西维尔的城墙算是不错的,父亲在这的时候,立下了保护它们的规条,还组织过几次修缮,而在范凯琳去过的不少地方,城墙已经被拆得七零八落,用去建领主的宅邸或是农户的新房了。

  

  车夫拨转马头,驶上护城河上的吊桥,马蹄踏过木板的笃笃声清脆悦耳。桥依然是以前那座,虽然看上去黑旧了不少,但还算结实,范凯琳更担心那些生锈的铁链,是否还能把这张钢铁与硬木拼就的沉重板子拉动起来——它看起来已经很久没真正成为一座“吊”桥了。她抬起头,不远处的城门清晰可见,这一瞬让她觉得如此熟悉,又如此遥远,纷乱的色彩从记忆的池底沸腾而起,心在胸腔里飞快地砰砰搏动,兴奋?紧张?还是伤感?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几个穿着简陋皮铠的士兵在城门前值守,其中一个把他的长枪横过来,挡在马车前边,头盔底下的那张脸摆出一付严肃吓人的表情:“城主大人的命令,所有入城的货物都要检查!”

  

  “唉,果然还是得靠这破玩意呢。”车顶上的范凯琳鼓起腮帮子吁了口气,从裤兜里抽出一块巴掌大小的薄板,俯身递给卫兵。那是两片包着银边的黑色木板,通过铰链对折在一起。卫兵有点困惑地接过那块东西,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才打开它,范凯琳没指望他能识字,他只要能认得教廷和国王的印章就行了。

  

  但这家伙似乎比她想象的要中用一点,他有点缓慢地仔细看着那些刻在木板上的文字,时不时抬起头来盯着她看几眼,像是要努力才能把这两者联系起来一样。范凯琳饶有兴趣地端详着他的表情,从困惑慢慢变成狐疑,再变成讶异,他伸手招呼同伴一起过来看,三颗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最后他转过身来,恍然大悟似的换上蜜糖般的笑容,用不太优美但敬意十足的姿势朝她连鞠了两个躬:“真是……抱歉,尊贵的小姐,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范凯琳朝他微笑了一下,伸手接过那份文牒,放回口袋里,车夫抖动缰绳,马儿继续迈开步子。当马车快要全部钻进城门的阴影里时,她回头望向依然瞪大眼睛盯着她的卫兵,高声问了一句:“圣庙还是在城东头吗?”

  

  这一次,她用的是西维尔的土话。当卫兵带着不知所措的表情向她点头时,她扭过头去,抿着嘴偷笑了起来。

  

  她理解他的心情,非常理解,如果换成她站在那个位置,她觉得自己的表现也会差不多的——在洛瑟兰的东西南北,在信奉尊神威玛和他圣哲的众多王国,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猎魔人,但当他第一次意识到,一个活生生的猎魔人站在自己眼前时,每个人的表现都会差不多的。

  

  她还记得那些故事,当她坐在壁炉边或是躺在床上时,年老的女仆边钉着刺绣边讲的那些故事。许多故事里都有猎魔人,在某些故事里,他们穿着黑色的皮衣,戴着宽沿的黑帽子,罩在长长的黑斗篷里;而在另一些故事里,他们有着苍白的头发,苍白的皮肤和在夜里发光的红色眼睛;甚至有些故事说,他们会用小孩的鲜血,哦,有时是处女的鲜血,或者死人的头发乌鸦的指甲蚊子的鼻涕什么的,来强化武器或是自己的力量……啊,管它是什么呢,反正那时候她经常被这类的故事吓得拿被子蒙着半张脸瑟瑟发抖,之所以只蒙半张则是因为她得在伊莫面前显得勇敢些,伊莫在这种时候一般会把整个身子都缩进被子里去,把脑袋埋到她的胳肢窝底下,但当下次讲故事的时候,他又会不长记性地瞪大眼睛凑过来。想到这儿,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但笑完之后,她觉得有点淡淡的失落——那些日子都过去了,现在伊莫已经快要娶妻生子,而她,自己成了恐怖故事的主角。

  

  ——和那些故事都不一样的主角。不同的故事里有着不同的猎魔人,但从没有一个故事里的猎魔人,是像她现在一样穿着和农夫一样的衬衣和背带裤,坐在吱嘎作响的破马车上的。所以她对那种困惑和讶异的表情早已经司空见惯了,而一个操着本地口音的猎魔人?那无疑让这种讶异变得越发夸张和滑稽了。

  

  她原本还有个问题要问的,但一来她想品尝下自己揭晓答案的兴奋,二来,她有点害怕听到和期望不同的答案,最后她作罢了。马车已经穿过城门,西维尔的街巷与楼阁涌入眼帘,淡淡的烤面包香味弥漫在空气里,是进城门的路右边第三家店门,不用看就猜得到,她使劲吸着鼻子,想要分清那香味和十五年前有什么差别。马车从面包坊门前踏过时,她朝柜台里面张望了下,老乔布还在,只是不再戴着他的白帽子了——那时他还只是秃顶,现在已经一点头发都没了。而小乔布戴上了那样的白帽子,他看上去比小时候胖多了,鼻子和下巴都显得圆乎乎的,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把刚出炉的面包码在柜台上,垒成一座方塔。他抬头瞟了一眼马车,但无疑没能认出她来。

  

  “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孩子般的兴奋和一丝向导般的骄傲——去揭晓答案的时候到了。

  

  “圣庙的牧师还是柯尔特吗?”还没望见西维尔城墙的时候,她就急着想要了解这个问题。在影响她生命的人里,除开父母以外,排最前的也许就是柯尔特了。她曾经思考过许多次——如果她不是在西维尔长大,如果她从小认识的牧师不是柯尔特,而是个和她见过的绝大多数一样的家伙,她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走上侍奉威玛的道路,更不会成为猎魔人的。

  

  马车拐了弯,沿着有点幽暗的街道往东走。圣职者每到一城,应当先拜谒圣庙与牧者,这是尊神威玛订立千年的规条,许多时候,这条律法让范凯琳觉得头疼,她不喜欢那些拉拉杂杂的繁文缛节,不喜欢那些老头儿们比老鹰更犀利的挑刺眼光,更不喜欢料不准什么时候就爆发出来的教义争论——圣哲迦穆兰三百年前行走人间的时候,诋毁他的人就已数不胜数,即便他最终献身殉道,将洛瑟兰从地狱的灾厄下救赎,时至今日,依然有许多人拒绝信奉他的教诲,光是这项分歧就带来了够多的争斗甚至流血,而在新教与老教的范畴之下,还有着无以计数的纷繁派别,虽然尼西亚会议勉强维持了教廷的一统,但……你没法堵住每个信徒的嘴让他们不吵架的。

  

  柯尔特是个例外。牧师常被比作严父,但柯尔特更像是一位长兄,从年纪或是性情上来说都是如此。和那些古板的家伙不一样,他看起来永远朝气蓬勃,带着清朗的笑,他不会纠缠于那些繁复的规条,只在乎能否给别人带去欢乐。虽然经书上记着:“牧养灵魂的,可以收取奉养肉身之物。”但他似乎从没用过这项权力,他自己种地,养牲口,把多余的送给穷人——那是他最看重的事,他花了许多的时间和穷人在一起,同他们一起干活,一起谈笑,带他们唱诗,教他们识字。他也极少露出严厉,尤其是对孩子,他的妻子一直没能给他生孩子,但他对每个孩子都很好,在范凯琳的记忆里,他曾经许多次笑呵呵地在父亲面前表扬她,为她那些顽皮的恶行开脱……就像经书里使徒帕劳所说的那样:“我活着就是圣哲活着” ,那时候,年幼的她不止一次地想过:圣哲在世的时候,一定就是像柯尔特这个样子的。

  

  石片铺就的街道向前延伸,范凯琳不停地四下张望着。“戛西,”她俯下身去,拍拍前面的车夫,另一只手指着前头:“西维尔最好的酒铺就在前边往左拐的巷子里,等事情完了以后一定带你去见识下。”

  

  车夫布满粗短胡渣的瘦削脸颊堆起了褶子,故意夸张地咂巴着嘴:“哈,那我可真等不及了。”

  

  但等得更久的人是她,十五年,她许多次在梦里回来过,她熟悉这里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面:玛丽安的糖果店在下一个路口往北,苏菲的裁缝铺在前面一点的右边,老甘达尔住在酒店的阁楼上,每天早上挑着他的剃头摊出门,但他现在八成不在了……这个念头让她好像突然醒悟过来,是啊,不在了,许多东西都不在了,那个岁月远方的西维尔仍然还在她的脑海深处,但眼前的这个,已经不再一样了。

  

  戛西并不是此行唯一的随从,她的队伍有十多人,他们在城外扎营了。她不想引人注目——隐蔽而低调是猎魔人的行事作风,所以他们绝不会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有着一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装束——当然,她的确有另一套行头,一套更适合打架的行头,它们现在正躺在屁股底下的大箱子里。许多事情,在野外的营地里说或是做,比在人多眼杂的市镇里要方便得多。而且,她也不希望在拜访每位故人的时候,都带着一群容易惹麻烦的随从。

  

  不过也有些东西是这身农妇似的装束掩藏不住的:亮金色的头发,光滑的皮肤,精致而棱角分明的五官,这一切都和身上的粗陋衣服显得有点格格不入,明眼人不用费多大力气就能看出她的贵族血统。所以许多时候,这身装束与其说是为了隐蔽行踪,倒不如说是一种习惯,一种态度——那也许也是柯尔特教给她的吧。

  

  马车爬上一段上坡路,圣庙的尖顶就在前方了。

  

  早秋的院子依然翠绿,空气里飘荡着茉莉和丹桂的香味儿,红色或黄色的果实点缀在枝叶之间,她走过铺着石板的前庭,绕过大殿,轻轻走近那个弯腰锄土的瘦削身影,她停下脚步,最后一次确认自己的记忆和判断,然后叫出了那个许多年没叫过的名字。

  

  “柯尔特先生?”

  

  男人仓促地转过身来,他依然留着半寸长的短发,但发色已经变得斑白,不算深的皱纹纵横在清瘦的脸上,他朝两位不请自来的访客走过来,凹陷的眼眶里带着些许迷惑,但突然,他的眼睛睁大了,手里的锄头落在了地上。

  

  “你是……凯莉?”

  

  “哈哈,好多年没人这么叫过我了。”她使劲地微笑着,不想让发酸的鼻子破坏重逢的喜悦。

  

  “喔!小调皮鬼现在变成淑女啦!”牧师咧开嘴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显得更深了:“感谢威玛,能在有生之年再见到你……霍,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

  

  她扑上去抱住他,把淌出来的眼泪偷偷擦在他的衣服上。过去,她捅了篓子的时候也经常这么干,躲在柯尔特身后,抓着他的衣角,战战兢兢地偷瞄着怒不可遏的老爸。那时候,她只够得到他的腰间,但当她第一次把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时,那种温暖和安全的感觉似乎从来未曾改变。

  

  牧师倒是有点尴尬起来,轻拍着她的肩膀:“好啦好啦,好姑娘,走,去屋里坐着再聊。”

  

  柯尔特的住处是大殿的偏房,两间不大的屋子,油灯把墙壁和天花板熏上了一层黄黑色,但除此之外,一切都收拾得干净整洁,他们在桌边坐下,柯尔特拎着水壶把三个陶碗里倒上清水:“说说吧,卡莉,是什么风儿把你吹回来了?”

  

  “我现在是效命教廷的猎魔人。”

  

  柯尔特的脸上写满欣喜,却并没像她预计的一样惊讶:“知道吗?感谢威玛,我早就料想你会成为圣职者的,我还在祈祷的时候提过许多次呢……现在我终于知道,他垂听了我的呼求。”

  

  “您早就料到了?为什么?”

  

  “因为许多事情,比如……还记得吗?你偷过家里的钱给了瑞秋?”

  

  “记得,那时候我还跑到您这来躲打呢。”范凯琳的脸颊红了起来:“不过,偷窃不是违背诫命的事吗?”

  

  “不。”牧师微笑着摇摇头:“经上不是有说么,怜悯胜于献祭;圣哲还说过,善事行在我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行在神身上。偷窃虽然不好,但你是为了助人而做的,威玛会记念你的心。”

  

  “哈,柯尔特先生,这就是我喜欢您的原因。”她像许多年前那个受表扬的孩子一样笑了起来:“您不像其他的祭司一样,总是‘啊,你这样是犯罪!’‘啊,你那样是要受罚的!’‘啊!威玛会管教你的!’”她歪着头,耸了耸肩膀。

  

  “喔,你这样说可不太对,我并不是不指责罪行,那样的话就是纵容了。”牧师把胳膊撑在桌上,继续微笑着:“我只是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错失就忽视他好的一面。”

  

  “嗯!对,就是您说的这样……其实,我也一直在努力这样做呢。”

  

  “感谢威玛,我觉得一个圣职者理当如此,不过,猎魔人也许更关注邪恶多一些?”他给戛西的杯子里添了点水:“话说回来,这次的事情真是挺闹腾的,整个城里都人心惶惶,我也听说领主写信请了猎魔人来,不过……实在没想到居然会是你。”

  

  “对教廷来说,派我来是最合适的吧。”

  

  “凡事皆有神的美意,我觉得,是威玛差遣你回来的——既然他带领你来了,也一定会带领你成就他的旨意的。”

  

  “但愿如您所说……对了,师母出门了吗?”

  

  “她已经安睡主怀,”他扭头望了望窗外,笑容依然还在,但看起来却不那么自然:“好几年了。”

  

  那一刻范凯琳觉得自己的心猛烈地抽动起来,像要挣脱什么压在上面的东西。为什么?为什么柯尔特这样的人,没有得到尊神该有的赐福?为什么最后连唯一陪伴他的人也要夺去?她呆呆地凝视着他灰白的鬓角——柯尔特老了,虽然只比她大十几岁,但他真的已经老了,更糟糕的是,他还得一个人这样孤零零地老下去,想到这个,那种扑面而来的凉意让她觉得像要窒息。

  

  “抱歉,我没想到……”

  

  “没什么。”他回过头来,朝她笑了笑:“能脱离世界的缠累归回威玛,是件好事,我迟早也要往她那儿去的。”

  

  接下来的谈话因为这个而变得压抑起来了,他们稍微聊了聊西维尔这些年的情况,范凯琳小心地不去谈论关于柯尔特自己的事情,她害怕再触碰到什么令人不快的东西——不论对她自己还是对柯尔特。

  

  临行前,她把一小袋金币留在了柯尔特的桌上,但柯尔特很快发现了那个,他气喘嘘嘘地追出来,把袋子塞回到她手里:“谢谢你的好意,凯莉,愿威玛赐福于你。但我并不缺什么,他的恩典够我用的,把这个留给更需要的人吧。”

  

  她叹了口气,拎着口袋转过身去,小跑着穿过前院和圣所的门廊,把钱币倒进祭坛前的捐款箱里,回头朝有点无奈的牧师微笑着:“让威玛来决定吧,再说,你也比我更清楚谁需要帮助。”

  

  在圣庙的院门前,他们再一次挥手道别,她轻巧地翻上马车,扬了扬手:“右边走,我还有位朋友要拜访一下。”

  

  ——她还记得卡娅家的老房子,就在北门旁边的城墙下,挨着织布工场,空气里总是飘着棉绒和染料的气味,以及车马的嘈杂声,多数时候又热又潮湿,但她喜欢那儿,尤其喜欢卡娅母亲做的甜点,她能用麦芽和碎玉米变出浓浓的糖浆——每年只做一小罐,因为粮食总是宝贵。但在烙饼或是面包里掺上一点儿,再加上喷香的花生酱,每次都能让她口水直流。

  

  当然,她更喜欢的是和卡娅一起疯上疯下。她四岁时跟着父亲来到西维尔,卡娅是她在这儿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到她十二岁离开时,她们已经一起钻遍了西维尔的城里城外。如果要从父亲的行政官生涯找出什么劣迹的话,那就是她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女儿了——她从来不是个乖巧的孩子,没有一点和血统相称的优雅端庄,甚至比许多男孩更淘气、更喜欢恶作剧。隔三差五就会有愤怒的受害者到父亲的官邸告发她的种种劣迹:惊吓老乔布的鸭子,让它们在窝里来回踩踏弄烂了所有的蛋;爬上皮革店的屋顶,用鱼竿钓隔壁院子里的香肠;用自制的水枪隔着墙把桑葚汁喷进丝绸店的院子里;把汤普森扔到格莱姆家门口,在格莱姆太太反应过来之前它像闪电一样叼走了旺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事儿都是她干的,但她总是喜欢把伙伴的过错揽到自己身上——她是行政官的女儿,别人没法拿她怎么样。不过,考虑到还有不少损失轻微的受害者没好意思特地登门来告状,所以总数量大体上还是合乎实际的。

  

  在很大一部分的杰作里,卡娅都扮演了她的帮凶,她们总是形影不离,包括到城外的那些山岭和丛林里探险的时候也是。她也不会忘记安缇,安缇只比她大三岁,却显得比她的年龄成熟许多,她的父母都不在了,虽然她热爱加入她们的队伍,不过她很多时候要帮姑妈干活。而她最不能忘记的是,当她的脚被水草缠在夏日的河底,在恐惧里惊慌地挣扎时,有只手抓住了她,那是安缇,她递来了一支能伸到水面上呼吸的麦秆,又往水底下钻了四五次才解开她的腿。还有尖耳朵肖恩、胖子杜比、红发格里尔……她记得那每一张红扑扑又脏兮兮的脸。对了,还有汤普森,它是只猫,一只大猫,比一些狗儿还大,作为整座城里最优雅的猎手与窃贼,它从不失手。范凯琳喜欢看它捕猎,那闪电般的身姿总会让她不由自主地兴奋,而古怪的是,大猫也喜欢和她打交道,让她抱着去实施那些血腥的坏点子——很久以后,她想明白了:从骨子里,她们的秉性是一样的。

  

  父亲对她光火却又无奈,他无数次地说教、斥责,甚至动用暴力,但都没法从根本上阻止范凯琳的捣蛋爱好,后来他或许是失去信心了,很少再大发雷霆,但他们的关系也变得冷淡起来。那时候,范凯琳觉得,在父亲眼中,她就是家族的耻辱,如果能给他回到过去的机会,他一定会选择不要让这个混蛋降生的。

  

  所以她才格外喜欢卡娅的家,虽然那儿简陋又湿热,但卡娅的父母似乎从不对儿女多加苛责,也不介意他们的淘气,他们总是满脸笑容地看着孩子们嬉闹,而不会像父亲一样常常冰冷而严肃——范凯琳并不讨厌父亲,他是个正直而可敬的人,但他总是带着一种令人拘谨压抑的气氛,让她一见面就像嘴唇被缝住了一样吐不出词来。

  

  这样的情形在她十四岁时开始发生改变。当政敌的刺客潜入城堡时,她杀了他,用一把十字弓,让他仆倒在父亲的卧房里。也许就是从那一夜开始,在他难得的惊愕表情后面,父亲开始醒悟到,如果有朝一日,需要有一个人来用武力维护斯特恩家族的荣誉与利益,那只能是这个让他不省心的女儿——赫洛天生体弱,巴特利热心于经商,伊莫年事尚幼,倒是看起来纤瘦的范凯琳,比男孩们更像是个战士。

  

  自那以后,她有了专门的格斗教练,再后来她进入了军事学校,和男人们一样穿着铠甲在烈日下挥砍,在蛮力上她没法和那些壮汉们相比,但她的射术和战斗技巧都相当出色。而随着年纪与身高的增长,她的顽劣习气也褪去了许多,变得像个真正的军人。她喜欢父亲看着她晒得发黑的脸庞时那份奇怪的表情,有怜爱,也有嘉许,还有一丝儿无奈,他刻意把这些都掩盖在冷峻的脸孔下面,却又没法藏住。当她还给他一个露出牙齿的笑时,那感觉有几分像儿时恶作剧之后的兴奋——只是没有玩伴来分享她的喜悦。自从父亲返回家乡继承封地与爵位,她一直以为自己再也回不到西维尔了,那儿的山与水,街道与城墙,还有糊着草末和泥灰的稚气笑脸,只留在她的梦里。

  

  但她终究还是回来了,为了未曾料到的缘由,只是她变了许多,西维尔也变了许多。她问过柯尔特了,卡娅早已经出嫁,不再住在那座她所熟悉的小房子,她现在的住处在城东北角,离圣庙不算远。马车沿着街道朝北驰去,居民区百味混杂的肮脏气息在空气里愈来愈浓厚,夏季的炎热尚未褪去,倒在街边和水沟里的秽物很快腐败,大多数城镇都笼罩在这样臭气里,而西维尔的条件算得上是优越,父亲在的那些年一直在修建下水道,只是到他离开时,这项工程也还只能惠及城市的一部分,但它足以改变西维尔的格局,在之后的年日里,富人和商铺朝有下水道的街区慢慢迁移着,仍然留在脏臭中的基本都是平民们的陋室。

  

  卡娅的房子并不难找,柯尔特说门前种着花的就是了,她没费什么工夫就注意到了那些花儿,它们挤在路边一小绺狭窄的泥地里,小小的白色和黄色点缀在繁茂的叶子间,只是普通的野花,但在灰暗单调的街道上却分外显眼。她轻敲着那扇画满笨拙好笑的小人儿的门,里边响起了急匆匆的脚步声,开门的是个七八岁的男孩,一边吸着鼻涕,一边仰着脸疑惑地望着她,紧接着女主人也跑了过来,她的眼神犹豫了几秒,但马上她就发疯似地扑上来,紧紧搂住她的脖子,一个劲地亲着她的脸颊。“凯莉!凯莉!凯莉回来啦!”她边蹦跳边高声嚷嚷着,差点要把她推倒在地上。

  

  这回的会晤比在圣庙里要轻松多了,卡娅的丈夫是个鞋匠,眼下去了铺子里,他们在城外还有块地,相比许多人,他们的日子还不错。三个孩子叽叽喳喳地喊叫着在屋里屋外追赶打闹,范凯琳饶有兴趣地望着他们:“卡娅,还记得吗?那时候我们就是这幅样子。”

  

  “嗯!”女主人使劲点了点头:“恐怕比他们还要调皮呢,尤其是你!”她伸出手指,故意摆出一副教育孩子的严肃表情,但立刻就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她们聊了许多事情,关于那些曾经熟悉的人,那些带来过欢乐或惊奇的故事,十五年过去,懵懂无忧的孩子们都已各有家室,有的已经一朝腾达,也有的日子窘迫。但最遗憾的是没有安缇的消息,她嫁去了外地,再后来她姑父一家也搬走了,再也没有过她的音信。汤普森也已经很久没见了,十五年对一只猫来说也许是长了点,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不算销声匿迹,因为现在城里还有好几只和它模样差不离的野猫,只是全都没有它那么大。

  

  卡娅也变了不少,不仅仅是从孩子变成大人——虽然她们都是二十七岁,但卡娅看上去比她要显老许多,过去纤瘦的身子已经发了福,黝黑的脸上也有了细微的皱纹。那让她突然意识到,虽然坐在一张桌前,但她们的世界依然相隔遥遥。不过还有一样事情让她觉得宽慰:她们的手上都有茧子,卡娅的来自农具,而她的来自刀枪与弓弩。那标示着她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小姐终究是不一样的,虽然生在贵族之家,但她似乎永远也融不进贵族们的那个圈子。她觉得自己渴望的,也许是汤普森那样的生活,浪迹天涯,无拘无束,永远不用在意权位与名利——那也算是她选择离开舒适的庭院,成为猎魔人的缘由之一吧。

  

  道别之前,她从衣服里衬里掏出了一把银色的发梳:“我记得你喜欢这个的,那时候,看到玛琳戴这个的时候,你的眼珠子都快飞出来啦。”她咧开嘴笑着,把发梳凑到卡娅眼前,像在炫耀她从护城河里捞起来的大鱼一样:“上面的花儿是我亲手打的,练了好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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