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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妻要翻身全本+番外1 - 33,3

[db:作者] 2025-07-02 22:19 5hhhhh 6710 ℃

  木匣里的黑枯双手像一把锋利的刀直戳她被沈重罪孽禁锁的心脏,割开夜夜噩梦的恐怖幔帐,使那些在清醒後被强行遗忘的惨烈画面刹那间翻滚而出。她甚至听不清卓玛後面说了些什麽。颤抖地从木匣中捧起白布,捧起那双冰冷粗糙的黑枯手掌,虔诚地用苍白的嘴唇细细亲吻,泪流满面。

  “谢谢你,卓玛姐,谢谢你保留了它们。”她泣不成声。

 第322章 放下枷锁

  她抱着木匣回到自己养伤的偏屋,什麽也不想地发了大半天的呆。直到傍晚来临,她才出了房,在卓玛的陪同下,於村後山坡高处的一棵矮树旁亲手挖了一个深坑,剪下一缕头发放进装着扎西朗措手掌的木匣里,将木匣埋进地里。

  填平坑後,她又捡来石块在上面垒了个大大的玛尼堆,在玛尼堆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磕完头,她直挺挺地跪着,一动不动。

  “卓玛姐,你想听我唠叨吗?”沈默许久,她转过头,向蹲在旁边的卓玛轻声问道。

  “你说吧,我听着。”卓玛恬淡的笑就像一轮皎洁静谧的月亮。

  她转回头,继续盯着玛尼堆,低低诉说起来,“我的父母都是孤儿,在我快满十七岁时一起出车祸死了,我也成了孤儿。二十岁时,也就是一年前,我遇见了扎西朗措。他是个非常出色的男人,热情追求了我半年,直到我也对他动了心,我们才终於定下婚约。可是後来我们不小心分散了,相隔大半年後才又相见。”声音带上哽咽,顿了好一会儿,才又继续道,“我们只相聚了几天,他就为救我送了命。他还有阿祖、阿妈、阿爸、阿兄、阿妹和阿弟一大家人在等他回去,可他却永远回不去了。是我害死他的!如果不是遇见我,不是爱上了我,他根本就不会死!”她激动地嘶声哭诉,痛苦地仰起头,晶莹的泪水从紧闭的眼睛汹涌迸流,“卓玛姐,我是个罪人,是个不可饶恕的罪人!”

  卓玛起身走近她,将她揽进怀里,柔声道,“不,这不是你的错。他爱你,把你看得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你牺牲。就像吉格哥一样,他爱我,所以我说的话他总是认真听着,我伤心了他总会哄我开心,田里的农活他总是抢着做,有好吃的总是想着我,他愿意把所有的钱都花在我和孩子身上,自己却三年都不买一件新衣。”清秀的眉眼弯出丝丝甜蜜,“他总说一个男人这辈子能遇见一个想掏心掏肺对她好的女人是天大的幸运。罗朱,遇见你,能为你付出所有是扎西朗措天大的幸运,你没有罪,也不是罪人。”

  “我没有罪……我不是……罪人……”她睁开朦胧的眼睛,低低呢喃。

  “对。你不仅不是罪人,还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一个比许多女人都要幸福的女人,因为你遇见了一个愿意为你付出生命的男人。”卓玛温柔地抱住她的头,温软的声音像是能吹化积雪的暖风,“扎西朗措深爱你,他的肉体虽然死了,但他的灵魂会化成风,时时吹过你的面庞,会化成白云和星星,不分昼夜地注视着你。”

  “……他的灵魂不步入轮回麽?”

  “所以呀,你要活得好好的,才不会辜负他的爱,才能让他的灵魂幸福安宁,放心地步入轮回。说不定,在某一世中,你们又会相遇,又会相爱。”

  是这样吗?她任由卓玛抱着自己的头,靠在卓玛柔软胸腹间,嗅到温暖馨香的气息,不由自主地又吐露出她不敢正视的心声。

  “卓玛姐,其实在和扎西朗措分开的大半年里,我遇到了四个同母兄弟。”她顿了片刻,才悄声道,“我对不起扎西朗措,他全心全意地爱我,为了能再见到我咬牙熬过巨大的痛苦,他甘愿为了我死,我却在那大半年中不知不觉地把心分成了几瓣,为别的男人动了心,我是个很坏很坏的坏女人。”

  “傻妹子,男女间的缘分和感情谁也说不准,谁也说不清。有人一生谁也不爱,有人一生只爱一个人,有人一生会爱几个人。几十年前,邻村有户人家就是兄弟四个共娶了一个妻子,後来中途又上门了一个中意他们妻子的男人,那个妻子对每个丈夫都爱都心疼,把家里操持得井井有条,是有名的贤惠女人。”卓玛想了想,又道,“谁也没规定双方的爱一定要分量相等,更没有谁对不起谁的说法。就拿我和吉格哥来说吧,他先爱上我,我刚嫁他时有些嫌弃他的年龄比我大太多,後来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才慢慢爱上他,越来越爱。你只要记得扎西朗措对你的爱,你对他的动心就行了。”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

  “我们回家吧。”卓玛扶她站起来,轻笑道,“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一直住在卓玛姐家里,直到你想走为止。”

  “……谢谢。”她低声回道,回眸再次看了看垒砌的玛尼堆,下坡的步子比上坡时轻盈了不少。

  那天晚上,她的梦有了变化。

  她不再梦见扎西朗措躺在血泊中的恐怖模样,她梦见的是扎西朗措抱着她在草原上策马奔驰,对她热情爽朗地笑着,开心地叫她“罗朱,我的仙女”。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和种种血腥残酷的画面也从梦境中逐渐消失。她开始不断地梦见她独自坐在一个透明的散发着红色光芒的罩子里,罩子外面是四个男人,一个跪着,三个站着。她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模糊看到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了血迹。他们的眼神似乎都是焦躁痛楚的,他们的嘴都在张合,似乎正在对她说什麽。

  她努力想要看清,却怎麽也看不清;努力想要听清,却怎麽也听不清。她与他们之间看似近在咫尺,实则远在天涯,谁也不能向谁靠近一步。她与他们就这样彼此望着,整整一夜。沈厚的悲伤从他们身上溢散出来,穿透红光罩子,压迫得她几乎窒息。

  每次醒来时,脸都是湿漉漉的,卸去了罪孽枷锁的心脏又酸又痛。

  她帮卓玛做家务,帮带孩子,一起到田里劳作。忙碌的时候不觉得,可一旦闲下来,一旦看到卓玛和吉格的温馨互动,一旦夜深人静时,她就莫名其妙地觉得孤单难过。当初父母死了,她虽孤独但并没有多少难过,只想着等再长大点,就找个有些喜欢的平凡男人结婚,好好过日子。穿越古代屋脊高原,在那没有自由的残酷环境下,她还是抱着这个小小的憧憬。眼下穿越回和平的现代社会,她心里却突然没了那份坚持许久的念想。

  罗朱收回俯瞰村子的视线,偏头看向身旁的玛尼堆,清澈的眸光柔和明亮,唇角轻轻翘起。

  “朗措,要是我们能像约定好的一起在深山里生活,我想我也会像卓玛姐那样在日积月累的生活中深深爱上你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活得好好的,绝不会让你白救我一场。”一阵和煦的轻风拂来,矮树上的叶子飒飒作响,她眯起眼,享受着这股轻风的拂面温柔,低低呢喃,“朗措,是你的爱化成的风麽?”扎西朗措用他的爱让她知道了自己是一个比大多数女人都要幸福的女人,告诉她可以勇敢地去相信爱,尝试爱。

  风过之後,她慢慢睁开眼睛,眸光转深,“朗措,我独自想了几个月才明白已经生出来的感情不是逃了便能断绝的,就像你不在了并不表示你的爱也不在了。”她自嘲地笑笑,“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特别胆小特别蠢笨特别没用的女人?因为目睹了十几年父母那种反复无常纠结万千的爱与恨,我便对男女之间的爱产生了畏惧和怀疑。明明动心了,我却不敢大敞心门回应你的爱,也不敢相信他们的喜欢。我拼命压抑自己,让自己只保持在心动的状态。即使知道自己生出了喜欢,也不敢正视,想到的不是逃避就是舍弃。”

  她拾起一块石头,轻巧地垒在玛尼堆的最高层,自嘲的笑里带上了几分委屈:“可是他们最初对我的确很坏,恐吓、折磨、强暴、威胁、骗奸,什麽可恶的事情都做过,我对他们一直有怨恨,一直不敢相信他们的喜欢全很正常对不对?”

  眼睛微微酸胀发涩,心也跟着酸痛起来。日复一日地想了几个月,看了几个月卓玛和吉格的恩爱相处,她才恍然自己在感情上真的是太胆怯太懦弱太蠢笨了。以往他们不喜欢她,自然是遵循本性行事,怎麽可能对她好?後来喜欢了,才会对她好。就像他们对她很坏时,她没有喜欢上他们一分。只後来感受到他们对她的好了,才一点一点地有了心动。

  她该学会往前看,而不是总盯在父母纠结半生的感情上,总盯在曾经的痛苦回忆上。她该学着勇敢地去相信一次,尝试一次,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强行压抑忽视,甚至逃避舍弃。哪怕喜欢在最後变质了,她总尝过了人生的酸甜苦辣,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仔细想来,她的父母虽极不负责极不称职,但他们相爱又相杀地纠结半世,真真正正地爱过、恨过,似乎活得异常充实。

  她也想通了他们之所以没在突袭时救她的原因。俘虏被天竺僧和德里苏丹军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属於严密看押的对象,那时战争才刚开始不久,敌军人数众多,要从中救出她哪儿那麽容易?不小心暴露了她的重要性才真正会要了她的命。

  在无数次梦境中,她坐在红光罩子里感受到他们散发出来的沈郁悲伤,忆起他们最後对她的许诺,再蠢笨也明白了自己对他们的重要性。

  可是,她明白得太晚了,她对待感情的胆怯和懦弱,怀疑和逃避让她与他们相隔了无法跨越的时空距离,再也不会有所交集了。

  这辈子不会再有人用极度恶心的方式一口口地哺喂她,唤她乖猪了;不会再有人为她活血化瘀,为她洗浴着衣,唤她小猪猡了;不会再有人用温柔慈爱包容的目光看着她,喂她吃各种各样古怪的东西,偶尔恶劣地逗弄她,唤她小猪了;也不会再有人背她翻越喜马拉雅山,喂她喝血,唤她姐姐了。

  一切的一切,不管是痛苦折磨,还是甜蜜温馨,都成了深埋的回忆。罗朱曲起膝盖,把头埋进双臂中,任由泪水浸湿裤子。

  时间永远都不可能倒流,让她重新改变选择。而时间又是最好的疗伤药,现在的她无法活得安好心宁,或许有一天,她会放下所有,让眼睛向前看,迎向新的生活。

 第323章 准备出发

  “罗朱姨,快下来回家吃饭了!”

  清脆的童音从远处飘来。罗朱连忙抬起头,使劲擦了擦眼睛,寻声看去。

  山坡扭扭摆摆地跑上来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童,正是卓玛快满六岁的儿子达亚。一头黑毛香猪在他身边左蹿右蹿,好几次都差点绊倒这个小家夥。

  “马上就下来。”她捡起地上的草帽戴到头上,又拾起镰刀,站在坡上招了招手,脆亮地回道。走了两步,她忽地转过身,朝玛尼堆低声笑道,“朗措,我要回卓玛姐家吃饭了。以後……陪你的日子可能不太多了,你到时候千万别生气。”

  她加快步子,小跑着来到达亚跟前,牵起他肉嘟嘟却绝对不细嫩的小手,笑问道:“央娃呢?”央娃是卓玛女儿的名字,刚满两岁的小女孩有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得可爱极了。

  “洗好了手,正在饭桌边坐着呢。”达亚兴高采烈地说道,“罗朱姨,今晚也要接着讲小恐龙阿贡的故事喔。”罗朱姨在屋子里养伤的两个月中,除了做恶梦发出尖叫外,几乎不说话,也不理人。伤好後,她才走出屋子,和阿妈阿爸一起做事,偶尔照顾下他和妹妹。夜里的尖叫声少了许多,不过他常常看见她瞧着阿爸和阿妈会偷偷红了眼圈,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模样。又过了一个月,罗朱姨晚上不会做噩梦尖叫了,脸上的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她会给他和妹妹讲许多电视里没有的有趣又好听的故事。

  “没问题。”罗朱笑眯眯地提出要求,“不过达亚今晚也要自己洗漱干净,乖乖地睡觉。”

  “没问题。”达亚模仿着罗朱姨的语气,使劲拍拍小小的胸脯。

  一大一小手牵着手,拖着长长斜斜的影子走进村子。村子里的小路上没什麽人,各家院子里也没有孩童玩耍的身影,大家都在家里吃晚饭了。

  “卓玛姐,我们回来了。”刚走进简陋的院子,罗朱就冲打开的木屋门扬声喊道。

  “洗完手就快进屋吃饭。”卓玛从屋门探出半个身子,笑着招呼。

  “知道了。”

  罗朱把镰刀放在木屋的廊板下,领着达亚到水盆边,舀水把手洗干净,两人一块儿在木屋前的石头上狠狠跺跺鞋上的灰,把鞋子放在廊板上,只穿着袜子走进木屋。

  堂屋的小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素菜,一个素汤,还有几副碗筷,米饭添上了,正冒着热气。两岁的央娃坐在桌子边,眼珠子转也不转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米饭,听到响动,立刻朝他们扬起大大的笑脸。

  “卓玛姐,要我说多少次,央娃人小,饿了就让她先吃,没什麽关系的。”罗朱盘坐在矮桌前,拿起央娃碗里的小勺子舀了些汤和菜,和饭一块儿拌匀後,推到央娃的面前,“喏,罗朱姨和阿兄都回来了,小央娃可以吃饭罗。”

  “谢谢罗朱姨。”央娃奶声奶气的童音软糯糯的,分外勾人怜爱。

  “不能因为人小就怀了规矩。”卓玛收拾好灶塘,也坐下来。

  人坐齐了,大家才一起开动起来。家里不讲究什麽食不言寝不语,一天三顿都是一边吃一边聊。

  “卓玛姐,明天吉格哥就该背回全村第一台平板电视机了吧?”罗朱嘻嘻笑道,“到时候卓玛姐可以在村子里好好炫耀一番。”

  世上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也太过奇妙。她怎麽也没想到穿越回来的地点居然是三年前看过的“背着洗衣机翻越翻越喜马拉雅山”故事里所描述的珞巴族村子,而救她的这对夫妇就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难怪她总觉得吉格这个名字有些耳熟。难道是因为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後,她潜意识里非常羡慕这对夫妇之间相濡以沫的温馨感情,所以才会落在这里?

  离背洗衣机过去了三年,吉格後来又背回了一台电冰箱。除了电脑、电风扇和空调之类还用不上的家电,这个家里的家电设备几乎都齐全了。木屋的大小窗户也全部换成玻璃铝合窗,使屋子里明亮了许多。

  夏季,四周高山的冰雪融化,通往外面世界的山路显露出来。七月,村子里的开山大运输就开始了,运输会一直持续到九月底。当雪花再次从空中飘落後,加热萨村又将进入整整九个月的与世隔绝。前不久,家里用了好几年的电视机坏了。这次运输,吉格哥要背回一台流行的平板电视机。

  “一台平板电视机有什麽好炫耀的?也不嫌丢人。”卓玛嗔道,夹了一筷子菜到达亚碗里,忽而微微叹了口气,“要不是平板电视轻薄,我是说什麽也不会让吉格再背东西的。他已经满了三十六岁,力气不能和头两年相比了。”

  “所以啊,卓玛姐向大家炫耀的不是平板电视机,而是吉格哥对你的爱,你对吉格哥的爱。”罗朱摇着筷子,黑曜石大眼弯弯的。心却黯然抽痛起来,那个背着她翻越喜马拉雅山的童颜男人再也看不到了。

  “不害臊,两个孩子还在一边吃饭呢。你少说话,多吃饭。”卓玛夹了一筷子菜丢到罗朱碗里,嘴里轻斥着,双颊却不可抑制地浮起层层幸福的害羞红晕。

  罗朱嘿嘿一笑,不再调侃卓玛,和着饭,把菜扒拉进嘴里。她的运气真的很好,以前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妹妹,现在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姐姐。两个卓玛都是生活在爱里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善良热情,质朴灵慧,也都教会了她不少的东西。

  吃晚饭,罗朱和卓玛一起收拾碗筷,烧水洗漱。卓玛坐在堂屋的台灯下刺绣,她给两个孩子讲故事,哄他们入睡後走进了堂屋。

  卓玛放下手里的刺绣活计,倒了一杯热茶递给罗朱。

  她赶紧说了声谢谢,接过茶碗轻轻啜饮一口。清香的暖流从喉管滑下,胃里有种满足的舒适。

  “卓玛姐,我到加热萨村已经快要五个月了。如果不是碰到你和吉格哥,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看到卓玛张口欲说,她连忙抢道,“就算我活下来,肯定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神。”

  “你哪儿精神了?脸色和嘴唇一直苍白得像个鬼。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一个多月虽然没在夜里尖叫哭喊,早上醒来却总是会发呆流一阵子泪。”

  “可是我会笑了啊,也愿意说话了。”罗朱又抿了一口茶,嘴角咧出浅浅笑容,“是你让我逐渐解开了负罪的结,学会记住并感谢朗措的爱。”

  卓玛沈默片刻,有些不舍地问道:“你要走了?”

  “是。我想随村子里的最後一次运输出山,去找那四个同母兄弟。其实他们一开始并不喜欢我,对我也很不好。後来喜欢上我,才像吉格哥对你一样对我好了。”罗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可那时候的我一想起他们以前的不好就忍不住地怨恨,也不相信他们的喜欢,便强压下自己对他们生出的喜欢,千方百计地逃得远远的。在路途中重新遇见了扎西朗措,也遇见了一群坏人。这几个月里看到你和吉格哥的幸福生活,我突然也好想放开胆子试着去爱一次。”

  “你能想通是最好的,总算我和吉格,还有扎西朗措没白救你一场。”卓玛眨眨眼睛的酸涩,笑着轻声问,“以後还会回来吗?”

  罗朱仰起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把茶碗里的茶水全喝光,用手背粗鲁地抹了把嘴,将手里的茶碗放在小桌上,蹲在卓玛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道:“会回来的。卓玛姐,我走了後,希望你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往扎西朗措的尼玛堆上添一块祈福石头,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傻妹子,卓玛姐记住了。”卓玛抽出一只手,轻轻拍上她的手背。

  “谢谢。”罗朱张臂抱住卓玛,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腰间。

 第324章 祝你幸福

  吉格背回来的平板电视机让村民们非常羡慕,男女老少都赶集似的来他家串门,见识见识轻薄的液晶电视机。他们用眼睛好奇地看着,用手好奇地丈量着厚薄,议论着要是自家的电视坏了後,也重新买一台这样轻巧又荧幕清晰的电视机。

  当热闹终於彻底冷清下来,村子里最後一次运输也要出发了。不过这一次的运输队不是吉格带队,而是由村子里另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夥带队,罗朱将随马队出山。

  出发前的晚上,卓玛硬塞给罗朱一千块钱。她坚决不要,卓玛却说这是与吉格商量後的共同意见,算是借给她的。以後等有钱了,回村子时再还。

  望着手里的钱,罗朱心里暖烘烘的,眼睛涨得十分难受。卓玛和吉格要养育两个孩子,他们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她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他们却一见如故地真心将她当妹子,当亲人看待。穿越,她遇上扎西家,再穿越,她遇上吉格家。这全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想了又想,终於狠下心,把魔鬼法王留给她的唯一的纪念——一百零八颗青金石念珠拆成了六串套在手腕上的十八颗手串念珠,四颗白玉间珠和两颗白玉大师珠粒分别穿在了四根手串念珠中,二十个小金环和纯金金刚铃杵则穿在了另一串念珠上。

  第二天清晨,运输马队出发了,吉格一家四口将罗朱送到了村口。

  罗朱等马队先行,趁着没什麽人了,从衣袖遮盖的左腕上迅速抹下四串嵌着羊脂白玉珠子的念珠硬往卓玛手里塞:“卓玛姐,吉格哥,这四串念珠是我把长念珠拆下来重新穿的,希望你别嫌弃。”卓玛和吉格都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送他们念珠是最好不过的。

  卓玛和吉格都知道罗朱有一串长念珠,麽指指甲盖大的珠子颗颗滚圆,比天空还要美丽的深蓝中点缀着金灿的星星,间珠和大师珠粒全是比奶脂更滑腻莹润的白玉雕琢的,细绳上串着的是纯金的小环和金刚铃杵。最难得的是每个珠子上都雕刻了一尊栩栩如生的佛像,整串念珠表面好似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灵息。即使他们没多少见识,也能估摸到这是一串极为珍贵的念珠。

  “不行,我们不能收这麽贵重的东西。”卓玛肃了眉眼,将念珠退回罗朱手中。

  “罗朱,我们一家人和你结了善缘才会救你,收留你,不求什麽报酬,你快把念珠收回去。”吉格右手抱着央娃,左手牵着达亚,也是坚决推辞。

  “卓玛姐,那四个同母兄弟中有一个是法力高深的僧人,我的这串青金石念珠是他亲手做的,也是他亲自加持开光的,能驱邪避凶。就像吉格哥说的,正因为我们结了善缘,我才愿意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拆了送你们。吉格哥要翻山跑运输,要进山采药,会遇上很多危险,戴着这串高僧加持开光的念珠做事,一定会逢凶化吉的。”她伸手摸摸央娃的小脸蛋,又拍拍达亚的脑袋,“戴上药师佛的青金石化身念珠,央娃和达亚也能健康成长,不惧病魔侵袭。”

  说完,罗朱突然拉起卓玛的手腕,把四串念珠全套了上去。“谢谢!”她对一家四口深深鞠了个躬,不等他们回神,便飞快地转身向走远的马队跑去。

  “罗朱——”卓玛急了,正要追上去把念珠还给她,肩头却被吉格抬手扣住。

  “收下吧,卓玛。”吉格望着逐渐跑远的背影,轻声道,“我们收的不是贵重的青金石念珠,是比念珠更贵重的心意。”那个女孩在转身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眼睛是红通通的,晶亮亮的。

  “这是喜欢她,她也喜欢的男人送她的东西,她……她怎麽舍得……”卓玛红了眼圈,哽咽无声。眼见那背影越来越小,她突然将手圈在嘴边,使劲喊道,“罗朱,你要快点找到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

  达亚的眼睛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是红红的,他舍不得会讲故事的罗朱姨走,但阿妈说罗朱姨要去寻找她的幸福,等找到了幸福就会回村子。那他也祝福罗朱姨早点找到幸福吧,这样才能早点回到村子里给他和央娃继续讲故事。

  “罗朱姨,祝你早点找到幸福——”他也学着阿妈的样子,将手圈在嘴边朝远处使劲喊。

  两岁的央娃不明白什麽是离别,听到阿妈和阿兄的喊声,在阿爸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远去的背影似乎顿了一下,接着扬扬手,以更快的速度隐在山道中。

  罗朱迎着风不停地抹泪,她现在也想像他们一样幸福,也想早点找到幸福,可是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即使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等到追上马队後,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有人问起她的红眼睛,她淡淡回答是被风吹的。

  经过几天艰难的跋涉,马队终於来到了极具现代化的波密镇。这是一个有三万多人的大镇,各类商店、宾馆、网吧等现代化东西在这里应有尽有。

  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之类的东西全遗落在了那个世界的纳木阿村,她在银行里空有百万钱财,此刻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比个乞丐还不如。卓玛是塞给她一千块钱,但她又怎麽好意思拿。在临行前,她把钱悄悄地压在了橱柜上的铜茶壶下面。

  对不起,老犁牛,我又要糟蹋你的心意了。

  她找到一家看起来十分高档的珠宝店,请来老板,拿出那串系着小金环和金刚铃杵的青金石手串念珠。

  即使只有十八颗珠粒,这条华美高贵而又弥散神圣气息的青金石手串念珠依旧瞬间秒杀了老板乃至所有店员。珠子饱满均匀无半点裂纹不提,颜色浓艳深蓝无白点不提,里面的黄铁矿呈金星似的灿烂不提,纯金小环和金刚铃杵也不提,这些材质只要有心都能找到。难得的是每一颗青金石珠子上都阴刻着一尊佛像,一尊尊小小的佛像不管是面部线条还是衣饰纹理都雕刻得那麽细致流畅,飘逸灵动,堪称极其罕见的完美艺术品。而最罕见的是念珠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光芒,仿若聚集了万物灵气,珠子上的佛像也在这股灵气中好似拥有了生命。

  珠宝店老板家里曾有一颗祖传的九眼红玉髓天珠,据说是千年前一个大法师用了四十多年,上面也有一层神圣纯净的灵光,不过那层灵光不如这串念珠浓厚。而这灵光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店里摆放的所有青金石念珠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串念珠值钱。

  “姑娘,你……你要卖它!”中年老板喉结上下滚动,只觉嘴巴发干,激动得说话都不流畅了。这样的宝物不该供在家里当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吗?为什麽会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手中,还被掉价地拿到珠宝店里当回收品似的贩卖。

  “嗯。”罗朱不舍地摸着一颗颗珠子。

  “开个价。”

  “不多,我只要十万。”

  十万!老板只觉天上掉馅饼下来了。一般的青金石念珠是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的,但这串念珠不同,太不同了,可以说十万也绝对是他大赚特赚了。

  “成交!”

  老板当即拍板,根据罗朱的要求,先带着她到波密镇最顶级的户外运动店购置了登山包、帐篷、登山鞋、快干衣裤等设备,花去两万多,然後把八万现金全部打包交给她,为她找了家宾馆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

  辞别了珠宝店老板,罗朱拿着钱到商场里又购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买了一辆性能优越的电动三轮车,又花高价请人改装成烧柴油的特制发动机,对三轮车的外形也进行了一定的改装。

  一个星期後,她独自踏上了去阿里的路程。

 第325章 我想回去

  波密镇到阿里近两千公里,罗朱没走国道,她并不赶时间,搁在车前兜里的收音机一会儿放音乐,一会儿放僧人的梵唱。

  每到一个镇子,她就入镇检修车子,补给东西。夜里要麽歇宿帐篷,要麽寄宿在藏民家里。孤独时,她会把唯一还能穿的那件光板破皮袍拿来裹在身上。休息时,她会从左腕上褪下最後一串青金石念珠,慢慢拨动十八颗珠粒。拨念珠时,她从不念六字真言或是六字密言,也不念任何经文,她会强迫自己的脑袋放空,什麽也不想。

  她一路看山看水,进庙朝拜。她转动一个个经筒,点燃一盏盏酥油灯。

  朝阳升起,落日余晖,一天又一天过去,海拔慢慢升高,气温有所下降,沿途景色从藏南的灵秀繁郁逐渐变成了藏西的辽阔雄浑。唯一不变的是头顶的蓝天,刺眼的太阳,还有远方突耸的雪峰。秃鹫在天空中飞掠,偶尔会有一群野驴从面前疾奔而过,还能看见两三只黄羊立在荒野上,看见狡猾的狐狸,机警的野鼠,桀骜的野马,雄壮的野犁牛等许许多多动物。她最怕的是独自露宿荒野时碰到野狼,重新购置的瑞士军刀和匕首随时藏在能第一时间拔出的地方,身体的锻炼也没落下过一天。还好,半个多月的翻山越岭,她没有碰到过野狼。

  她先去了普兰县,在那里住上小半月,看当地人种植的大棚蔬菜。然後把三轮车寄放在县城,背上轻便行囊去了阿里之巅冈仁波钦峰。

  神山冈仁波钦峰绵延中、印、尼三国,形似金字塔,环绕一周五十多公里。峰顶四季冰雪覆盖,上空时常白云缭绕。山峰四壁对称,从南面可见到它最着名的“卍”字冰槽,显得神圣威严而又神秘莫测。在苯教中,祖师辛饶米沃从天而降时便落在这座山巅,在印度教中,它又是湿婆的天堂,被多种教派共同奉为世界的中心。

  沿着山谷前行,不时可见各国各族的转山人。遇到同样的旅行者时,她会笑着点点头。遇到虔诚的僧人与信徒时,她会合十行礼。别的转山者有的是为心中的信仰,有的是为灵魂的洗礼,有的是一种纯然的好奇。曾经,她属於後两者。现在,只为了拾拣记忆的印记。她用手去触摸神圣的山壁,喝下一口冰冷的河水,小心踩过光滑的卵石。或许在那个世界中,魔鬼法王转山时也曾触摸过同样的山壁,喝下同一条河的河水,踩过同一块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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