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H小说5HHHHH

首页 >5hhhhh / 正文

一地芳草(完) - 1,3

[db:作者] 2025-07-11 16:00 5hhhhh 8830 ℃

  叶羚也回到了清水。

  我请她去甜筒店,我胃变得不好,已经渐渐不能吃下一整支甜筒,在一旁看着甜筒一圈圈在她唇边消失,心里充满一种叫安详的感觉。

  她不化妆,乌黑发亮的一根马尾小辫,颜色发白的牛仔裤,细碎暗花的浅色衬衫。

  还有她眼睛里那片干净的纯白,当年清水一高的最后一个处女,如今还是处女吗?这个念头一点都不肮脏,我甚至觉得无比净洁甜美。我想起她曾说起的男朋友,被自己男朋友拉手,她会不会抬脚去踢?

  我忽然忍不住想笑。

  叶羚问我:「怎么了,表情这么古怪?」

  「哦,想起一件好玩的事。」

  她逼着我讲,我仗着心灵坦荡,很干脆问出了口。她年龄不小了,如果连拉手这事都还觉得紧张,想不被别人笑话也难。叶羚理直气壮地回答我,「男朋友怎么了?不等到变成老公,照样踢他。」

  我脱口大叫了一声亲娘,「高中最后一个处女,现在又修练成大学最后一个处女,羚羚你真的好厉害!」

  当场笑得岔了气。

  我的声音太大,座位周围那些年轻的男孩女孩纷纷看过来,叶羚隔着桌子连连踢来,疼得我急忙求饶:「羚羚你忘了,我这人不经打。」

  叶羚抬手想来拧我的嘴,刚碰到我的脸颊,微微停了一下,手飞快缩了回去,脸色突然变得通红通红。

  不要脸又提起那晚喝醉的情景,这让我万分愧疚,她像我的亲妹子,我不该无耻到连世间最纯净的亲情也试图亵渎。

  「对了羚羚,准备留在清水,还是只回来歇一歇脚?」

  叶羚说,「清水是我的家。」

  我欣喜欲狂,「嗯,别学人家一心往高处走。其实一辈子呆在清水也不错,找一份喜欢的工作,过轻轻松松的生活。赚钱养家这种事交给你男朋友去做,别累着你烦着你,永远把你当小公主养着。」

  叶羚简简单单微笑:「上哪找这样的男朋友?」

  她笑得如此天真无邪,让我想伸手去捏她的鼻尖,却怕她会起脚踢人,最后变成揉自己的鼻子。「你不是交了男朋友,他也同意你留在清水?」

  叶羚说,「没问他,这是我自己的事。」

  我有些苦恼,「怎么一直不肯让我见呢?我别的本事没有,灌醉他应该轻而易举。」

  叶羚问:「你还经常喝酒?」

  我说,「除了跟你在一起不敢。酒……不是好东西。」

  从甜筒店出来,叶羚张开双臂向前奔跑,我拼了命竟追不上她,阳光暴烈的夏日,很快就气喘吁吁。叶羚等在前面,对我的状态大为不满,「丁丁,以前那个清水河发洪水,都淹不死的丁丁哪去了?」

  她去解我的领带,用力扔出很远,「以后别缠着这种东西见我,像个腐朽老头。」

  人跟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童真喜欢帮我整理领带,她打出的结平整好看,比我自己动手漂亮多了。

  「丁丁,你跟童真怎么样了?」

  叶羚轻声问,站在那里等我把气喘匀。

  「老样子。」

  我不太想跟人谈起童真,说不清那是心中一道伤口,还是心灵找不到方向。

  「她会留在清水吧?」

  「没问。我想……也许清水不适合她。」

  叶羚不屑地冲着我皱眉,「我看你就是不想负责任,难道你现在养不起她?难道给不了她公主一样的生活?你一直没变,一心只顾着贪玩。她交了你这样的男朋友真是不值。」

  我有些奇怪,「羚羚,你觉得我是她男朋友吗?」

  叶羚像更奇怪,「难道不是?」

  这点我倒是很肯定,「绝对不是!我跟童真真……始终只是朋友。」

  叶羚挑衅地盯着我:「那我帮你介绍一个女朋友怎么样?」

  我嘿嘿笑,「像当年介绍陈倩给我那样吗?嗯,这次要介绍个更漂亮的,我们三个再一起去看电影,我去偷偷拉她的手。」

  好遥远的岁月。

  叶羚说:「我大学的同学,连续四年的校花头衔,够称得上漂亮吧?约好了隔两天过来找我。不过丁丁,这次你不能再像对待陈倩那样始乱终弃,如果觉得人家好,就要娶她回家。」

  「这么着急娶回家做什么?」

  叶羚轻轻笑,「点灯说话,吹灯作伴,清早起来,梳小辫。」

  年代更加古老古老的童谣。还是在叶妈妈活着的时候教我们念过,我记得自己曾经一边念,一边在身后狂追着叶羚揪她的辫子,她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苦练脚法,在我想欺负她的时候,三脚两脚把小流氓丁一当场制服。

  她念得让我心动,「好啊,如果你那位同学真够漂亮,又有支小辫让我去梳,俺娶就娶了吧,免得我妈整天在耳边唠叨。」

  叶羚问:「你妈唠叨什么?」

  我嘿嘿笑:「当然是整天唠叨你!羚羚该毕业了吧?羚羚该回家了吧?给羚羚打过电话了吗?要不要开车去接?最可气的是,我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她还理直气壮地骂,那死丫头变心了吗?不行丁一,快去给你妈抢回来。」

  说完怕叶羚踢我,连忙多补上一句,「都是你叶妈妈说的,要踢你去踢她。」

  叶羚没有踢来也没有说话,神情有些怅然若失。我忍不住轻轻推了她一把,她目光如水地望向我:「丁丁,明年清明陪我去给我妈扫一趟墓好吗?她一定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

  叶羚不知道,她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每年的清明,我都没忘去给叶妈妈扫墓。有一次刚好和叶爸爸碰见,男人间话少,相视时只细微点了下头。

  她一瞬间落漠的表情让我想拉住她的手,现在就一起奔向墓园,可是我们今天都长大了,从十岁之后,只要我不小心碰到她,她就会失控抓狂。

  「羚羚,你想现在去吗?我去拿车。」

  「不!」

  叶羚摇摇头,「给亲人扫墓要守季节,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季节。」

               正文【十】

  女人是种比男人还花心的动物。

  隔着车窗看着叶羚跟她那位同学勾肩搭背从车站走出来的样子,我心中顿时升起这种感觉。中学时最亲的闺密陈倩无声无息中被取代了,如今叶羚提起她语气比我还要轻松,可怜的陈倩,可怜久远的初中女生情怀。

  「沈洋,不是阳光的阳,是海洋的洋。」

  叶羚对我介绍。

  我去跟沈洋同学握手,「还好不是阳光的阳。不然按我一贯的坏习惯,马上会给你起个绰号什么的。」

  貌似漂亮的女孩都很大方,我握着她的手足足摇晃了一分钟,她也没恼没生气,居然还轻轻冲我笑:「你就是小丁哥哥了?闻名不如见面,真像阿羚形容的那么超级风趣。」

  不愧是大学生,人伶俐聪明,知道用风趣这个词夸男人比用帅哥来得有深度。哪像歌厅里认识的那帮女孩,离老远就叫帅哥,弄得我听见这两个字就觉得她们在骂人。

  叶羚问:「丁丁,人已经接到了,下面怎么安排?」

  我嘿嘿笑,「先找酒店安排房间,然后去餐厅吃饭,吃晚饭看电影……嘿嘿,看完一场如果不过瘾,连着再看下一场。」

  沈洋对这种安排无疑有些惊奇,「你们清水接待朋友,喜欢一场接一场看电影的吗?」

  叶羚啪地一掌把我从抓住沈洋到现在都没放的脏手打开,「别听他瞎说,他这人是个色鬼,你千万小心点。」

  在今天这个时代,拉拉手就算色鬼,俺这色鬼当得也他娘的太单纯了吧。我殷勤打开车门,「沈洋同学,你相信小丁哥哥是色鬼吗?」

  沈洋很委婉,接口道,「这种事我只相信自己的判断。」

  至于她心中有没有当我是色鬼我全不在乎,相亲这种事,我同样只听从自己的心灵。两千年,俺早是个很纯粹的男人了,不再是傻乎乎的小男生。

  不过沈洋这女孩真的不错。接近一米七左右的身高,面容秀丽甜美。看得出来,她没怎么拿我当回事,一路下来一直有说有笑,举止大方得体,比当年叶羚带到我面前的陈倩表现不知好了多少倍。

  俺也不差她多少,上千元一晚的客房,三个人一餐喝了两千多元的酒水,这在清水算得上顶级的招待规格。叶羚笑我是乱摆谱,我很严肃,告诉叶羚这根本不是摆谱,就是现今俺日复一日的生活。

  我虽然永远震不住童真,如果连个刚走出校门的沈洋也震不住,这四年,真算是白忙了。

  吃过饭我把车开到影院,叶羚目瞪口呆,「你……还真要看电影?」

  我一本正经,「为什么不?沈洋同学坐中间,我俩坐两边。」

  叶羚轻声问沈洋:「你的意思呢?」

  沈洋表情轻松,「客随主便,既然是清水的规矩,我就入乡随俗吧。」

  电影开演三分钟,我去拉沈洋的手,她愣了愣,一阵轻笑,「小丁哥哥对不起,我实在憋不住,你让我笑一会。」

  等她笑完我又去拉,沈洋迷惑地问,「你不是这么一直闹吧?」

  我说,「怎么是闹?看电影拉拉手是最纯粹干净的情感,我敢确定,你都不相信这世界曾经那么干净过。」

  九十分钟,我不太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也无法知道沈洋在想什么,但她后来一直很安静,眼睛盯着屏幕仿佛聚精会神。电影结束的时候,灯光亮起我才松开她,沈洋的手心被我攥出了汗水,被她全抹在我的衬衣上。

  「然后呢?」

  她眼神挑衅地问。

  「去K歌,纯情过了,让我们去体会一把灯红酒绿。」

  叶羚有些不满,「怎么什么都是你说了算?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征求一下别人的意见?」

  我说,「妹子,人生最重要的部分我已经没有了话事权,剩下的部分,如果自己再一点主意都没有,你说俺活着还有啥意思?」

  她们两个人都跟我同龄,但是我想,我说的话她们一定都听不懂,在她们眼里,我不过在耍酷,在展现一个男人极其幼稚可笑的一面。

  最后我们还是去了歌厅,激扬的音乐,婉扬的音乐,嘶吼的歌声,低唱的歌声,当这些一一听过,她们很快两个适应了这样的安排。我一直深信,自己不是那种让人感受到被折磨因此来痛恨的家伙。

  天南地北地挑歌,天南地北地聊天,把一件事当成是玩耍,我就会变得无比娴熟。

  沈洋一次次被我逗笑,被我手段奸滑灌下一杯杯味道淡苦的啤酒,「女孩子半醉半酣,才美丽到极致。」

  我眼睁睁看着沈洋渐渐半醉半酣。

  沈洋说:「我怎么总有种感觉,你这人像不怀好意?」

  我笑,「不怀好意就我早灌你喝迷药了,啤酒多单纯啊,像矿泉水一样。」

  叶羚警惕地提醒她,「沈洋别再喝了,再喝就真醉了。」

  然后声色俱厉提醒我,「晚上我跟沈洋睡,如果你心里有什么坏主意,最好到此打住。」

  我对叶羚说:「反正有你在的场合,我不会也不敢喝醉。放心,就算如愿灌醉了沈洋同学,最多只拉拉她的手。」

              正文【十一】

  沈洋在清水住下的第四天,童真打电话约我见面。我对自己说,最后追问童真一次,如果还是没戏,这美丽动人的沈洋我就不打算放她走了,这丫头给我的感觉总体来说不错,开朗健康,言谈清爽。

  去见童真之前,我抛弃一切想讨好她的东西,穿了简单的运动轻衫,剪短了头发,借来高军那辆1000毫升排量的哈利,一次次对自己打气,哪怕是体无完肤,这次也要做回自己。如果她不要我,无论我怎样讨好,她同样不会要,就像我拒绝过的一个又一个温柔女孩。

  一路摩托车引擎轰鸣,路两旁的景物像时光一样向身后飞速滑过,可是开着开着我突然一次紧急刹车,轮胎在马路上画出一道长长的痕迹,我足足愣了一分钟,这才发现,又一次仍是在自欺欺人。

  七年之前,童真充满孩子气的纵身一抱,对我远远超出了一般女孩的意义。叶羚领来的这个沈洋,她长得再漂亮,能用一秒钟就能让我立刻勃起吗?

  我舍得不要童真的身体吗?哪怕仅仅是她的身体?

  这些年她的身体让我如此迷恋,已经变成了比当年疯狂爱她还要致命的伤。遇见的每一个女孩我都会忍不住和童真比,衣衫尽退后她们的腿,她们的腰,胸型的曲线弧度,甚至乳晕颜色间的细微分别。

  和童真比,沈洋输得很惨。那天在电影院九十分钟,有大半时间我捏着她的手,就是好玩地捏着手,我甚至连碰她其它地方的心思都没动过,哪怕偷偷在心里想象一下,也能承认她是只性感尤物好吧?

  童真,一个小时前在电话里声调慵懒地喂了一声,我他娘的已经很不争气的勃起了。

  开朗健康言谈清爽的沈洋,点灯说话那部分过去,接下来的吹灯作伴,要直接快进到熟睡那个刻度去吗?

  我很伤感。

  明知道自己是玩具,仍然飞蛾投火般的执迷不悔,她一个电话说想你,随便找个借口就仓皇奔去,怕她临别前她给你打领带,连她神情间片刻的温柔都迷上,连件整齐的衬衣都不敢穿,这不是幼稚,是他娘的什么啊。

  这辈子我摆不平童真了,两个人,你早被她无数次摆平,哪有余力再去反抗。

  在路口见到童真,我已经没有了出门时刻意装出的张扬嚣张,她静静注视了我两秒,短短两秒,我竟突然有种汗流浃背的感觉。

  运动衣太随便,头发短而刺眼,摩托车肤浅轻佻,如果可以回头的话,我愿意重花一个小时打扮过再来。

  转眼之间童真向我奔来,几乎没等我作出反应,重重在我嘴唇上亲了一口。

  这当街一口亲来的震撼,不亚于她第一次抱我,不亚于她高考结束那天,冲过来主动挽上我的手臂。

  她跳上摩托车后座,搂住我的腰,趴在俺背上轻快地问:「骑摩托车不用带头盔吗?」

  我呆了一阵,「第一我今天没喝酒,第二驾车技术也很好,来的时候没准备头盔。」

  童真开心地叫:「开快点,带我在清水兜一个大圈。」

  我把摩托车车开得风驰电掣,这种追风而去的感觉真好,烈烈的夏日扑面而来,清水七月阳光会晒黑我,风会把灰尘吹进我的领口,有很多路人纷纷侧目,不用刻意做作,我都可以觉出自己多么年轻。

  而在身后,童真人几乎整个伏在背上,单薄的夏衫隔不开她乳房扑来的感觉,饱满而热情。

  热情,是的,小孩子般毫不避讳,她就这样扑身而上,没有再顾上担心,丁一,我有男朋友。

  七年,第一次我们两人见面,没有首先想到床。

  童真的头发被吹得向后丝丝飘扬,她抱得我很紧,脸贴上我的脖子,我情绪激昂得像座下那一大团动力澎湃的金属发动机,把车速加到了一百二十,风吹痛了我没有任何保护的双眼,泪贴着眼角直接飞向耳朵,可我不愿意减速,只想飞驰得更快。

  童真在我耳边大叫,风声让我听不清楚,她连叫了十几声,我才从后视镜中看到身后远远追来一辆警灯乱闪的警车。

  我靠路边停下,童真有些紧张,我很开心看见她紧张的样子,对她说,「如果警察要拘人,你就说我从路边挟持了你,你是受害者。」

  她从我眼神中看出了调侃,握起拳头在我胸口捶了一拳,她力气真小,比叶羚打我时轻多了。

  她的头发全被风吹散,发丝蓬乱成一团,我帮她去梳理,忽然有些窒息,想顺手给她编出条小辫子,虽然我不会这门手艺,可如果她愿意,我想,学会一定很简单。

  「真真……」

  我终于没说完,喉咙猛一抽紧,警车却已停在了不远。

  警察下车冲我敬了个礼,我轻笑着冲他点头,童真还是有点紧张,在旁边用手悄悄抓住我的胳膊。

  警察眉头皱了一秒,轻声说:「连头盔也不戴,开这么快不安全,以后要注意点。」

  我应了一声,然后说,「谢谢。」

  警察同志爽快地走了,童真有些发愣,「你们认识?」

  我摇摇头。她现在的样子真傻,还总说我这人幼稚。我揉了揉她乱糟糟的头发,「也许,因为他认得我,或者认得这辆哈雷。」

  接下来我没再把车开得很快,童真伏在我肩上说:「读高中时看过一场电影,华仔的天若有情,看完之后我幻想过,如果有一天你骑着摩托车带我飞驰,自己一定很幸福。」

  我?为什么竟不是扬光呢?

  高中时?为什么不是现在呢?

  现在我驾驶技术很好,买得起最好的摩托车,养得起自己喜欢的人,却只能达到她读高中时要求的高度。这让我很挫折,鼓半天勇气想问她愿不愿意嫁给我的那句话,被警察打断之后,再也没勇气去问出第二遍。

  「真真……去酒店开房洗澡?」

  童真脸庞贴着我的颈窝,「丁一,如果方便,能不能带我去你家?」

  我轻轻「嗯」了一声。

小说相关章节:一地芳草(完)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