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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勿忘】——《情欲两极》同人,2

[db:作者] 2025-07-16 19:11 5hhhhh 6340 ℃

               工资面议

          150XXXXXXXX肖美女

  (内有恶女,非诚勿扰)

  这么一则个性又风趣的招聘启事一贴出来,就在学校的BBS上迎来了热烈的讨论,又有传言说老板娘是个年轻美女,所以刚开业时很是红火了一阵子。

  老板娘也是个爱书之人,书橱里面的书都是公开征集到的旧书。她觉得书也是有自尊的,在自己这里不看的旧书,与其让它渐渐蒙尘,不如拿出来供更多的人阅读,也算让旧书也能实现自己的价值。

  这个观点沈惜是颇为认同的,所以现在书橱中有一部分就是他的贡献。

  今天天气比较冷,又下着大雨,店里没什么客人。

  进门时看到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三刻钟,沈惜便先到书橱前挑选了一会,拿起了一本书,正往后退两步想看看还有什么其他书的时候,忽然感觉撞到了一个人。

  沈惜一扭头,看到自己撞到了一个初中生模样的小姑娘,小姑娘手里端的咖啡洒了出来。

  沈惜赶紧回过身来,把手里的书夹在腋下,接过小姑娘手中的两杯咖啡放在一边空着的桌子上,一边连忙道歉并询问对方是否有地方被烫到了,一边在小姑娘的双手,衣服,裤子等地方上下看了一圈。

  小姑娘似乎被沈惜的举动吓了一跳,愣了一会才连忙轻轻地回答说自己没事。

  「欣欣!」随着一声清脆的招呼,又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走到她身边小声地询问发生了什么。

  虽然叫「欣欣」的小姑娘一个劲地说没有关系,但沈惜还是颇为正式地道了歉,并坚持给她们两个又一人买了一杯咖啡。

  结束了这段小插曲,沈惜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拿出手机拨通了宋斯嘉的电话准备告诉她自己到了。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沈惜微感奇怪,宋斯嘉是大气爽朗的性子,但绝不大大咧咧,以前从没有过凭白无故在和自己有约的时候还让自己联系不上的事情发生。

  可能是手机突然没电了,先等等吧。

  沈惜翻开手中这本《查令十字街84号》,这是05年译林出版社出版,陈建铭先生翻译的版本。书很新,几乎没有被翻过的痕迹,看得出书的原主人很爱护书,却不知为何原主人会把这么新的书贡献出来。

  这是沈惜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他自己也有一本。会拿起这本书是因为沈惜突然想起昨晚和在澳大利亚的老同学聊完天后,在常去的一个论坛上看到有人发了一个关于《查》书的帖子。

  帖中肯定了此书作为全世界爱书人的圣经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但是,话锋一转,质疑起汉芙小姐和德尔先生的感情来。

  以发帖人的观点,两人的通信中都没有涉及情爱话题,如果是真爱,汉芙为什么不在信中问个清楚,为什么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都没有去英国?为什么一次次的把钱用在其他地方,如果真的相爱不是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在一起吗?

  话题本身不值一驳,爱情一定要说出口,没有说出口的就不是爱情?相爱就要不顾一切,否则就不是真爱?沈惜不敢苟同。诚然爱情是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固然可歌可泣,但歌完泣完还要回归生活,毕竟可歌可泣不能当饭吃。

  何况爱情只有轰轰烈烈一种表现形式吗?一见钟情是爱情,日久生情也是爱情;惺惺相惜是爱情,针锋相对也是爱情;相濡以沫是爱情,相忘江湖同样也是爱情。说这话的人要么是眼中只有自己完全没有别人,要么就是骨骼清奇的电视剧看多了。

  一个人可以有自己眼里爱情的样子,但不能因为别人眼里的爱情和自己眼中的不一样就去否定别人的爱情。

  但是沈惜不知怎么,莫名觉得好像有个想不透的问题像个影子一样藏在自己心里。于是今天看到了就正好拿来读一读。

  对于喜欢的书,沈惜有时会拿出来重新读一下。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阅历、文化与理解能力都在增长,几乎每一次的重读旧书都有不同于之前的收获。以前看不懂的,也许这次就能看懂了,以前没留意的,也许这次就能注意到了。

  翻开书,沈惜认认真真地一页一页看下去。

  还是熟悉的活泼的海莲,矜持的弗兰克,不时客串的众友人。读着读着,沈惜不禁又陷入了沉思。

  汉芙小姐和德尔先生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

  你从书信中读出爱情了,他们之间就有爱情;读不出爱情,他们就没有。

  沈惜自己是一向不喜欢那些把设定背景动机交代得清清楚楚,生怕稍微有点不清楚读者就看不懂的三流小说手法。也许是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使然,沈惜更喜欢通过人的动作、语言来揣摩他的性格与动机。在他看来,人是复杂的,也是变化的,如果用一份说明性的设定「锁死」人物,不光限制了读者想象与理解的空间,人物后面可能产生的变化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哈姆雷特一开始便被束缚了手脚,便也没有后来的一千个读者之说了。

  塞西莉「坚信」汉芙小姐「一定是一位年轻、有教养且打扮时髦的人」,老马丁先生则认为汉芙小姐是「一个学究型的人」。这都是他们通过汉芙的文字所得到的自己的结论,哪怕与事实相去甚远。

  这样的事实是看得到的,那感情的事实呢?

  在沈惜的爱情观里,「陪伴」是个很重要的考量。这个「陪伴」并不是空间上的相伴,而是灵魂上的陪伴。两个人是否展现出相当水平的契合,是否真的「懂」对方,是否从心里尊重并认同。

  弗兰克在写信的时候知道海莲就在那里。

  海莲在回信的时候也知道弗兰克就在那里。

  好好地活着。

  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肆无忌惮地幸福吗?那么,是否是和自己,是否知道自己的心意,重要吗?

  何况,和一个人保持20年的亲密关系,发展到哪一种感情都不奇怪。

  可惜在这个缺乏耐心的世界,人们习惯的是接受,而不习惯寻找,习惯的是灌输,而不习惯思考。

  海莲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读弗兰克一本正经的信的,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出一封封热情洋溢活泼幽默的回信的?

  海莲既然没有说过,那就只能由看到的人自行理解。如果他们是你眼中爱情的样子,那你就可以大声说他们是相爱的。无关别人,这是你自己的,可贵的思考。

  他们或许相爱,或许没有,又或许……

  「又或许直到获知弗兰克的死讯之前海莲自己也没发现她早已经爱上了他?」沈惜不觉喃喃出声。

  眉头一皱,这句自言自语似乎触到了他心里的某处,有个念头仿佛抬起了头,却又让他怎么也抓不到头绪。

  抬手看表,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沈惜看了看窗外,雨还在下。

  拿起手机又拨了过去,听筒那边传来的还是已关机的提示音。

  沈惜轻轻合上书,品了品咖啡的苦涩,想到即将赴约的人,隐隐有了些期待。

  马上就要到了吧,嗯,阿森纳最近踢得不错……

  又坐了十分钟,期待中的人还是没有出现,电话还是处于关机状态,沈惜渐渐变得有些烦躁起来,只是这烦躁不是对宋斯嘉的不守时,而是对于联络不上的担心。

  左右坐不住,沈惜索性起身到咖啡馆门口来等。

  雨下得愈加大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沈惜的心像被上了发条一样越拧越紧。

  虽然每一次听到的都是已关机的提示音,沈惜还是固执地一次次拨了出去,唯一的不同是每一次重新把手机放到耳边后,他的眉头都会皱得更深。

  他拿着手机不停地在屋檐下来回踱步,目光在两个街口来回巡视,对每个路过的出租车行注目礼,希望会有一辆在他面前停下,女孩会从车上下来。

  「每逢大事有静气」,沈惜过去一直这样要求自己,说老实话,做得一直很不错,无论碰到多么紧急的情况,都几乎气定神闲,几乎没有失控的状况。

  但此时他外表看起来还算镇静,心里却如惊涛骇浪一般。

  嘉嘉过去不是没有迟到过,但从没有过在约会的时候联系不上过。

  迟到了没关系,可千万不要出事啊。

  电话一直关机,是不是真的出了什么事了?

  雨下得这么大,很影响视线,会不会出车祸了?

  在市区里不会开得很快的,肯定不是车祸。

  妈妈……

  不会的,如果是车祸手机也没有必要关机。

  碰上了车祸,手机又没电了怎么办……

  如果嘉嘉有急事手机又突然没电了,用别人手机给我电话我在这边不停打接不到怎么办?

  这么一想沈惜又不敢打电话了,不停地拿起手机看是否有电话打进来。

  但没过两分钟,沈惜又耐不住地拨起了宋斯嘉的电话。

  通话键似乎都被他按的陷了进去,弹不出来了。

  烦躁渐渐变成焦急,担心渐渐变成不安。

  眼看着时间已经超过他们约好的时间半个小时了,沈惜已经给所有自己熟悉的可能会知道宋斯嘉行踪的朋友打过了电话,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见过」。

  沈惜犹豫着是不是要给宋斯嘉的家里打电话。

  他希望宋斯嘉正在家里,宁愿她忘记了今天和自己的这个约会——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还有一个他绝不愿去触碰的假设——如果嘉嘉不在家里,家里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的话,他知道自己会感到绝望。

  巨大的不安化作胸口咚咚作响的心跳,他翻出宋斯嘉家里的电话,怔怔看了片刻,一咬牙,正要按下通话键。

  「哥!」熟悉的女声在街角响起,大雨无人的街道上显得更加清亮。

  沈惜当然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他忽然有一种脱力的感觉,但旋即又被满心的狂喜所代替。他深深吸了两口气,抑下咚咚的心跳,缓缓转过身。

  女孩大半个身子探出出租车外,略显焦急与歉意地冲他挥挥手,随即又缩回车内,似乎是司机在找零。

  沈惜从未想过自己竟会如此期待看到女孩,有些疑惑又有些失神地看着女孩礼貌地和司机道谢,关上车门,撑起雨伞向他跑来。

  周围的一切包括下落的雨滴都仿佛静止了一般,只听到黑色的小皮鞋踏着地面,发出清脆的「锵锵锵」声。

  女孩的身体协调性极佳,一双长腿就像踩着鼓点的节奏跳舞一般充满韵律感。

  恍惚间沈惜仿佛回到了大约两年前那个春风熏然的夜晚,这个女孩也是如此充满韵律感地走到他的身前。精干的短发,明亮的大眼,冲他露齿一笑,伸出手,礼貌地说:「你好,我叫宋斯嘉。」

  一时不禁怔住了。

  女孩似乎对自己行为的不周特别懊恼,完全没有注意到沈惜的失态,只是在不住地道歉,并解释说她坐的出租车路上出了故障,不得不换车,可是因为下雨,一直等不到空车。手机本来还有50% 的电,但是大概是换了买手机时加20元送的那块电池,只是发了两个短信,正拨通沈惜的电话时突然就关机了。

  沈惜看着女孩肩膀后背都已经湿透了的米色风衣,牛仔裤膝盖以下也都已经被打湿,知道她一定在雨中站了很久,想着她在大雨中打不到车,眼看着过了约会时间的焦急的样子,看着她冻得紧紧攥住的小拳头,齐肩的黑色长发被雨水打湿,顺着刘海滴落,更有几缕粘在了她的嘴边。

  自从女孩出现之后就有一股巨大的喜悦的感觉在沈惜胸口左冲右突,现在则迅速扩散至四肢百骸,他几乎压制不住想要把身前女孩拥入怀中的冲动。

  猛然间他想起了刚才咖啡馆里那句让自己满心疑惑的自言自语,仿佛混沌中一道闪电照亮了整个天空。

  我……

  难道……

             *** *** *** ***

  「听到了吗?『哥哥』!」

  「哼,我就不信这俩人真是兄妹,哪有等妹妹等得急成那个样子的?」

  「愿赌服输好吧,大小姐,赌品这么差以后谁还和你玩啊?」

  咖啡馆的角落里那两个15,6岁的小姑娘正在一边看着窗外一边说着悄悄话。两个人都剪着齐耳的短发,其中一个四肢修长纤细,单薄的身型在冬衣的衬托下更显消瘦;另一个略微有些胖,看得出肉乎乎的大腿和手臂,脸上则带着稚气的婴儿肥。

  两个小姑娘的父亲是至交,一个是中宁市贸易促进会的副会长,另一个是会长。每到周六,只要没有事情,两个人多半都会约在一起打桥牌。两家的女儿差不多大,婴儿肥的裘欣悦比纤细的裴语微大了半岁,老话讲就是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

  两人从没上幼儿园起就认识,算得上光屁股的手帕交,光凭感情,比很多同班同学还要深,更何况妈妈们在一块少不了说些子女的事,所以到现在为止,两人在对方面前可以说毫无秘密可言。

  半年前,裴语微初中毕业后就去了纽约读高中,第一次离开家这么久,小孩子还是很想家的,所以趁着winterbreak一溜烟跑了回来。眼看着又要回美国了,约闺蜜出来见个面。

  这家咖啡馆是裴语微初中最后半年经常来的地方,那个漂亮俏皮又爱看书的老板娘姐姐推荐给她不少好看的书。今天把闺蜜约来这儿,一方面是见闺蜜,另一方面也抱着见见老板娘姐姐的心思。可惜今天来了一问,正好老板娘不在,说是去了上海的医院,什么原因服务员倒是一问三不知。

  裴语微知道老板娘姐姐是有糖尿病的,当时一个偶然情况下裴语微看到了姐姐熟练地朝自己肚子注射的情景。还没等她联想到什么其他的事,姐姐倒是先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你都看到了?那没办法,只能灭口了。真可惜,这么漂亮的小美女……」

  还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俏皮的姐姐叉着腰,高高地仰起下巴,得意地冲着她说:「现在你知道姐姐我为什么这么甜了吧?已经被腌了十多年了!」

  「没事儿,姐姐我皮薄馅大,好扎得很。不信?你试试?」

  从那以后裴语微就被自称「可乐小姐」的老板娘姐姐的乐观幽默折服了,易地而处,如果从小得糖尿病的是自己,裴语微自问绝对不可能像现在一样开朗。

  本来今天仿佛是一个做了件特别得意的事像大人邀功的孩子一般,特意在回美国之前带来了一本自己喜欢的《查令十字街84号》给可乐小姐姐,此时没有见到不免有些失落,而得知去了医院又平添了一份担心。

  只好把这本《查令十字街84号》交给服务员,嘱咐她赶快登记好放进书橱。

  喝着咖啡,两人闲聊了会国内高中和美帝高中的区别。半年时间并未让两人变得陌生,相反,久别重逢的喜悦更让两人看起来比之前更亲密了。

             *** *** *** ***

  这天咖啡馆里除了她俩只有一位客人,两人的眼神不可避免地便总是瞟向那个大叔。

  「你看了那么多推理小说,那你看看那个拿了你书的大叔,能看出来什么?」裘欣悦索性大大方方地给闺蜜出了道题目。

  裴语微本身很喜欢克里斯蒂的小说,能一展所长当然不会推辞,于是认真地观察了一会,说:「他坐在窗边是为了看外面,一坐下马上就打电话应该是要告诉人他已经到了,那边可能是占线吧。拿书看应该是约的时间还早,打发时间。」

  「哟,不错嘛,那你再猜猜看他等的是什么人?」

  「这怎么可能猜得到啊?我又不是神仙!推理又不是预言!」裴语微瞪了闺蜜一眼,没好气地说。

  「你不说那我来说!」裘欣悦虽然从小学习上不如闺蜜,但是承自老爸的优良基因使她在认人的眼光上颇为自负,「看他的年纪应该是20多岁,这个时候不上班应该还是学生。长得嘛,还挺精神,肯定有女朋友了。这么冷的天,下这么大的雨还约在咖啡馆见面,不是见女朋友还能见谁?」

  「那可不一定!还可以见男朋友啊!你不就是我的男朋友?」裴语微伸手到裘欣悦的腰上去呵闺蜜的痒,两个小姑娘笑作一团,「而且谁说不上班的大人就是学生了?我老妈还不上班呢!」

  这么说就有点胡搅蛮缠的意思,裘欣悦也不生气,只是继续狡黠地笑着:「那要不要打赌?女朋友我赢,男朋友你赢!」

  被闺蜜这么一咽,刚喝了口咖啡的裴语微差点呛到,她只是嘴硬,又不是真的认为那人是在等「男朋友」。如果真的来个男朋友她肯定二话不说出门去买彩票。

  「哪有这么赌的,你也太占便宜了!要是我选女朋友,你选男朋友,你同意不?」

  「那这样吧,既然你想选女朋友就让给你好了,一会过来的要是他女朋友算你赢,不是女朋友我赢,怎么样?未来的沃顿商学院高材生,敢不敢赌?」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本就爱闹,何况最后一句的激将法让骄傲的裴语微怎么也说不出个「不」字,何况自觉女朋友这个答案赢面颇大,于是眼珠一转,装作很大气的样子说:「好吧,就让你占这个便宜,本小姐赌了!」

  眼看着玻璃门外那人不停地拨打电话,裴语微突然莫名地觉得这个大叔有点可怜。

  被放鸽子了吧,连电话都不接,肯定是被甩了。

  转念一想:要是没人过来怎么办?不输不赢?

  过了20来分钟,裘欣悦突然示意闺蜜看向外面,裴语微一扭头。

  一个身材窈窕,气质卓然的靓丽美女出现了。

  胜利笑容还没有完全绽开,就听那美女姐姐对着年轻的大叔叫了声「哥」……

  裴语微的笑容顿时僵在了那,旁边的裘欣悦倒是「噗嗤」笑出了声。

  我勒个去,这俩货是兄妹?

  刚才那么着急的样子是等妹妹的样子?

  你们兄妹俩下这么大的雨还出来干嘛?想喝咖啡回家自己冲啊!

  由于不爽,裴语微决定去游乐场发泄一下,裘欣悦自然陪同,两人便挽着手走了出去。

  赢了闺蜜,裘欣悦似乎开心极了,走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和刚进门的两人正好擦肩而过。裘欣悦礼貌地冲那个大叔点了点头,裴语微则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怎么看也不是兄妹俩,那两人一定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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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对a大《情欲两极》的喜爱,所以写了这个故事。故事发生的时间点我纠结了一下,是沈小惜初遇宋斯嘉的那个时间点好,还是沈小惜第一次清楚自己对宋斯嘉真正感情的那个时间点好。纵向比较一下发现文中有很多关于七年的巧合,于是就选择了故事发生七年前的这个时间。

  因为是同人,我喜欢尽量尊重原作,所以行文风格是刻意地模仿a大的笔触(虽然很不像……),而且原作还没有结束,我就尽量没有让人物与陌生人或不该接触到的人发生什么实质性接触,不会影响原作宇宙。但因为是短篇,视角的转换没有像a大一样设计,而是由人物关系牵引出来。

  另外我要说的是文中可乐小姐的店是真实存在的,或者说存在过。

  店主是我的朋友,如文中通过第三者描述,是一个活泼可爱,开朗乐观,对人生充满向往,活得很有趣的人。

  她10岁那年被确诊了糖尿病,每天靠打针吃药维持。她坚持了18年,每天给自己打4针。不幸的生活并没有让她变成一个充满怨愤的人,相反,她活成了一个真正有趣的人,还在13年的时候完成了自己开一家小店的梦想。小店很成功,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成功成为了很多人青春回忆中不可缺少的地方。

  因为病情的恶化,她最终关掉了那家店,一年后,她被查出了尿毒症。

  目前她在水滴筹筹款,情况很不乐观。

  百度搜索可乐小姐的话,能看到第一页有朋友写她的文章,第二页有蚌埠网络电视台对她的访问节目。

  之所以写这个,也是因为这个朋友的人生观很符合a大书中的倡导。

  就算生活对这个人如此的不友好,但是世界值得这个有趣的生命去更好地活着。

  我在写本文之前曾经就这个朋友的事和a大沟通过,a大表示不希望故事中涉及到募捐行为。但我这并不是来募捐。

  我只是希望如果有人看到,并认可她,就请将她水滴筹的信息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

  只要知道的人越多,她就越有可能达到目标。

  最差的情况,有更多的人听过她的故事,她也可以活得更久——只有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记得你,你才真正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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