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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系列】第七第八(连载)

[db:作者] 2025-07-18 18:39 5hhhhh 7870 ℃

         【社会人系列】

 

 作者:张子吴

 2019-10-06发表于:sexinsex

 字数:5000

 

           第七篇:媚雅(草稿版)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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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灵感就是看了别人的文章,再结合石头的话,又想起昆德谈过的「媚雅」,又联想到当今的某些黄文。将这些事件放在我的脑子加以融合,然后今天某一瞬间开窍,立马就整出这么一盘菜。)该说我什么好呢。是说我小心眼好呢,又或者说我不务正业呢?再不济我脑子怎么会有乱七八糟的想法。哈哈。

  完成于北京时间02:32 1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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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名作者阿绿因为他的某一部乱伦大作突然大火,连他也觉得火得莫名其妙。他并没有深究下去,反而被这种突如其来的火烧坏了他的头脑。

  由于他那篇《想着你姐爱着你妹》火得一塌糊涂,阿绿趁着这股热潮写了好几篇文章通通博得众人欢喜,独独是他的女人阿珠看不过眼。每次在他写作的时候,阿珠都要冷嘲热讽他一番,惹得阿绿狂翻白眼之余更是狠狠说她不懂黄色文学。

  黄色文学啊,阿绿曾不止一次说过,黄色文学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但想归想,阿绿的遭遇也是颇让人同情的行为。譬如她的女人阿珠就说过他是一个可怜人。这话着实难听,阿绿不以为意,他认为阿珠是在妒忌他的才华,同是写作高手,阿珠的《囡囡》连载时就被其他女性骂得天翻地覆,问候祖宗十八代。相比于阿绿的新作《我绿了我自己》更是博得众淫友满堂喝彩。

  这天,阿珠突然约阿绿在她的公司下附近见面。当时在电话里阿绿就说了,有什么事不能在电话里好好谈。阿珠说,你这是讲废话,要那么容易,我也不想找你。这话说得哪像是求人的样子,当场阿绿就有点生气了,好在阿珠又拿好话哄回了他。

  说起阿绿是怎么认识阿珠的,这话就像那些文艺青年那样,彼此为对方的才华所吸引,在网上聊了不到一周,阿绿便提出要见面。阿珠也正有此意。

  见面的那天,阿珠的打扮颇引得阿绿喜欢,阿绿不是个帅哥,阿珠自然也不是美女,但阿珠嘴角上的痣倒是吸引了阿绿。据阿绿以前研究过相术,里面有说,有的女人嘴角有痣,下面一定有痣。这种女人大多阴冷,对房事不感兴趣。

  娶了这种女人,难得销魂一回。但她们规矩,男人大可放心。不过她们的丈夫就难说了,一般都有拈花惹草的毛病。之所以阿绿想要讨这样的女人当老婆是因为他被前几任女友绿怕了,所以朋友们叫他阿绿这个名字。阿绿本名叫什么反倒没人知道了。

  阿珠当然不知道阿绿看上自己是这个原因,要是知道,她准大闹一番。想当初他们新婚燕尔,阿珠就说他无聊,一天到晚只想着干那事,真没出息。

  阿绿当时听她的话虽然早有此着,但还是被她气昏了头,他反驳阿珠,「我是人!是个活生生的男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男人除了拼命地干事业,还要拼命地干女人!」经过多次的争吵和说服,阿珠才成了现在这样的女人。

  眼前的阿珠被阿绿脱去了睡衣,双手拱起她的乳房,舌头在乳头边沿打转,似乎在挑逗,阿珠呼吸急促,她的目光迷离了,阿绿知道这是美妙乐章的序曲,两人迷离的目光越来越朦胧,越来越混沌。

  阿珠的胸脯开始起伏,起伏。最激越的乐章奏起了。天要塌了,床在摇晃。最后阿珠柔柔地躺着,阿绿也闭上眼睛。

  阿珠在她中午下了班,径直去了丰壬大厦。她知道阿绿不会那么准时的,认识他那么久,只有干那事他才会破天荒早到早进入。到了那里阿珠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小姐过来问她要点什么,她要了一杯咖啡。这地方静得好,间或来坐坐,也蛮有情致的。等了半天,阿绿才慢悠悠地挪着慵懒的身子进来。

  尽管阿珠很不愿见到现在的他,这个样子的阿绿也实在是给她丢脸,她还是举手招呼阿绿过来。

  咖啡屋备有快餐,阿绿随便点了一份,又从电脑包里拿出电脑,阿珠看着他在一边旁若无人地打字,惊愕地问:「瞧你忙的。不知道的以为你是什么大人物呢,知道的还会替你丢脸,你倒是很光明正大。」

  「我从不理会世俗人的眼光,我总觉得黄色文学嘛,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阿绿又是重复这句一万遍的话,阿珠听得已经耳朵起茧了。阿绿看到她这样,话到嘴一半,咽在喉里,硬生生地将它吞下去,好不痛快,道,「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

  「我怎么不懂了,我当初也是这类的情海文学啊。」

  「你跟我不一样,求你别侮辱黄色文学两个字好嘛。」阿绿义正言辞指正她道。

  阿珠咋舌不已,闭口不言。阿绿继续在键盘打字,过了一分钟,他抬头看向阿珠,问她,「你不是找我有事?」

  阿珠端起咖啡小抿一口,放下说,「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找你帮我写篇绿文。」

  「什么?」阿绿大吃一惊。他觉得奇怪,眼睛睁得老大望着阿珠,说:「你神经了?你平时不是总说我的乱伦文有违伦理么?你不是一向不爱看吗?这才几年!要写你自己写。」

  「不是,只有你有绿的经验啊,难不成你想我出轨,」阿珠的话到这里,阿绿更是气得不轻。「你——」阿珠知道说漏嘴了,干脆低声下气求他,「你帮帮我好不好,老公。」

  「有你这么说自己丈夫的。」阿绿还是气在头上。「何况我的文在你眼里一向不入流。」

  眼见阿绿不肯就范,阿珠干脆打破死篮子,「我说你就别小心眼儿了。我那么说你,是见你太狂了,有意压压你的锋芒。你就当回事了?说实在的,你的乱伦小说并不差,只是你出名后有点飘了。你该知道毕加索的笑话。这位大师后期画风越来越怪诞,几乎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据他晚年私下透露,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画出这么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只是他的名气太大了,不论怎么画,都得到世人的喝彩。人们越是欣赏他的怪,他就越画越怪。这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媚俗。也不知当时人们争相购画和收藏毕加索画作的时候,那些自命高明的美术评论家为他的作品大吹大擂的时候,毕加索老头儿躲在一边是怎么想的,说不定暗自发笑吧。」

  阿绿听完只是看着她笑,「你别以为用这招指桑骂槐!我知道你是妒忌我出名了,你呢,还在原地踏步,坐井观天。说了也是白说,你根本不懂黄色文学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怎么谈也谈不完。」

  「我没有!」

  「就知道你嘴硬不承认。」

  「好好,我不跟你吵。」阿珠妥协道。

          第八篇:性爱机器人(连载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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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小人争取社会地位,不肯让伪君子们霸占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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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个真小人,这点,我从不掩饰过,对于真小人这个概念,我想用电影版的鹿鼎记陈百祥饰演的多隆是可以解释得一清二楚。在百度上看到的解释真小人是这样的:品德低下。

  没错,我品德确实不够高尚,在背后经常放冷箭,说别人的坏话,相比于那些伪君子,我总觉得自己这个真小人做得还不赖。

  最近我爱上了偷窥这个词,当然,我不是说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的,柳下挥曾经写过《邻家有女初长成》就是这个类型的,去年我顶爱看,偷窥妙龄少女洗澡,是多少情窦初开少男一直梦寐以求的梦想啊。

  那时的我一直想知道少女的身体发育,不光是下体,还有乳房之类的,很想去了解一下女性的构造。直到后来我知道一一个事实,让我对女性没有了兴趣,那就是好几年前兴起的梗——原来女神也会拉屎。

  当我知道了这个真相以后,我在厕所里哭了三天两夜,我不明白女神不是不吃人间烟火的么,她们怎么也会拉屎,不但会这样,而且还会抠脚丫,挖鼻屎什么的。

  再这样说下去确实挺恶心的,以为我是一个被女人抛弃过的男人,不然何以对女人有这么大的偏见与仇恨。那么请进入第二小节。

                (2)

  长大以后,我喜欢上了看电影,不论是喜剧片还是科幻片,我顶喜欢看,直到2013年我看了希区柯克的《后窗》后,我才发现原来偷窥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一件事。

  影片的伟大意义不必我赘说,当时我看了以后,连我一个男人看了以后都觉得那老头吻戏拍得确实很美,拍的很有感觉。嗯,就是看了那部电影后,我终于有了想谈恋爱的感觉,想和女人接吻。

  我家在岭南地区,坐落在某个不知名的小村庄。在大学毕业后,我混得不怎样,因为年轻耿直,所以经常得罪人,不过那是前几年的事了,在网上写作经常会将内心的想法暴露出来,这也是一件挺无奈的事。

  第一人称写作比起第三人称来说,终究是不太成熟,说起这个,那么我也算是理论学派的一个成员了,那么,算是我有资格喽,哈哈。

  第一人称过于太直露,不懂得控制。很容易带入自己的真情实感,而且叙事者感情介入太多,未能保持适当的客观与冷静。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太直露,不懂得控制,作者的感情介入太多,才使得读者误以为作者戾气太重,因为用第一人称写作,作者向读者更多地展示了自己隐秘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是多么的丑陋而复杂,甚至是扑朔迷离的,但它却密切地联系着作者的艺术创作,对深入理解作者的其他作品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小说是以叙述者我作为小说的视点和视角中心,使得别人以为这就是我的人生,其实这是不太对的,一般来说,第一人称是别人的故事,第三人称极有可能会带入我自己的真实身份。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亦好,假也罢。

                (3)

  因为父母几十年积累了一点钱,加上自己那几年打工的时也挣了一点积蓄,所以我在县城里开了一个小卖部,做冷饮之类的。在这之前,我还专门去学了冷饮之类的制作步骤。

  当时我也是因为看到餐饮这个行业比较火爆,再说了人吃喝拉撒,吃还是排在第一位嘛。于是我投入了不少资金,租下了店铺,重新装修,忙碌了一个月之后终于开张了。因为是第一次干这行,前期投入资金过多,所以不打算请人,叫母亲过来帮忙。在开张的那天,几个熟悉的朋友过来捧场,买一送一是常见的战术。看着现场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的繁华,我自以为真的美梦成真了。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地就起床干活,无利不起早嘛,因为昨天确实生意兴隆,在这表面的风光之下,底下却是做亏本生意,亏得让我心疼。因为已是恢复了原价,几乎没有了几个来买,期间有不少中年大妈过来问我们是不是还有没有买一送一的。

  那时的我还是不懂得收敛情绪,不懂得自己就是顾客眼里的孙子。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惹得那些大妈一阵喋喋不休的菲薄之语,在门前大吵大闹。这事当时闹得有点大,路过的行人都在一旁观望,妈也走出来问我怎么事,我如实告诉她,妈却唉声叹了一口气说我傻,还叫我出去跟她们道歉什么的。

  在这个火头气盛的时候,现在出去反倒有欲盖弥彰之举,干脆什么都不理她们。或许那些大妈也觉得就这样骂下去不是个办法,但要她们就这样离开显然面子有些抹不开,一边离去一边骂才是国人常有的办法,譬如在被人受辱时没能力反抗,一般总会说:你给我等着之类的发泄情绪的话语。

                (4)

  接下来的生意很差,差到一天只有零星三个人来这里喝,更有甚者,有一些人点一杯草莓奶茶就坐了一个上午,赶也不是,不赶也看着碍眼。

  再这样下去,迟早完蛋,妈见我心烦,也是很少提及生意惨淡之类的话,一般旁侧敲击地说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为了避免以后更大的损失,转给别人吧。我不爱听这些话。后来放暑假时,距离开这个店快一个月多了,表妹说要来这里看看。

  说起表妹,我也有十年时间没见过她了,以前我在上小学时,只有一年一度的「年例」(农村风俗,不如说我那地区的特有的风俗习惯)我必定要跟妈一起去姑姑家吃年例,因为这个比起过年更加热闹。

  那时的我还小,不太喜欢穿新衣服,新鞋子去串门走亲戚,我一直觉得,大家都是亲戚而且我们都很熟,可以不必拘礼。所以我打算不穿波鞋,一身随便的衣服就想去。

  妈问我换好了衣服没,我在房里根本没换,后来妈进我房间看到后问我怎么不换衣服,我说不换,我这身打扮挺好的。我企图敷衍母亲。

  妈不许我那样,还大声斥骂我不换就不准我去,我一听就着急了,眼泪流了出来。爸看到我这样,也在一旁跟妈说,不换也可以啊,他这身衣服也不错。

  妈说不许就是不许。这个教训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触动还是很大的,我能说现在我是一个懂礼数的人,离不开我妈对我的教育。

  那次的姑姑家年例我没去,自然见不到表妹,在那年的年例后,表妹就去了县城里念书,自此以后见她的机会更渺茫了。

                (5)

  表妹来到我这里的那天,是星期六,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有十年不见了。

  她来到我店铺的时候就看到我妈在干活,在大远处就喊了一声:舅妈。

  当时的我也在一旁,我瞧着这女孩,我印象里没有看到这个女孩啊,她看起来很文静,长得眉清目秀,个子略小,小得有些小巧玲珑,正显得她可爱,让人有种内心产生的保护欲。

  就这一声喊叫,唤起了妈的注意,妈看到了那个女孩,眼神焕发光彩,问她怎么来了。来这里也不说一声,跟家里人说了没有。

  妈的一连串发问更让在一旁的我好奇。我用手指推了妈的胳膊问她这是谁啊。

  妈白了自己一眼,最后才说是表妹。我到这时才恍然醒悟,跟以前的她确实有很大的不同。表妹怕生,至少在我在的时候她很少说话,她的打扮不够时髦,却很干净,头发长长的。在我那个年代,女孩子已经很会打扮了,什么美瞳,护甲之类的,更是应有尽有。

  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种涂指甲油,染发的女生,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是自己跟不上这个时代有关的,每一次的潮流我都错过,2007年的非主流,我没有跟风,留一些奇形怪状的发型。之后的染发,纹身,再到打耳钉,通通没有做过。总感觉我的青春不是青春。这在九零后来说,确实是一个异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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