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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艳日记,29

[db:作者] 2025-07-20 06:35 5hhhhh 5950 ℃

  领带是李国雄自己塞进一件西装上衣口袋的,内裤是他放进包里,所以他承认。但是那只长筒丝袜和钥匙,还有孙紫萱和慕容若兰的高跟凉鞋——却完全没有记忆。他想了半天想不出什么时候拿了那几样东西。他对自己的迷糊,完全失去信心了。而叶雨涵的那双高跟凉鞋,李国雄则记得清清楚楚,当他看到叶雨涵小姐的尸体时,那只高跟凉鞋完好地穿在叶雨涵赤裸的美脚上,他根本没拿!(叶雨涵活着时很少裸足穿凉鞋,她基本上都是搭配丝袜。)

  另外更叫他莫名其妙的,是警方从三名被害者下体取到的精液,跟他一样是AB型,在分析DNA后,确认就是他的精液;而从慕容若兰的指甲缝里探到的血迹是Rh(-)AB型,这种血型很特殊,两千人才有一个,所以李国雄哑然无话可说。

  虽然他到达叶雨涵和慕容若兰的房间,发现她们被人勒毙后一丝不挂的遗体,但他在她们的房间里只停留了极短暂的几分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慕容若兰在她遇害死亡前一个小时和他做过爱,而且是内射,所以慕容若兰的阴道里肯定有他的精液;叶雨涵的阴道里也有可能残留着他的精液,因为叶雨涵小姐是在八月十三日凌晨被勒杀而死的,而她最后一次和他发生性关系是在八月十二日早上,那天是叶雨涵小姐的排卵日,做爱前叶雨涵已经发情了,她的黑木耳里流出了大量淫水,甚至还潮吹了,还没前戏就湿透了内裤,嘿咻的时候叶雨涵小姐被他插得哇哇大叫,最后他的大阳具在叶雨涵体内射出大量精液;但是孙紫萱的阴道里也有他的精液也太扯了吧——因为他最后一次和孙紫萱做爱是五月二十八日,而孙紫萱遇害的日子是六月十三日!但他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谁也不相信呀。

  他绝望了,所以闭口不说话。被关在拘留所的日子,他每天面向壁,苦苦思索到底是谁干的?

  是谁?是谁??

  他想了两三天想不出任何头绪,终于放弃一切,连想都不要想了!

第四卷死刑

  李国雄,二十九岁。职业:技术总监。

  十二月十五日,于滨海地方法院被判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但被告不承认起诉书上的罪行。

  孙紫萱(六月十三日)、叶雨涵(八月十三日)及慕容若兰(九月一日)三起被杀案,罪证充足,被告被判有罪。被告的自白书被认为不实而未被采用。

  一审开庭时被举出的证物如下:

  1.意大利短靴一双(置于慕容若兰的房间内,为被告的现场遗留物。)

  2.红褐色领带一条(与慕容若兰尸体颈上的勒痕吻合。)

  3.肉色长筒丝袜一只(与勒死叶雨涵的那一只是同一双。)

  4.白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孙紫萱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5.玫瑰金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叶雨涵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6.粉色高跟凉鞋一只(与插在慕容若兰阴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

  检察官对现场鉴定人的问话:

  问:被害者(慕容若兰)对加害者有没有抵抗的痕迹?

  答:没有。不过被害者除了两手大拇指和右手小指之外,每根手指头的指甲都有渗入很深的血迹。

  问:渗在指甲内的血迹,是什么血型?

  答:AB型Rh阴性。

  间:被害者的血型是什么型?

  答:O型。

  问:指甲内的血迹,跟被害者本身的血型不一样,是不是?

  答:是的。

  …………

  法官闻被告:

  问:你的血型是什么型?

  答:AB型Rh阴性。

  间:什么时候检验的?

  答:上H大学新生注册时,在该校生物系检验的。

  …………

  检察官问法警:

  问:被告被关在拘留所的时间,有没有检查被告身上有否受伤的痕迹?

  答:没接到通知,所以没有做正式的检查。不过被带进拘留所那天,被告左脸和右手手背,确实有受伤的伤痕。

  鉴定人写的鉴定经过和鉴定结果报告书:

一、  被告身上有否本年九月一日以后才出现的伤口或伤痕?

  结果:有。

二、  被告的血型?

  结果:AB型Rh(—)

三、  被告的精液属何种血型。

  结果:分泌型、AB型。

四、  被害者体内精液的DNA和被告DNA是否相符?

  结果:相符

  检察官发传票传唤的证人共有三十五人。其中出庭的有:

  1王朝大饭店柜台职员(证明犯罪当天,李国雄天亮时回到旅馆。)

  2巡逻警察(在叶雨涵住的出租屋附近,与他擦身而过。)

  3两名出租车司机(各自证明在犯罪当天,曾经载李国雄到弄海园。)

  4弄海园的门卫。

  5多位叶雨涵与慕容若兰的好友。

  6其他……

  注1:为被告的不在场证明,辩护律师请求出庭做证的证人(叶雨涵、慕容若兰),一个也没到。

  注2:发现叶雨涵尸体的许丽在9月6日被奸杀身亡;发现慕容若兰尸体的李若娴在9月13日被奸杀身亡。后来证明这两个女人是死于同一个凶手的连环奸杀案。

  李国雄被执行死刑后的第六天,他的妻子林雪琪出车祸身亡,人们在她的房间里发现如下手札:

第五卷妻子的手札

  提起笔,我感觉心情异常奇妙。脑海里浮现出一名某妇女杂志社的女记者,她在我丈夫被捕的第二天开始,就每天来缠我,叫我发表感想。虽然每次都被我那年老的女管家不客气地赶走,但她一直不死心,连着两个月,每天都来缠我。

  后来有一天,她忽然不来了,我反而觉得怪怪的,心里猜想,可能她当新娘子结婚去了。

  虽然女记者不来缠我,使我顿感寂寞,但也使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还有事,需要上滨海一两次。

  那天,得到丈夫被逮捕的消息时,我正在这佘山别墅的画室里画着画。我的画以红为主色。想起洛杉矶那位心理医生约翰威尔博土,如果他看到了,一定又要说,我的性生活有问题了。

  丈夫被捕的消息,是附近社区派出所的警察来通知的。他们拿法院的搜查令,到我家来搜查我丈夫的东西。也许他们碍于家父的情面,很客气地只做了象征性的搜查。事实上我丈夫的罪证足够,他们也没什么必要翻找我家里的东西。

  要搜查我的画室时,一位主任模样的警宫,对我客客气气,只站在门口扫视一下就走了。

  放在画室柜子上面,和画具、画笔摆在一起的一瓶迷药,瓶底还剩下三十克没用完,警官连看都没看一下,真是太大意了。

  不过我了解警察们的心情,他们都同情我。看我冷冷淡淡的表情,一定以为我为丈夫的变态而感到绝望和羞耻。

  社会一般人以这样的眼光看我,正好给了我很大的方便。我只要假装受到重大打击而病倒的样子,躺在床上不说话就没事了。世人对凶犯的家属一向都特别好奇,我装病合情合理,最自然不过了。

  在烟雾弥漫的幽暗画室里,一个人躺在床上,我并不觉得恐惧,也不怕冤死鬼的鬼魂来找我算帐。因为我满脑子只想着“性”的问题。

  我不断想,在战场上杀死无数敌人的英勇战士,夜里入睡以后不知会做什么样的梦?古代的裸体角斗士,在角斗场上把他们的青春斗光,古铜色的肌肤和隆起的肌肉,到了老年时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常常看自己的手掌,那只采集过丈夫精液的手掌,仿佛还残留着男性的腥臭味。

  检查官体恤我身子虚弱不能下床,派遣一位书记官拿录音笔到我家里来做录音询问,问我有关夫妻性生活的种种。而最主要的,是要我证明丈夫对我不能人道,以及原因。当然他已经查问过我们的主治医师,所以问话能抓住重点,我不用做什么说明,只要摇头或点头就可以了。不过问到我会起痉挛这件事时,好像碍于启齿而脸都胀红了。不管检查官也好,我的主治医师也好,其实没有人真正了解我害怕怀孕的心理病。

  因为那是只有我和丈夫两人知道的一个秘密。我生下一个软骨的畸形儿,是在拉丁美洲由一位庸医帮我们偷偷处理掉的。他索价三千美元,因为那是“杀婴”,叫我们绝对严守秘密。

  说起来实在是命运害人,那时候明明知道怀着七个月身孕,不应该做长途的旅行,而我们这对贪玩的年轻夫妻,偏偏不信邪地远征到墨西哥。如果没有那次旅行,我不会早产,也不会遇到敲诈外国游客的庸医,更不用背负“杀婴”的良心谴责和罪恶感,痛苦地过这一生了。

  记得是生产后调养了两个月,我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正常,丈夫兴奋地在S湖畔一家很有情调的旅馆房间里向我求欢,我和往常一样的迎合着享受温存。没想到正要达到高潮的瞬间,我突然痉挛,丈夫霎时失声惨叫起来。我的疼痛跟他一样,我们俩痛苦挣扎,好不容易才抓到了床头上的电话。一名乡下医生匆匆赶了来,给我打了一针镇静剂。他看两个黄皮肤的东方男女,裸身交媾在一起的丑态,就好像看着动物园里的猴子或野狗在交媾一样,眼神中充满着轻蔑和鄙视。可怜的我们痛得根本忘了羞耻呢!

  回到洛杉矶,我马上去找精神科医生,经约翰威尔博士诊断,说我患的是妊娠恐惧症。

  他说除非我能去除害怕怀孕的心理,以后的性行为会在感到男性可能要射精的瞬间,反射性地发生痉挛。这种反应不但是跟丈夫在一起时会发生,跟其他别的异性在一起,也同样会发生。

  就这样,我们夫妇俩陷入痛苦的深渊。尽管我们相爱,相拥相吻,但我们没勇气做进一步的爱。因为我害怕,丈夫更害怕,很自然的,丈夫不能人道了。

  约翰威尔博土建议我们换换环境,也许能舒缓紧张的情绪。不过他只知道我为第一胎的失败而恐惧怀孕,根本不知道我们出过那样的洋相。其实那才是我丈夫不能人道的真正原因。

  后来我们回到中国,丈夫在滨海找到工作,我留在云海老家。我们热切盼望每个周末夜晚的欢聚,更盼望奇迹会出现。然而时间越久,越觉得没有指望,因为丈夫真正的“无能为力”。

  那时候,丈夫常嘲讽自己没用,说他看什么刺激的色情影片,都不会激起性冲动,也不会兴起欲念,已经完完全全失去“男性能力”了。我听着心如刀割,觉得他实在太委屈也太可怜。因为他原本是一位最具男性魅力的美男子。虽然我这样说自己的丈夫有点厚脸皮,但他确实让我倾慕。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便觉得他善解人意,待人亲切而彬彬有礼。尤其看到他穿红色格子衬衫,抱着双手斜倚在大学红砖教室的墙上时,那潇洒模样儿就好像风景日历里面的英俊模特儿,当时的我便很自信地认定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了。

  我爱他,喜欢他,所以嫁给了他。他是我精神和肉体的第一个男人。

  虽然我们的爱发生障碍以后,为了减轻彼此的痛苦,我自动采取了分居的方式,尽量忍耐着,等待每个星期一次的欢聚。但有一次,我忽然好想他,所以等不得星期六他回来,就自己开奔驰座车直奔滨海,准备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从云海到滨海,路途遥远,但是我疯了一样的开快车,恨不得车子能长出翅膀,我一心急着要见他,要投身在他怀里享受他的爱抚。

  到达滨海那家丈夫长期包住的大饭店时,都快清晨了,但是天色还很黑。

  我倒车,把车开入饭店前的停车场,顺手关了车灯。然后点燃一根香烟,准备松弛一下因开快车而紧张僵硬的筋骨。万万没想到眼前来了一部出租车,在饭店门口停住。丈夫从车上下来,毫无表情地付了车资,然后头也没同地走进饭店。

  我呆望着他走进饭店的背影,真正楞住了。因为他那疲乏的步履,一看便知道是刚刚“办完事”回来。尤其他毫无表情的付车资时,眉宇间仿佛隐藏着什么秘密。我霎时感到眼前一片黑,差点儿晕了过去,

  当时,为什么我不上前找他问罪?为什么不像普通女人一样,找他吵一架或打他一记耳光?

  也许这就是我们这对寃家夫妻的恶运!

  我瘫在车子里一动也没动。我感到身子很冷,但因为车子熄了火,所以车里没空调。我把短大衣的衣领竖起来,咬着下唇任凭妒火在心田里燃烧。当然我没有半点睡意,干涩的眼睛望着车窗外,看天色在寂静中逐渐黎明。当我看到停车场里第一部车子发动,白色烟雾在晨霭中滑失时,我已经拿定主意,不见丈夫,直接回云海。

  那一星期的星期六,我和往常一样开车子到机场接他,陪他共度周末。我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没告诉他我曾经到滨海窥见他的事。

  以后的两个星期,我更留意着故意不问他在滨海的生活。因为我告诉自己,即使丈夫在滨海养了小三,我也应该原谅他。然而不知为什么,我按捺不住自己,竟然又偷偷去了一趟滨海。

  这次我仍然以窥探的方式,把奔驰轿车开到洛山以后,将它寄放在外国观光客特别多的一家海滨饭店停车场,然后改乘一部租车场临时租的小车子直奔滨海。这时候我的心中只有妒火而没有理性了。

  当我到了弄海园的“秘屋”,看到丈夫写的那本“猎艳日记”时,我好像掉进无底的黑洞一样,我说不出我的惊愕和绝望!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运。那次他回云海度假时,如果我没找到他的“秘屋”钥匙就好了。偏偏他那么随便地放在西装口袋里而被我找到,我差女佣偷偷拿去复制了一把,否则我怎么能够轻而易举地闯入“秘屋”,看到那本要命的“猎艳日记”?

  我最气也最不能原谅他的,并不是他猎获过那么多的女人,而是他把我和其他女人一起列在他的猎获物里面。另外他不畏惧会不会使对方怀孕,而纵情纵欲调戏陌生女子的不负责态度,也使我痛恨至极!

  他是这样写我的:

  ——车子停在无人的海边,虽然车内狭窄而不自由,但我抵不住她那欲火燃烧的眼神和诱惑……

  ——打工赚来的辛苦钱,全部用来买了这部老爷车实在值得!女的好像习惯于“自慰”,非处女。

  我看完差点儿昏倒了,在我认识他以前,根本没有过半个男朋友,他居然说我是非处女。而且,我一直最怀念珍惜的那一夜——我们相识后的第一个暑假,一个充满罗曼蒂克的夜晚。他竟然把我当做普通的猎获物,太可恶了!

  几个月以后,我在报纸上看到猎艳日记里面的猎获物之一的某公司文员自杀的消息。我拿着报纸,找到了死者住的金泉花园小区的出租屋,在那儿会见了死者的姐姐何晓琴。虽然当时没有人知道死者真正的自杀原因,但我心里猜测,一定跟李国雄有关系。

  我跟何晓琴面对面而谈,望着她鼻翼下那颗醒目的黑痣,我突然下定决心,想出了一套奇妙的计划。因为何晓琴恨恨地咬牙切齿说:“我妹妹太儍了。不过欺骗我妹妹的那个男人,实在太没良心而且可恶透了……”她加强语气说着“可恶”两字时,鼻翼下的大黑痣跟着脸皮的拉扯而愤然跳动。我好羡慕何晓琴能够骂人骂得如此痛快。因此不禁想,如果换成我,除了痛骂之外,我会采取什么样的报复手段呢?

  当然她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和姓名,因为我化身化名,拿了一张临时到印刷行印的假名片,以妇女杂志社特派记者的身份去访问她的。我怂恿她把那名害死她妹妹的负心郎给找出来。我说,如果需要什么费用,杂志社愿意负担,请她把寻找的经过记下来,希望她为妹妹写一篇“痴心少女受骗记”,并且把那个色情骗子的大名公开出来。

  何晓琴听了有些不安,但想到能为妹妹报一箭之仇,好像感觉很痛快,因此只稍稍迟疑一下,便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议。我还慎重其事地吩咐她行动要秘密,因为这种故事很值钱,别家杂志社知道了一定会来抢新闻。何晓琴很信任我,因此答应跟我合作。

  我看完死者何晓莉的日记以后,建议她去“白梅” 酒吧跑一趟,寻找吉他手探听“唱男低音”的男人的消息。

  她很听话地照着我的指示去行动,并且详细记下了一切经过。虽然她的文笔并不好,但也使我看得痴痴入迷,仿佛自己已经变成女侦探——何晓琴,正在努力寻找一个可恶的男人报仇。

  后来她又照着我的指示,去寻访我丈夫的母校H大学,以及用假声打电话去查问王朝大饭店柜台经理等等。最后我叫她整理好房间,我到她家去共商计谋。因为我希望她永远失踪,这样我就可以假扮成她,顺利进行我的报仇计划了。

  我设计的陷阱,需要采集男人精液,因为我知道被害者体内残留的男性分泌物会成为有力的证物,因此从这方面去着手。同时我也想到,如果丈夫能提出反证,证实那不是他的,警方要追查真凶时,也不会怀疑到我或何晓琴身上,因为我们俩是女性。

  我计划要勒杀那几个女人的一个星期前,丈夫回来度周末。我利用星期六晚上,丈夫熟睡以后,偷偷给他施了轻微的麻醉,然后顺利地取到了他的血液和精液。

  六月十三日,第一起书香门第小区的孙紫萱命案是这样进行的:

  我一个人坐在车子里等了两个多小时。到了深夜零点,我才戴好口罩下车。我的目的地早先已经来实地勘查过了,却不知怎么搞的,差点儿走错了方向。

  听到我的敲门声,女人揉着眼睛下床,出来开门时,我看到她的眼睛有些浮肿,看她迷迷糊糊的模样,好像还在半睡半醒中。我告诉她是为李明镐的事来的,她马上请我到里面坐。我趁她转身往里走的时候,出其不意地拿出一条泡了麻醉剂的湿手帕,从她背后捂住她的鼻和嘴。她当然猛力挣扎,但只一会儿就失去反抗力,渐渐进入昏迷状态。

  我脱光孙紫萱的衣服,把我带去的一支没有针的注射筒拿出来,把里面装的精液注入女人的下体。瞬间我的身子痉挛起来,也许是对死亡的颤栗吧。等一阵痉挛过后,我拿一条腰带绕到女人脖子上。这时候我忽然想,同样这个时间,丈夫正和另一个猎获物在另一个地方的床上拥抱、缠绵,一股强烈的妒意和怒火,使我的指尖自然产生力气,我双手猛力一拉,孙紫萱的脸马上变成紫黑色,屎尿一起流了出来……孙紫萱死后,我把她的一只高跟凉鞋的鞋跟塞进她的阴道,孙紫萱的木耳非常黑,看上去有很长的性史并且有很多男人。她的被杀也是咎由自取,杀死孙紫萱后,我就离开了。

  丈夫狩猎的日子不是星期三就是星期四。

  我第一次勒杀他的猎获物成功以后,变得欲罢不能了。虽然我心里一直很害怕,但那股强烈的妒惫和怒火,总会让我身不由己地想继续杀掉每一个跟丈夫睡过的女人。因此我又杀了叶雨涵和慕容若兰。

  叶雨涵这个女人我以前是知道她的。去年滨海市发生过连环奸杀案,我妹妹林雪莹就是被害者之一,叶雨涵本来也是那时应该被奸杀的,但是她幸运地被警察救了。凭什么我妹妹被奸杀而死了而她却还活得好好的?她也应该死去才对!

  本来那位爱画画的H大学艺术系小女生慕容若兰是我出了高价请她去引诱我丈夫,充当他的猎物的。她听了我的话,在博物馆的雕像前学画素描,等我丈夫上钩以后,再带他去滨海电视塔制造情调。她表演得太成功,我感觉她在假戏真做,害得我差点儿控制不住自己,从热带鱼水槽后面跳出来拉开他们。不过我看他们已经进入情况,那夜丈夫一定会在慕容若兰那儿过夜,所以放心地去杀第二个我要杀的女人——叶雨涵。

  那天我敲开叶雨涵房间门时,她刚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吹干,我和对待孙紫萱一样把叶雨涵迷晕,拖到床上扒光衣服,叶雨涵真是个骚货,浓密的阴毛遍布整个裆部,她的黑木耳比孙紫萱的黑木耳还要黑,里面还插着一个自慰棒,我拔出自慰棒时,叶雨涵的黑木耳里流出了大量男人的精液和她自己的淫水。我对着这个骚货的骚穴里抹上春药,她很快就发情了,黑黑的木耳湿得一塌糊涂,而且一直在浪叫。我不但电击她,还用丈夫给她买的高跟凉鞋的鞋跟插她,最后我用叶雨涵的丝袜把她的脖子勒住,开始时她猛烈地咳嗽,双手徒劳地抓着她自己的丝袜,双脚乱踢,企图保住她那条骚命,她的大眼睛突了出来,好像是看不清眼前的东西。瓜子型的脸颊涨得通红,呼吸急促。不知怎的,叶雨涵痛苦挣扎喉咙发出的声音,在我听来好像是娇喘声声,让人兴奋。看着她的俏脸在我面前变形,舌头最终丑恶的吐出来,我感到一种残酷的快意,那是任何事情都无法代替的!临死前她大小便都失禁了,叶雨涵屎尿齐流的样子真恶心!最后,叶雨涵这个骚货终于两脚一蹬,就不动了,只剩下她无神的双眼大张着——她被我活活勒死了。那时,我觉得兴奋异常,只有叶雨涵断气死亡的那一刹那,才完全忘了丈夫外遇的事。看着叶雨涵那全裸的尸体,我忍不住对着她的遗体手淫了起来!手淫后,我把叶雨涵的高跟凉鞋的细鞋跟插进了她的黑木耳里。

  杀死叶雨涵那天最最叫我紧张惶恐的是,丈夫出其不意地忽然来到。那夜他应该在慕容若兰那边过夜的,不知什么原因忽然改变主意来找叶雨涵了。当我听到有人敲门时,叶雨涵刚刚被我勒毙,她临死前失禁拉出的屎还冒着热气呢!那时我的心脏差点儿停止了,幸好我的脑筋动得快,一闪身躲进被橱里。也幸好丈夫胆子小,看到他要找的叶雨涵小姐已经一命呜呼,变成了一具全裸的女尸,就半分钟也不敢停留地立刻拔腿往外逃了。否则在那儿我们夫妇俩面对面,不知会演出什么惨剧呢!也幸亏他晚来了十几分钟,要是早来一会儿,叶雨涵说不定就能被他救下来。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慕容若兰那女孩子在滨海电视塔上,明明知道有人在偷看,却禁不住对我丈夫那么热情地投怀送抱,为什么那夜不肯跟他同床?难道她害怕,她拒绝了?太不可思议了。慕容若兰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没留住我丈夫,却害我差点儿出了乱子……慕容若兰这女孩的确纯洁而懂得自爱,可惜她的脑袋太简单,没想到会遭人灭口。

  本来想在勒毙叶雨涵的第三天就去杀死慕容若兰,但她那天却约了我的丈夫,俩人睡在了一起,然后她又回到老家度假去了,所以她又多活了十多天。

  9月1日,是慕容若兰返校的日子,我去跟踪我的丈夫,他去车站接慕容若兰。他们去了慕容若兰的家,在她家发生了性关系,我躲在她家附近观察,并趁着丈夫出去买饭时,敲开慕容若兰的房门,出其不意地勒住了她的脖子。本来她这个年轻女孩子应该还是很有力气的,不过她那天长途跋涉,又和我丈夫做爱很久,而且没吃饭,所以她的反抗很无力,最终被我活活勒死了。死前她的骚尿流了出来,好在没和孙紫萱与叶雨涵一样大便失禁,保留了一点点尊严。按照惯例,我把慕容若兰的尸体扒光,然后把她的高跟凉鞋的细鞋跟也插入了她的阴道。

  她死得实在冤枉,所以为了她,丈夫应该偿命,他被判死刑是应该的。

  至于割伤丈夫的脸的衣橱机关,当然是我设计的。不过安装时我不敢奢望会成功。我预估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或二,却没想到他居然中彩了。我除了内心高兴之外,也不禁迷信起来,心想可能是上帝也要惩罚他吧。否则怎么会那么巧,那么“不幸”呢!

  不过,我一直处在自我矛盾当中,我怀疑是什么力量促使我连续勒死三名姑娘而不心惊?我很想再去找约翰威尔博士,请他帮我分析,我是什么心理。是按捺不住性冲动,抑或是精神失常?我不了解自己,也害怕自己!

  我之所以决定写这一本手札,是因为接到丈夫被处死刑的通知。

  夫妇本属两人一体,丈夫是我的另一半,我想他去替我受刑,也没什么不对。

  我想象有一天我这间画室会老旧而被拆除。那时候也许会从水泥地里挖出一个人的白骨。当然白骨上认不出那人生前有一颗长在右边鼻翼下的大黑痣,也就没办法确定是不是失踪多时的何晓琴的白骨了。为了查证工作,可怜的刑警侦查人员恐怕又得大忙一阵了。哈哈哈……

  不过,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那时候我一定已经变成一个疯子,警察问我什么也不会回答了。也许十几二十年以后,我现在这副皮包骨的瘦身子,会变得痴痴肥肥,长年被关在精神病院的房间里,吃着自己的排泄物,或脱掉睡裤当绳子,看到人就要勒人脖子吧?

  又快到深夜四点了,这是我变成何晓琴的时间。

  我拿出化妆箱,看着镜中的自己慢慢变成何晓琴的脸,我习惯性地拿起眼线膏,在右边鼻翼下涂了一颗大黑痣。

  这时候我的脑里会传出一串何晓琴的声音:“好傻哟,你……傻妹妹,你竟然躺在那男人的臂弯里颤栗而没勇气拒绝和反抗……”

  

登场人物

  李国雄:某外企技术总监,海归学者。化名李明镐,喜欢猎艳。因为他猎过的多名女孩子遭到杀害,所有证据均证明他就是凶手。被判死刑,行刑后真凶才爆出真相。

  何晓莉:20岁,李国雄的猎物之一,被猎前为处女,后跳楼自杀身亡,死亡时间为4月5日。

  何晓琴:25岁,何晓莉姐姐,非处女,黑木耳。为给妹妹报仇,和真凶合作,但很快被杀死,死亡时间为6月11日。真凶后来冒用她的名义进行杀人。

  孙紫萱:24岁,李国雄猎物之一,售楼小姐,兼职夜店公主。被猎前为非处女,黑木耳,初夜年龄:17岁,生性淫荡,曾经和133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88人在孙紫萱阴道内射过精液。经常逛夜店,和叶雨涵是好友,与叶雨涵一起多次和人进行3P。在本故事中被杀身亡,死亡时间为6月13日。死后尸体趴在床上,大小便失禁,屎尿齐流。

  叶雨涵:24岁,李国雄猎物之一,KK贸易公司OL,兼职夜店公主。被猎前为非处女,黑木耳,初夜年龄:18岁,生性极其淫荡,曾经和207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154人在叶雨涵阴道内射过精液。性欲极其旺盛,很容易进入高潮,谈到性话题就会立刻淫水狂喷,所以她的内裤常常处于浸湿状态,极其浓骚。之前多次遭到强奸和轮奸。去年的连环奸杀案中唯一生还的被害者,但是遭到强奸和肛奸,差点被掐死;经常逛夜店,和孙紫萱是好友,与孙紫萱一起多次和人进行3P。被猎那天孙紫萱遇害身亡。在本故事中被杀身亡,死亡时间为8月13日。被害前和两名同事发生过性关系,晚上分别被多个男人强奸,故她死后体内有多个男人的精液。死后呈大字型仰躺在床上,她的高跟凉鞋插入了她的黑木耳里,大小便失禁,屎尿齐流。

  许丽:24岁,叶雨涵的尸体的发现者。也是叶雨涵的同事。非处女,黑木耳。后来遭到奸杀,死亡时间为9月6日。死后呈大字型仰躺在地上,大小便失禁,屎尿齐流。

  慕容若兰:20岁,李国雄猎物之一,女大学生。被猎前为非处女,黑木耳,生性淫荡,曾经和54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32人在慕容若兰阴道内射过精液。被猎那天叶雨涵遇害身亡。在本故事中被杀身亡,死亡时间为9月1日。死后尸体被塞进大衣橱,小便失禁。

  李若娴:20岁,慕容若兰的同学,慕容若兰的尸体的发现者。非处女,黑木耳。后来遭到奸杀,死亡时间为9月13日。死后呈大字型仰躺在地上,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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