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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被兄弟女友拉去陪逛商场的三两事

[db:作者] 2025-08-05 08:35 5hhhhh 7970 ℃

“快点呀,怎么走这么慢啊你。”眼前和我差不多高的少女嘟嚷着,一脸嫌弃地看着气喘吁吁的我。

“大姐,你也不看你买了多少东西……”我提了提两手上的衣服:“我们已经逛了十几家店了,路都走了十几公里了,你还不累啊?”

“切,真没用。”她毫不遮掩地表示着对我的鄙视,随即走到一家蜜雪冰城,找了个位子坐下,“那就休息一下吧。就你这弱身板,真虚。”

……

此时我也懒得和她争辩什么了,爱咋咋得吧。呵,女人。

不过她今天穿着一双黑色的及膝平底长靴,倒也挺养眼。

废话,不然我大好日子不在宿舍打游戏,浪费时间陪女人逛街?还一连逛上好几个商场?脑子有病吗我。

别误会,她不是我女朋友(本人至今母胎单身),更不是我老婆,当然,也不是什么暧昧对象——她是我兄弟的女人,要不是兄弟要我看着她,她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

不过也不能说说我对她完全没兴趣,毕竟我也曾经暗恋过她。

她叫陈思玲,高中时和我同班了三年。初次相识的那一天,我就隔着过道,坐在她左下边的位置。当时的她,穿着一双白色的短靴,一副音容笑貌举止优雅,同时还尽显青春朝气——可以说跟我这内向的死宅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那时候的她,甚至比我高上一些。所以,看向她的时候,我难免会有些自卑,只得不知不觉地,本能般地低下头,盯着她的鞋靴看。

在高中枯槁的学习生活中,看着她那对美足穿上各种好看的鞋靴并充满活力地随意摆动,是我为数不多的乐趣,和坚持下去的动力。

当然,她不可能没察觉到我常常盯着她的美足看的。所以,她也老是用鄙夷的目光向我回应,就像看变态一样。

有一次,她也主动问起过,为什么我老盯着她的脚看。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有千言万语想要说出来,到了嘴边却变成了支支吾吾的怪叫,还有随之而来的面红耳赤。那时的她看了看我的反应,沉默地看着害羞中的我,在感觉过了一个世纪般的煎熬后,她哼地一声放过我,离开了。

差不多高二的时候吧,她在学校篮球赛上看上了我兄弟。

我兄弟叫钱书文,名字带文却是个理科生,而且还是体育特长的那种,他是我发小,住同一小区,双方父母也是多年好友。

陈思玲见我比赛结束后跑去和他贺喜,知道了我和他认识,晚上便找我问了他的事情,并要求我向书文引荐她。

如她所愿,第二天我就把她介绍给了书文。

再然后,高二的某个夏天,他们俩在一起了。陈思玲表的白,由于不敢公开,怕引来家长和老师的干涉,他们俩只好慢慢发展地下情——而唯一的见证人,就是我。

坦白地说,看着自己暗恋的女生和兄弟走到一起,绝对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既要假笑着向他们献上祝福,又要独自暗暗伤心,还继续着长久的单身生活……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值得庆幸的是,因为陈思玲性格保守,家教严厉,倒没同意早早和书文发生关系。书文不仅多次向我抱怨这一点——可我能怎么办呢?只好劝他忍耐忍耐再忍耐咯,她想洞房花烛夜,想要浪漫的第一次,那就听她的呗。

高考后,书文因为不重视文化课,只能去大专继续当体育生,而我和陈思玲虽然好一点,但也就只上了个二本,最糟糕的是,本来说好三人一块读同一所大学,再不济也要在同一个城市的,结果书文去了F市,我和陈思玲去了G市。不过我们也没复读——三方父母都坚决反对,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向现实低头咯。

之后,就是我上了大学,本以为陈思玲会避嫌,结果她仗着书文的嘱托,天天拉我当免费劳动力+挡箭牌的苦逼日子了。

就像现在这样,她白嫖了我一杯草莓圣代不说,还以腿累了为借口,把长靴美足放在我腿上。

刚喝完最后一口四季春,她快速起身坐到我身边,将被长筒靴修饰的笔直纤细的美腿搭在我大腿上,命令道:“我累了,给我按摩一下。”

……

……

……

唉,谁让她曾经是我暗恋的对象,现在是我兄弟的女友呢?打不能打,骂不能骂,认了吧。

看着眼前这搭配着浅蓝色牛仔裤+黑色长筒靴的美腿,我痛并快乐着给她按摩着,耳边还传来她得意且欢快的笑声。

指尖传来了皮靴特有的丝滑质感,即使隔着衣物,也能模糊地感受到主人的温度。

虽然早已不再对主人抱有念想,只当高中时的朦胧是一场缥缈的幻想,但触及她美腿的时候,我还是扑通扑通地心动着,脑补着是否能将时间定格于此。

但是,一想到她是好兄弟的女人,我的心又凉了些许。

唉,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睁眼将心中的不快统统呼出,我抛开杂念,为眼前曾暗恋之人按摩着美腿……

“嗯,不错不错,还挺上道的嘛。你之前有给别人按摩过吗?”陈思玲显然心情很不错,一边看着手机,和别人聊天,另一边又有意无意地向我搭话。

“没有,我还是第一次给人按摩……”

“还行,以后多练练,给你这木头脑袋锻炼一下,”说着,她放下手机朝我坏笑一声,抬起腿用靴尖点了点我的脸庞:“说不定哪天我会雇你做我的私人按摩师。”

她倒也不算是开玩笑,因为她还真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以她那远优于我和书文两家总和的家境,要雇佣我还真不难,而且工资绝对不会低。

不过就算她想,我也不可能同意就是了。

“唔……”可能是我真的不经逗、不懂风趣吧,只能面红耳赤着,让她肆意踩玩我的脸。

“哟,小兴子啊,细看之下,你的脸比我家亲爱的要白净不少呢~”

不敢去看她的脸,只能低着头,让她肆意玩弄。

“不过只有被我踩脏的份儿,哈哈~”

“我这样踩着你,你都不生气,你不会是抖M吧?”

“叫声‘主人’听听?”

“唔……别……”平底靴那沾满尘土的靴底花纹磨砂着我的脸,像是在涂抹着颜料一般。在陈思玲的玩弄下,我的半边脸就成了一块褐色的脏抹布。不过,我却不反感被她如此羞辱,还因为她的玩弄而性奋了——她猜的是对的,我就是一个足控M。

是,我是个足控抖M,请收我为奴吧,主人!

如果我真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她会是什么反应呢?我不敢去想。

“哈哈哈哈,好玩~”而始作俑者却毫无良心地取笑着我。

“喂,你说,如果能就这么给你留下点什么擦不掉的印记的话,你会不会永远找不到女朋友了呢?”有时候我真觉得她是个天生的女S,就像我在18禁小说中看到的女王一样,举止优雅的同时向脚下的奴隶展示施虐欲望,既要羞辱身体,也要穿刺心灵,更要逗弄灵魂。

她的美足显然是挑拨我情欲的利器,我只能呆呆地,像一块真正的木头那样,任由她的美足搭在我的肩膀上,用靴底踩踏、轻拍我的脸。

“哼哼~真好玩~”

在她的欺压下,我度过了一个疲惫的日子……没有感想,也不敢有念想。她是我兄弟的女人,我只当她是因为我兄弟不在而憋得慌想在我身上发泄一些无关紧要的情感罢了。

论家境,我比不上她;论体魄,我比不上书文。我有什么理由,来破坏他们俩的感情呢?她最终还是跟书文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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