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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游记》11~20章,2

[db:作者] 2025-08-08 21:33 5hhhhh 2310 ℃

我虽然很开心,很想立刻就开始玩耍,可是我不知道之前的纳兰沁是怎么玩的,而且到底是用威胁的方法,还是郑欣凌已经彻底臣服了呢?如果我假装还是原来的纳兰沁,被发现了,如果是彻底臣服还好,如果不是,是用什么威胁她的,很难保证她会不会杀人灭口,她如果愿意的话,我保证会死的透透的。

可是如果告诉她我失忆了,可能我就会失去一个痒奴,还是这么完美的痒奴,就等同于一个天使,愿意什么都听你的,你想干嘛就干嘛,可是突然就不见了,这种落差真的太让人受不了了。

我想了好久,才叹了一口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命,以后什么都可以重来,既然之前的纳兰沁可以调教她,证明我也可以,我深深吸了口气:“欣,郑掌门,你先起来,穿好衣服,虽然我不知道以前我是怎么对待你的,我们的关系又是什么,不过其实因为我七天之前,生了一场大病,现在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如果以前我是用什么把柄来威胁你的话,你可以离开了,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不可能在威胁你了。”

说完我也看着郑欣凌,有点忐忑,不过我的心里还是不停的念着,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强求不强求,我不停的催眠着自己,而郑欣凌突然冲过来,我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死亡,心想这也太背了吧,我刚来这里没多久,一个痒奴都没发展完呢,现在就要挂了?

可是想象中的死亡没有发生,反而是我摸手被抬了起来,郑欣凌居然在给我把脉:“主人,你的身体一切正常啊,怎么会失去记忆呢?是不是有人对你不利?都怪欣奴,如果欣奴陪在主人身边的话,主人一定不会失去记忆的,都是欣奴不好,欣奴对不起主人。”说着说着,她的眼眶红润起来,我连忙制止她,别啊,这么好看的脸,流泪太伤人了吧。

我让郑欣凌先穿好衣服,我坐在椅子上,刚准备喝杯茶,就看到只是把衣服披在身上的郑欣凌,瞬间伸出手,拿走了茶壶和茶杯,给我沏了一杯茶:“主人喝茶。”说完她就这样站在我的面前,真的如同一个丫鬟一般,我心想,这反差太大了,我快不行了啊,我深呼吸了好几下,才让自己平静下来:“你为什么不离开呢?你是玄剑门的大掌门,我已经失忆了,留下来做奴隶,好过去做大掌门?”

第十三章:斯德哥尔摩

听到我的话,郑欣凌反而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又跪了下来:“因为主人就是主人,哪怕失忆了,主人永远是欣奴的主人,至于掌门,欣奴不在乎,如果不是主人让欣奴去做这掌门,欣奴希望一辈子留在主人的身边,让主人玩弄,难不成主人不愿意要欣奴了吗。”说完,她仿佛又要哭出来一般,我也是没办法,本来我就不擅长对付流泪,更别说这个充满反差萌的完美尤物了。

我连忙制止她,不过我也是忍不住感叹,前身真的是厉害啊,居然把郑欣凌调教得这么听话,这种简直就是完美的痒奴,一开局一个最完美的痒奴?不过我还是努力的平静下来:“这样吧,你先说一下我们是怎么相遇的,我们又是怎么样成为主奴的啊,还有什么你觉得跟我有关的,你都可以说说看。”

听到我的话,郑欣凌也是点了点头:“好的,主人,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两个月前,六月二十三日,那时候,我只是玄剑门大弟子,在切磋完之后,因为我们的队伍有一个叛徒,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她们在我的水里下了药,而且是每日一点,让我没办法发现,等到我的药效发作之时,我感觉浑身无力,所有真气也无法动用,然后出现了一群蒙面人把我们团团围住,师兄妹不是对手,我努力的提出最后的真气,把所有人击退了,让我的师兄妹先行离开,而失去所有真气的我也失去了所有力气,我本来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居然内讧了,给我下药的人想占有我,所以他居然下毒把他的同伴一起干掉了。”

听到这里我也忍不住有点紧张,那个人难不成得逞了?不过那个人也真是狠啊,为了占有郑欣凌,几乎是两头都背叛了,是一个狼人啊,不过没有想多久,郑欣凌就继续说了下去。

“不过他准备对我什么的时候,他却没有想到,我身上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暗器,一个袖箭,是我当时救了一个修炼暗器的人,那个人送给我的,所以我就趁他抓我的手的时候,用袖箭打中了他,不到一分钟,他就中毒身亡,而我也晕了过去,直到我在睁眼,我就是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浑身赤裸,而出现在我面前的,就是主人你。”

“我?我趁机救了你?可是为什么把你绑起来?我是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的啊?”我连忙问出一堆问题,这完全不合理啊,前身怎么会单独去森林里啊,当时她就会武功了吗?而且怎么也应该带点护卫吧?

郑欣凌深情的看了我一眼:“就是主人你,主人跟我说当时想练武,家里人不同意,你想证明自己可以,就一个人深入森林,刚好看到了欣奴,然后就把欣奴救了,不过主人为什么绑欣奴,嘿嘿,是为了调教欣奴,当时主人把我绑起来,用皮鞭抽打欣奴,每一下都抽到了欣奴的心里,在主人的调教之下,欣奴彻底明白自己是那么的卑贱,我那双天生的大臭脚就是欣奴只配做奴的证明,而赏赐我舔脚,闻脚的主人就是欣奴的神,是欣奴一辈子最重要的人,是主人让欣奴认清了自己,欣奴谢谢主人。”

说完郑欣凌又跪了下来磕了一个头,我现在已经免疫了,也就随他去了,可是我还是觉得太过奇怪了吧,前身是PUA大师吗?洗脑得这么彻底?让她居然觉得自己的脚是自己做奴隶的原因,然后让她舔脚就是她的神了?虽然我知道,被调教之后,多多少少会有这种奇妙的想法,可是这也太彻底了吧,毕竟这可是古代,什么神仙之类,很多人都相信的啊,这就成为了郑欣凌的神?这几乎是邪教啊。

“额,那我当时调教了多久啊?” “回主人,主人当时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把全盛状态的欣奴调教得服服帖帖,让欣奴明白了自己的责任和身份。”听到这句话,我立刻就察觉到了不对劲的信息:“等等,一个小时?这么快你就认同了我的说法?而且你说全盛状态?就是那个时候,你的药效已经褪去了?当时你为什么不挣脱开绳索,别跟我说你挣脱不开。”

郑欣凌听到我的话,点了点头:“是的,一个小时,因为欣奴已经明白了,卑贱的自己遇到了神,所以听话这不是很正常的嘛?主人真的太聪明了,欣奴当时的功力已经完全恢复,至于为什么不挣脱绳索,因为被主人绑起来的时候,欣奴感觉特别幸福,仿佛回到了童年最开心的时候,而当主人的皮鞭和脚落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欣奴就相信,神来给如此卑贱的欣奴赐下了最好的礼物,就是神自己,我的主人。”

这个回答出乎了我的意料,幸福?一个武林高手被绑起来第一反应不是挣脱开?就算是想看看局势,也不应该是幸福吧?这有什么好幸福的啊?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生抖m?不过童年是什么鬼:“额,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被捆绑起来,会让你想起来童年呢?”

听到这句话,郑欣凌仿佛露出了怀念的神情:“当时欣奴的家很穷很穷,父母早早死于饥荒,欣奴从小就自己生活,后来被一个男人发现了,他把欣奴卖给了山贼,后来那个山贼看到欣奴的容貌,说欣奴是个宝贝,他说欣奴会为他带来很大的财富,然后他就把欣奴绑起来,从来不松绑,可是每天都会让我吃好吃的,喝好喝的,那段日子是欣奴最最开心的日子,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每天都被捆绑着,直到三天之后,欣奴的师傅来了,她讲述着山贼的恶行,把所有做过恶的山贼都是杀死了,后来她把欣奴带回去了,欣奴就一直修炼,直到发生了那次的事情,欣奴就遇到了主人,欣奴实在是太幸运了。”

听到这个经历,我终于明白了,好家伙,不是天生抖m,而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啊,本来每天吃一顿没一顿,可是被绑架之后,反而被好吃好喝的对待,所以被捆绑的时候觉得很幸福,也许那个时候这个病就已经种下了种子,不过那个山贼没有伤害她,反而没有击中她的点,而前身上来就是毫不犹豫的皮鞭,反而彻底激发了她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让她瞬间爱上了前身,所以前身调教起来才会这么轻松,毕竟一个已经从心底服从了的人,调教起来又会多难呢。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完全的联系起来了,一个悲惨的童年,一次本该悲剧的绑架,一次机缘巧合的调教,种种结合在一起,造就了现在这个欣奴,这得多巧合啊,要是那个山贼没有用她换钱的想法,早就把她吃的一干二净了,哪里还有今天的这个情况,这真的是天选之子啊。既然也明白了缘由,那我就不客气了,哼哼,这么完美的痒奴,不吃简直会让所有人唾弃啊。

“好了,我已经明白了,现在到你做出选择了,你愿意跟着我重新开始吗?”郑欣凌听到我的话,微笑着跪下来:“欣奴这辈子只会有一个主人,主人要是离开,欣奴也不会苟活,欣奴愿意再次跟随主人,让主人开心,让主人可以惩罚卑贱的欣奴,欣奴拜见主人。”

我看到郑欣凌还是选择跟随我,我真的是忍不住兴奋,我开心的把她扶起来:“好,以后你就是我的欣奴,我一个人的欣奴哈哈哈哈。”而她只是满眼放光的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爱慕、崇拜、幸福,我看着她,真的是越看越好看,这么好看的人是我的痒奴,也太棒了把:“咳咳,欣奴,那你说一下,以前我怎么对待你的啊?有什么规矩?还有你之前说的那三个什么赚钱啥的是什么情况。”

郑欣凌听到我叫她欣奴,整个人都露出喜悦的心情:“主人终于愿意叫欣奴了,欣奴实在是太幸福了,主人愿意叫欣奴的名字了,那主人的回答,欣奴一个一个讲解吧。”她带着我来到了对面的房间,我早就想进来看看了,一直没机会,可是一进去我就愣住了。

两间房间已经打通了,里面居然有一张老虎凳,一张可旋转的类似饭桌的圆桌,还有两三个造型奇异的东西,我还不知道使用方法,而墙壁上挂着鸡毛掸子,打手板用的木板,还有鞭子,还有几个镣铐,还有几个足枷和古代犯人那种头跟手捆在一起的木板,而中央则有一条铁链垂下来,四周还散落着不少绳子,各种粗细都有,看的我是眼花缭乱啊。

“主人以前特意弄了这一间欢乐屋,在这里,欣奴体验到了无比的快乐,这个老虎凳是专门用来教训欣奴那大臭脚的,而这个餐桌是让主人吃饭的时候用的,欣奴那个时候有幸可以做餐盘的作用,至于这两个,主人还没有对欣奴用过,欣奴一直很期待呢,还有这个铁链,这是欣奴最最喜欢的,主人会把欣奴紧紧捆绑起来,双脚弯曲超过头顶,脚跟跟嘴巴持平,欣奴会抬起头,因为欣奴的脚是天生的大臭脚,不一会就会充满臭汗,而欣奴的任务就是喝下自己的臭脚汗水,如果漏了一滴,主人就会给欣奴一鞭,而如果主人心情好,会把脚赏赐给欣奴。”

说到这里,郑欣凌还一脸幸福的看着我,而我光是听到这些玩法,就已经让我兴奋得不得了,虽然玩法跟我想象的不太一致,不过只要修改一下,几乎是完美的挠痒方法,而最后这个,更加爽了,让她喝自己的脚汗,这个场景,我差点就要忍耐不住了,不过我还是可以压制住自己的心情,因为我需要知道更多,毕竟现在已经这么刺激了,后面也许有更多的玩法,可以启发我,师夷长技以制夷嘛。

“放心,我等下会好好的满足你的,继续吧。”听到这句话,郑欣凌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把我带回去房间:“欣奴谢谢主人,至于主人的第二个问题,主人当时的规矩是,一,必须称呼主人和欣奴,说错一次就被惩罚一次。二,欣奴回来必须洗干净自己,脱光衣服,绑好自己,在房间等待主人回来,在主人玩弄够之后,为主人脱鞋,给主人按摩,同时用舌头给主人洗脚。三,主人的命令必须在一分钟内完成,完不成就自己去领惩罚。四,平时在外面不可以暴露身份,不过如果主人叫出欣奴,欣奴必须立刻回应。目前主人只留下来这些规矩。”

我听着这四个规矩,怎么说呢,说好也好,可是跟我的想法还是差了不少,不过看起来,前身似乎有点女王病啊,就喜欢鞭打还有让别人叫女王凸显自己的身份。不过也没事,我慢慢改变就是了,我坐在床上:“好,我大概明白了,那最后一个,你说的那三个玩法是什么?”

听到我的问题,郑欣凌咬了咬嘴唇,真的是太好看了吧,特别是害羞起来,更加可爱了:“主人,第一个巡视,就是欣奴只穿一层薄纱,让主人捆绑着,如同狗一般被主人牵着在周围的森林巡逻。第二个赚钱,是欣奴会一点点易容,到时候欣奴跟主人都会易容,主人会把我当做玩具卖给青楼的客人,她们可以尽情的鞭打或者玩弄欣奴的大臭脚。第三个大会,则是让欣奴带主人回去玄剑门,在召开一月一次的玄剑大会的时候,主人会坐在欣奴的座位下面,玩弄欣奴的大臭脚,还有用主人的脚诱惑欣奴,可是欣奴不能被发现异样,这三个是欣奴最害怕的惩罚,也是主人定下的最严重的惩罚,在欣奴不听话或者范了大错误的时候,主人就会实施其中之一来惩罚欣奴。”

听到郑欣凌说出来的三大惩罚,真的是让我听的口干舌燥的,第一个,把万人之上的玄剑门掌门、天下第一美人、天下第一高手如同狗一般带出门,牵着她巡逻,而且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见,毕竟就算是树林,这里离集市也不是很远,这种刺激感,实在是。

第二个,易容之后去青楼,郑欣凌应该最讨厌这个,因为她肯定觉得只有主人配玩弄自己,如果不是主人的命令,那些人早就死了,不过我也很讨厌这种,我的占有欲也十分强,如果是我,肯定是让她们只能挠她的脚,多人羞耻瘙痒,这可是我yy了很多次的玩法啊。

第三,这个更加是完美的击中了我,在所有人的面前,她是冷傲的仙子掌门,而没有人知道的是,她的脚正在被我玩弄,这种完美的下克上场景。加上反差感爆炸的剧情,只是听到这个玩法,我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我觉得差不多了,我真的忍不住了,我要好好的调教这完美的仙子,可是我刚想开口,却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额,欣奴,你为什么在做掌门?是我以前让你去的吗?你做掌门的话,是不是很忙,你多久才可以过来一次?一次多久?”我本来都差点扑上去了,可是突然想到这个重要的问题,要是很久才见一次,我怕不是憋死,还是问清楚好。

郑欣凌听到我的问话,点了点头:“是的,主人,是主人让欣奴去做掌门的,欣奴本来打算脱离门派,一辈子跟随主人,让主人玩弄,可是主人说,如果我是掌门,主人会玩的更加开心,所以欣奴就努力的当上了掌门,而那天之后,主人最喜欢的就是欣奴穿着掌门服饰,然后把欣奴捆绑起来,不停地鞭打,中途还会质问,凭什么你这么卑贱的人可以做掌门,这么厉害的掌门还不是只能让我抽打,你反抗啊,掌门大人。”

说到这里,郑欣凌还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看着我:“当时主人真的是太神勇了,哪怕欣奴已经是玄剑门掌门了,还是被主人打得没办法还手,主人真的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听到她的话,我忍不住苦笑了一下,如果你想,可以让我死上无数次吧,不过前身还真是一个女王控啊,就喜欢折辱女王这类的角色。

“至于时间,欣奴一个月只能来一次,欣奴会提前告知主人,一次欣奴可以留下来三天,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只要来到京城办事,如同今日一般,欣奴就可以来这里陪主人一晚上。”说完郑欣凌仿佛想到了什么,凑近我,大眼睛一眨一眨的:“主人,要不欣奴不做这个掌门了,欣奴想一辈子陪在主人的身边,一个月才那么几天,主人一定很不开心吧。”

郑欣凌期待的看着我,她觉得我失忆了,也许就不用她在继续做掌门,这样她就可以被天天玩弄了,我也忍不住思考起来,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完美的痒奴陪在我的身边,那每天的乐趣有多少啊,先不说什么了,天下第一高手,天下第一美女,这样的头衔,却每天让你玩弄,这种感觉,真的是让人无法抗拒。

可是如果加上掌门的位置,护国宗门,这个地位的掌门,就几乎是国师的位置,不说什么权利,这也是全天下都仰慕并且敬佩的身份,玩弄这样的人物,而且还可以延伸出大会这种玩法,虽然一个月可能才三天加上几个夜晚,不过这样的补偿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考虑了很久,才说出我的答案:“欣奴,现在还不是你离开门派的日子,你可以先挑选好接班人,等到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回来,这样也不会辜负养育了你的门派,而且掌门欣奴,听起来就让我很兴奋啊,虽然一个月才三天,不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说是不是啊。”

其实我想的是,现在我已经约了江婉秋了,很快可能又会有一个谢运瑜,现在他们还不稳定,我需要更多时间在她们身上,不然带着郑欣凌,我可能都没心思攻略她们了,在说了,要是江婉秋发现了什么,那岂不是功亏一篑,我的目标可是十个痒奴,不能乱了阵脚,而且掌门确实很诱人,所以我还是选择了这个。

至于郑欣凌,一开始听到我的话还有点不开心,可是听到我最后那句诗词,她眼睛都在发光:“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首诗是主人专门写给欣奴的嘛?欣奴会记住一辈子的,欣奴真的是太幸福了,欣奴一定会努力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她这辈子有不少人为她写过诗,可是都不是她喜欢的,而我说的诗,不仅充满爱意,更重要的是,这是她最爱的主人,她的神特意写给她的。

以前的纳兰沁,只是把郑欣凌当做一个工具,说的不好听,真的就只是一个有身份的肉泥,想怎么鞭打就怎么鞭打,完全没理会她的感受,这是她第一次从主人的身上得到温暖,得到爱意,这一刻,她得内心更加的爱慕她的主人,甚至忍不住有一种奇妙的想法,现在的主人好像比以前的主人更好,欣奴能遇到主人,真的是太幸福了。

第十四章:第一个痒奴

我不知道郑欣凌现在的想法是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从前的纳兰沁是怎么对待她的,我也只能大概猜测她的方法,我看着郑欣凌,我把她拉到床上,她也很乖巧,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我抬起她的脚,这一看才是震惊世人。

怎么说呢?这是一双无比硕大的双脚,比起江婉秋的脚,郑欣凌的脚起码还要大上两三码,这样大的尺码,在我以前,可能只有男生才会拥有,45接近46的脚码,甚至可能只有外国的男生才有这样的脚码,可是眼前的双脚却一眼可以看出来是女生的脚,因为实在是太过完美了。

修长圆润的脚型,大脚趾呈圆锥形,修长的脚趾看起来十分勾人心魂,而大脚趾比起其他脚趾大上两三倍,可是排接在一起却感觉恰到好处,而脚趾下面就是湿润的脚趾缝,晶莹的反射出白皙的肤色。而脚掌更加是细腻,而且她的脚底板居然是粉红色的,她刚才可没有做什么运动,这粉红色,仿佛在告诉我这是多么少女的一双脚。

粉色细腻的脚掌,看起来就如同草莓慕斯一般,那么柔嫩,我都害怕按下去就会按疼她,而高挑的足弓更加是增添了不少的气质,而脚心那细嫩的白色肌肤跟粉色的外侧交相辉映,仿佛一个草莓蛋糕一般,让人忍不住咬一口,而圆润的脚跟,更加看不到任何磨损,是没有走过路吗?我忍不住发出这个疑问。

至于汗水,我能感觉到郑欣凌的双脚跟江婉秋的脚几乎是不相上下的,这也意味着她的脚也是一样,就不动都会湿透,不过她明显没有江婉秋的方子,我一凑近,就能闻到浓浓的酸味以及脚的味道,正常人对于这种味道肯定是拒绝的,而我作为一个足控,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我却感觉有点奇怪,虽然我感觉到是酸的,可是闻到之后,我却想继续闻下去,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被她的美貌洗了脑,不过却一直在痛并快乐着。

而郑欣凌看到我这么痴迷她的脚,心里跟吃了蜜糖似的,甜的不得了,脚趾微微摆动来勾引我,我看到她这个动作,吹了一口气在她的脚趾缝中,我本来想的是调戏回去,可是却听到了悦耳的笑声:“噗呲,嘻嘻,主人,有点痒痒,欣奴的大臭脚天生就很敏感,以前主人让欣奴喝美酒的时候,也会对着欣奴的脚扇风,让欣奴大笑,没办法接住酒水。”

只是吹口气就有反应吗?这么敏感,如果说一开始我觉得她是完美的人,可是现在我要把人改成痒奴,因为这么敏感好看还大的脚,不调教成痒奴,实在是暴殄天物。我放下了郑欣凌的脚,不是不想玩,如果可以,这辈子看着这双脚都可以,不过现在要先定规矩,等下不小心弄痒了,让她笑出来就不好咯了。

我坐直后一脸严肃的看着郑欣凌,她也立刻跪坐了起来,“好了,既然你要做我的痒奴,我就这么说吧,现在我忘了以前的事情,爱好也跟以前大不同了,所以我要跟你定下新的规矩,以前的规矩就让它随风而去,以后你就要遵守我的新规矩,如果违反了,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明不明白。”她也是一脸严肃:“明白,欣奴会把主人说的东西牢牢的记在心里。”

“好,那就是第一,主人的话就是最高命令,不管你身在何处,身边有多少人,只要我开口了,你就必须完成我的命令。第二,你平时可以自称欣奴,不过我会赐予你一个正式的名称,你就叫臭脚痒奴,正式介绍的时候你必须说出你的称号。第三,我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女生敏感又好看的脚,所以从今往后你的脚彻底属于我了,没有我的同意,如果有其他任何一个人看到你的脚,你都死定了。有什么问题吗?”

其实一开始我是想要让郑欣凌叫做大脚痒奴的,她这双大脚可是当之无愧啊,可是想到还有一个江婉秋,脚大还不臭,而郑欣凌的脚也确实有臭味,所以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把臭脚痒奴这个名号给到郑欣凌,我觉得她会更喜欢这个带有羞辱兴致的名字,果不其然听到我给的外号,她十分开心:“主人,欣奴记住了,谢谢主人赐名,臭脚痒奴,这个名字太适合欣奴了,欣奴的脚就是天生的大臭脚,主人对欣奴太好了,臭脚痒奴郑欣凌,拜见主人。”

我也是十分开心,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个痒奴,或者说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痒奴,而且还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痒奴,实在是让人兴奋不已,不过想到前身对于郑欣凌大臭脚的说法,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的脚是原罪,虽然这样也没什么问题,可是我更喜欢自己的痒奴对于自己的脚是自信的,因为这样会让我更加有征服感。“还有,欣奴,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很重要,你要一字不落的记在心里,跟那三条规矩并列的重要性,明不明白?”她还以为我要说很重要的事情:“欣奴明白,欣奴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心里。”

我露出一个微笑,看着眼前的仙子:“自从我醒过来之后,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女生的脚,特别是修长的大脚,简直让我爱的不得了,不过我原本以为我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完美的满足我的要求的脚了,直到今天,我看到了你的脚。你的脚是那么大,那么容易出汗,也是那么敏感,你知道吗?我最爱的三条标准你都完美符合了,如果可以让我选择,哪怕让我看着你的脚过一辈子,我也觉得这是我的幸福,所以你天生的敏感的大臭脚,不是你卑贱的原因,而是满足我愿望的最好的礼物,你要为之自豪,并且好好爱护它。”

听到我的话,郑欣凌愣住了,以前自己的双脚不管在谁那里都是被嫌弃,就连以前的主人,也告诉自己,我的大臭脚就是我作为奴隶的证明,可是现在主人居然对我说我的脚是最好的礼物,而且我觉得的缺点,大、出汗、敏感,居然都是主人最喜欢的,从来没有被称赞过脚的郑欣凌,这一刻突然觉得眼前的主人从一个威严的神灵,变成了一个温柔的造物主,给予她新生。

我看到郑欣凌愣住了,没有说话,我还以为是她的世界观有点崩塌,毕竟之前的洗脑跟我说的不同,不过其实我也多虑了,因为之前几乎是纳兰沁说什么,郑欣凌就听什么,至于认同?在神的光环之下,什么话都是真理,而这温柔的夸奖,让她打从心底认同了我。

不过我并不知道,所以我连忙增添火力:“你知道吗?我曾经幻想过我最爱的脚是怎么样的,不过我觉得那是不可能存在的,可是今天你告诉我,他是存在的,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你的脚永远是我最爱的,排在第一位的脚。以后你不许洗澡之后等我回来,你直接绑起来就好了,因为你的脚不管多脏多臭,对我来说都是最好的,我会好好的享用。还有,以后每天晚上,你都要跟我睡在一起,不过你的脚要对着我的头,我要亲着你的脚才能睡。”

而听到我这么说,郑欣凌最后的一丝理智都被击破了,因为甜言蜜语虽然动人,可是却不切实际,一辈子,谁知道一辈子多长?谁又能保证自己不出意外,可是我刚才说了两个玩法,或者说要求,这是会发生的事情,就把可信度拉到了最高,在这一刻,郑欣凌感觉生活都更加的美好了,如果说以前如果纳兰沁让她去做违反她人生信条的事情,她是会犹豫的,可是如果是现在的我,让她去违背自己的人生信条,她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我说完就看到郑欣凌流着泪扑倒了我的怀里:“主人,欣奴相信你,能遇到主人,真的是欣奴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欣奴每一个字都记住了,欣奴的脚只属于主人。”拥抱这个动作,不应该出现在郑欣凌的脑海中,可是她就是想做,因为从刚才开始,她就感觉到了,眼前的主人有了温度,这一刻她仿佛不在是主人,而是爱人。

臣服和爱这两个最容易让人迷失的情绪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就会让这个人变成一个最虔诚的信徒,这一刻郑欣凌就是这种情况,她爱上了她的主人,并且为之付出了一切,那是一种飞蛾扑火般的执着,而我只知道我成功了,改变了她的想法,高傲且自信的女人,却是自己的痒奴,真的是,太完美了。

哭了一会,郑欣凌才缓过来,她含情脉脉的看着我:“主人,今天时间不多了,欣奴希望让主人开心,求主人成全。”我看着眼前的仙子,在也忍不住了:“好,那你就准备一下吧,我先洗个澡,你好好准备。”郑欣凌开心的就跑过去了那边的欢乐屋,而我进入澡盆,一边洗一边忍不住傻笑,真的是中了一百万都没这么开心。

等我穿好衣服来到欢乐屋的时候,我已经看到全裸的郑欣凌被吊在半空中,她的双脚从背后弯曲,脚底跟脑袋垂直,她努力的弓着脚,这样汗水就会流到脚后跟,然后滴在她张开的嘴巴里,她看到我进来,喝下嘴里的足香:“欣奴,欢迎主人回来。”

我没有坐在椅子上,反而是拿起墙壁上的皮鞭和木板,当着她的面,直接把皮鞭掰断,而木板也是相同的命运,郑欣凌有点不解,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脸庞,看着她美得让人窒息的脸蛋:“这些都是过去式了,我可不舍的打欣奴,毕竟欣奴是我最最喜欢的臭脚痒奴啊,不过你放心,我有让你快乐的方法,而且这个比起皮鞭,保证让你更加欲仙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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