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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名字叫做》虹之巅《的乱糟糟挠痒痒故事,1

[db:作者] 2025-08-12 10:20 5hhhhh 7420 ℃

虹 之 巅

虹之巅兮存真意,

寻兮觅兮无所及。

吾辛劳兮徒霜鬓,

夙寐梦兮可安宁!

吾逐虹兮愿远视,

目之极兮尽云逝。

规远游兮如梦痴,

但长醉兮不复识。

彼友邻兮尽寻阳,

吾独追雨伞下怅。

彼友邻兮姿飒爽,

吾立雨林涕泪淌!

吾逐虹兮愿攀援,

愿得世间真极乐兮徒空囊归!

一个废弃的书斋突兀地矗在荒原中。

它在枯草里生长。

久已废弃的琉璃顶表面涂着一层油油的、黏黏的脂。荒芜的风给房子内外所有脏兮兮的污迹蒙上了暗黄色,毕竟,黄沙漫天。

书斋里面,书早已掠尽夺空,只有几张偶然掉下来的残破书页子随意地枕在地上尘土之中。其中一页,依稀可辨“省吾身为人谋”几个上古大字;而另一页上的“实迷途其未远”,是用毫毛一样的笔写的。

门口有一个木质的牌子,上面是用掺了水的淡墨写的"勿入",日晒风吹把那浅灰色字迹蚀得模糊。木牌慵懒地靠在门边,好像它本身就应该如此。

小憩一会之后,文乐从废书斋里出来,背上满身行囊,继续前行。

还有三个时辰天就黑了,他得快点走。

从他赖以为生的痛苦国逃出来,已经有些时日了。他身上带的银元宝都用完了,一串串吊钱也被沿途的市侩顽氓几枚几枚地顺走了,留给他的东西所剩无几。钱两少了,赶路的行装也会轻些,他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没事,那本日志没丢就行,他想。刚刚在书斋里,日志里那句“吾逐虹兮愿攀援,愿得世间真极乐兮徒空囊归”,他还要好好琢磨呢。

文乐踏着开了口的硬质棕皮靴,套着大一圈的金束白绒毛裤,披着袖子从内翻出去反着穿的破旧长衣,俨然一副乞讨的叫花子模样。只不过他不是叫花子,他乞求的也不是几个丢过来砸疼人的铜板子。此刻,他正在跟着日志的指示,寻找一道奇异的彩虹桥。

传说上古世纪的哪个部族首领测算天象地势,预言出一座“彩虹桥”的存在。在那道彩虹桥的顶端——或者被后人更具诗意地称为“虹之巅”,有一件宝物。拥有这件宝物的人,可以获得永世的真正快乐,领悟人生之喜乐的真谛。

于是历朝历代,四海八方不断有人启程寻找彩虹桥。寻寻觅觅,却一无所获。直至最接近彩虹桥的那个人,寻到了它的踪影,却因未曾道明的原因与宝物失之交臂。其将记述的旅程写在一本日志上,被流传而失传,抢掠而转手。这日志,最后在一个破书摊子里,被文乐花两枚铜钱搞到了手。确实在这个时代,改朝换代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皇帝杀了太监,将军反了皇帝,就连口舌功夫最好的说书人,也讲烂了这瓜皮小事;连最隐居的仙人,也在山顶看累了这满城的硝烟。百姓们顾着自家的粮缸和田地,学者们抚着房里的书卷和砚台,官人们忧着自己的乌纱帽和下面的脑袋,担惊受怕地过了几十年,哪还会关注什么幽远的彩虹,或是快乐的真谛啊。

文乐原来生活的地方,是个万乘之国,叫痛苦国。正如其名,在那个地方,动乱、瘟疫、科举、刑狱,以及其他什么使民不聊生的东西,并不是新鲜事儿。

文乐老早就想逃离了。

他知道,他爸是个只懂规矩的家伙。他犯错的时候,得来的只有他爸无尽的责骂;没犯错了,他爸也时不时跟他申明规矩的重要性。有一次他去考科举,路上,他爸冷不丁来一句:

“别作弊。”

他分辩道,我没有啊。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一句令人生厌的口头禅。他爸就是这么一个人。乃至于,整个痛苦国里,生活的都是这么讨厌的人。文乐不清楚他是否也是。

所以当他买到了这本日志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藏起来,并且悄悄谋划着逃离的日期。

“我去趟学堂,中午回来吃饭。”这是他对他爸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爸冷漠而傲慢的没有回应,只顾扭着头做着自己的事,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身上背着的,几个满满当当的大行囊。他终于上路了。

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两个时辰。文乐边走边胡思乱想,脑海里又回忆起了他离开痛苦国的那一幕:

头也不回地走到国门口,文乐被一个浑身黑毛的守卫拦住了。

“你去哪,事情可要交代明白了啊!”守卫龇牙咧嘴,好像一条狼。

“去寻宝。”他假装冷淡地回道,把那本日志掏出来,在他面前晃晃。

守卫一把抢了过来,仿佛看得懂似的翻一翻,又朝文乐扔了回去。“吓,居然有人会信这个!”他大声叫嚣着。

马上聚了一小群人。

“要找,早被人找到了!”大爷笑得胡子都在颤。

“多少年前的一个疯子随便在纸上抹两笔,还有人傻狗一样信。”大妈讥讽着。

“要我说,还是现在的人吃的太饱……”一位芝麻官人评论着。

可他们再定睛一看,此刻那个寻宝的探险家连人影都不见了。趁着说话的空当,文乐往守卫怀里塞了几吊钱,守卫把架在门口的大刀轻轻一斜,文乐就像个逃兵一样钻了出去。

“吓,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没有骨气,软趴趴的,说一下就打退堂鼓了……”大家自顾自地认为这个小年轻就是羞耻地回家找娘了,不禁感叹着一代不如一代,最终各自朝地上啐一口唾沫,慢慢四散去了。

大白天的,几只灰毛白嘴的鸱鸮在盘旋着飞。

此刻文乐正在荒原上披着晚霞慢慢地踱步。距离天黑还有半个时辰,而他还没找到下一个落脚的地方。

倒不是他多悠闲,主要是他从来没有走过这等远路,此刻已经疲了。荆棘丛的尖刺轻抚着他的小腿肚子,紧绷的袜口包裹着他的脚踝,杂乱的草根缠绕着他的双足,淘气的几粒细沙子紧贴着他的脚底心儿,弄得他直痒痒。

他只能眼瞅着西边太阳像溏心的鸡蛋黄一样慢慢往下坠,手里攥着那本日志,心里盘算着,待会该睡哪块石头上才能一个晚上不会着凉。

不过当本来粉蓝的天空被漆上一层层紫灰色时,那地平线上跳动的灯火,也隐约可以被瞧见了。

文乐翻翻日志。日志上说,前面,就是欲望国了。

“……欲望国者,物欲横流,色欲丛生,勿为之迷了心窍……”

人都有七情六欲,若是欲望满足了就是快乐。但文乐极力说服自己也许那象征着快乐的彩虹桥并不委身于此,踏入这欲望国的国门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睡一觉的迫切需要而已。

文乐想起日志第一页用端端正正的小篆书写的传说,讲大凡有快乐和彩虹的地方,就会有一种蓝色小鸟在其附近或翩翩飞舞或吱吱长鸣。所以他相信,只要追寻到蓝色小鸟的踪迹,那梦寐以求的彩虹桥也近在眼前了。

在欲望城的城门旁边,他只看到几只赤色野鸡在挥动自己肥大无用的翅膀,那怪异的动作不像鸡或者其他鸟,而是追逐扑火的扑棱蛾子。他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至少比痛苦国里终日盘旋而从不落地的鸦鸟好点吧。

文乐翻翻日志。日志上其实只记述了三个地方:欲望、美德、信念。他知道这彩虹桥就在这三个地方之一的哪个角落,只是写日志的人故意卖了个关子不说而已。文乐早就把日志翻了好几遍,愣是没找到这蛛丝马迹的提示。不过也好,文乐想,总能找到的。

一进城门,文乐的目光就被炫进了城里大大小小的商店里。

琳琅满目的众生尽情在每一个角落挥洒着自己和他人的欲望。灯红酒绿里,一群人正围着中间一个被缚住的赤膊醉汉,轮流拿桶装酒捅进嘴中灌,直灌得他口吐白沫;灯火阑珊处,窈窕女郎正抱着火红的大灯柱舞动自己的白臂膊,随着衣服和鞋袜一件件褪去,雪白的腋窝、柔软的腰肢、绷得尖尖的足掌,引得色迷迷的男人们垂涎欲滴;灯影屋檐下,打群架的、不打群架而观战录像的、解开皮带或裙摆而跃跃欲试的,混在一起,白条的身子、黑条的长虫、进进出出,好不热闹。

几个秃了头,裸着身,脖颈上挂着项圈的男人围上来问文乐要不要包自己的女人一个晚上。文乐拒绝了,他现在只想寻个清静地儿好好休息。男人们走了,脖子上的项圈铃铛摇摇晃晃地响。

他继续走着。

路过一个客栈,文乐走了进去,又退了出来。每一个房门后面,都是雷鸣般的震天响。偶尔瞥见房门没掩的,窗帘没拉的,里面往往塞满了人。男人们嗅吸着女人怀里的小猫咪,女人们敞开怀袒露着两颗香喷喷的大奶嘴。

他继续走着。

不时有人举着“言论自由”的霓虹灯广告牌在漆黑的夜里成群地爬行。在街角的破木箱子上,站着各种各样的,发表无用观点的人。狗叼着拴人的链,遛着跪在地上膝行的白人;黑色的色鬼抱着白色的玩物捅;环保主义者把头埋在黄绿色的毒气里:毕竟,在欲望城,这里一切自由。

他厌恶地扭过头继续走,忽而却停下了脚步。

一位老太太——准确来说,是一位沐浴在夜店音响低音炮的福音、与混合着酒精的呕吐物的洗礼中的老太太——正在给一盆开得鲜艳的红玫瑰浇水。水从壶中汩汩流,人在一旁静静立。这一刻,仿佛时间被静止了,仿佛什么物欲都被隔离开来了,仿佛整个世界都清净了。仅这一眼,文乐就决定,今晚说什么也要问问能不能寄人篱下了。

他走了上去。“你好。”他说。

“你也好。”她说。

很好,文乐想。至少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有朋自远方来!”女主人给文乐斟满一杯淡酒。

“他妈的远方!真是他妈的缘分!”男主人在一旁欢喜地附和。

“他是我丈夫,脏话子小熙,”女主人用两只手指指着男主人,“我叫浇花子小黑。——他讲话句句不着调,你别往心里去。”

“牛逼!讲的真对!”男主人高兴地点点头,表示认同。

“来到欲望城,你要把自己的欲望放在名字里,比如说脏话子小熙句句离不开脏话,我嗜好浇花,你要像我们一样。——给自己取个名字吧。”

“让我看看,你会取个什么沙比名字。”小熙冒出这么一句。

“什么都可以吗?”

“什么都可以。”

文乐想了一会儿。他想到了那个,但是他不太确定。

“真的没有一点限制吗?”

“一点也没有。”小黑投来了肯定的眼神。

“那我就叫——”文乐顿住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袒露自己的癖好。不管怎样,他最终决定说出来。

“叫……挠痒子吧?”

“挠痒?”小黑忽而戏谑似的望向小熙。

文乐的脸红透了。

“草哈哈哈……”小熙笑得胡子颤抖,“好吧,既然这样,让我带你玩去。”

“为什么要叫浇花子呢,难道不觉得浇花这件事情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很奇怪么?”

“人各有志。有人纵欲滥交,有人侍候蔷薇,只是欲求而已。众生平等,众欲平等。”

到了射区交流中心——那才是性癖子们的极乐殿堂。

小熙清了清嗓子:“草——”他发出一声明亮的吼叫。所有人吓了一跳,不过认出是脏话子的时候,纷纷围上来。

当他们瞧见了文乐——特别是前面加了个“挠痒子”的头衔时,便更加兴奋了。

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痒痒控制中心,无数人在这里发出欢笑,以及,让别人发出欢笑。不过,在其他的玩绳索或者皮鞭的人眼里,这里纯粹得就像开在红灯区里的幼稚园。

脏话子轻飘飘地走了,什么话也没留下。也许,他实在想不到“好好享受”里面能加什么脏话上去,张嘴的那一瞬间却失语了。

一群人正围在中间往里看,文乐挤了进去。

是最新的玩法!一位少女被束缚在大铁罐子里,横卧在众人面前。

这罐子身长五尺有余,宽四寸半,衬上底座后的高度刚刚足够抵住所有围观男人的蝴蝶骨——正正好好能吞住一个身材小巧的人,只留下头袒露出来。罐上开了数个腕口一般大小的洞。若不近看,罐子表面斑驳各色的蚀刻痕迹,漆黑不可测的洞,一切都像是外星系长途跋涉飞来的宇宙飞船,又像是炼钢厂炼坏而随意搁置一旁的废钢块;若不是里面含住了一个小小的少女,谁又能想到这突兀的物件,也是性的催化剂呢。

此刻,大家就各自把双手伸进洞去轻轻摸揉、慢慢开始抓挠。少女的头上沁出了许多细密的汗珠子,柳梢眉皱起又平复,圆嘟嘟的脸颊涨得通红,小小的眼睛眯了起来,草莓般的两片嘴唇里传出来一阵阵娇笑。

围上来的人双手逐渐地用力,少女的笑声也逐渐加大。甚至,有人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牙刷,伸进去那黑黢黢的洞里,在少女的肌肤上细细地刷洗;有人把脸埋进洞里,用软软的热热的舌头品味着少女汗香。少女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泪珠挂在脸上,衬着黄莹莹的灯光,随着头部的扭动,像水晶一样闪烁。樱唇再启,流出来的却是一股股口水。她奋力地扭动,奈何铁罐子只刚好容身,导致她手不能动、脚不能踢、翻身无力。蹬着脚不断蛄蛹,也只会招致更多手指的调弄。

对哦,还有双脚脚。

文乐这才看清,罐底不是封起来的,而是做了一个旋转装置。只要有人转动旋杆,罐底正对着少女脚底的圆刷子也会跟着转动起来。摇的速度越快,这痒感想必就越强烈,少女的头摇晃挣扎的幅度也越大。

有人有了一个好点子。这人着一袭黑袍,带着圆框金边眼镜,叼着一只烟斗,笑吟吟的对着少女。

他把少女的头接上了一个小发电机,又把尾部的旋转刷接上了一个电动机。二者相连的一瞬间,发电机的嗡鸣,化为震颤不止的电流源源不断输送到疯狂转动的刷子上,转化为少女的无尽痒感。少女无助地哭喊,挣扎得越用力,刷子刷得越猛;刷子刷得越猛,少女笑得越用力。少女快要被玩坏了。

当少女翻着白眼气喘吁吁的时候,所有人终于收了手,心满意足地各自离去。

文乐以为这一切欲望都是所有人心甘情愿的在玩,哪怕嘴上说着不要,心里还享受着这股感受。直到他还在一旁留恋着余韵,却看到少女哀求地看着他,用口型比划着朝他说:

“救命!”

寻喜躺在干燥的草坪上,望着蓝天中游弋的白云静静地思考。

她想成为那些飘浮白云的其中一团,不被什么东西南北的方向所左右,不被什么油盐酱醋的生活所束缚。飘累了就借风,无聊了就成雨,哗啦啦地洒在大地上,就当曾经来过的证据。

她喜欢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

所以从小巷子里老人的八卦摊子里听说了彩虹桥的传说,在大人们酒后谈资里闻见了什么“快乐的真谛”,她一下子就盘算着要去寻找,哪管老人们牛头不对马嘴的叙述,几近争执似的各执己见;哪管大人们歪歪扭扭地笑话着那个固执的探索者,笑着笑着就出了泪,然后第二天起来,什么仿佛也没发生,一切归于平庸。

寻喜悟到该做什么了。

蓝灰色的颜料被平铺在那个叫做天空的画板上,几股微寒摇曳着勾勒出地平线的绛红。她决定,起了身就出发。去哪?去寻那个彩虹桥。

当寻喜站在欲望城门口的时候,抑制不住的兴奋使她迈开腿闯了进去,无视盯着她刻意露出的白皙嫩滑的小腿的色迷迷男人,无视脚下碎撒一地的玻璃酒瓶,也无视大街上各种奇装异服的游动身影。她心里装着的,不只是对彩虹桥的向往,亦是对开启自由生活的期待。她甚至忘了害怕。

她正在最兴奋之处却眼前一黑,只感觉到自己被搂住,一下子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睁开眼,寻喜就被装入了一个大铁罐子里。她试着扭了扭身子,只感觉皮肤被铁皮磨得生疼。全身上下只能动动脚腕和脚趾,更不用说转身了。此刻她的衣服并未被扒光光,只是肚子附近和大腿以下暴露了出来,凉飕飕地透着风,但感受到脚底板下面有一些毛剌剌的硬毛似的东西,她的心突然猛地一沉。

她往四周看。四周的人见她醒了,如饿狼捕食羔羊一般急急围住了她。黄澄澄的灯光在她眼睛里晕开,她正想开口问自己的处境,却被同时伸过来的无数手指扰乱了心智。手指头好像无数蠕动的蛆虫,在寻喜的肌肤上扭动爬行。痒感如同一丝丝电流震颤着她的全身,笑声甩荡在整个房子里。她尽力闪躲,但一条湿湿软软的东西贴在她腰间的那一刻,她彻底崩溃了。那条玩意儿时而平铺直入,时而卷起小尖尖撩拨,所经的肌肤也湿漉漉的,还留有一些余温。

紧接着脚底下的可爱硬毛小刷子就开动了。那一根根硬尖尖扫过脚面,使她感受到一阵一阵的眩晕。口水顺着嘴角抽搐和头发波荡而飞甩且不论,全身同时被精心照料,那种麻麻痒痒的沉浸式体验是无尽的深渊……后面的事情她也记不得了,那些意欲停下却被痒感折磨得只能无助挣扎的瞬间,她一概是记不得的。

人潮最终散去了,她只能听到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气声。眼睛已经被刚刚大笑的泪水糊的睁不开了,眯起一条缝,她能模模糊糊辨别旁边有个人。看起来很年轻的,寻喜认为应该是个青涩的少年。

不如放手一搏。

她的嘴角翕动,摆出来“救命”的口型。对方望着她似懂非懂,她就又重复了三遍。即便脸颊都扭曲得不成人形,对方还是无动于衷,她心里短暂燃起的希望转瞬消失。她扭过头不再看他。

咔哒。

寻喜这才知道解开开关的卡口位于自己的正下方。它被打开了。

于是一群人正挠痒痒的痒痒控制中心里出现了一个裸足奔跑的少女,她拉着一个陌生少年的手臂——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拉他一起走。但他们双双被拦下的时候,寻喜赤裸裸的双脚甚至还没有触到外面的土地,滑嫩嫩的小腿甚至还没有沐浴到室外皭然的月光里。

按照当地的规矩,做违逆欲望的事要处以断头示众刑。

寻喜站在断头台上,望着对她而言仍然陌生而不知名姓的少年的铁青脸色发呆。

她想,他不会是被她拉下水一起死的吧。

这个念头使她有点反胃,她决定不看他的脸了。

断头台下,成群的人在沸腾——无论是暴力爱好者还是欲求不满的施虐狂,此刻都能从观看手起刀落血溅魂飞之间获得片刻的慰藉。杀,杀,杀,他们喊。寻喜此刻感受到了一点无谓的挫败感——刚刚出发,自由不羁的幻想便被无情的“杀”声击溃。喔,还顺便搭进去两条命。她对另一条命感到有些罪过似的难受。她想做点什么,却发现一切都只是无谓的挣扎。她想说点什么,但是她的声音却被淹没在这片咆哮的海洋里。

“做点什么。”她急得脸通红,见少年一点反应也没有,忍不住伸过手去捏了他一把。

“请大家安静一下,我有话要说。”旁边的少年大梦初醒似的终于开口,寻喜望着他煞白的嘴角断断续续吐出一些抖动的音节,不禁为又他捏了把汗。

少年深吸了一口气,潮红的脸颊渐渐松弛下来。他也想做点什么,但是脑子一片空白。

却见一个身着白衫、领口别着一朵红花的老太太,在老伴的搀扶下站起来了。“无知者也,岂有罪乎?”她的话如同滚珠一般敲击人们的耳膜,所幸场上的绝大部分人没有听懂。

“你们这是——他妈的——欺负人!”旁边搀扶的老伴也对着全场激情地叱责。人群中一阵骚乱。“你们两个人也一起上断头台!”不知谁的声音。

两人被前拥后挤推上了断头台,但他们哪会善罢甘休呢。

“评评理儿,我干了什么?”

“他妈的——哪个人反对你们你们就杀谁是吧!哪天迟早,你们的脑袋也一个一个掉下来!”

“诸位,你们想想,有谁没骂过那些高高在上的说客?有谁没骂过那些不知好歹的环保主义者?有谁没……”

人群还是喧闹,不过显然有许多人想到了自己说过的话语,联系到了自己对什么事情的态度,因为,许多人的脸上浮出了恐慌。环保主义者又吵起来了,他们往人群里放毒气、撒油漆。人群逐渐骚乱了,人潮开始涌动。许多人要离开。

“捍卫反对的自由!”仿佛大家的声音,又像是没人的声音。场上,酒瓶子清脆一声响,两拨人在争得面红耳赤之后动了手。接着双方阵营内加入的越来越多,大家誓要争个你死我活。

少年一下攫住寻喜的手臂,在月亮的掩护下趁乱逃入夜色中。

文乐解救出因束缚挠痒而虚脱瘫软的少女时,心里还做着一出英雄救美人的白日梦。他解救,她崇拜,他高傲,她追求,他同意,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短暂而热烈的小梦做得他很舒服,他坐在马车上也回味无穷。

马车沉稳而漫无目的地前进,前头马儿吧嗒吧嗒地跺着步子,后头车顶蓬的油灯忽忽地晃动。棕褐色木制车座上铺了一层紫红色的贵气狐皮垫子,狐皮银灰色的毛发尖闪出光泽,随着灰尘和灯火不停地震颤。车外冷风起兮,车里油灯火苗却暖烘烘地烤着两个刚刚认识的人。

在马车上,文乐介绍了自己,也听少女讲了一遍她的遭遇。少女得知他也是出发去寻彩虹桥的时候,她的眼睛亮亮的迸射出光。不一会儿,他们已经很熟络了。文乐虽然答应了一起结伴同行去找彩虹桥,但转瞬间他郁郁不乐地想到,若是两个人同行寻至彩虹桥,却最终只有一个宝物等着他们,那该怎么办啊。

想啊想,文乐旁边的少女在马车车厢的摇动和寂寥单调的车轱辘声中睡得香甜。想是无尽的大笑已经使她疲惫不堪的缘故,闭上眼睛不一会,脑袋就耷拉下来,好似一只打瞌睡的小猫咪。少女身体逐渐松弛,还微微往他身上倾。

文乐心头一动。

却见少女转个身子,背着他又睡去了。

文乐心头又一沉。

第二天,文乐醒来时,发现马儿已经把他们带到了一座原始小镇里。老马识途,这里应该是马车主人的家。

文乐从车前横栏上跳下来,揉揉睡眼,花了几秒便反应过来,这里,就是日志里所述的,那个以智慧与品行著称的“美德镇”。日志里有过简略的记载,他觉得这彩虹桥也许藏身于此。人人都向往高尚品德的公民、优雅气质的君子,这些就是美德镇所独有的。

远处的群山里传来铜钟的悠长的嗡鸣,余音绕梁,余波漾漾,余韵徐歇。这股和谐缓慢的声音乘着清早的阳光悄悄而来,又在山野中上升的雾气里氤氲着散去。绿意葱茏,随风轻扬,整个世界安宁静谧,好似被昨夜的寒风冻得凝住了。没有叶落云舒,没有鸟鸣虫舞,没有风帘水缎,细细谛听,却能闻见吱吱喳喳的人声——是路边讲书的声音。没有什么讲堂学府,大家就在路边自由地选个地方讲书传道。

文乐正欲抬步探索,却被人扯住了左衣襟,回头看,少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低垂着双眼迷迷糊糊望着他,起床气似的捏住他的衣襟,一言不发。他不禁用手捏了一把少女的脸,圆润白嫩得似刚从土里冒出头的新芽。文乐甚至有些爱不释手了。

脸的主人大概见有只手在脸上纠缠不休而久久不去,娇嗔着拍了一下手的主人,手的主人就停止了摸脸这一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路过的旁人有一瞬间以怀疑的目光打量着这两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嬉戏打闹的少男少女,却也不流露出什么其他情绪,只匆匆赶自己的路。

安置好车马,文乐和少女也要行路了。

文乐和少女在沙石铺成的小路上走。溪水从高山上汇聚着流下,他们在小溪边洗漱后,预备着去镇里搞些吃的。一路上,他们看见了形形色色的人。

先是一群年轻人围坐在树荫下的长者周围。长者须发满面,厚而弯的黑眉毛延及耳根,眉心和眼角的横纹随着每一次睁眼闭眼而上下移动。额头上面的头发却已经落完了,只有稀稀疏疏几缕灰毛盘在中间,后面的长发盘了起来,大概是方便所需。

长者张开了嘴。“合抱那么大的树木,是生于毫毛和微末的。”

下面的人屏了气听着。

“方寸大小的高台,是起于累累的泥土的。”

下面的人还是一片寂寞无声。

“千里路途的行旅,是始于双脚之间的。”

下面的人屏了气,不知道有没有在听。文乐继续走。

紧随其后的是一些披着泥褐色袈裟的人,个个生着光溜溜的头皮、不喜不怒的大脸、或圆或瘦的肚子。他们就那么整齐地在路边野地里盘腿而坐,有些手腕间挂着串起来的木珠链子,有些闭着眼仿佛无我似的沉坐,不语,不动;有些不仅睁着眼睛,还张开嘴巴,口中执着地念念有词,文乐听不懂,而他继续走。

紧随其后的是身着白布长衫的人簇拥着聚在一起,中间那个人是很年轻的白净面庞,头戴一顶乌纱小帽,把金丝细纱腰带束得高高的,举手投足显着一股儒生气息。“老师说过,有仁德的人是爱人的啊!”儒生说。

“嗯!……”散落四处席地而坐着的各式衣着的人一齐点头。

“老师说过,孝敬父母、亲近兄弟是第一个要做的啊!”

于是大家又摇头晃脑地认同一阵,然后叽叽喳喳地窃语起来。

“老师说过,没有明确关系而暧昧不清的同行男女,是不贞洁不正直的啊!”

于是四周的人们望着文乐和紧贴在文乐一旁的少女嗤笑着。

念经人停下了念经,长者停下了没讲尽的话,所有人登时精神了起来。

“这可是在美德国里万万不可容忍的啊!”儒者不依不饶。“这是违逆美德的,老师说过……”

别扯那些了,文乐想。

“不洁的男女关系,是不符合道的。”长者慢悠悠地说。文乐想说什么,奈何近距离对着一群人,一紧张,他一句话也说不出。

“这要是在城里别的什么地方,说不定还要绑在十字架上烧呢。”周围的围观者纷纷议论开了。文乐瞠目结舌,只觉嗡嗡嗡地耳鸣目眩,愣是说不出话来。

“他是我丈夫。”突然听得清脆一声响,回头看,刚刚那句话是少女说的。

为了证明,她还往文乐身边亲昵地靠近了些。

众人登时沉默了。每个人都没说话。

文乐脑子咔的一下转过来了。“新婚。”他补充了一句,好像想找补回来些什么,却再没有人在意。他们获了从旁人尖锐的目光里解脱出来的机会,便连忙逃走了。

他们继续走。文乐走得并不快,但很久以后,那股心悸的急促感仍然挥之不去。

他们在客栈订了房间。

客栈是免费的,为了彰显店主的美德。粮店的每天会送粮食过来,各种各样的物资采购起来也不要一分钱。美德镇里整个社会就是靠着这个脆弱的关系运行起来的。

但客栈人见了他们分开住,总不免要说几句闲话,他们甚至可能被卷入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之中。文乐正在犹豫时,少女说:“订一间。”

他们在客栈订了一间房间。

一推开门,就见到正正摆在他们面前的,烘烤过的干草打底,再铺上厚棉绒做衬,最后披上纱作为床单的很舒适的一张床。

他们在客栈订了一间只有一张床的房间。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 《贲卦》

寻喜躺在软床上,思绪像缠绕着的毛线球一般,在她脑袋里打着结。

明明上一秒还很期待的,怎么现在就只剩慌张了呢。

她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想法。

马脖子上的系铃叮叮当当,马鬃毛不停地抖动,马尾巴一直甩,散出来一股新鲜的粪香味。

寻喜刚刚得知了他的名字,也知道了他的身世——男人就是这样,不说话的时候腼腆得要死,多聊几句,一打开话匣子,就像泄洪的大堤一样怎么也止不住了。她只要侧耳静静倾听就好。

她听见少年说,自己要去寻宝。

寻宝?她默默想。

少年掏出来一本古老的日志。“就是这个——我要去找彩虹桥——算啦,你一定要笑我了。”他黯然失色地收了回去。

寻喜怔住了。没想到在这里就能遇见同道人。真好,她想。

“你也要去寻宝吗?”趁着一个话头刚落,她见缝插针地说。

面前的少年蹙了蹙眉毛,点了点头,没什么表示。

她的心一沉。

“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却见少年点了点头,想了想,然后又点了点头。

她心头又一动。

“说定了——拉勾!”

少年伸出手拉了拉。他的手一点都不粗糙的,寻喜摸起来很舒服。

直到那天晚上睡着了,她努力保持表面的镇静,却也难掩滚烫胸膛下一颗怦怦跃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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