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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缘聚白水 (一),1

[db:作者] 2025-08-12 20:06 5hhhhh 5360 ℃

大道冲虚至沌,玄牝起隙,似大成若缺;乃得一爻为仪,二爻为象,三爻为卦,负阴抱阳,以生万物。

南洲之主文恒帝,决意修习太上之道,遂以无为教百官,以无欲守万民,以无言化望贤,终得盛世。

然虽知白驹过隙,贵阴贱璧,却终有羽化之日,那天,文恒帝端坐高台,问其独子:“那天下百姓可记得寡人呐?”

太子自知父皇之意,便道:“万民皆夸赞父皇为明君。”

哪知文恒帝面色怅然,一句话没说便咽了气。

而那太子,因自小对父皇所追求的制世之道不满,想有所作为,建功立业,便在即位后一反常态地大兴土木,扩军立派,自此便有了江湖。

江湖世间,血雨腥风,庙堂之上, 暗无天日。

失道,失礼,失仁,失义,失信,最终只有严酷的律法勉强维持着南洲的稳定。

天渊历473年,卫将军祝枝摇上奏南帝,称其掳获北方远洋岛屿之民,闻其邦畿千里皆为沃土,欲领兵北渡重洋攻城拔寨,开疆纳地。南帝大喜,遂应允之。

天渊历475年,祝枝摇所获北屿人逃至丞相安和府邸,翌日安家七十一口人皆数暴尸街头,唯那遁逃之人不知所踪。

南帝广诏天下,细数北屿人之恶,将丞相府惨案尽数归因于那北屿人,激起民愤,遂应天下之意诛杀拒战之臣,意图举国北进。

安府守藏室蛛䇢遍布,遍地浮尘,窗纸片片纷飞。

距那安府被抄,安家七十一口人尽数被斩,已有三载。

这一年,是天渊历478年。

第一章 初遇似重逢

琴轸落霜太清悬,埙觜映漾七星卷,

守中弃智皆无用,玄同道心须臾间。

挥毫落纸,一气呵成。

少女神色平淡,目色凝而不烁,朱瞳木而不迷,玉手轻抽发簪,总角便飞散如墨瀑搭于香肩,随后她解开裙带,踢去绣鞋,赤足在碎石遍布的浅滩边踱步。

这双娇小的玉足十分独特:十颗指头极其圆润饱满,似珍珠似糖豆,掌心纹路清晰可见,而足背足侧虽是丰腴肥硕,却又恰到好处地撇去了任何臃肿之意,所剩的只有稚嫩。

她并不在意利石割破前掌的苦痛,也不在意洁白玉足被淤泥黄沙弄脏,这是天性使然,也是她感悟自然磨砺道心的有力方法,任凭寒莹落雪,或是赤盖灼地,都无法阻挡。

十八载光阴,一息识万象。

没人知道她的来历,人们只知道她住在安和府藏书室,每日整经阅典,盘道习剑,深居简出。

诗成,戌时将至,少女正欲归去,却见近畔数道黑影追逐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一阵撕打后,那女人一拐一瘸,挣扎着向自己跑来。

望着一路走来留下的血迹,少女愣住了。这女人麦色皮肤,满身伤痕,穿着粗布亚麻制作的囚服,但眉宇间的英气和唇齿中异样的口音却难以掩藏。本有些犹豫的少女直到一眼望着女人乳房间插着的针,才果断地挡在身前。

“我等奉皇帝之命捉拿北屿恶徒,识相就滚!”几个黑衣人不依不饶,他们拿出内卫铭牌,欲呵退少女。

哪知后者竟赤手空拳而上,与几人缠斗在一起。

只见那少女游手捻刃拨锐镝,指剑穿风掠长星,翻云探爪,截力推锋,可谓掌化千秋叶,拳破万仞川,玄袖舞空惊鸿过,铅指穿柝孤雁来。

两个回合下来,几位高手早已被击倒在地。

“咳咳……多谢……小姐真是厉害……”

“遍体鳞伤,带着脚镣都能跟这些高手打的有来有回,又何必夸赞我呢?你说是吧,来自北屿的姐姐。”少女略带微笑,看穿了一切。

“果然瞒不过……你是怎么知道.....”

“所谓不出户,知天下,寄心于天地,世事便不过尔尔,最关键的是,南洲人不叫人小姐。”少女说着,将一枚精致瓷瓶丢给眼前之人。

“自便,东行半里,寻那灯鼓楼客栈,有吾友相助。”她转身就要离去。

“这位小姐,请问您的芳名?”

“我没有名字。”

少女头也不回,她知道,功、名、私、利与自己毫不相干。行水德,需做好事不留名。

女人也不留恋,步履蹒跚地向着东方进发。她步步留血,在战斗结束的舒缓后,浑身的伤痛便被无限放大,尤其那被重创的双脚每一次接触地面都犹如踏足刀尖,但她不能犹豫,因为追兵近在咫尺。

“女神,请保佑我,在这异端之国……呃啊!”

两颗尖锐的石子嵌进了血肉模糊,灰泥遍布的左脚前脚掌,周遭的皮肉都向伤处内陷形成了褶皱,可见扎伤的程度有多么可怕。

在河边留下纷乱的脚印后,女人缓缓坐下,被抽的紫红的臀部刚一着地就带来一阵疼痛。自从逃跑后,她还没有专门来查看自己触目惊心的伤势,如今一看一想,便哭出声来。

她那挺拔而美丽的乳房,早已被夹棍和铁钳摧残的变形而肿胀,就像是揉捏到无法复原的胶泥,至于那横叉在枣尖上的针,早就废除了疼痛这一感觉,留下的仅仅是加速失禁的不稳定性罢了。

修长的大腿、傲人的身材,如今被皮鞭和带有钝头的铁棍抽打、敲击、戳捣,不仅伤筋动骨,也在那美丽的躯体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诸如乌紫的淤青,肿胀的肌肤,刀割般的鞭痕,针扎的红点,等等等等。

然而最为可怕的是那双脚的伤势,她永远记得,祝枝摇一手攥住她的脚腕,一手捏着钉锤时那狰狞的笑。

一根,两根,三根……自己那本就有伤的脚趾头又被反复摧残,趾骨被敲的近乎断裂,而后又用咬力极强的铁钳钢夹夹住趾关节,通过来回拉拽的方式硬生生地将每根脚趾都折成了三段。仅仅两柱香的功夫,她就昏死过去三回,再坚强的意志力,也抵挡不住十趾连心之痛,至于脚趾甲,早八年就没有了。

脚底的伤更是触目惊心。那整个过程持续了两天两夜:十几个狱卒对着每人各自分配好的位置,手持钢针挨个扎,用力扎,反复扎,直扎斜扎猛扎,脚掌的一处针眼平均都要朝着四周皮肉的方向斜着被洞穿数百次以上。鲜血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也不知道掉了多少,直到那祝枝摇用那当了十五年将军积攒的沉重一拳砸在满是血洞的脚掌时,这位北屿的金发骑士,才终于知道了求饶的那一点合理性。

不过没这个机会,她被自己穿过许久的酸臭白色裤袜塞住了嘴,五花大绑在床上,一左一右用蜡烛灼烤脚底,以这种方式让她先“喘口气”,毕竟狱卒也要喝茶休息。

而后她的两只脚就成了靶子,白天供营中将士当做拳靶一拳一拳的砸,练到掌骨粉碎,肌肉破裂,练到士兵们蘸着血的怒拳都显现出疲态为止。

直到驻守牢房的御医看不下去,替她医好了双脚的部分伤口,她才找机会逃出来,一路至此。

将那少女给的药膏轻轻涂抹在脚掌和身体后,她忍着药物于伤处带来的痒感,撕下囚服上的两块破布,裹住血液勉强凝固的伤脚,以免留下血迹。

结果就在脚掌着地的一瞬间,亚麻粗糙的表面就再度磨烂了她的伤口,这份疼痛甚至比赤足行走还要折磨。

不知道走了多久,爬了多久,女人终于晕了过去。

一路支撑她的,只有身为骑士那坚定的信念。

民之难,因其上有为。南帝设上、中、下三军,三军分治,各自在江湖上培育着自己的势力,渐渐形成了三宗四派五门。

三宗,分为灵鹜殿,正法寺和追风舍,乃中军的三大统领飞云折翼手杜芝,顽石金刚陈冕和舞雀儿济方鸳亲自创立,直属于朝廷。

而那四大派名唤通天、撼地、举日、望月,本是恒帝时期的四大武者世家,有着各自的绝技,却在上军的扶持下愈加膨胀,胡作非为。

五门则是短兵门,飞刀门,长兵门,机巧门,金冑门,原是铸造大家,却在下军的怂恿下开始耍起了自家兵器,为害一方。

这宗派门阀如今明里暗里都受朝廷指挥,占山为地,将众多百姓之地划为己物,受万民血汗供养。

朝廷本身的税赋都已经沉重至极,还要供这些宗派门阀,民不聊生也是在所难免。更何况因为朝廷不作为,流寇山贼也愈加猖獗。传言三军三军,中军为朝廷,独占鳌头吃干抹净,上军为宗派,抓小喂大敲骨吸髓,下军为匪贼,残羹剩饭一网打尽。

小栈的人们谈及世态炎凉,无不唉声叹气。

客房内,女人正瘫软在卧榻,她伤势严重,动也不能动,逃跑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精力,好在这“灯鼓楼”客栈的老板娘李茹鸢救了她。

“内个,你叫什么来着,饭来了。”

“谢谢您.....我叫梅尔,布鲁瑞恩丶梅尔”

“没耳?你不是有耳朵吗?今天喝啥汤,顺便上药。”

“啥汤?”

“对,啥汤。”

“你问我吗?不应该是我问你吗……”

“麻了。”

这位扎着单条麻花辫,身着短褐,光腿踏着一对朱红绣鞋的老板娘,正是那李茹鸢。

梅尔瞪大了双眼,见那黄翡玉露在木筷搅打之下浑然一体,泛着微微白沫,而后老板娘举着大勺舀了满满一捧煨着才开的猪骨鸡汤劈头浇下,顷刻间就让这金黄蛋液鼓涨撕裂成桂色蛋花。早已在汤中焯烫入味的鸡丝和麦仁就着新鲜的芫荽和细磨胡椒并作一小勺扣盖在碗沿,一碗“啥汤”就成了。

炉火正旺,滋滋的鸭油烧饼氤氲浓香,老板娘赶紧趁热撒上一把芝麻。

“多谢您的款待。”即使周身被浸了药的绷带裹满,梅尔依然被食物吸引挣扎着起身,三天前只吞了半块馒头的她,抓起烧饼就啃,两口一个啃得满嘴流油。鸭油醇厚的香气充盈在空空如也的饼子内部,一口咬破入喉便格外满足,在老板娘眼中像梅尔这种吃法简直是对这牛舌小饼的亵渎侮辱。

“大家伙平常吃的烧饼都是桶炉贴的,像这种酥皮用鸭油擀的明炉烧饼我一年也舍不得搞个两三回,你倒好,”老板娘面露不满,“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吧。”

“我......”

从这位大大咧咧的老板娘嘴里,她也知道了救命恩人的名字——安同。

她是宰相安和独居府外的远亲,但与安家并无往来。南帝自知安和枉死,便将安府简单修葺一番赠予安同居住。

“你已是个废人,安心养伤便是。想来我寻那安同已有多日,这丫头还该我一笔银子,你这疗伤的仨瓜俩枣,也得算在她头上。”

“废人……”梅尔双眸贴合,泪如泉涌。酸涩而咸的泪水划过脸上的疤痕,滴落在胸口,让人心生悲悯。

“我……我不相信!!!我是高贵的符印者,我是侍奉女神的仆从!你们,你们这群天杀的异教徒,全都该死!!”她的双眸突然充血,死死地掐住李茹鸳的脖子。

“娘嘞!你怎能恩将仇报……呜哇……放开……”老板娘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人重伤至此竟依然爆发出如此大的力量,但她灵光乍现,一瞬就忆起这丫头的一双肥厚天足伤势最重,看来……

“呃……你不仁姐姐就只能不义了!”

她躬身向前,飞身一脚,鞋尖正中其大趾。脏污所覆的尤物顷刻间肿大发紫,犹如过油粟条,青苔裂瓦。看那趾骨虽是复位,却已是脆弱无比,轻易就能折断。此间这不避讳力量的一脚,直接将其再度踢折。

“噢!”梅尔双目如铃,腮如蛤蟆,苦目哀视,憋气而昏。

“娘的,何等贵物!”李茹鸳捋了把汗,找了几根绳索就把梅尔捆缚在床,然后思虑着:这丫头是那通缉犯,我今早虽已掩人耳目将其收治,但客栈那么大,难免会走漏风声,先将这家伙从房间暗道丢到地窖再说,若有个磕碰,也是她恩将仇报,罪有应得。待傍晚安同来饮茶吃饭,再与她讨论。

于是她抱起昏迷的梅尔,想着这厮身体强悍,落个一层摔在茅草上也无妨,就走至窗沿,轻蹬墙角,木板顷刻翻覆朝天,刚够一人向下。梅尔就这样被直挺挺扔了下去,粗糙的茅草扎入那着地的肉掌,血流如注,连裹住脚底的绷带也一并刺穿。

“这烧饼可不能浪费了。”正值晌午,客栈空无一人,她所幸坐下,蒯一勺啥汤,咬一口小饼,好好享受一下。

“也不知道收了这人,是福是祸……”

傍晚时分,阴雨绵绵,空无一人的大堂内,披着麻衣,一身水杉色干练右衽布衣,稠裤赤足的安同出现了。

“安安,你可算来了!”老板娘坐在长凳上,眼神有些怨艾,此刻她趁着梅尔昏睡翻了翻她身上仅存的一些东西,收集了些了不得的信息。

“今日不饮,煨些羊肉吧,配碗桑葚茶。”

“莫慌,安安,吃喝自有安排,只是那北峪小妞怎么办?她躁动的很,差点弄死我。”

“阿鸢,你怎么想呢?”

“离开……带着她一起。”

“嗯……”

“我并非风声鹤唳,只是那人真留在此地,必然会出差池,引来官兵。不如借机外出行商,一来避其锋芒,二来保护这外人,她的主人据说已逃至那边陲的白水庄,你我可借道去寻得她,发一笔横财。”

“南洲已无我容身之地,我也想趁早远离……”安同说着。李茹鸳从柜台后方取来一瓷碗,用抹布抓着炉头煮沸的茶壶放在桌角。

“先皇基业,岂是他说颠覆就颠覆的。不兴无道之师,不起掠土之意,这是先皇立在营魄宫的巨木所刻,他未避讳贪欲,自然会失去民心,而有了这个逃跑的公主,他就会有理由发动战争。”李茹鸳认真分析着。

七八块干桑葚丢入碗底,先兑上些许沸腾的绿茶,取出石棒捣了几下,让其吸收茶水而变得鼓胀。

“公主所托之物,须得由她亲自开启,而其中,就有一份文书,详略得当地交待着北峪侵略的打算。但各中内容,需要公主亲自打开,他们无法破解封印。我们找到公主,不论是交给哪边,都能赚一大笔,远远好过这穷苦惨淡的尘世。”老板娘李茹鸳终于皱着眉头,和盘托出。

“南洲异变,五常繁盛,未免同室操戈,不如跟你先走。”安同不置可否,好像是同意了。

老板娘想了想,又在上面撒了几粒干枸杞。

“那准备准备吧,官兵迟早找到这。我说安安,你天天光着脚丫子,就不怕踩到脏东西,或者被扎伤吗?”

淡绿色的香茗冲上,一碗深紫与翠绿的平凡结合就这样完成了。

“这是我亲近自然,追逐道心的一种方式啦,无妨。”

“接着!”她一指扣碗底,一指抓碗沿,竟将满满一碗热茶一把甩出,如破弦之箭,成竹之篾,笔直而平齐,茶碗飞舞,茶水却不见丝毫滴落。

安同目不斜视,三指成角,精准捏住了碗沿和碗底,借着推来的力朝身后一让一拨,缓缓地将碗挡于胸前。

李茹鸳端上羊肉和两片米糕,又打了碗米酒,二人就这么吃了起来。这种日子,得有三五年了。

灯鼓楼客栈仅二层,酒招旗飘扬于青砖墨瓦、朱红灯笼的剪影之中,大门前有一道坎两道阶,绕着外沿行走,有一处马厩和偏房。

客栈原本是有一个厨子一个杂役,但奈何近日阴雨连绵,杂役告了长假回乡探亲,厨子因得了风寒养病去了,只有老板娘一人守着冷清的客栈,若不是她自幼习武,性格大咧,恐怕早让乡野草寇抓去了。

待那梅尔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干燥扎人的草垛上,一旁的安同和李茹鸳正盯着自己。

“你们……你们……”

“给我老实点,你这恩将仇报的恶贼!”李茹鸳抽出一根坚硬的草棒,以尖端狠狠地扎向梅尔裸露在外的一颗趾头。

“啊!!!”一声嚎叫后,她老实地蜷缩在墙角,捂着脚趾头抽泣。

“对不起……恩人小姐,我错了……”她这次终于没了闹腾的力气,只能求饶。

“没事,姐姐你歇息半日,我们准备启程,去找你的公主。”安同蹲了下来,一手提着油灯,微笑着盯着梅尔那张被汗液和痛苦包围的俏脸。

“什么?”

安同不回答,而是蹲了下来,强行拽住梅尔那残破囚服的裤脚,端详着那脚掌。

脏兮兮的纱布蘸着黑色的血迹将脚掌的中间部分包裹,扭曲变形的脚跟上,干枯的外皮和硬白的茧子清晰可见,脚的侧面尽数青紫,前掌的伤口还留着血;脚趾头已经有两根弯的不成型了,它们肿胀而青紫,近乎呈和其他三根脚趾垂直的方向;五根脚趾头的趾肚都被磨烂了,沾了一层薄薄的血迹。

“姐姐现在还能否正常走路?我知道你的身体异于常人,像是有无可名状的混沌之物在你体内流转,时刻予你保护。”

“原来我的强大你也看的出来啊,哈……没事,我没……没什么问题!公主大人的安危固然重要,但我还想说,你们有没有办法找到一艘船,若是能带我回到北峪,将我们这只船队经历的一切告知神使大人,那么……”

“那既然如此,我们就绕道,我有一艘快船在天河港,我们就先前往那里,若是不成还可以绕道走水路去白水庄。”

安同没有说话,邹起了眉头。老板娘转头就将一件米色短褐裹着一双布鞋,一条稠裤丢在她面前。

“你换身衣服,现在,你名为李三株,是我李茹鸳的表妹,记住了?”

梅尔点点头。

“明日启程,我准备些食材,然后把客栈租给祝掌柜。”

“那我在这,小憩一时,也可照顾你。”

安同将大袍随意丢在草堆,飞身一跃就斜靠在干草垛上,翘起二郎腿,眼睛眯了起来。

那双被雨点沾湿的小足,明明白净如玉,娇嫩无比,面对扎人的茅草,却是没有半分避讳,径直踩在上面,梅尔亲眼看着七八跟弯曲的草根戳在那肥嫩可爱的脚底,处处凹陷,皮肉受压而褶皱,血色消散,却并无半点痛苦之意。

梅尔蜷缩在墙角,每做一个动作都极其缓慢,很快就就因为伤痛昏睡过去。

无日千云野马盛,时蹍枫泥入初冬。过眼之物,凄然异常。三人两马,行囊空空,却匆匆不待回头。李茹鸳用鞭子抽打着两匹劣等杂色马,她看到了身后空空如也的客栈周围正有数名骑着高头大马的官兵巡视徘徊。在一望无际的枫林内,简单休憩的土路大大延缓了她们赶路去港口的路程,而梅尔还在车里因伤痛而呻吟,时间很急迫。

安同本想休息一会,却被梅尔的呻吟吵得心神不宁,后者裹着一张破席,身着布衣松裤,腰缠长带,短发藏于头巾之间,俨然一幅寻常百姓的样貌,只是一双天足红的发紫,伤痕累累,前脚掌正中央处,脚心和后脚掌有多处轻微的凹陷,十几处暗红色的血口虽已凝固止血,却尚未结痂,深色的伤处看起来恐怖阴沉。三根脚趾向一侧歪斜,肿胀无比,像是紫红色的肉球。

“安安,前面的驿站过后,就该想想到底去哪里了,去港口还是去……白水庄?”

摆在三人面前的是两条路。

根据梅尔所说,李茹鸳既然有一条船停在距离这里三百里的港口,若是出海,可以直接前往北屿王国替梅尔寻找援兵。

但安同所说,下落不明的公主出现在了与邻国加里亚接壤的白水庄附近,若是找到公主,或许就可以结束这场战争,安同也将重归安然无态的隐居生活,弃智而自然。

枫叶狂飞,秋风萧瑟,杀气接踵而至。

十二绳镖如风车似花叶,激起旋型气浪,将马车的木板以浑厚内力截然穿透。一标正中马头,其脱缰嘶鸣之声,哀转久绝。

车轮倾倒,车身被十一镖拽着,脱离了辐毂,在空中凌空旋转数圈,沉重落地。

破布碎裂,木板崩飞,身着南洲衣装的梅尔摔的七荤八素,倒在地上。安同却平稳落地,默默站在一边,面无表情。

梅尔倒地之时,一颗崩飞的铁钉深嵌进了仰面朝天的血红足掌,她“咿呀”一声,顿时没了力气。血流和脓水顺着伤口低落,斑斑锈迹侵蚀污染着整只受伤的天足。

铁锈就着温热血腥的刺鼻气味飘散在桂花香气弥漫的树林,梅尔刚想拿起身边的佩刀,只闻风中一柳絮,贴肤如撕皮。狗尾巴草一样的极短刺痒之后,她的伤脚便是已有无数斑点血孔齐喷血水,皮肉撕裂,掌骨外露。一个未曾谋面的暗器,好像只是枝叶轻抚一般,就近乎将梅尔一对脚掌废掉。

“呀!!”她痛号一声,就因二次重伤而晕了过去。

随即,猛烈浓稠的黑色云雾自背后喷来,是迷魂烟。

那噬魂夺魄的鬼雾中,十二枚绳镖再次袭来,而几人头顶之处,无数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暗器暴雨梨花般倾泻而下。

“安安!”李茹鸳大喊一声,便扑倒在安同脚边。

她是在担心好友吗?不,她只是在躲避。

安同轻叹一声,默默地闭上了双眼。

九束三镖,纤指一剑分营魄,千针万刃,阔袖一览入海天。火星接连闪烁,如白日现云,十二绳镖皆断,暗器也尽数收于袖中。

李茹鸳凑近身边一看,那镖头篆刻牡丹,精钢萃毒,锋利无比,是那下军统领舞雀儿的私人卫队—拈花死士的标识。这十二拈花死士,乃是取无根之弃婴,喂以噬心莲子,幽闭半载后,自小习武而来。这莲生于恶臭沟渠,却能出污秽而涎玉露,其莲子可通任督二脉,令食者武力修为大增,却又令其浑噩不知,渐渐失心散魄,只要以独门秘香所诱,便可为奴。

此时摇铃大响,香尘飞舞,一绝色女子,目中带桃色,眉宇点殷红,发散如藕荷香瀑,唇启似牵牛熟李,红袍阔袖,稠裤踝铃,一双纤弱的白袜玉足被小巧的绣花鞋包裹。她玉手握着翠色油纸伞,正灵巧多变地踏空而行。

眼前局势便是:虽然拈花死士内力绝伦,向死而生,又有机关无数,藏百千暗器的万变飞花伞相助,却依然被安同皆数化解,所以这济芳鸢才被逼无奈,从暗处现身。

“阁下是何等高手,为何要拦小女抓这北屿贼人?”

舞雀儿撑伞落地,指着安同。

“你阻我行路,扰我清静。”安同再次闭眼,面无表情。

“若有冒犯,还请恕罪,但这人是国家重犯,若她伏诛,南帝就可开疆拓土,一统天下,请姑娘以大局为重。”

“师之所触,荆棘遍野,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她若落入你手,南帝的贪欲必会膨胀,战争必会打响。治世者已失无为之心,万民已去质朴而尚虚华,奢名利而崇义礼,若再是以贪念之名、智伪之计行凶兆之兵,这天下就完了。”

“你懂什么,只要大军得胜,万民只会过得更好!我劝你不要与南洲为敌!”

安同摇摇头。

“我来对付她,你们给我把这北屿罪人拿下!”

济芳鸢足掌发力,一跃而起,伞尖直刺安同而来。那十二死士,手执刀枪斧钺,朝着安同身后的二人冲去。

后者大袖一挥,无数已收入的暗器再度飞出,只见济芳鸢撑开油纸伞,以其中无数机关暗格收回暗器,攻势丝毫未减。

然而安同依然闭着眼,不愿正脸看她,只是随意地躲避那孱弱的攻势,一旁的李茹鸳则是挥舞着长刀,已经踩在一人身上割下了她的脑袋,并与十人激战正酣。

安同只是不想下死手,想让她自己认输退却,所以处处退让。但这却彻底点燃了她的怒火。

济芳鸢丢弃纸伞,轻佻烈踏,步履生莲,纤腰骤起,以极其鬼魅的步伐,如舞蹈一般的身法,变幻莫测地以指戳眼,以膝顶裆,以足击肋。

她步步紧逼,安同徐徐后退,终于她侧身飞起,双脚连踢,势如破竹。安同趾尖立地,回转若猿,凌空屈膝,左指右掌一击一挡,掌卸左足力,指穿右足心。

济芳鸢只觉四肢无力,足心剧痛,目眩神迷,顿时滚落在地,抱着受伤的右脚满地打滚。

“啊!!不……我的玉足……啊!”可怜的舞雀儿,此刻已是黔之驴技也穷。安同这一指穿透鞋底,击破白袜,正中其涌泉穴。此刻济芳鸢的整条腿都已是酸软麻痹,足心凹陷变形,伤处阵痛难耐,筋脉粘连扭曲,掌骨中心塌陷,连带着全身痉挛抽搐。她知道自己的脚掌已经废了大半,只得猛地攥紧十趾,全力绷紧足心嫩肉,勉强缓解生不如死的剧痛。

另一边,手执一柄圆月弯刀的李茹鸳也解决了十二死士,已是筋疲力竭的她扛着昏迷的梅尔,缓缓地走到安同面前。

“该死的骚货!毁我马车坏我好事!”李茹鸳飞起一脚正中其脚心伤处。

“嗷嗷嗷!!!你杀了我!!!我求你杀了我!!!啊啊啊!!”数倍剧痛从伤处传来,舞雀儿感觉自己的脚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而是变成了只能带来痛苦的肉器,娇嫩的玉足由内而外嫣红姹紫,酥麻抽筋,血流不止,已经痛到寻死觅活的地步。如此高手此刻也只想着一了百了。

“阿鸢,我们得走了,如今来看,她们的行踪来自北边,去码头的路已经封锁,我们去白水庄。”

“也只好如此了。现在马车没了,还得麻烦我家可爱又强大的安安载我们一程啦。”

“我不喜欢强大这种词,强大之人只会死的更快。”

“好好好,安安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家安安最好了。”

李茹鸳微笑着盯着依旧面无表情的安同,突然转过头来望向整条腿都动弹不得,只能在地上爬行求救的济芳鸢。

“我要死了……救救我……求求你们,我错了,救救我……”她把仅剩的一点淡妆都哭花了。此刻,下军统领舞雀儿,彻底沦为一只待宰肥鸡,傲气全无。

“别狗叫!”李茹鸳蹲下身子,扒去她的鞋袜,只见足心淤紫发黑,深深的凹陷顶的足背甚至有些拱起。十颗蜷缩的葱茏玉趾已经僵硬麻木,鲜血缓缓流了出来,惨白的足背和粉红色带着香汗的前后掌还在微微颤抖,整只脚娇而不隐,软而不弄,若不是这指剑的破坏,想来也是一只绝世美足。

“这小脚甚是不错,你若还想要的话,就马上把你口袋中的传信爆竹放了,将其他追兵引到北边去,不然的话,我就一根一根掰断你的脚趾头,再用我手中这刀猛插你的臭脚一百次!”

“我认输……我放,放……”舞雀儿虽想使诈,但怕自己惹恼了二人真的殒命于此,只好放出烟花,赤黄色的光芒点亮了黄昏。

“快走。”安同一手拎着梅尔的裤腰带,将她当做一捆柴禾提在右手,同时伸出另一只手,示意李茹鸳抓紧。

“可不能便宜了这小妞,我要废了她!”

“不……我我已经放出烟花……你还要……”

“让你这骚货痛快点!”

李茹鸳一手五指紧紧从黏糊糊满是汗渍的趾缝间扣住,另一手死死握住其后掌足跟处,用尽全部力气。

“啊!!!!!!!”舞雀儿的哀嚎声响彻天际,随后她头一歪,痛得昏死过去。

这一下用尽了李茹鸳二十年习武的内力,造成的破坏也是相当可怕,前脚掌向后严重弯折,足跟也被捏碎,因为拉拽而撕裂了伤口,鲜血如泉涌。这一只可爱的小足,骨头粉碎,筋脉尽断,瘫软下来成了迷人的肉器,已经近乎完全无法动弹了。

她用满是鲜血的手握住安同,后者轻叹一声,足尖点地,如飞鹤舞空、彩云追月,眨眼间带着两人消失无踪。

南洲是一片融汇了各个景色的山水画,而它的西南角,更是这天工地斧的杰作。

群岩环抱成围,为九山,山间有一大泽,乃川涧溪流所汇,山腰有一巨石,为暗色琉璃所铸,大河垂下,直撞此石,溅起万千淡白水花,而后入湖,得名白水。有诗云:郁郁寒莹掩日幕,飞瀑流泉击岩嵘,白浪留空星河涌,霜花漫天四季冬。

白水庄与南洲各处驿站相隔甚远,因山岩陡峭,对外沟通一直都是从数十里外的一处小溶洞进出,否则就得想方设法翻山越岭。

却说深秋风啸,暖阳未见,空中但见一白衣女子,一手揽一人,玉足踏空越百步,程近鸿雁九扇行,一左一右,正是李茹鸳与梅尔。悬崖之下,安同放下二人,如释重负,默默端坐在一块岩石之上,眉头紧皱。

“安安,这高山悬崖,如何是好……”李茹鸳望崖兴叹。

“不急,到时再说,我休息一下。”安同私下沙白布衣的一角,动作有些不自然,双手颤颤巍巍,几欲脱力。她双脚浸入溪流,呆滞了好久,才翘起一只小足,让足心半对着自己的脸,玉指轻抚足掌略微缓释。

清水已经冲去了灰泥,却冲不去三天日夜兼行,滴粮未进所带来的疲惫。这只小脚,足掌赤红,月弯平缓,花生似的大趾肿胀发紫,一道道红痕血线遍布其上。或是疾速飞奔摩挲脚掌,或是轻功越林趾尖点地,久了,都给这对玉足带来了不可避免的伤害与苦痛,尤其是那原本洁白的趾甲如今也被多次挤压的淤血所塞满,酥麻无比,刺痛异常。

拎着两人走了数日,她的双手双臂也近乎筋疲力竭。虽然李茹鸳在追兵不紧时也能自己赶路,但她的轻功远不如安同,大多数时候还得靠自己的闺中密友拎着她一起走,尽管她知道虽虽然可以用内力绝伦武艺超群功法至臻化境等等一系列的溢美之词倾力形容安同绝不为过,但安同体格弱小绵软无神耐力较差的弱点她也同样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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