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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剑诗篇(126-269) - 9,3

小说:挥剑诗篇(126-269) 2025-08-16 09:48 5hhhhh 9340 ℃

  「嗯,我会记住的!你也不要沉迷女色哦!噢对了!你之前和那个女骑士在做的事,人家可全部看到了唷!没羞没羞!」

  「咦~~」

            第二百零九章:银铃柔情

  安离开以后,我的心里变得空空落落的,就连吃完饭的时候也魂不守舍,以至于女孩们以为我生病了。克萝伊肯定看出了一些端倪,不过她也没说什么。

  晚饭后我和女孩子们玩了一会儿,之后就回房间里看书。当我合上手中这本厚厚的小说,扫了一眼书桌上的钟表,发现已经快到九点钟了。嗯,女孩们再过一会儿就会去洗澡了,这个时候浴室应该正在烧水。

  我伸了个懒腰,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我问道:「特蕾莎?」

  「不是特蕾莎。是我银铃,主人。」

  「银铃?哦,进来吧!」

  说起来,经过七天的调教,银铃终于肯大大方方地叫我「主人」了。她今天去探望爷爷,晚上回来以后心情明显好了很多,现在莫非是特意来向我道谢的?

  嗯,谁知道呢……门打开了,只见还是穿着那身水绿色衣裳的银铃,赤着雪玉双足,双手托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朝我走了过来。

  她把汤放在书桌上,对我说:「来,快趁热喝了吧!」

  我愣了一下:「这是什么?」

  「你傻啊,连汤也不认得了!是我为你煮的猪肺汤!」

  我深吸一口气,难以置信地盯着银铃的脸瞧了好半天。我想瞧瞧这个银铃是不是别人假冒的,不过怎么看都是如假包换的真货,但这就更可怕了。我敢说,现在就算伟大的开国皇帝从棺材里爬出来对我竖中指,也不会比这更令我震惊。

  「呃……你干嘛突然煮汤给我喝?」

  银铃啪的一拍桌子,瞪起眼睛道:「啰嗦什么!还不快给本小姐喝!」

  「哦,好啊……」虽然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还是不要惹她生气的好。

  于是我拿起勺子开始喝汤……啊,又腥又咸,真的好难喝!虽然我之前从没喝过猪肺汤,但也知道这味道肯定不对!

  「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喝啊?」银铃双眼放着光,一脸很期待我夸奖她的样子。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欺骗她的好。「那个……怎么说呢?有点咸了。」

  「什么?你竟敢嫌弃本小姐辛辛苦苦为你煮的汤!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煮汤耶,你必须给我全部喝光!」银铃暴跳起来,拿起碗要把汤往我的嘴里灌。

  「哇!我、我知道了!我喝就是了!」没办法,我只好强忍着把这碗难喝的猪肺汤喝完。呜啊,这味道简直比克里斯蒂娜的料理还恐怖。

  当我放下碗,发现银铃直勾勾地看着我,她想强忍住笑但终于没忍住。「噗……噗哈哈哈哈!你、你竟然真的喝光了耶!」

  「呃,不是你要我喝的吗……」

  「噗,你这人也太老实了吧!噗哈哈哈!」银铃又笑了笑,随后脸色变得有点惭愧,低头下意识地捋了捋一头金发,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其实,其实我也知道这碗汤肯定蛮难喝的……谢谢你把它喝完!」

  我苦笑道:「所以,你干嘛突然想起煮汤给我喝?」

  银铃脸现红晕,急忙别过脸不去看我,不自然地大声道:「哼!理、理查德大人跟我说了,都是你在皇帝面前为我说好话才、才让我能见到爷爷!而且……爷爷也要我以后听你的话……所、所以!人家才想要煮点东西谢谢你嘛!我问了娜塔莎,她说猪肺汤比较好,于是我就去煮了……但是,她也和我一样只喝过没有煮过……没办法我就乱煮了一通嘛……」

  「原来是这样!」我笑了。

  银铃有些尴尬地道:「看来你不喜欢喝,对不起……」

  我摇了摇头,说道:「也不尽然啊。」

  「什么意思啊,你刚不是说不好喝吗?」

  我微笑道:「这碗汤的味道的确差强人意啦,但这是你第一次煮嘛。我相信只要勤加练习,你一定能煮出好喝的猪肺汤来!」

  「真的吗?」银铃嫣然一笑,「哪,主人,银铃以后每天都煮猪肺汤给你喝,好不好?」

  「嗯,好啊!」

  「嘻嘻!」

  受不了,今天的银铃真可爱。

  「哦对了,银铃,我给你的那本书你看了没有?那个什么『百草精华』很难炼吗?」

  为了满足银铃继续研究炼金术的需要,我把阁楼腾出来给她做了实验室。晚上她回来以后,我就把安给我的那本《植物与炼金术》交给她,要她看下百草精华的炼制方法。

  至于为什么大法师的孙女偏偏要做炼金术士,银铃的回答是:「因为魔法对我来说太简单了!」

  虽然这句话能气死很多魔法师,但事实就是如此。

  身为大法师尤利西斯·斯凯洛德特的孙女,银铃理所当然的对魔法天赋异禀。

  她天生就具有能够同时驾驭风系和光系两种不同属性魔法的资质,并且只是经过尤利西斯简单的辅导,就在十岁那年将这两种魔法修炼到了中上游的水准。

  这已经非常夸张了。要知道,魔法可不是人人都能学得会的,能够成为魔法师就已经可算上人中龙凤了,而绝大多数魔法师穷尽一生刻苦修炼,也只能在单一属性的魔法上面达到中上游左右的水准——也就是相当于银铃十岁时就已经达到的境界的一半!而银铃能够修炼双属性魔法的体质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令无数魔法师眼红。

  银铃的魔法虽然还没臻至最高境界,但相信以她的资质,想要成为大法师绝非难事,可她却早早就放弃了继续修炼魔法。

  一样东西你越是容易得到手,你就越会轻视它。对于银铃来说,魔法实在太无聊太简单,完全是小儿科的玩意儿,因此她很快就对其失去了兴趣,改学炼金术,这真是天才才有的任性。更要命的是,银铃仅凭自学就把炼金术也研习得异常出色!用「天才」来形容这少女真的再恰当也不过。

  「哼!」银铃挺了挺胸,洋洋得意地说:「百草精华啊,倘若是换了别的炼金术士自然是搞不定的,不过算你走运,有本小姐在,小菜一碟啦!」

  「是嘛,太好了!」

  「炼百草精华要用到的材料很多,你得派个机灵点儿的丫头去买,免得出岔子,我推荐克里斯蒂娜。」银铃说,随后叹了口气:「唉!可惜本小姐不能离开这条街,否则就不必用外行人了,真怕她会买错给我添麻烦!」银铃是一个受到皇帝「特别关照」的女奴。根据皇帝的命令,为了防止银铃逃跑,规定她在一年内不得离开住宅街去别的地方。倘若一年中她都表现得很老实,后面才会被允许自由行动。如果这期间银铃被发现踏出了住宅街哪怕只有一步,她就会被立刻处斩,就连我也会被牵连个管教不严之罪而脑袋搬家。这个规定,明显是皇帝在生当初被银铃甩了的气而硬加上去的,嗯,陛下可真是个小心眼的家伙。

  我说:「我明白了,明天我就派克里斯蒂娜去买材料。」

  「我会列个清单给她。」银铃说,接着却又摇了摇头:「不过……就算是在帝都,这里面还有一样至关重要的材料是买不到的。」

  我皱眉问道:「是什么?」

  「金·晨·曦!」

            第二百一十章:寻找金晨曦

  我:「『金晨曦』又是什么玩意?」

  银铃:「那是普通的黄水晶在吸收了数百年的天地灵气之后变异成的珍宝,也是很多名贵药物的材料之一。魔法师还可以通过吸收金晨曦内蕴藏的能量永久性的增强法力呢!」

  我:「呃……很罕见吗?」

  银铃:「『罕见』?别逗了!金晨曦可是平均每隔三百年左右才出那么几个,而且产地几乎是固定的,纵观整个帝国,出产金晨曦的地方也是屈指可数,你居然只简单的用『罕见』来形容?」

  我:「什么?!那么难搞的东西要上哪里去找啊??」

  银铃:「哼!慌什么,本小姐以前看过这方面的资料。书中记载,有人曾在帝都附近的『龙爪森林』内发现过金晨曦。算一算时间,距离那次刚好已经过去快三百年了!你可以去龙爪森林里碰碰运气,不过到底找不找得到可就不好说了。」

  ……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把女孩们都了叫到客厅里,把昨晚银铃对我讲的「金晨曦」的事情讲给她们听。

  「……所以,我打算带人去帝都西面的龙爪森林里寻找金晨曦。」

  特蕾莎面露忧色,说道:「主人,你要亲自去吗?可是你的身体……」

  「无妨,要我在家里等,那我非得急死不可。」看到我的坚持,特蕾莎虽然担心但也只好不再说话了。

  我环顾女孩们,问道:「怎样?有人报名吗?」

  「我!我!玛丽安要去!」我话音刚落,玛丽安就第一个举手,兴奋地从地上跳了起来,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城市里实在太无聊了!玛丽安快闷死了啦,玛丽安要跟主人到森林里去探险!」

  我苦笑了一下,点头道:「好!算你一个!还有人吗?」

  玛丽安旁边的妮娜也举手说道:「主人,我也想去,可以吗?」

  「妮娜?」

  「人家想采些草原上没有的植物研制草药啊!安心啦,人家很机灵的,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啦!」妮娜笑嘻嘻地说。

  「嗯,好吧……还有蜜雪儿,你也一起来吧,我需要你的鹰眼术。」

  「是,主人!」

  金晨曦的产地虽然是固定的,但每次的出产位置却无法确定,龙爪森林十分广阔,真要来个彻底搜索,就算找上一个月也未必找得到,有了蜜雪儿的鹰眼术进行高空搜查,一定能省去不少时间。

  索尼娅忽然说道:「我也去!我是战士,整天穿着裙子别扭死了,那座森林里应该有不少上位魔兽吧,刚好可以拿它们检验一下我的剑术有没有荒废!」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自从在奥戴亚卡一役败给安沦为奴隶,索尼娅视之为奇耻大辱,现在每天一有空就在院子里练剑,发誓将来一定要打败安一雪前耻。

  我又看了看,说道:「娜塔莎,你也来吧,我需要魔法师。」

  娜塔莎有些紧张地点点头:「遵命。」

  「埃唐代啦,我也要去!」克萝伊忽然说。

  我呆了一呆:「克萝伊?你去干嘛,很危险的!」

  克萝伊指了指轮椅,笑道:「我可以推着你走嘛,一路上也可以照顾你啊!

  再说,有索尼娅姐陪着,有什么危险的?」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苦笑道:「好吧!」

  瑞贝卡、克里斯蒂娜、莲花、爱蕾娜和夏洛特也吵着要去,不过我考虑到人太多了怪麻烦的,所以就没有带上她们。毕竟要论战斗力,索尼娅比她们加起来都强,娜塔莎的魔法也是翘楚,带上这最强的两人已经足够了。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才让大家涉险,我给大家添麻烦了!」希尔薇红着脸,一脸惭愧地说。

  「别放在心上,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而且我已经答应了山姆一定要治好你的病,我是不会食言的!」我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当日在银铁城,我因为一时冲动占有了希尔薇,还撒谎骗了她,致使她现在对我死心塌地,想想真的很对不起她,不过我倒也并不后悔。

  克里斯蒂娜笑嘻嘻地说道:「哎哟希尔薇,你以为主人是为了你才这么做的吗?他其实是为了自己舒服!你现在这样身娇体弱,搞得他缚手缚脚,等治好了你的病啊,他就能好好疼爱你一番啦!」

  「疼……疼爱……」希尔薇旋即会意,玉颊顿时嫣红,羞涩地低下了头。至于我,虽然有这个想法,不过被人当面说破自然十分尴尬,斥道:「多嘴!」克里斯蒂娜冲我做了个鬼脸,众女也都笑了起来。

  嗯,接下来我们就开始为探险做准备了。

  索尼娅脱下裙子换回了比基尼铠甲,她先前使用的巨剑「赤铁剑」在与安的战斗中被毁,所以她就去帝都南街区的武器店里买了一把「擎天巨剑」,这把巨剑剑身呈青蓝色,剑锋银白雪亮,在强度上优于赤铁剑数倍。娜塔莎·布林帕比特重新扎起长长的高马尾,换上一身粉色的比基尼,头上戴着蓝宝石的眉心坠,手持可以为火系魔法威力进行加成的火神杖。由于不知道要去多久,我们准备了半个月左右的补给。一切准备完毕之后,我、克萝伊、索尼娅、娜塔莎、玛丽安、蜜雪儿和妮娜便出发了。

  我们出门租了一辆马车,载我们出城,之后又徒步走了一段路,终于来到了龙爪森林。

  传说这片森林是因为从高空俯视的形状酷似龙爪,所以才被命名为「龙爪森林」。真是这样么?鬼才知道。我看「因为这森林靠近帝都,拉斯伐瑞托家族的家徽是龙,所以取个跟龙沾边的名字比较应景」这个理由更站得住脚。

  不过我并不关心它叫什么名字,我只在乎在哪儿能找到那个该死的金晨曦。

  当我们到达龙爪森林的时候,已经时过中午。

  「哗~~好大的森林耶!也不知道比起天地树海哪个更大呢?」

  站在龙爪森林入口的草地上,玛丽安手搭凉棚地望着这座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森林啧啧称奇。

  「蜜雪儿,你先用鹰眼术从上空搜索一下吧。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还是先确定金晨曦的位置以后我们再进去。」我说。

  索尼娅也叹道:「是啊,不然在这么广阔的森林里找一块黄水晶和大海捞针也没啥区别,累也累死了。」

  「是,交给我吧!」蜜雪儿虽然很害羞,但她还是干脆利落地脱光了衣服,盘膝坐下,开始施展鹰眼术。

  我们通过清水凝聚幻化成的屏幕,跟随鹰的视角飞过龙爪森林上空,开始搜索金晨曦。

  「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啊……」

  玛丽安在旁边不断嘀咕着。我也在心里祈祷,但愿我们能交上好运,不至于白跑一趟。

  魔法幻化成的鹰飞过绿意盎然的森林上空,我们全都专注地盯着水做的屏幕,找寻金晨曦的所在。

  忽然,玛丽安指着屏幕的一处大叫道:「啊!你们快看!那个地方在发光耶!」

             第二百一十一章:花环

  我心中一喜,玛丽安说的没错,只见在龙爪森林的一处空地中,大小不一的黄水晶如犬牙交错般自地面龇出,小的有如鹅卵石,最大的一颗则赫然犹如一头破土而出的巨鲸!

  「好、好大的水晶啊!拉斯伐瑞托帝国的水晶竟然有那么大块头的吗??」

  妮娜动容道。

  鹰的飞行高度逐渐降低,落在附近一颗大树的树枝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这么多的黄水晶中,有一颗长如前臂的水晶所发出的光芒最是耀眼夺目,犹如鹤立鸡群,是其他黄水晶的光芒完全无法比拟的。

  「埃唐代啦,最亮的那个一定就是金晨曦吧?」克萝伊问。

  「错不了。」回答她的却是娜塔莎,火系魔法师正色道:「正是因为金晨曦过剩的能量,才使得与它临近的其他黄水晶产生了异变,所以它们才会突破到地面上。」

  「看来我们今天蛮走运的!」我与女孩们交换着目光,众人都很开心。

  这时水做成的屏幕忽然瓦解,蜜雪儿解除了鹰眼术,睁开眼睛对我笑道:「主人,金晨曦的位置蜜雪儿已经记下了!」

  「干得好!辛苦你了,蜜雪儿。」我宠爱地摸了摸蜜雪儿的头顶,遂对众女说道:「我们现在就出发!」

  「哎~~这就走吗?可是玛丽安肚子饿了耶!」玛丽安不情愿地道,像一只无精打采的小狗。克萝伊噗嗤一笑,对我说:「埃唐代啦,反正现在都已经到了中午,大家的肚子也都饿了,吃过午饭再出发也不迟嘛!」

  呃,被她这么一说,我的肚子突然也觉得好饿。嗯,其实也难怪,我们早餐本就没吃多少东西,适才发现金晨曦的喜悦令我忘记了饥饿,可是经克萝伊这么一说,肚子就立刻咕咕叫了起来。我点了点头:「好吧!」又看了看四周,只见这一带繁花盛放,彩蝶飞舞,绿草如茵,景色怡人至极,不禁笑道:「说起来这里还真是个野餐的好地方啊!」

  克萝伊从行囊里拿出野餐布展开铺在草地上,接着拿出早上临出门前做好的三明治,还有果汁和水果,招呼其他人过来吃饭。

  我们都吃得很开心,就连一直以来都沉默寡言面无表情的娜塔莎也露出了一些笑意。吃完以后,玛丽安对我说难得来郊外一次,她想多玩一会儿,其他人也都一脸期待地盯着我看。没办法,我最受不了这种眼神了,只好说:「嗯,反正时间还早,就玩一会儿吧!」

  「耶!主人万岁!」玛丽安乐开了花,看她蹦蹦跳跳的样子别提多开心了。

  游牧民生性喜欢无拘无束,而玛丽安在游牧民中都可算是野姑娘的,来帝都的这段时间里她想必一定快憋坏了吧,也难为她了。

  三个游牧民的女孩子在花丛中跳起了舞,很快,索尼娅和克萝伊也被拉了进来一起玩儿。我则离开轮椅,在娜塔莎的搀扶下移到了不远处的一颗大树下歇息。

  呼,后背能靠在轮椅的椅背之外的东西上,那感觉还真是舒服。

  「看!这些花多美啊!」

  玛丽安说着就坐下来开始编织花串,只见她一副天真无邪的神态,目光中充满对自然万物的欣赏和喜悦,这情景就仿如一幅优美的图画,看得我不禁发呆!

  可恶,我如果带上画纸和画笔来就好了,我真该把这一幕画下来的!

  我心中越想越是遗憾,眼中则越看玛丽安越美丽,忽然我注意到娜塔莎还站在我身旁,于是说道:「娜塔莎,你去和她们一起玩吧,我目前不需要别人照顾。」

  娜塔莎却摇了摇头:「我不去。」

  我皱了皱眉,注视着娜塔莎。少女倚着树干,双手背在后面,垂首面无表情地盯着地面,她翠绿色的秀发伴随微风轻轻摇摆,明媚的阳光下,她看起来愈发的忧郁而美丽。

  相比起一进家门就反抗不断的银铃,娜塔莎·布林帕比特的表现只能用「逆来顺受」形容,简直听话到不行,有时我甚至怀疑她到底有没有被解除傀儡模式。

  但不管怎么说,谁都能看得出她并不开心,平日里极少展露笑容。这也难怪,对于一个家族被屠,自己又沦落为奴的女孩子来说,的确没什么好开心的。和她处境相同的爱蕾娜最近倒是恢复了精神,不过爱蕾娜毕竟是骑士,要比普通人来得坚强。

  我想了想,笑着说道:「对了娜塔莎,我听说煮猪肺汤是你给银铃出的主意?

  不过那家伙煮的汤味道简直比魔王的血还恐怖——」

  「我跟银铃并没有多要好。」娜塔莎冷冷地打断我。

  「哎?可是我看你们形影不离的啊……」

  「那是因为我跟其他人都不熟。」娜塔莎面无表情地解释道。「银铃虽然保全了我的性命,可也只是因为看中我的魔法天赋而已,再加上她把我改造成傀儡随意摆布,我一点也不喜欢她,所以请你不要拿她来和我套近乎!」

  我万料不到会被她呛到,一时有些尴尬,骚了骚头发,说道:「你想太多了,我并不是想要和你套近乎……嗯好吧,确实有想过。不过……我是看你自打来到家里以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

  「那也无所谓吧!」娜塔莎再次不客气的打断了我,「我是你的奴隶,你可以随意使唤我,就像摆弄玩偶那样,因为我现在无处可去也没有家人,我只能听你的话。我从一开始就说过会对你忠心不二,不管我高不高兴我都会服从你的命令,你不需要对我虚情假意,不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呆了一呆,万料不到这个看上去柔弱顺从的娜塔莎竟是如此刚烈的女孩子。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你想的太复杂了娜塔莎,我并不是对你虚情假意,也不是刻意想和你搞好关系,我是真的很关心你。不光是你,银铃、玛丽安她们也一样,我对那些女孩子们的疼爱都是发自真心的,我可从来没把任何人当成过玩偶,包括你。」

  娜塔莎眼色异样地看了看我,忽然猛地别过脸去,倔强地说:「谁知道呢!」

  唉,真没办法。

  我无奈地轻轻摇头。这时候,玛丽娜双手拿着一个五颜六色的美丽花环朝我跑过来,笑道:「喂~主人主人!这个给你,快戴上吧!」

  「是你编的啊,好漂亮!谢谢你!」一时间花香扑鼻,我接过花环戴在了头上。我面前的玛丽安弯腰双手撑在膝盖上,仔细地端详着我,脸颊迅速染上淡淡的红晕,「欸嘿嘿」地笑了起来。

  我笑道:「玛丽安,想不到你平时粗枝大叶的,原来手这么巧啊!」

  玛丽安鼓起腮帮子嗲声道:「啊~~什么话嘛~人家压根儿就心灵手巧嘛,哪里粗了?哪里大了?」话音刚落,其他人不禁都被逗得笑了起来。

  妮娜说道:「玛丽安~你真的很不够朋友哎,为什么只给主人一个人编,我也好想要花环噢!」

  「人家也想要!」蜜雪儿也附议。

  玛丽安红着脸冲她们做了个鬼脸:「都急啥啊?玛丽安这就给你们每人都编一个!」于是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花环。

  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时候,眼尖的蜜雪儿忽然指着一旁不远处的官道上说道:「啊,你们看!是骑士耶!」

  我们循声望去,果然看见一小队骑士精神抖擞地走在平坦的大道上。这些骑士身穿精致华美的金甲,橙色披风上以雪白的丝线绣着龙的图案,所骑的骏马也都神采非凡。

  「好帅哦!」妮娜两眼放光。

  「是皇家骑士团啊。」索尼娅说。

  顾名思义,皇家骑士团就是效忠皇帝的骑士团,是直属于皇帝的军队,也是整个帝国最精锐的骑士团。

  现在一看到皇家骑士团,我就想到格里弗斯,他在平定洛根的叛乱中立下赫赫战功,除了在恩格勒曼兹被赐予了许多封地以外,还被封为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留京任职。

  其实能加入皇家骑士团,不但是荣耀,也是份美差。皇家骑士团的责任是保卫皇帝和帝都。不过,帝都最后一次战火焚城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更何况我们的陛下比起游山玩水也明显对家里蹲更执着,至于保护市民维护城市治安这种事则是帝都警备队的工作,需要骑士团出面的情况实际上少之又少。所以,骑士团的工作其实除了每天例行公事的操练以外,就是讨伐偶尔才会出现在帝都周围的山贼强盗,和定期清理一下周边的魔兽而已,总之非常轻松惬意,而且薪水也颇高。

  现任的皇家骑士团长「太阳神剑」沃尔特·阿伦如今年事已高,急需接班人,皇帝指派格里弗斯做新一任副团长的用意已经十分明显了。不过很遗憾,皇帝陛下并不知道,这对普通人来说求之不得的美差荣耀,并不是格里弗斯想要的。

  忽然,只见领头的骑士做了个手势命令全体止步,接着独自一人骑马朝我们奔来。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已经猜到来者何人了。

  那骑士来到我们面前,勒住骏马停了下来,摘下头盔,甩了甩一头金发,对我笑道:「哟,埃唐代啦!」

  是格里弗斯,当然是他啦。

  外形俊美的格里弗斯自然很受女孩子的欢迎,当他摘下头盔的那一刻,就连冷淡的娜塔莎都不免多看了几眼。不过索尼娅看他的眼神却有些古怪。

  「嗨,格里弗斯!」我朝他打招呼。

  格里弗斯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草地上还没收拾的野餐布,笑了笑说道:「怎么?你们今天来这儿野餐吗?」

  「哈哈!不是,我们是来找金晨曦的。」我当下把事情和格里弗斯说了,他听完皱起眉头:「金晨曦?上次我们来龙爪森林扫荡魔兽的时候没碰到过,不过我们只负责打扫森林边缘,也许那玩意就在森林深处。」

  我说:「多亏了蜜雪儿,我们已经发现金晨曦的位置了。对了格里弗斯,你们去龙爪森林干嘛?」

  「扫荡魔兽。」格里弗斯答道。

  「咦?不是前几天才扫荡过吗?」

  格里弗斯耸耸肩:「这是上头的命令,那个该死的比武大会就要开始了,到时候会有无数人涌向帝都,所以上头要骑士团确保帝都周围尽可能的安全。」

  「比武大会?什么比武大会啊?」

  「这是今天上午才决定的事,你当然不知道啦。皇帝决定举办一场比武大会来庆祝讨伐洛根的胜利,顺便也可以让朝廷大捞一笔啊!」

  「真的吗?」玛丽安一听到「比武大会」就双眼放光,抢着问道:「那个比武大会啥时候开始?」

  「暂时还不清楚,目前还在筹备阶段,按照朝廷办事的效率,我想起码要在一两个月之后!」

  唔,那就是在夏天了。

  玛丽安抓起我的手,撒娇道:「主人,玛丽安想去参加那个比武大会啥的啦,玛丽安好想去打架啊,你让玛丽安去嘛!」

  我笑了一下,刚想答应,格里弗斯却说道:「抱歉,游牧民的小姑娘,你不可以去的。」

  玛丽安瞪起眼睛,问道:「为啥?」

  格里弗斯淡淡笑道:「根据规定,只有平民和贵族可以报名参赛,奴隶不可以。」

  「哎~~怎么这样子嘛~~」玛丽安一脸的失落。

  「太可惜了,本来我也蛮想参加的!」索尼娅也失望地耸了耸肩。

  我们随后又聊了几句,之后为了不让其他团员久等,格里弗斯就骑上马准备归队了。

  「龙爪森林的深处有很多上位魔兽,你现在不比从前,一定要多加小心啊!

  我可不希望下次来这地方是为寻找你的尸体!」

  「你放心好啦!遇到危险我会立刻躲到姑娘们身后的!」

  格里弗斯微笑起来,之后骑马去和不远处的其他团员汇合。

  格里弗斯走远后,索尼娅忽然说道:「主人,你和这个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很熟吗?」

  「嗯,我们是……朋友。」

  谁料索尼娅摇了摇头,以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道:「主人,我觉得你今后最好还是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为妙。」

  我大惑不解,问道:「为什么?」

  「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战士的直觉吧!」索尼娅的目光注视着不远处格里弗斯和其他皇家骑士进入森林,脸色凝重地说:「他是个危险人物!我能感到,他身上有种很可怕的气息,他的心中仿佛有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会把我们所有人,甚至整个大陆都吞噬掉的!」

             第二百一十二章:露营

  索尼娅所说的格里弗斯心中那片一望无际的黑暗是指什么?是她也看出了格里弗斯的野心吗?

  不知道,索尼娅也并没有对我进一步说明,也许她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之所以能察觉到,真的只是出于一种直觉吧。

  总之当时我含糊地答应了索尼娅,说我今后会跟格里弗斯保持距离,但是我心知肚明,这是不可能的。

  不管怎么样,我们开始进入龙爪森林寻找金晨曦。从蜜雪儿的鹰眼术中看到,金晨曦位于森林的中央地带,今天是肯定无法到达的啦,如果顺利的话,一来一去起码得花上三、四天的时间。

  蜜雪儿做为向导领着我们在森林中行进。游牧民族的方向感都非常好,那是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锻炼出来的本领,所以由蜜雪儿领路,我们并不担心会在森林里迷路,况且就算真的迷路了,也可以用鹰眼术确认方向,十分的方便。

  和格里弗斯之前说的一样,龙爪森林外围的魔兽真的已经被皇家骑士团扫荡的差不多了,我们这一路上根本没碰到几只魔兽,就算偶尔会遇到零星的哥布林、野猪人什么的,也是见了我们便溜之大吉,没有遭遇任何攻击,总之可谓一帆风顺。

  黄昏时分我们进入了森林深处,从那里开始,魔兽就明显地多了起来,而且大多是较强的种类。这令索尼娅和玛丽安非常高兴,她们两个本就好战,之前路上没架可打,可把她们给闷坏了,如今敌人主动送上门,她们当然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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