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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道王阿拉丁 - 16

[db:作者] 2025-06-24 21:12 5hhhhh 2080 ℃

  唉,还是用最直接的方式证明吧!拉着她的手来到我的下体,当手指触摸到我那火热坚挺的小伙计时,血乌鸦的身子颤抖了一下,羞涩的收回手去——马上又伸了过来——温柔的爱抚它。

  生理反应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能说明问题,轻轻咬着她的耳轮,我柔声道:「可爱的小夜莺~ 我想要你了,你可想我……」

  血乌鸦用力点点头,胸脯剧烈的起伏着,原本暗淡无神的眸子中燃起了情欲的烈焰……她也拉着我的手来到那火热多汁的秘处,让我感受她的思恋。

  「好主人……你……长得比我高了~~啊……真好~~进去了……」血乌鸦便咬紧牙关,眉头紧蹙。与此同时,我闯入了那只阔别已久的窄小蜜壶,再次感受火辣辣的紧涨和细柔如丝的肉壁……

  为避免压疼她,我把血乌鸦抬到上面,暗灯下她鬼怪般的在我身上起伏蠕动,快乐的呻吟中搀杂着痛苦的咳嗽,汗水淋漓,发丝飞舞……这一切使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我是盘踞在地狱深处的魔龙,而她——血乌鸦——则是在我庞大丑陋的身躯上,翩然起舞的夜之女妖……

  由于她在上面,这个姿势可以使我们结合的更紧密,我那宝贝前半端甚至顶开了花径深处那个硬硬的球体,深入到莲房内部,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满足。

  「哼~~啊呀……好主人~~又……又来了……」紧接着,血乌鸦的喉咙里挤出一连串不知是叹息还是咳嗽的闷哼声,身子弓般的绷直,黑眼仁儿一下子就翻了上去,嘴角也有白沫潺潺流下……

  这种时候可容不得她昏厥,右手掐住她人中,我左手则伸到臀下,技巧而有力的按摩她那粉红紧凑的小菊门,一圈圈的按摩,引发更强烈的刺激,把她自昏厥中唤醒。

  「逆转阴阳双修术!」我大声喝道。血乌鸦贝齿紧咬,依言行功。

  果然,那两个球在阴阳吸引下缓缓蠕动——一向上,一向下。

  「坚持住!」见血乌鸦又想翻白眼,我忙大声喝阻,自她鬓角扯下一根发丝,打了两个活扣,套那两枚颤巍巍的乳头上。

  「用力扯!」我要她拉紧发丝两端。保持着剧烈的交合,血乌鸦像是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掌舵,一面扭动着柳腰保持平衡,一面又要拉紧那发丝。

  「痛~~痛呀……噢~~可是……很舒服~~呃~ 不……不要啊……又……又来了么?」发丝越绷越紧,那两粒小花蕾肿得通红,涨得发紫,像煞熟透的桑葚。乳头表面粗糟的小颗粒也都充血透明,时刻都有裂开的危险……胸口的刺痛引发了倒错的快感,血乌鸦的脸连续的因高潮而扭曲,口涎也不受控制的流了我一身。宫颈口死命的一阵夹磨,凉凉的元阴喷涌而出……

  「啊~~」垂死挣扎般大叫一声,血乌鸦扯断了发丝,如释重负的扑倒在我胸口。与此同时,我也射出了火热的阳精,挟着明镜功的仙动冲进女体最深处……

  不由自主的仰起头来,血乌鸦胸口那肉球一阵扭动,终于向上冲去——

  「呕~~」红忽忽的东西自她口中吐出,早就等候多时的我一把将它接住,仔细看去,竟是只血红的小蛇。

  「血线蛇!」

  「还有一只!」我缓缓离开了血乌鸦,下体自她体内滑出——前端竟连带抱出一条淡黄色背带黑斑的丑恶毒虫!

  「黑金蚕!」

  ——与血线蛇一样,都是举世罕见的剧毒之虫。也亏得是血乌鸦功力深厚,一直以内功压住他们,否则,两条毒虫早就溯流而上,爬到脑中吮血吸髓了~ 倘若如此,大罗金仙也救不了她的命。

           第三十八章罗刹军团(中)

  光是驱出毒虫还不算完,必须把残存的毒素全部化解才行。血乌鸦中毒日久,身体的生理机能被破坏殆尽,复原的希望甚微。当我验出她血中残余的毒素性质后,这仅存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那毒根本不可能解!

  说来简直匪夷所思,我自幼炼蛊,什么毒没见识过?只要一滴金丹元阳又有什么毒解不得?可偏偏解不开血乌鸦所中之毒……那是千百种毒素互融化合而成的古怪化合物,生命力超强,不但和血液融为一体,连脊髓和内脏也受了感染,即便换掉全身血也不可能根除。

  而且……那毒素……竟与我血液的性质模一样!

  难道天下间还有一个与我相同的「毒人」?

  难道那个伤了血乌鸦的罪魁祸首也是蛊道高手?

  这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带着满腹疑问,我询问血乌鸦受伤的始末。

  当日与我分开后,血乌鸦就率了手下八百儿郎袭击吸血族部落。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之所以选择白昼,是因为吸血族部落怕光,白天行动不便;若是到了晚上,则会战力大增。

  吸血族原居于大海那边儿的梅奇半岛上,世世代代在那里繁衍生息,直到去年,始发于西昆仑诸邦的鼠疫蔓延到梅奇半岛,吸血鬼们的太平日子到了头。

  自从鼠疫传到半岛后,很多族人都感染病菌发了狂,见人就咬。依据「吸血鬼法则」:被咬的生物要服从吸血鬼的命令,成为其奴仆。通常情况下,吸血族人间严禁相互攻击,违犯者将依照族规,抛到烈日下活活曝晒而亡。

  ——可现在就不行啦~~那么多族人变成了疯子,自然就不会遵守族规。丧失了本性的鼠疫患者,恶狗似的见人就咬——被咬的人成为疯子的仆人,当然就也是疯子。于是,混乱愈演愈烈,疯吸血鬼在村落里横冲直撞,搞得人心惶惶。为了免遭亡族之祸,健康的吸血族人在老族长尼古拉斯伯爵的带领下,离开家乡梅奇半岛,飘洋过海来到大洋彼岸的海蓝王国,寻找新生活。

  经历了无数次风暴、海啸……等苦难后,吸血族在损失了绝大部分族人后,终于漂到了无名城海域,并在港口登陆。收到总督拒绝全族迁入的「驱逐令」后,尼古拉斯伯爵只好率领着不足千人的族人继续流浪,一路辗转来到花果山。

  得知这个消息后,血乌鸦立刻忆起当年「梅奇半岛」上,罗刹族与吸血鬼族间长达百年的战争。身为战败者后裔的她,当然要「替先人一雪前耻,让吸血鬼这个种族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复述往事的血乌鸦掩不住内心的怨恨,话语中流露出强烈的杀意。

  率众成功摸进吸血族营地后,马贼们在血乌鸦的率领下,立刻展开了大屠杀。昼伏夜行的吸血鬼们好梦正酣,不知不觉中脑袋就分了家。所谓吸血鬼不死,是指其自然寿命近乎无限长,可以通过吸食人类或动物的血浆来维持生理机能永不衰老;绝非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脑袋落地,吸血鬼也照样翘辫子。

  杀戮就在这样一面倒的形势下拉开帷幕。

  混战中,血乌鸦亲手割下了尼古拉斯伯爵花白的头颅……

  可惜天公不作美,就在吸血族伤亡泰半时,乌云遮日,顷刻间下起了大雨。没有阳光的威胁,吸血族人力量暴增。在老族长之子——小尼古拉斯的指挥下,不但站稳了阵脚,还渐渐取得了主动。血乌鸦一人固然所向无敌,可手下兄弟却不是吸血族人的对手。见事不可为,血乌鸦只好下令撤退——反正花果山一带是自己的地盘,吸血族人「逃得过一日逃不过一世」!

  族人伤亡过半,老族也战死当场,元气大伤的吸血族人不敢滞留,在新族长小尼古拉斯的率领下翻山跃岭,日夜兼程,妄图逃出血乌鸦的魔爪。由于伤员过多,他们的行程很慢,根本不可能躲过马贼们的监视。

  一周后——又是一个艳阳天——血乌鸦趁其疲惫不堪毫无防备,再次发起偷袭。

  眼瞅着即将得手,不成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一红衣女子加入了吸血族的阵营,改变了整个战局……

  「那小贱人……简直……简直是妖怪!」提起宿敌,血乌鸦心有余悸。

  那红衣女子年纪甚轻,相貌也蛮清秀,言谈举止像个大家闺秀。她先是跑出来拦住杀得正爽的血乌鸦,要她住手,说了一堆诸如「得饶人处且饶人」、「上天有好生之德」之类的疯话;血乌鸦当然不听,挥刀恐吓她不要多事儿,否则连她一道作了!

  红衣少女闻言非但不怕,还气得小脸儿涨红,叉着腰说:「你是坏女人!我要帮他们~~」说罢身后竟展开一对透明羽翼,振翅飞身而去——

  血乌鸦开始还没太在意,直到她冲入本阵后才大惊失色。红衣女妖所过之处,山贼们一片片的跌落马下,抱着肚子惨叫哀嗥,满地打滚~~

  惊怒之下,血乌鸦亲自追击那女妖,也是她太大意,竟没留意她伤人的手段中隐藏的秘密。

  一照面血乌鸦就全力摧动「落雁刀」,一记「血流漂杵」卷起滔天刀气飞斩悬浮在半空中的对手——宛如一根不受力的羽毛——妖女随着排空而至的刀气飘飞开去……

  也没见她还手——只是瞥了血乌鸦一眼——就径自飞走,远远的还抛下一句话:「莫要怪我,是你自寻死路!」话音方落,血乌鸦就觉得胸口、小腹针扎火燎般痛起来,连呼吸也很困难~~

  找不出伤势原由,血乌鸦用内力将疼痛处勉强封住,匆匆收队回寨。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卧病不起,伤势始终没有好转,直到现在。

  说到此处,血乌鸦悲不自胜,伏在我胸口抽泣起来:「本以为今生无缘再见……好在老天可怜……总算偿了心愿……」

  温柔的安慰她,我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能让她复原如初,帮她报仇血恨」……

  嘴上说得漂亮,我心里也没底儿——特别是那红衣女妖的伤人奇功,若当真如我所料,还不太好对付呢~

  「仔细想想……当日与她交手时,那瞥向你的一眼,到底是望向何处?」我问血乌鸦。

  她先是说记不清了,在我的提示下,终于回忆起来。

  「对了!其实……准确的说……并不是望向我……」血乌鸦眉头紧蹙,调整了一下混乱的思路,她最后告诉我说「红衣妖女的那一眼其实是望向地面——盯着她的脚下足有三秒钟」。

  「当时我还奇怪呢~ ……为什么两眼望地?蔑视我么……」

  「不,不是轻视你——那就是她出手的征兆!」我终于明白其中的奥妙了!

  「你可知道邪。目神通这门妖术?」

  「邪。目神通……啊!!难道就是俗称的‘含沙射影术’!?」血乌鸦恍然大悟。

  「对!所谓的‘含沙射影术’,乃是一门极为邪恶凶残的妖术,自古以来就仅闻其名,从没听说有人真正练成。它与朱雀稷下正宗的‘目神通心法’并无任何干系,只因施术者通过用目光注视,以影子为媒介伤人,所以又被称作——邪。目神通。」

  「含沙射影术」其实是种高层次的蛊术,施术者只需用目光作为媒介,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蛊虫送到目标身上——就像蜮虫含沙射人影。

  倘若猜测无误,那红衣女妖绝对是世上第一用蛊高手——比本少爷还要高明些!

            妈妈的~~前途渺茫……

  安抚着血乌鸦吃了些粥,我们相拥而视。

  天刚放亮我就早早爬起来——血乌鸦还好梦正酣呢。八哥儿那丫头昨夜睡在外其他侍女处,估计还没起床。洗漱一番后,我到楼下厨房中烧了壶水。把小厨房翻了个底儿朝天,只找到几根青葱、半袋玉米、两枚蛋,还有三个又酸又涩的秋梨。

  翻东西时水已烧开,我冲了杯香片;将铁锅架在空出来的灶上,我把剩下的开水都倒了进去。

  用青葱、玉米和蛋煮了半锅「秫米蛋花汤」,秋梨也没浪费,削了皮儿放在瓷碗中,加上两块冰糖上屉蒸上几分钟,一碗「冰糖梨子羹」就做好了——血乌鸦大病初愈,正好用它来败火止咳。

  我从小就被老娘逼着学厨艺,做得一手好菜,这点儿小把戏实在算不得什么。

  汤和羹都放在锅里热着,我就着茶水喝了两碗蛋花汤,之后就坐在窗旁,一边喝茶一边思索今后的计划。

  不但要医好血乌鸦,整顿这帮子马贼也是当务之急。

  我阿拉丁要想建立一翻丰功伟业,当然不能孤家寡人一个,当然得拉出支自己的队伍!这些马贼人数不过八百,却个个是独挡一面的汉子,总战力至少相当于两千正规军!当然,要想发挥更大的作用,还必须加以强化训练——像现在这般乱哄哄的各自为政,成不了大气候!

  正想着,血乌鸦悠悠醒来。伸手一摸——不见我在床上——立刻大哭起来,直到发现我仍在屋内,才破啼而笑,挣扎着要爬起来。

  把她摁回床上,我盛碗了「冰糖梨子羹」喂她服下,又好说歹说,劝她喝了三分之一碗汤。茶水早就冷了,我要去厨房烧水,血乌鸦却坚决不让我离开片刻,撒娇抱着我的胳膊不肯松手。最后勉强达成协议——我去烧水,但必须得把二楼厨房门打开,让她听到我走路的声音,以证明我的存在。

  她说「她总怀疑自己身处梦境」——因为我回来了,就陪在她身旁——这一切都太美满了,美满的让她不敢相信。

  她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目前的自己仅仅是魂魄,而与我朝夕厮守的小竹楼,则是美好的天堂……

  我听了鼻子酸酸的。

  昔日那个坚强彪悍的血乌鸦变成这般模样,怎不叫我倍加怜爱心疼?我发誓一定要让她活下去,永远快乐……

  按照我们预先商量好的计划,血乌鸦下令全寨集结,就在「聚英堂」外的操场上开会。我扮作侍从,扶着她进了会场。二寨主「快刀张」见血乌鸦竟然可以下地了——而且精神极好——惊鄂与失望都写在脸上,飞扬跋扈的气焰也收敛了不少。只要这位大姑奶奶还有一口气儿在,他就不敢轻举妄动。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血乌鸦当众宣布,「由于近来身子欠佳,不能亲自处理寨子里的事务,很有必要任命一位代寨主总理一切大小事务」。

  「快刀张」一听这话又燃起了希望——论资历,论排行,论武功……无论怎么选,这代寨主之位也定会落在他头上!果然,当血乌鸦宣布了「比武选拔」后,他当仁不让的走到校场中央挑战。嘴上说什么「请诸位兄弟多指教」,可那脸嚣张样儿摆明了认定没谁敢自认为「玉」,当真出来「指教」他快刀张。

  让他失望了,偏偏有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站出来指教了——当然是化装成侍从的本少爷。

  「快刀张」不认识我,见我出手挑战,当下问我姓甚名谁。

  「干你娘的~~要打就打,废话作甚!?」我摆出一副泼皮嘴脸。

  这时「快刀张」已经从别的兄弟那儿得知我叫「阿拉丁」,是血乌鸦的新任亲随

  「亲随?大姑奶奶从来没用男人作过亲随啊~~……这小子有问题……」心里这么想,「快刀张」也就收起轻视之心,沉着应战。

  以马贼而论,「快刀张」实在算个不折不扣的绅士——不但言谈举止颇为文雅,就连动手过招儿也光明正大的紧。

  先是抱剑冲施了一礼;接着脱下右手白手套掷于地上;最后还要请我先出招——一板一眼,规矩分明。

  快刀张的武器其实是柄「西洋剑」,只因寨子里的兄弟见识短,不晓得那跟细细软软的铁条叫啥名字,自作主张的冠以「刀」名。快刀张的剑法着实不错,乃白虎「赛伦王室」正宗流派,堪称快、准、狠俱全!只见他脚下进退有序步伐轻盈,左手负于腰后,右手执剑点挑伸缩,舞出剑花朵朵……

  可惜今天遇上了本少爷,这些花招根本没用~~

  西洋剑又轻又软,固然舞起来优雅华丽,可惜力道太轻。我双手擎起四五十斤的宽背鬼头大砍刀,不去管那眩人耳目的剑花,径自一刀「力劈华山」当头砍下,只听「当」的一声脆响,刀剑相交,「快刀张」被震得蹬蹬蹬退出三大步。西洋剑也脱手飞出,「噗」的声钉在「聚英堂」门槛上,兀自「哗啦啦」的扭动——像条被捏住七寸的活蛇。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红,他擦去嘴角血渍,只朝我说了一句话:「小兄弟厉害,张某服了~~」接着又施了一礼,转身退下——连剑也不好意思捡了。我敬他是条汉子,当下将「西洋剑」取回,亲手送还给他。

  「二寨主不必自谦,小弟今天是占了重家伙的便宜……说到剑技,比起您来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快刀张」知道我在给他找面子,乐得就势下台阶,彼此客气了几句,顷刻间就化敌为友了。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对手若是真汉子,敌人很容易就会变成朋友。我阿拉丁不算好汉,但「快刀张」绝对称得上!从那往后,他一直对我忠心耿耿,至死不渝……

  其实这些干没本儿买卖的江湖人,大多是「快刀张」般的直汉子;与那些天天殚精竭虑勾心斗角相互算计的「体面人」相比,他们才算真正的男人。

  当然,好汉多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是好汉——四寨主「花貂」王小四就是个十足的奸诈小人。

  这厮无才无德,光靠着溜须拍马混到了四寨主的交椅。我说给「快刀张」的那些场面话,他竟当了真,心想「这么个无名小卒仅凭一把子蛮力再加运气就能击败快刀张!?我‘花貂’王小四堂堂四寨主为什么就不能取而代之,混个代寨主当当?」打定主意后,他当即上场挑战。

  吸取了我的经验,他也想在兵器上占便宜。舍了惯用的匕首,王小四选了一柄更长更重的「缤铁红缨枪」。

  我看了好笑,存心想整整他,故意换下鬼头刀,在兵器架上挑了条更重的「齐眉棍」。

  我换他也换,王小四放下长枪又改用了方天画戟。于是我又换了柄「九耳大环刀」,他则换了「紫金娃娃槊」……如是换将下来,当我最终选定一对「走线流星铜锤」时,王小四只好抓起了「九齿钉耙」。

  该耙重达四百八十四斤零六两,故老相传乃是当年猪老前辈八戒大侠行走江湖时,降妖除魔所用——堪称镇寨之宝!猪公的兵刃,岂是随便什么阿猪阿狗——譬如他王小四之流——用得了的!?任他使足了吃奶的劲儿也搬不起半寸高。

  搬不动钉耙也就罢了,这小子还心生歹意,妒忌身高力大如本少爷者。趁我一不留神,王小四抬手一蓬石灰粉撒将过来——借着烟尘掩护,他丢开钉耙掏出匕首蓄意行凶。刚刚一个虎跳纵上前来,小西瓜般的「走线流星锤」破雾而出——正中胸口,将他撞飞回去。

  等我摇着锤子走出烟雾时,王小四儿已经鼻口窜血出气多进气儿少了。毫不犹豫的补上一锤,我砸了他个脑浆迸裂,万朵桃花开——这种人,死有余辜!杀他一个王小四,更可在众人面前立威,今后若是有人想造反,就得掂量掂量自己的脑袋够不够硬!

  宰了王小四儿后,我成了「罗刹寨」的新贵,八百响马的实际统治者。

  庆祝宴会上,我即兴发表了一番简短的演讲。

  「兄弟们听着!从今儿个起——除了大姑奶奶——我阿拉丁就是你们老大了!哪个不服,站出来,用拳头刀子将话!……好!没谁不服是吧?既然大家认我作老大,从今往后,只要我阿拉丁有口饭吃,就绝少不了兄弟们的!当着我的面儿,有啥就说啥,若是谁敢在背后地里玩阴的……操!本少爷定让他后悔打娘胎里爬出来!!」

  我说到做到,之后的日子里从没亏待过这群哥们儿;八百响马也终生追随于我,即便是面对最危险的时刻,也没有一个人退缩半步……

  晚宴过后,我下召开扩大会议,颁布了酝酿已久的建军大计。

  当马贼成不了大气候,现在又没实力发动战争,不如先成立个佣兵团吧!

  我把八百响马改编为八个中队,个设队长一名,每中队再分为十个小队,各设小队长一名。改「罗刹寨」为「罗刹佣兵团」,血乌鸦自然是团长,掌握实权的则是我这个代团长。任命「快刀张」为副团长,总理内务。

  第二天一早儿,天不亮我就把全团人马拉到校场操练——统统只穿背心短裤,在瑟瑟秋风中摸爬滚打强化体魄。离寨子不远有条淡水河,每天早操完后,我都要把兄弟们带到河中练习游泳和水中作战。战局瞬息万变,做为一名合格的雇佣兵,必须得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最佳战斗状态。

  除了练兵,我也一直在苦思医治血乌鸦的方法,可尝试了很多法子都没什么明显效果。直到某天到后寨牢房巡视时,我才找到了突破口。

  我在土牢里发现了三个半死不活的少年吸血族人——是捉来作人质的,都是贵族。这些吸血鬼生命力极为强悍——两个多月不吃不喝居然不断气儿~~赞叹他们生命力的同时,我也想到了个好主意。

  吩咐随从把那两男一女三个吸血鬼都放出牢笼,又叫人给他们弄点儿食物来。吸血族人性喜茹毛饮血,我吩咐手下牵来两头活羊,示意他们享用。

  三个小吸血鬼开始还有些拘束,惊疑不定的望着我,不敢去吃,最后实在耐不住食物的诱惑,细声细气的商量了一阵子,终于决定接受我的好意。两人一前一后按住羊,余下的一个则伺机咬断喉咙——三个小鬼合力(说起来我最多才比他们大两三岁)屠杀了两头活羊,就疯狂的吞噬起来,看那吸血鬼小姑娘含住死羊大动脉吸血时眉花眼笑的幸福相,我也幸福的眉花眼笑,想象着过会儿我咬断她的动脉吸血时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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