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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第二部)(01-60) - 4,3

[db:作者] 2025-07-11 16:01 5hhhhh 6220 ℃

  一颗两颗三颗。

  子弹的威力很大,激起许多树皮,我的背脊紧紧贴合着粗糙的树干,不敢动弹。

  这并非是真正的狙击,只是一场热身。

  我想河屯真正的目的是想告诉我,他来了,游戏的精华部分也到了。

  如果可能,我定会躲在树干后面一辈子,可是现在看来,这个设想是无法达到的。

  因为我听见了脚步声,是河屯所着的特有的厚底军靴踩在落叶上,踩在泥土上的声响。

  他在逐渐地向着我靠近。

  已经是避无可避了,我只能深吸口气,找准机会,像是逃命的野兔般,一蹦而起,奔入旁边的树林中。

  子弹跟随着我的脚步在移动,或者可以这样说,河屯射出的每一枪都只距我的后脚跟一厘米。

  虽然恨不得将他啃成骨头渣渣,但是我还是要摸着良心,不,摸着我D罩杯的胸说一句:河屯确实是好枪法。

  逃命关头,神智混乱,但我还是清楚,自己应该往树林最密集,花草最茂盛,道路最崎岖,能见度最低的地方跑去。

  只有这样,河屯才无法随心所欲地狙杀我。

  事实上,我确实是这么做的。

  可那该死的子弹,还是不停地在追击着我的后脚跟,虽然没有伤到皮肉,但那种在死亡边缘游走的震撼每次都将我推得离崩溃边缘更进一步。

  更可怕的是,我努力的寻找,却依旧看不见河屯的踪迹。

  我简直就是在他的掌握之中。

  河屯拿了最多的筹码,他有枪,有兵,而我却一无所有,所以这个游戏从一开始就不是公平的。

  可是此刻我必须遵从,因为世界上很少有公平的事情。

  我只能跑,像河屯希望的那般,狼狈地逃命,供他逗乐。

  这场游戏一共进行了三个小时,途中,我的衣服被树枝划破,我的脸颊被泥水染脏,我的膝盖与胳膊肘因为跌倒而破皮流血。

  可以说,我已经破烂得不像是一个人了。

  三个小时的持续奔跑,连口水也没喝过,我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

  最后一次跌倒在泥潭中时,我已经决定放弃。

  一头卷发浸在肮脏的泥水中,我不想去管,就这么任由它浸泡着。

  我趴在泥地上,蜷缩着,像是一只垂死的动物,等待着吞噬者的到来。

  没多久,我听见了那道熟悉的沉稳的脚步声,努力地睁眼,看清了面前的那双厚底牛皮军靴。

  同样沾染着泥点,可是一点点也不显得狼狈,反而有一种王者的粗犷,一如他的主人。

  河屯蹲下身子,握住我的脸,扭转着面对他。

  从模糊的视线中,我看见,他逆着光,身后的树叶摇晃着,将刺目的阳光切成一片片。

  而他的眼睛,黑亮得像是一只俘获了猎物的野兽。

  「明天。」

  他说:「我们继续。」

  接下来的事情对我而言是很丢脸的在听完他的这番话后,我一个嗝都没打,直接就荤菜了。

  耻辱,我人生的一滴大墨汁。

  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河屯的房间了,唯一感受到的,就是身体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自己,累得连动一动手指都是妄想。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我开始后悔了。

  我错了,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不该来这个地方。

  早知道会遭受这么大的罪,我还不如努力奋斗,直接将鲁加成给杀了,那碧姨和马拉余不一样可以家好月圆。

  而且不能够没有鄙视的意思,话说杀鲁加成的难度系数确实比杀河屯的难度系数要低多了。

  在深深地浓浓的麻辣的后悔中,我进入了梦乡。

  感觉才一眨眼的功夫,我就醒了。

  绝对不是自然醒,是被人推醒的,我那满腔的起床气可以作证。

  正想对着这个不要命的人发挥一下咆哮功,但睁眼所看见的黑洞洞的狙击枪枪口却让我立马清醒。

  「起床,洗澡,继续游戏。」

  枪的主人河屯这么命令道。

  说到洗澡我才发觉此刻自己脏得简直就像是从垃圾桶中捞出来的破布娃娃头发上被泥水粘成一块块的,脸上全是一条条干涸的污水痕迹,胳膊肘和膝盖上的伤口因为沾了污水,全都发炎了。

  就算是我和景流湃分手,我自愿流浪的那段日子也没这么惨过。

  河屯,果然把我绞得够惨。

  「为什么要洗澡?」我轻言轻语地问。

  还是那句老话,有枪的人是攻,没枪的我是受。

  「因为我喜欢干净的女人。」

  这是河屯的回答。

  我非常不想洗,因为清楚等会又会再度被打回这幅烂娃娃的模样。

  可是不洗不行,河屯在旁边拿枪指着。

  我杯疑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被男人拿枪逼着洗澡的女人。

  也不知能不能申报个吉尼斯世界纪录什么的。

  洗完之后,重新换上套干净的衣服,我又变成了他的猎物。

  惨烈的事情,我不想重复第二遍。

  可是河屯不一样,我的惨烈,即是他的快乐。

  于是,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他都乐此不疲地逼迫着我玩这个游戏。

  其实我想说对河屯说一句话,注意我的口型:luckyour令堂。

  我何不欢很少问候别人的家人,而当我这么做时,只说明了一件事我的忍耐到达极限了。

  其实这是很好理解的,这么些天下来,我活活累瘦了八斤,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酸痛,胳膊肘与膝盖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肉。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为了我那已经快消减成C罩杯的胸,我决定爆发了。

  于是这天,当他第七次逼我去到树林中时,我并没有如往常一样往密林深处跑,而是爬到了一棵树上。

  河屯是个好猎人,他并没有在我身上装什么跟踪器,只是观测了我在树林中留下的脚印,便能准确的判断出我逃亡的方向,接着追来,开始享受捉弄我的乐趣。

  所以,重点在那脚印上。

  我选择潜藏的地方正在一个三岔口处,每一处都被我弄上了脚印,杂乱不堪,我就看河屯会不会迷失。

  爬上这棵树后,我后悔了旁边那棵树的树丫丫上有个鸟巢,里面有三只嫩嫩的雏鸟,早知道就选择那棵树,还可以烤烤嫩鸟吃。

  正在犹豫是否该换个窝,动静响起了。

  我看见,拿着一把狙击枪的河屯追来了。

  他低头,查看着地上的脚印,可惜因为我的刻意布局,一时无法分辨得出。

  于是我就看见他单膝跪地,更加仔细的分辨着,并且还伸手去触摸了那些脚印。

  睹此情状,我后悔的想把自己的胳膊给砍下来吃了早知道他要伸手去摸的话,就应该在里面铺一层鸟便便什么的才是啊。

  这正后悔到高丵潮时,忽然看见河屯的身子姿势有了异样肌肉开始紧绷,身体自动进入了防御系统。

  原因很简单,他已经通过那些脚印的布局觉察到潜伏在树枝上的我了。

  河屯,不是一般人。

               第53章

  果然,他猛的起身,拿着狙击枪准确的瞄着我所在的位置,动作一气呵成,活脱脱像是屁股上长了眼睛似的。

  可是在河屯这么做的同时,我已经飞扑而下,用自己的身体将其压倒在地。

  接着,抓紧时机,举着那块碧姨送的已经出现了两大章百多个小回篇幅的黄金镶钻板砖,二话不说,直接向着他的脑袋砸去。

  很幸运的,我砸到了河屯。

  很不幸的,我没有砸晕河屯。

  于是便出现了他那双兽眼危险十足的向着我看来的情况。

  在他的注视下,周围顿时陷入一阵死寂,连风都停止了。

  我想,这一次,我定会死的。

  既然如此……还不如多砸几次。

  于是,我再次高举板砖,向他那坚硬无比的脑袋砸去。

  可是这一次却没有击中,因为河屯握住了我的手,并用力一扭。

  一股剧痛从我手腕的骨头缝中迸发出来,我差点很没面子地叫出了声。

  剧痛同时也为我长久以来隐藏的怒火增加了燃料,反正已经撕破了脸,不如直接干到底。

  于是乎,我张开牙齿,直接咬上了他的胸口。

  虽然他的胸口肌肉硬的杠杠的,但毕竟我那牙齿是能把铁链咬出齿印地钢牙啊,所以一口下去,也是破皮流血了。

  还没来得及享受仇人的血在唇齿间蔓延的美好滋味,我就被一拳击倒在地。

  河屯的拳头,像是铁锤一般,直接击在我的右脸颊上,顿时,整张脸都麻木了,嘴内也涌出了热热的血腥。

  脑袋内的东西全部都混杂在了一起,被那一拳给击成了鲜榨果汁。

  河屯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混混沌沌的:「我记得自己曾告诉你许多次,只有顺从才不会给你带来伤害。」

  我怒了。

  虽然我的脑袋很晕,虽然我的脸颊很肿胀,虽然我的神智还不清明。

  但我晓得,我怒了。

  我不怪他打我,毕竟是我先砸他的。

  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打我的脸。

  脸对女人的重要性就相当于黄瓜对男人的重要性。

  我只是咬了河屯的胸部,他居然就报复在我的脸上!

  嫂嫂可以忍叔叔不能忍,我已经陷入了癫狂的状态中,于是,我做出了下面的事情:如一条张开利爪的猫一般,猛的扑过去,将河屯重新压在了地上,然后如饥渴的色女一般,奋力地解开他的皮带,死命地褪下他的迷彩裤,对准他内裤那凸起的一大坨东西咬去。

  难道只准许他打我的脸,就不准许我咬他的小鸡鸡?天底下不能有这么没有道理的事情。

  我就像是一只被烧着尾巴的灵巧狡猾的猫,豁出命般攻击着河屯这只猎豹的重要部位。

  一口下去,由于河屯闪避及时,我只咬住了他内裤的边缘。

  他往后一避,我往后一扯,就这么,那内裤被我的牙齿撕下了一大块布料。

  和谐点说,那就是他的下半身只剩下屁屁是被布料遮住的。

  不和谐点说,那就是他的下半身的重要部位全部都暴露了。

  我何不欢是个有事说事的人,虽然河屯是我的敌人,但他的优点我还是要承认的。

  比如说,此刻我眼前的河屯的重要部位……我只能说,鸭子医生的那个「如果我在这里待久一点,下面那话是不是会更大一些」的言论是完全正确的。

  壮观,河屯的那话,真的是壮观。

  我眼睛都看直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色字头上一把刀,就在我因为色心发作,失神观察的那一瞬,河屯反将我压倒了。

  「你真的,惹恼我了。」

  他兽眸锐光猛涨,肌肉发达的手臂直接将我压在泥土上,随后,那具有着紧绷古铜色肌肤的身体如山般压了下来。

  他吻住了我,带着一种不容人反抗的气势。

  他那坚毅的嘴唇像是滚烫的石块向着我的嘴上砸来,他的吻,是狂暴的,不羁的,野性的。

  一头猎豹的吻。

  他的舌,是最有气势的无礼者,在我的口腔中肆虐着。

  而他的那双大掌,也从我的上衣下摆伸入,握住我胸前的柔白,逗弄着,感受着。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过强势了。

  脸颊上的痛还在,我的气没有消,立即合上牙齿,想要咬断他的舌头。

  但河屯动作迅疾,很快他调回了舌,将头离开了我。

  「你这个女人,真像一只野猫。」

  他皱起那积蓄着力量的浓眉,这么形容我。

  「那么你就是野鸟。」

  我用眼神指指他一直露在外面的重要部位。

  猫吃鸟,我赢了。

  当然,这是我自已所认为的。

  可是河屯的看法却不一样,并且是很不一样。

  我听见他这么说:「你眼拙了,这不是鸟,是大雕。」

  闻言,我心一凛。

  野猫再厉害,还是比不过大雕的。

  但是服输从来不是我会做的事情,就算他是神雕,我也要将其给射下来!

  当即,我再次张开血盆大口,向着他的耳朵咬去。

  河屯眼明身快,立即向后退去,我也顺着攻势,重新将其压在地上,并且加了砝码我双脚一跨,直接坐在了他的腹部,抬起臀部,死命地一坐,用的是恨不能将他的肠子都挤压出来的力量。

  在臀部用力的同时,我双手成拳,对着河屯的脸砸去。

  因为有深仇大恨,所以即使砸烂了那张充满着野性诱惑的脸也不心疼。

  一记左勾拳,一记右勾拳,砸的欢天喜地,砸的喜气洋洋,正想对准他的下巴再砸一记下勾拳时,河屯还击了。

  他一拳击打在我的腹部,疼得我冷汗直冒,像虾米一般蜷缩在地上。

  「你是不是男人,居然对一个女人动粗。」

  我强忍着翻江倒海的痛意,咬牙控诉道。

  「我从不打女人。」

  河屯坐起身子,轻瞄我一眼。

  其实仔细说起来,他现在的样子应该是很狼狈的因为刚才的翻滚,他家的那片茂盛的黑色小树林上挂了一根孱弱的野草,风一吹,瑟瑟发抖。

  可即使如此,此人的王者气质不变,别说那里只是挂了一根野草,就算是挂了一个称砣也一样是威仪赫赫。

  「胡说八道,那你还几次三番痛扁我?」

  我觉得河屯是在睁着兽眼说瞎话。

  他扁我,同志们都是看见了的。

  河屯转过脸来,脸颊紧致的古铜色肌肤滑过丝绸般的光:「因为我没把你当女人。」

  嗯,不仅蹂躏我的肉体,还蹂躏我的精神,河屯你的杀伤力果然是强大的。

  说不把我当女人,那你那双贼手还总是在我那最具女人特征的胸上流连忘返?

  感情是把它们当成男人的胸肌?

  河屯啊河屯,去和李李吉养的那条狗拜把子做兄弟去吧。

  河屯并没有听见我的腹诽,他眼内有着灼人的光:「怎么样?还想继续吗?当然……我非帝希望你的生命力能够强大一些。」

  是啊,就像小孩子希望自己喜欢的玩具别那么快坏一样的道理。

  腹部的疼痛还在蔓延着,像潮水一般不断涌上。

  河屯果然没有留情,我估计,就算是一大男人挨了这拳也够他受的。

  蜷缩着身子趴在地上,我的眼睛开始寻我自己的贴身武器板砖。

  可惜在刚才的打斗中,板砖已经被丢到离我几米远之外,我就算把自已四肢切下拼起来也够不到。

  不过,在我伸手所能够着的泥地上,静静地躺着一个小物体。

  银色的金属的身子,在阳光下泛着低调的光,准确地说,那东西应该是一直放在河屯的裤袋中,在刚才我的撕拉下散落出来的。

  绝对不是枪,但是我相信,它会比枪更有杀伤力。

  我悄悄地将其握在手掌中,唇边漾开一痕玩味的笑:「而我,则希望你的某个部位能够不那么易燃。」

  说完,我拿起那个物品,直接将其伸到河屯家那片黑色的小树林处,猛地一按,「咔嚓」一声,火石摩擦,一丛小火焰就这么升腾起来。

  称自已那是大雕是吗?好,我何不欢今天就来一个火烤大雕!

  没错,那东西,就是打火机。

               第54章

  只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河屯的小黑林便枯萎了一大片。

  不过他躲闪及时,一蹦而起,于是大雕幸免于难。

  即使如此,我也开心的想抱着自己的脚趾丫丫啃了。

  我开心了,但河屯却愤怒了。

  在全世界都要求保护环境的今天,我居然放火毁林,而且毁的还是大毒枭河屯家的小黑树林,这么做简直就等同于我死。

  果然,全身被黑色火焰笼罩的河撒旦向我走来了。

  他的每一步,都没有声音,却重的仿佛踩死了无数的生灵。

  死亡的气息铺天盖地的压过来。

  在这危急关头,我却突然有了一个发现。

  「停!」

  我伸手制止河屯,表情严肃:「你有没有发觉一件事。」

  他停下脚步,浑身警戒,开始竖起耳朵倾听。

  「不要用耳朵,用你的眼睛。」

  我充满禅味的道。

  「到底什么事?」

  河屯浓黑的眉毛竖起了不耐的弧度。

  「那里。」

  我用眼神指指他家小黑树林被烧的地方,道:「像不像一个纳粹标志?」

  确实,那里生生被我用打火机烧出了个「卐」图案,感谢上苍,我又发现了自己的一个特长。

  以后破产了,直接去开个烧毛店,管你是腋毛还是下面的小黑林,想要什么图案就给你烧出什么图案,保管客似云来,挣得钵满盆满的。

  可惜河屯不懂这种艺术,当听见我的这番话后,他周身的死亡气息已经变成了死亡的潮水,几万吨的水,汹涌的朝我压来。

  他的身体,也向着我压来。

  他很生气,我感受的到这点。

  他的肌肉像钢铁般坚硬,他的体温像是燃烧般灼热,他的气息像是刀锋般锐利。

  我的衣物在瞬间就全部消失,我甚至觉得那些布料是被他的灼热与怒火给融化的。

  他的那双大掌,紧紧地抓着我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掌心中带的不是欲念,更多的是一种斗气。

  我在他眼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女性。

  河屯的动作,他的眼神,他的气势都显示出了势在必行。

  这次,我是逃不了了。

  我很清楚。

  他像是一只豹子,已经狠狠地咬住了我的脖子,让我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其实我和他,不过是才相处几天的陌生人,根本谈不上什么男女之情。

  维系我们之间关系的,便是彼此血液中流淌的不服输。

  至少在此刻是如此,我不想输,至少不能在他手上输。

  所幸,我还拥有最后的筹码主动与其活生生被强,倒不如我主动强他。

  于是,我抬起头,吻了他。

  这个吻可是活生生的色女之吻,完全没有一点温柔与矜持可言,在嘴唇碰触的同时,那舌头就迫不急待的伸入他的口腔内搅动了。

  既然都用上强了,还管什么美感不美感呢,我用来说话的器官直接环绕着他的舌头绕圈圈。

  边绕边数着数。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

  四五六七八,啥时才能杀。

  河屯先是带着怀疑,但看我绕的如此用力,不多时就明白了我的想法。

  强,或者被强,这是放在我们面前的两条路。

  我和河屯都是同一类人,所以我们选择的都是前者。

  可惜的是,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我们中必须要走一个被强的路

               第55章

  就算把我的脚打晰,也断不肯走上那条路在内心深处,我是这么发誓的。

  就算把我的小黑林全部烧光,我也不会踏上那条路在内心深处,河屯这么发誓的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们之间的气氛陡然紧张起来了,用很夸张的话来讲,那就是:仿佛能用力划开一般。

  在我致力于攻占他的嘴唇时,河屯抢先一步,开始将手往我那隐藏在小黑林中的石沉溪洞内伸。

  当他的一根手指进入时,那种异物感让我回过神来。

  何不欢啊何不欢,你脑袋是缺氧了,现在可是最最关键的时刻,谁先占领对方的山头,谁先在对方的山包包上插了红旗,谁就赢了。

  还管什么前戏不前戏,直接步入正题才是正经啊!

  找准路线方针后,我修正了自己的错误,赶紧如滑溜溜的鱼一般往后一缩。

  这么一来,河屯的手指就自然地从我的石沉溪洞中滑落了出来。

  现在,是我这个CountessDnacula曾经的头牌银姬发力的时候了。

  我如黄鼠狼遇见了鸡,干柴遇见了烈火,师太遇见了大师,快速褪下自己的小内内,再猛的扑过去,跨坐在河屯的腰上,将他的线和我的针孔对准。

  正准备引线穿针时,河屯猛的将我一推,重新反压在我身上。

  看来我们已经在无声的对话中达成了一致意见:谁压住谁之后得逞了,就代表着谁强了谁。

  只手将我的双臂擒住,固定在我的头顶,河屯用剩下那只手扶住了自己那被我点着毛了的大雕,准备将其护送入洞。

  真是忙啊,早知道有要强我的一天,当初他父母应该多帮他制造出一只手的。

  不过现在并不是感慨这个的时候。

  要是他家大雕飞进洞中,那我可就算是输了。

  努力挣扎是没有效果的,毕竟男女体格差异在那摆着,就算我吃了菠菜,也变不了大力水手波佩。

  最多就是那一惊一乍的奥利弗。

  眼见着那雕头已经在洞口盘旋了,我来不及多想,奋力抬起头,再次与河屯嘴对嘴。

  我说过,本头牌已经放弃了那毫无意义毫无营养的前戏。

  所以这一次,我派出的并不是舌头,而是那无坚不摧的牙齿。

  我准确地咬住了他的舌头,并且迅速地往外拉出了至少五厘米。

  由此可见,河屯舌头的弹性还是很好的。

  快与那同属于物品界的橡皮筋姐姐有一拼了。

  我想,任谁的舌头被拉出了口腔他都会做出反应的,河屯也不例外,他召回那正在忙碌的双手来解救自个的舌头。

  这么一来,我的双手自由了。

  而我要的就是这个。

  趁此良机,赶紧用尽全力,对准他的脸颊甩出了狠狠的一拳。

  一记天马流星拳将河屯重重打倒在旁边的泥他上。

  破烂青铜圣斗士是无敌的。

  此刻,一切都准备好了:河屯倒在地上,我下身光溜溜,他下身也光溜溜。

  简直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良机。

  于是,我一个兽性大发,再度骑在了他的身上,用我的洞,覆盖了他的大雕。

  融合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彻底升华了。

  从此,何不欢不再是个普通的会使板砖的小强女流氓。

  今后,我何不欢是一强了大毒枭绞肉机河屯的会使板砖的小强女流氓。

  这个意义,是无比重大的。

  我甚至都开始考虑怎么将这一事实委婉唯美文艺地印在自己的名片上了。

  史蒂芬斯皮尔伯格曾说过,骄傲是成功的后妈……别去搜索了,我承认这句话是我编的,跟斯导演没有一毛关系。

  我的意思是,要将强这个事实尽可能长的延续下去。

  我要让河屯永远记得,在他的地盘上,有个叫何不欢的女人……残忍地无情的贪婪的恶毒的毫无人性的将他给强了。

  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尊严,就是一切。

  在成功强了河屯的基础上,我开始进行「起身下蹲」运。动。

  我上上下下的结果就是,河屯的那根线就在我的针孔中进进出出。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再来一次。

  我拿出吃肉的力气开始运动着,为了争取时间,速度快得惊人,估计再多摩擦个几分钟就能生出火花来了。

  其实一共也不过才强了五六下,河屯就恢复过来了,并且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我给那个啥啥。

  这还了得,简直就是拔了狮子屁股上的毛。

  他精分了,他涅盘了,他冷艳了,他菊花了,他抱住我的腰,一个侧翻滚便将我们的位置给调换了。

  对待敌人,肉体和精神都不能放松。

  我看着他,用饱含怨毒的口吻道:「你这个残花败柳,已经没有女人会要你了,哈哈哈哈哈哈!!!」不得不承认,那几个「哈」字有点干,以后应该好好练习下才是。

  河屯不愧是毒枭,即使生气也绝不会在面上表露出来,而是用行动来惩罚我的嚣张。

  所谓的行动就是:他压住我,开始反强我。

  他那线穿入的每一下,都非常大力,再加上他的天赋异禀,简直就是再把我往死里折腾。

  果然,我在他眼中根本就不是女人来着。

  河屯家的雕是好雕,可惜跟了个坏主人,这要算长在别人身上,而且再那么知情识趣点点我敢打包票,绝对能抢走鸭子医生全部客人。

  这一场男女游戏简直是重体力活,我们在不断经历着强与被强。

  可能是我强他强得正在兴头上时,他忽地一脚将我踹到,反扑过来;也可能是他强我强得入迷时,我死抓着他的头发,将其给扳倒,随之反扑。

  可以说,和他做这么一次,用的力气比与别人做十次还多。

  不过,河屯似乎也有同感。

  因为当结束时,我们同时躺在地上,喘着气,等待着体力的恢复。

  微睁开眼,看见阳光在密集的枝叶缝隙中,啊、散成晕晕的黄色。

  在绝美的静谧中,鸟巢内的雌鸟扇着翅膀飞走,徒留下羽毛与空气的摩擦声。

  完了,刚才那厮肯定在偷窥来着。

  没道德。

  看来我决定烤她孩子吃的念头是没错的。

  体力才恢复三格时,河屯的声音传来:「从没见过你这么野的女人。」

  这句话绝对不是恭维,而且还带着一定的人参公鸡。

  不过算了,公鸡也是肉啊,所以我的回答是:「从没见过你这么大的小鸡。」

  小鸡是什么,他知,我知,大家知。

  纯洁的都不是好孩子。

  任何男人都爱听称赞自家小头地话,河屯也是男人,也同样爱听。

  可是没等他高兴多久,我接着补充道:「同时,也没见过你这么烂的技术。」

  河屯啊河屯,你有公鸡,我还有航空母鸡呢!

               第56章

  也对。

  既然如此,那就不计较了。

  放开他的脖子,我又疑惑了。

  「难道说,他们放你出来了?」

  自己都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我偷跑出来的。」

  鸭子医生道。

  「你也未免过于神通广大了吧。」

  我有些狐疑。

  鸭子医生魅惑一笑,凑近我耳边,轻声道:「我最大的本事,可并不是在床上。」

  说完,还用舌尖舔舐着我的耳廓,激起一阵酥麻。

  我赶紧向后退一步。

  鸭子医生紧跟着我的步伐,环住我的腰,这么一来,我的下身和他的下身就紧紧相抵了。

  他的眼眸,色彩斑斓得很:「从你刚才在阳台上的怒吼看来,你与河屯是不太合拍,有些欲求不满,要不要我帮忙疏通一下。」

  说完继续用他那已经有反应的宝贝摸索着我。

  我感激他的一番好意,但并不想接受。

  至少是现在。

  「你是不是找到出去的方法了?」

  我双手推着鸭子医生的胸膛,努力地想和他隔开一段距离。

  鸭子味太浓了,此刻我虚弱的身体可受不住。

  「先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

  鸭子医生高高鼻梁上,就像是打了一层阴影粉,够炫目。

  我给他了更多将手放在他右边那侧的蛋蛋上,大拇指和中指相捏,做出弹指神功的准备姿势,柔声威胁道:「如果不想蛋破人亡的话,最好不要再让我问第二遍。」

  鸭子医生特别知情识趣,马上挺直胸膛,恢复了正经:「办法当然有,这边有一条路便是修来专门运输海丵洛因,直接通往外面的,还不用绕过那个小镇,我们可以从那条路走。」

  「但这么重要的一条路,定是重兵把守吧。」

  我猜想。

  而鸭子医生则证实了我的猜想:「不错,共设有三道关卡,沿路千名士兵日夜拿枪把守。」

  「你是不是需要我做什么事情?」

  我想:鸭子医生不是一个喜欢说废话的人。

  鸭子医生笑的无限春光在险峰,只缘生在此山中:「是啊,只要你拿到河屯身上的信物,那就能通过。」

  我觉得这鸭子医生要嘛是太过看得起我,要嘛就是嫌我还没死成纸渣渣。

  在河屯身上偷东西,除非是我活够了。

  我断然拒绝。

  「我已经联系了人在外面接应我们,只要过了那条路,我们便能自由了。」

  鸭子医生诱惑道。

  「要偷你自己去偷。」

  我不吃这套。

  命都没了,自由有什么用?

  鸭子医生不着急,他拿出了杀手锏,指着端来的大块大块的肉,道:「难道你想在这里呆一辈子,永远吃这种不合口味的食物吗?」

  心内的防线彻底被击溃。

  闭目,内心挣扎许久,终于艰难的开口:「我去偷,不过……有一个条件。」

  「你说。」

  鸭子医生很大方。

  我:「在逃亡的那晚,你必须要给我做一个香酥鸡腿在路上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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