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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乐园原著:安妮.莱丝 翻译:陈苍多 - 5,2

[db:作者] 2025-06-20 13:50 5hhhhh 9520 ℃

  而平常的流浪者,大约一百人,在舞台前面乱挤乱转,手里拿着饮料。

  经理人是一个很粗鲁的年轻人,我并不认识他,他引导艾略特到旁边,但艾略特转头要去看「正在挨鞭子」的奴隶,经理人的鞭子霹啪打在他身上,纠正他的举动。

  我稍微靠近。我有点想自己把脚镣手铐加在他身上,但经理人做得比较好、比较快,他们比较有经验。我靠得足够近,没有去干涉。

  艾略特看了我一秒钟。他的脸颊上有一小片肌肉在抽动,暗红的红晕浮现。

  经理人把厚厚的白色皮带绕在他的胸膛上,然后把他的手腕绑在后面的皮带。

  他快被逼疯了,把眼光投射到群众身上,我可以看到他眼睛的那层玻璃体。

  我不断伸手去触碰他,不断收紧自己的指头,移动时不让他注意到手势。

  但是,现在我的指头伸进他的头发。他不断看着鞭挞柱,没有注意我。他的嘴稍微扭曲,看起来有点卑鄙。

  经理人把白色皮领加在他颈部时,我认为他会挣扎,他几乎要这样做。

  「放轻松。」我说。

  那是一个可爱的颈圈,饰有柔软的毛,以优雅的姿态把下巴向上推,但却让你感觉到比原来五十倍的无助。我可以看到他用力咬紧牙根。

  「你以前经历过这种事情……」我说,抚摸他的背部。我真的不是很喜欢这样。他无法低下头来看我,甚至无法再转动头,我看出这简直要他的命。

  「把他的眼睛蒙起来。」我说。

  他确实没有预期此事,默默地显得惊慌。经理人粗鲁地址动他的头,用皮眼罩把他的眼睛蒙起来。他身体变得僵硬。我能够在白色的皮下面看到厚厚的衬垫,我在心中想着:当这些衬垫压在眼皮盖时,是什么感觉呢?经理人把皮眼罩扣紧。

  就像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他的脸孔下半部看起来令人无法抗拒,嘴唇紧张地抽动着、伸展着,咬在一起,又松开。

  他全身发抖,嚥口水,改变身体重量。

  我蹑着脚尖站起来,吻他的脸颊。他移开。他的情况每秒钟都在恶化,身体似乎在镣铐下面肿胀起来,手腕在绑绳之中扭动,嘴唇向后噘,形成尖酸的微笑神色。但他确实很兴奋。他很冷酷,他无法隐藏这一点——无论他多么生气地转身离开我。

  我又吻他,感觉到那种震颤。我蹑着脚走上去,吻他的嘴。他开始往后退,又生气又挫折的样子,但他没有——显然无法——足够快速地为此事下定决心。

  那种情况又开始了,那种能量的表现,张开的嘴抽动时所显示的那种震颤。

  他停下来,又转开。但他正完全失去了控制,摇摇头,好像眼罩要逼他发疯。

  眼罩看来像一条白色绷带绑在他的眼睛上,上方是金发,看起来很男孩气、很脆弱,好像他受了伤,裹了纱布。

  「丽莎!」他低语,几乎没有张开嘴唇。「取下眼罩,取下颈圈,其余的我自己能够取下。」他开始要挣脱镣铐,脸孔一片红。经理人鄙夷地拉扯他,把他的腿踢开。

  「嘘。」我又吻他,压着他的身体。「你以前被蒙过眼睛。你能够忍受。」

  「这次不能,这儿不能,」他以同样的低语说。「丽莎,把它拿下来。太过分了。」

  然后,他安静下来,像一个人数到十,以镇定自己的脾气,汗水流到他的脸侧。

  「我要带你到行列的前面,」我说。「他们下一位就要鞭打你。不会比我在卧房所施加於你的严重很多。」

  「只是有两百人看到,」他在齿缝间低语,「而我又无法看到他们。」

  「要是你不闭嘴,我要为你套上口衔了。」

  这句话对他发生了作用。他不要套上口衔。在默默之中,他真的要分崩离析了。我的手臂抱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挣脱。他受不了了,转向我,我又蹑脚尖站起来;他吻我的头发。

  我心中感觉到一阵欲求他的浪潮,几乎无法忍受。我向经理人做手势,要他上去安排鞭挞事宜;我努力要隐藏自己的脸孔,不让任何人看到。我不想做这一切的事情,但这是他来这儿的目的,去它的,是他真正想要的,而我不敢不赐给他。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忽然厌恶了这一切,厌恶其中的做作成分,然而,那种刺激、那种禁忌感、那种让他显得无助时所兴起的纯然色欲……嗯,这一切仍然存在。而他正在感觉这一切,他的气力一秒钟也没有衰退。但他确实很紧张。

  好吧,第一流的「俱乐部」经验,艾略持。事情就是这样。

  「你想讨好我,」我说,靠近他的耳朵。这是女主人应该说的。带着这句话去拿金像奖吧!「告诉我说,你想讨好我。我想听。」

  但经理人已经回来找他。是时候了。另外两名新来的奴隶正被绑在柱子上,他将被绑在右边的地方。

  我把他交给经理人,走上看台最高的部分去监视。

  从那儿,我能够看到很多骑楼、街道、喷泉、小房间,还有群众,他们穿过步道,从立着夹枷而突起的混凝土舞台那儿散开来。

  经理人抓着他的白色颈圈前面的金属圈圈,拉着他往前走。然后经理人把金属圈圈紧紧绑在高柱上。很快地,他们把皮带系在他的脚踝上。现在,他只能直直地站立,手臂紧紧地压着背部,然后接受鞭打。事实上,他看起来很高贵。就像「四海豪杰」中的埃洛弗林被敌人抓到时的模样:周六下午戏剧中那位上了镣铐的正直英雄,以一种像时间探针一样的根部研磨着欲望。

  负责鞭挞的主人们开始挥动皮带。

  其他的人认为这是可以预料的事情,表现出美妙的戏剧性鑑别力,但是,他却很紧张,身体发抖,一直在抗拒着。

  大约十几个客人为他所吸引,对於特别的事情确实有眼光。他们开始嘲蔑他。

  但是我不知道他们之中有多少人体认到:他确实要崩溃了。

  皮带的噪音与节奏,具有催眠作用。时间持续得越久,对他而言越恶劣。

  显然,无论他感到多么刺激,对他而言都是一种蹂躏。他不能屈服。

  鞭打一结束,我就做手势,要他们把他带到看台下,要取下镣铐与眼罩。

  他身体很热,就像一个人刚从蒸气浴出来,头发湿透,胸膛起伏,呼吸像微弱的气喘。我把他的身体转过来,看着他的皮肤,他没有显露出一点点抗拒的迹象。

  他看起来就像以前一样诱人。他沈默无言,舐着嘴唇,只是他的肤色和脸上抽动的肌肉透露出一种讯息:他是多么痛苦。

  我小心地把他推到步道上,穿过群众。他仍然表现得很狂乱,因为他看不到东西。在触碰他时,他跳了起来。但他不会再请求我取下眼罩,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稳定地把他推到骑楼的前面地板,进入外面的花园与安静的气息之中。

             丽莎16锁在外面

  我和他到达我的房间,他并没有显得比较镇静,但是他并没有说一句话。

  最下面的那些灯点亮了,床改变了,被盖摺叠得很整齐,准备夜晚使用。

  我引导他到房间的中央,叫他静静站立。我站到后面,看着他,只是安静地注视着他。他的眼睛被蒙着,在哭着。他努力要显露那种高雅的男性模样,忍气吞声,因此他所发出的细微与柔和的声音,实际上令人觉得有力量。他的那话儿仍然硬得很好看。

  我穿过双重门,不知道他的听觉有多灵敏。我回看他的侧影,回看那确实令人感到舒适的形体——他那样子被套上了镣铐,与房间的文明装潢形成对照。由於白色眼罩的缘故,他看起来更是脸色红润,头发更是浓密。

  我默默坐在桌旁,感到头痛,但实际上又不是一种痛苦。那是一种很高声、很可怕的噪音。我的身体为了他而疼痛,然而我却感到瘫痪、麻痺. 我伸出手,拿起他的档案,看着那张光滑的黑白大照片,照片中的他穿着套头毛衣,戴着有色的飞行员眼镜,对着照相机微笑。我把档案合上,放回去。

  我的手肘靠在桌子末端,牙齿压在关节上,真的咬着关节,后来才发现自己在做什么,停了下来。然后,我站起来,剥下衣服,对衣服感到不耐烦,几乎把它们撕毁,最后只是让它们掉落在地板上。

  我裸着身体,走回卧室。我站在他面前,又看着他的脸,手指滑到他的脸上,从白颈圈的外缘把他的脸斜斜地抬起,以便能够在亮光中看得较清楚。然后我的拇指伸到他的下嘴唇上方,抚摸他的脸颊。

  他的皮肤像丝绸,只有男人才有的那种皮肤,并不像女人的皮肤那么柔软,而是像丝绸。那种醉人的感觉——感觉到我拥有他,能够对他做任何事情- - 真是难以抗拒,然而那种感觉却不是应该有的那种感觉!那不是的,不是…

  …我感觉被锁在他的外面,而他不是把我锁在外面的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把我锁在外面!我本来可以再鞭打他,让他在地上爬着。他会在地上爬的。而我会被锁在外面!

  他仍然很激动,几乎显得很狂乱。我触碰他,情况更加恶劣。我手向后伸,解开那条系着他的手臂和双手的皮带。在他还未能自己挣脱之前,我松开他的衣领,丢在一旁。

  当皮带掉落地上时,他的整个身体似乎在叹气,那话儿紧张地打结。

  然后他的双手恢复了生命。他好像要摩娑自己的腕部,然后把手伸向眼罩,手指在眼罩前面舞动,没有碰到眼罩。然后,他把手伸向我。

  我跳起来。他抓住我的手臂,手指压在整个手臂上,带我向前走。然后,他发现我裸着身体,他抚摸我身体的两侧及我的乳房,发出微弱的惊奇声音。

  我还来不及阻止他,他已经把我拉到他身体的地方,强迫我靠在他胸膛上。

  他的那话儿在我的性器官上砰砰地跳,并且以那种令人震惊的方式吻我。我体认到,他已经把我抱起来。

  我手向上伸,把他的眼罩推离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像他身体上的一种超自然的部分,是亮光和蓝颜色所形成的一种光景,不像身体上其他的任何东西- - 这是两个反射着亮光的活生生球体。我要发疯了,我想。我确实非常激动了。

  但是我再也看不见什么了。他又在吻我,我们正要跪下去,他扯着我。天气很热,我像是要失去知觉,四周的亮光熄灭,墙壁融化。他在地毯上展开我的身体,然后以一种快速、强烈的刮擦动作进去了,我迷失了,无法阻挡。身体立刻炽燃起来了。

  我对着他的嘴中呻吟,然后我的呼吸停下来,身体很僵硬,快感一波波爆发,一波接一波,一直到我几乎尖叫出来,确知不能继续下去,否则真的会死去。他正对着我冲刺,正对着我的核心——我可以看到他那话儿的柱体,抵着我头中的一阵黑——我感觉到自己的液体突然对着他微微喷出,是那种不可能的打通状态,那种确实很狂暴的感觉。同时他迎向前来,就在上面吼叫着,不断加速,冲刺得更深,一直到我粉身碎骨,尖叫着「不、不、不」「天啊」「狗屎」「去它的」

  「不,停下来」,最后放弃了。像是什么东西破裂了,裂成片片,无法发出声音,也无法移动。

  过了很长的一会儿后,我稍微推动他,推动他的肩膀、他的胸膛。我喜爱他压在我身上,头靠在我肩上,我喜爱他的头发晒太阳的气味。我稍微推推他,很喜欢一个事实的存在:我也许无法移动他。然后,我完全静止地躺着。

             ********

  我张开眼睛时,看到了一种几乎无定形的闪光。渐渐地又看到床、灯、我的面具——在墙上飘浮着——以及我自己的真正面孔。

  他坐起来,坐在我身边,弯曲的膝盖靠在我的大腿上。

  他只是坐在那儿,头发蓬乱,脸孔仍然湿湿的,很是红润,嘴儿有一点僵硬。

  他的眼睛很大,似梦幻,充满了他所看到的任何景象。他正在看着我。情况很像在某一个地方的河岸醒过来,在那里,你认为自己是完全孤独的,却看到这个不寻常的男人就坐在你身边,这个英俊的人儿看着你,好像一生不曾看过一个女人。

  他看起来并不很疯狂、危险、棘手。但是,他看起来极为无法预测,他一直都是如此。

  我坐起来,很缓慢地向后退,然后站起来。他注视着我,但是没有动。

  我走到梳妆台,从椅子上拿起便服,穿上去。想着:多么奇怪,这件衣服,这个由棉质布料与蕾丝所形成的封套,它应该保护我不受他的侵犯,我按钮叫经理人来。他的脸色变了。

  他脸上出现生硬的恐惧闪光,然后是一种绝望的神情。我们彼此注视,他的眼睛微微分泌水分。我感到喉咙哽咽。一切都要结束了,我想着。但是,那是什么意思呢?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对自己所说出的话是什么意思,但为何说出来呢?

  他向前看,看到我左边的地方,好像考虑着什么事情,无法下定决心。

  丹尼尔几乎立刻走进来。丹尼尔经常照顾我的房间。

  他的脸立刻露出震惊的神色,因为他看到一个奴隶坐在那儿,身上没有枷锁,透露出非常放松的姿态,一点也不去注意我们两个人。

  艾略特慢慢爬起来。他继续凝视,显然在想着,仍然只是模糊地看重一个事实:我们是在那个地方。

  丹尼尔看起来舒了一口气,但仍然不确定。

  「好吧,」我说。「带他进去过夜。还有洗澡、全身按摩、使用治疗灯。」

  我停下来,摩擦头部的后面。他的作息表。例行工作。必须让他离开我,否则我一定会发疯。必须让他做签约来这儿所要做的事。「好吧。早晨的时候,跟其他志愿奴隶一起上课。八点钟时帮达拿做运动,九点钟时服侍艾美特吃东西、喝饮料。我会打电话给史各特,看看他是否能够在十点钟时带他到班上做示范。」

  不,不,不能叫史各特。他会爱上史各特。但是必须做一件事,必须……

  好吧!还是史各特吧,让史各特利用他在班上做一个示范,绝佳,这就是做一件事。史各特不会让他失望。

  「下午休息,然后整个下午在餐桌旁或酒吧侍候。每个人都能看,但不要触碰。」

  还有什么呢?不能想。他会变上史各特。

  「如有任何不规矩,就把他打得屁滚尿流。但不得有人,我是说不得有人真正碰他,甚至史各特也不行,我是说……」

  我要溺死了。

  「我要他在四点和六点钟之间休息,然后在六点整回到这儿。」

  「是的,夫人。」丹尼尔说。很不自在,忧虑的神色。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这儿的每个人都丧失心智了吗?」

  「请原谅!」他很快有所反应,拉起艾略特的手臂。

  「把他带离这儿!」我说。

  艾略特看着我。不要这样啊!我有一种可怕的感觉:觉得我完全让他失望了,觉得在我整个「祕密一生」中,我第一次没有立即提供所需。那是一种痛苦,像电流一样闪过我的鬓角。我把背转过来。

  丽莎17着魔:二十四小时

  我坐在那儿,只是注视着那两个东西,好像它们是活的东西,不是两个肮脏的大帆布手提箱——锁中有钥匙,顶端有可憎的小文件盒。我心中有一种冲动,想把它们藏在壁橱里面,或者藏在床的蕾丝罩下面。

  时间是十二点钟。早餐盘冷掉了,没有碰过。我仍然坐着,靠在枕头上,穿着睡衣,喝着第二壶咖啡。我整夜睡不到四小时。上午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我知道他在教室中,跟高大、黑肤、英俊的史各特在一起。我努力要在这时间睡觉,因为我无法忍受想到这件事。但是一旦心生嫉妒,你是无法睡着的。你只会躺在那儿,凝视着。

  然而,我现在并不感到难受。这是我正要开始体认的事情。

  事实上,我比过去几年更觉好受。我记不起自己曾有过如同现在的感觉,或者我记得起吗?我忽然想到,我们在英语中没有足够的字句来描述兴奋的感觉。

  我们至少需要二十个字来传达性感觉的细微差异,来传达这种兴奋的感觉,来传达「在翻腾中脱离自身,进入一种着魔状态」,来传达这种狂喜与罪的激烈结合。

  是的,「着魔」,正是这个字眼。

  现在,这儿的这两个手提箱,其实并不容易取得。

  光是这样说并不够:「我是丽莎,我要艾略特。史雷特的个人东西。把它们带到我的房间来。」你不会把奴隶的衣服与个人东西带进围场之中。你不会派人把文件盒送来。这种东西是非常机密的;当一名奴隶终於离开这儿时,他就成为一般人,而文件盒正是这种一般人的私人所有物。

  谁订下这一切规则呢?你猜到了。

  但是我已经做了,方法是:稍微将谎言结合以逻辑。毕竟,我有自己的理由,我不必说明情况。袋子已经解开,不是吗?已经加以清点,衣服挂在塑胶袋中,放进樟脑丸,对吗?所以,还有什么大祕密呢?我有很急迫的私人理由,要求艾略特。史雷特先生所有的个人所有物。我会以全名签收所有的东西,包括他的现金和文件。把他的东西整理好,带来这儿。

  又一波欲望之潮袭来,像一阵灼热的风。我那么想要他。我的两只手臂抓着腰,弯身,拉紧肌肉,等待这阵浪潮消失。十分突然的,我记起高中的早年时光。

  我当时曾经经历同样令人痛苦的性飢饿浪潮,似乎纯粹是生理方面的,没有满足的可能,没有爱的承诺。一些丑陋的记忆,记得感到很怪诞,好像我心中有一种祕密,所以成为一名放逐者。

  然而却令人兴奋,因为再度感觉那么年轻、那么疯狂,同时也令人惊慌。

  这一次关系到另一个生命体,关系到艾略特。史雷特,这阵热风、这种生理方面的身心支配。如果我停下别事来想及此事,真的想及它,我会陷入失望的恶劣境地。

  我滑离了床,静静走过地板,到达手提箱那儿。手提箱很脏,皮面的角落出现摩擦和破损的痕迹。非常沈重。我转动左边那一个的锁中钥匙,把皮带解开。

  里面的一切都是很不同。一种微弱的男性香水味,从叠得很整齐的衣服上散发出来。一件很棒的棕色天鹅绒上衣,手肘地方缀有皮块。一件斜纹软呢的诺福克夹克,两套精緻的「布鲁克斯兄弟」三件式西装,几件蓝色工作衬衫,浆得很硬,烫过了,包着塑胶套,几件军队中流出的套头毛衣,两件确实穿破了的卡其丛林夹克,口袋有飞机票与停车票存根,发出碎裂声。几双奇尔奇浅口便鞋与BALLY懒人鞋,还有几件昂贵的牛仔裤。史雷特先生是坐头等舱。

  我坐在地毯上,两腿交叉。我用指头触摸他的天鹅绒上衣,嗅到斜纹软呢的香水味。灰头毛衣的纤维中透露古龙水的气味。大量的灰色、棕色、银色。

  除了蓝色工作衬衫之外,没有真正的颜色。一切都很乾净——除了肮脏的狩猎夹克。一个小小的塑胶盒,里面装着一只漂亮的劳力士錶. 应该是在文件盒中的。一个口袋中有一本地址簙、一本朴素的蓝色总帐簿和一件内裤塞了进去,那是一本……是的,一本日记。不,盖起来吧,这样够了。但是请注意:字体是可以辨认的。他用黑墨水写字。不是原子笔,是黑墨水。

  我的手往后抽动,好像碰到了什么热的东西。看到他写的东西,胃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的手伸向文件盒,转动钥匙。

  一年之久的护照,很不错的照片,微笑的史雷特先生。为何不微笑。他曾去过伊朗、黎巴嫩、摩洛哥,以及欧洲一半的地方,还有埃及、南非、萨尔瓦多、尼加拉瓜,以及巴西,全都在十二个月之内完成。

  十张信用卡,在他离开这儿之前会到期——除了「美国运通金卡」。还有五千元——五千元,我数了两次——是现金。

  加州的驾驶执照,又是英俊的脸孔,露出无法抗拒的微笑,几乎是我所见过的最佳驾驶执照的照片。一本皮套支票簙,一本柏克莱山(北区校园)住址簿。

  离我成长且父亲还住着的那间房子,大约五个街区远。我认识那儿的那些街区。

  在那么高的地方,没有学生公寓,只有那些历经风吹雨晒的现代红木房子、古老的石建小屋,可以看到尖尖的屋顶,以及菱形玻璃窗。到处有一栋大厦,像一块巨岩附着在悬崖上,全都被浓密的森林所半隐藏着,而浓密的森林吞没了蜿蜓的人行道,以及弯曲的街道。那么,他是住在那个地方。

  我把膝盖抬起,用手搔搔头发。我心中有罪恶感,好像他会忽然在我身后的门口出现,说道:「离开那些东西。我的身体是你的,但这些东西不是。」

  但是,这儿并没有任何私人的东西——除了那本日记。毕竟,他为何要带他自己所写的书呢?也许要在两年结束时,提醒自己原来是什么样的人?也许因为他总是这样做。

  我把另一个手提箱翻过来,打开锁,解开环釦.

  看到更多的时髦男性衣物。一件漂亮的黑色晚礼服,包着塑胶套;五件男子衬衫,几双一流的牛仔长统靴,也许是蛇皮制成的,也许是订制的;一件布尔伯利雨衣,几件喀什米尔羊毛运动衫,几条格子花围巾,全都很具英国风味,一双缀毛的驾车用手套;还有一件真正的骆驼毛运动上衣,真的很棒。

  现在是「金钱」与「成功」部分——可以这样说。有两张破裂、起绉的汽车服务费收据,夹在一本世界滑雪胜地的导游手册中,手册因经常翻阅而污损了。

  史雷特先生驾驶——或以前驾驶——一辆十五年的「保时捷」。是老式、颠倒过来的浴盆状「保时捷」,是不会有人误认的那种车。还有两本摺角的多佛版平装书——李察。波顿爵士的阿拉伯游记,内真有很多私人的潦草笔记。

  还有,是的,最后还有一本崭新的《贝鲁特:二十四小时》,仍然封在塑胶套中,由出版社加上去,前面有一张贴纸,宣称本书获得某某奖。天啊,但愿没有塑胶套套在整本书上。

  我把书翻转过来。看到了照片,是无与伦比的艾略特,头发被风吹乱,穿着套头衣服及丛林夹克,看起来很淒凉,却很得体——各位女士、先生,这个人经历过灾难,冒生命的危险去拍摄这些照片——那种无可避免的微笑显得很忧郁、很明智。我又有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我的高中情人刚走过家里房间的门。

  嗯,我已经进行到这个程度了,一个小小的塑胶封套算什么呢?我是说我不会损坏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像一位小偷,把书扯开,站起来,走回咖啡及床那儿。

  贝鲁特,一个被多年的种族战争撞击成碎片的城市。这是很精采的题材,是最强有力的那种照片新闻体,其中什么都有,然而每一张照片的架构——古代与现代、死亡与技术、混沌与慎重——都是那么巧妙,你会兴起一种不寒而栗的快感,只有艺术才能提供的那种快感。

  我认为拍摄的眼光准确,脸孔很有表情,形体在移动。使用光与影就像使用颜料,暗室的技巧很完美。他也许自己洗黑白照片。在彩色照片中,脏土与血能够彼此包容,像以战争为主题的现代雕刻所透露的质地。

  我开始读评论的部分——他也写评论。这些评论的不仅仅是照片的标题部分。

  内容含蓄、乾净,几乎是一种平行的故事。在其中,个人的部分是从属於所目睹与记录的部分所具有的力量。

  我把书放下来。喝了更多的咖啡。那么,艾略特是一名优秀的摄影师,艾略特也能写。

  但是,他对自己的想法如何呢?他为何来这儿?为了整整两年的监禁生活?

  是什么促使他做出这样的一件事?

  我为何这样偷窥他的东西?做这样的事情?

  我又喝了一口咖啡,下了床,绕着房间走着。

  其实这并不是一种很不错的刺激,这是一种令人不舒适的不安。我两次提醒自己说:我可以在自己想要的任何时候把他叫来,但那样是不对的,对他而言是不对的,对我而言也是不对的。我几乎无法忍受。

  我走到床边的桌子,拿起电话。「要是找得到史各特,帮我找他好吗,我会等。」我说。

  十二点四十五分。史各特现在是在喝唯一的午餐后威士忌。

  「丽莎,我本来要打给你的。」

  「什么事?」

  「感谢你今天早晨的小小礼物。我喜爱其间的每一分钟。但我不会想到会这么快获得他。你想到什么了?那样子把他让出来?要是你告诉我说,他让你失望,我是不会相信的。你没问题吧?」

  「一次一个问题,史各特。让我问第一个问题。情况如何?」

  「嗯,我在训练员的班上展示了他,你知道,课程的内容是关於如何了解奴隶的反应,如何发现他的弱点。这件事把他逼疯了。我本以为,当班上的学生开始检视他的时候,他会非常激动,但他却完全可以控制。十之八九我要说,他是道道地地的十五岁。你为何这么快就让我得到他?」

  「你教他什么新的东西吗?」

  「嗯……我教他说,他所能忍受的,超过他自认能够忍受的。你知道,训练员检视他,他听到别人在讨论他,好像他是一个标本。他对这一切都没有准备,很有趣。」

  「你知道有关他的任何事情吗?任何特别的事情?」

  「有的。他并不沈迷於幻想中,他完全清醒。」

  有一会儿,我没有说什么。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说。「他太世故了,无法想像自己」值得「这一切,无法想像自己」天生是奴隶「,无法想像自己迷失在一个世界中,这个世界比真实的世界」更高贵、更道德「,也就是说,他无法想像自己迷失在奴隶们喜欢自己捏造的所有那些可爱的罗曼史之中。他知道自己置身於何处,在对自己做什么事。他跟我所处理的任何奴隶一样开放,是你认为会崩溃但却不曾崩溃的那种奴隶。你为何让我拥有他呢?你为何没有先跟我谈?」

  「好的,好吧。」我说。「好吧,很好。」

  我挂了电话。

  我凝视着一团乱的手提箱。还有那本躺在床上的《贝鲁特:二十四小时》。

  他并不沈迷於幻想中。他完全清醒。你说对了。

  我回到手提箱那儿,拿起波顿所写的那两本破旧、肮脏的平装书,《阿尔——玛迪拿与麦加朝圣之行的自述》。我几年前在柏克莱读大学时已经读了这部书。

  波顿这位流浪者把自己伪装成阿拉伯人,以便进入禁城麦加。波顿,这位性方面的先锋人物。他沈迷於一些民族的性习俗,而这些民族与他自己所属的体面英国阶级是那么强烈地不同。此事对於艾略特意味着什么呢?我不想看艾略特的笔记,那会像是看他的日记。

  但是我可以看出:他曾彻底研读过这些书。有些段落用红笔与黑笔划了线、划了圈圈、划了双重记号,蝴蝶页写满了记号。我小心把书放回去,也把《贝鲁特:二十四小时》放回去。

  我必须把他叫来,然而我却不能这样做。我必须抑住这种欲望。

  我又在房间走了一圈,努力要感觉到一种不属於欲望的什么。史各特的舌尖抖出了那些详情,我心中兴起一阵微弱的嫉妒心理,努力要感觉到一种什么,比这种着魔的心情稍微自在的什么。

  再问一次:一个男人既然能够写出像《贝鲁特:二十四小时》这样的作品,为何他会来「俱乐部」当奴隶呢?他必须逃避像贝鲁特这样丑陋的东西吗?

  当然,奴隶来这儿,有数以千计的理由。在「俱乐部」的早期,他们大部分是边缘人物,受教育不多,假装有艺术气质,但具有高度想像力,他们的生涯不会耗去他们的奇异精力。「施虐——被虐」狂对他们而言是一个文化的世界,与他们可怕的工作完全无关,与一再无法进入音乐、戏剧、某种艺术职业,也完全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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