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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剑诗篇(1-125) - 10,2

[db:作者] 2025-08-16 09:48 5hhhhh 4570 ℃

  我们在那个大汉的带领下,来到下水道中的一个非常宽敞的拱形大厅里。经过之前那狭窄的通道,猛然来到这个开阔的地方,眼前顿时豁然开朗。

  大厅周围的一圈都插着火把,但光线还是显得比较昏暗。里面有很多人,有男有女,一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们都是盗贼。我看到有几个人在大厅一角,正拿着匕首或者短剑对着摆放在那里的木人挥砍,更多人则聚集在一个吧台那里喝酒聊天,粗鄙的话语和笑声回荡在空旷的大厅内。

  但是当我们走进大厅的时候,这些盗贼不管在做什么,目光全都或明或暗地投到了我们身上。

  我们跟着那个大汉来到一张摆满短剑、魔法卷轴和书籍的桌子旁,椅子上坐着一个大约五十岁、面容瘦削、下颔留着小胡子的男子,两个女奴服侍在他左右两边。男子把双腿舒服地放在桌子上,十指交叉,对我们露出一个怎么看怎么奸诈的微笑:「欢迎光临银铁城盗贼公会!我想我的手下之前一定对你们有所冒犯,我对此向你们道歉。不知道两位能否宽宏大量的原谅他们呢?」

  「您不必介意。您的手下每一个都尽忠职守,堪称业界楷模。」安笑着说。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男子眯起眼睛盯着安吉拉,微笑道:「很久以前,道上朋友都称呼我为『胡狼』。」

  「胡狼」当然不是他的本名,多数盗贼都有着不可告人的过去,不会轻易地说出真名,多用诨号,或者真名早已被本人弃之不用。

  「我叫安吉拉。很高兴认识你,胡狼先生。」

  「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

  胡狼看了看安,又看了看我,最后把目光投在安身上。似乎他觉得我就是个小跟班,已经没有必要再看我了。

  「在下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女士。」

  「事实上,有的。」安老实不客气地说,「阁下,我知道你最近正打算和一些人做一笔交易,但是就在昨天,那笔交易泡汤了,对吗?」

  「不错。」胡狼脸上仍保持着微笑,但是他的眼神已变得锐利,就像一把即将出鞘的匕首:「看来你对此事略知一二?」

  「岂止一二。」安笑了笑,单刀直入地说道:「罪魁祸首正是本人。」

  不出所料,场中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很紧张。那些盗贼全都在盯着我们,目光都十分不友善。我吞了口口水,不由得把手放在剑柄上。

  「别干傻事,小子。否则『石怪』会让你受伤的。」胡狼突然提醒道,他在对我说话,但是眼睛并没有看我。

  「石怪」就是那个领我们走进这个大厅的男人,我看到他双臂抱胸站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地注视着我。

  我犹豫了一下,最后把手从剑柄上拿开。

  「那么女士,我很好奇,你为何要做这种事呢?我承认自己得罪过很多女人,但是却不记得曾得罪过像你这样的大美人啊。」胡狼毫不惊讶和愤怒,只是很好奇地问安。

  「呵呵,你这张小甜嘴的确能让不少女人对你又爱又恨。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此行的目的。」安讲到这里顿了一顿,盯着胡狼的眼睛,说道:「请你立即停止那种交易,亲爱的胡狼先生。」「噗、噗哈哈哈哈哈!」胡狼突然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过了片刻才止住笑,他冷冷地盯着安,目光仿佛一把缓缓拔出鞘的匕首,沉声道:「我不知道是谁派你来的,女士。但是我的幽默感很有限,耐心更有限,假如你继续在这里讲笑话,那将会是你讲的最后一个笑话,因为从今以后你的舌头将不能再用来说话,只能为我舔菊花。」

  「我永远都有权决定自己的舌头去舔什么,你也能管住自己的舌头,不是吗胡狼先生。」安微笑着从怀中拿出一个徽章,放在桌子上慢慢推给胡狼。我看到徽章上刻画着一头雄狮。

  胡狼略一迟疑就从桌上拿起那个徽章,然后他的脸色立时变了,他这才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惊疑不信地看了那个徽章很久,就好像在看什么稀世珍宝似的。

  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看着安,眼中那匕首般锐利的光芒已经彻底消失不见,改换成了无尽的费解和困惑:「这、这不可能……『那位大人』怎么会……我不明白……这……」

  安威胁般地挑起一侧眉弓:「嗯哼?」

  胡狼眉头紧锁的沉默了片刻,忽然用力一点头,大声说道:「好,我明白了!

  既然是『那位大人』的意思,我当然会答应你的要求!」

  直到离开盗贼公会,我才悄悄地问道:「安,那个徽章到底有什么魔力?为什么胡狼看到后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秘·密。」

  「切,干嘛那么小气嘛!难道是护身符,上面施了什么催眠术?」

  「嘿嘿。假如回到旅店后你能请我喝酒,我或许会告诉你喔!」

  「好啊,一言为定!」

            第八十七章:Interrupt

  骗人!

  我们一回到旅店,安就用我的钱喝得酩酊大醉,可不管我怎么追问,如何旁敲侧击,她始终一个字也没告诉我。好吧,虽然我本来也没指望她会说,切……就在此时,忽听一个声音道:「安吉拉!」

  一个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男子年约二十五六岁,一身华美衣服,俊朗年轻,高大英挺,金发飘扬,腰佩一把黑色为主色、覆盖着金红二色精美花纹的武士刀……

  咦?他不就是之前我在广场上看到的锦衣青年吗?

  奇怪的是,安一看到这个男人,酒意就仿佛完全消失了,她在椅子上坐直身体,直勾勾地瞪着对方,柳眉紧蹙,明亮的蓝眼睛迸发出了一种奇异的光芒。

  这男子自从走进旅店就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安,旁若无人的径直朝她走了过来。

  「那个,你们认识?」我好奇地问她。

  「啊,他叫格里弗斯……」

  「安吉拉!」

  「是你的朋友吗?」我又问。

  「他是……」

  「我要杀了你!」

  看来我猜错了……安蓦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目始终盯着那男子,说道:「埃唐代啦,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我要先闪了!」

  话音刚落,这个名叫格里弗斯的男子离安还有一段距离,但他已「呛」的一声拔剑、挥砍。

  是剑气!

  我从未见过如此凌厉的剑气!

  剑气迅猛无比的将柜台劈成了两半,后面的酒柜也被劈开,无数酒瓶噼噼啪啪地破碎声清晰刺耳。要不是山姆躲得快,他保准要被剑气劈成两半不可!现在他吓得一屁股跌坐在柜台后面发抖,仿佛再也站不起来。

  三大主神啊!这男子只一剑竟劈开了整个酒泉旅店!

  人们吓得抱头鼠窜,只一会儿工夫,旅店内就只剩下我们几个了。

  安避开了格里弗斯的那一剑,只听「呛」的一声龙吟,她也拔出剑挥砍。只不过她并非砍向格里弗斯,而是砍向旅店的墙壁。酒泉旅店的墙壁被她劈开一个大洞,她就如同一只白隼,展动身形飞到了外面。

  「你给我站住!」格里弗斯大吼一声,也展动身形,像一只老鹰般追了上去。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了,还是赶紧过去看看吧!

  我们也都跑到了大街上。只见格里弗斯已经追上了安,二人在马路中央展开激战。一时间,剑光互相交织,缭绕飞舞,剑气纵横,很多路灯被剑气像砍树苗一样斩断,就连路面和周围的店铺也不能幸免,全部被剑气划开了如同巨龙用利爪肆虐一般的伤痕,并且这些伤痕每分每秒都在增加。

  啊!等一下!我没看错吧,安居然处于下风!汗水从俏脸上流下来,她的剑势竟然完全被格里弗斯的剑势压制住,光是还手就已经很吃力了。而且她看上去也不像装的,是真的敌不过格里弗斯!

  不会吧?安就算对上巴弗灭那种怪物也游刃有余,被数十人围攻也如入无人之境,实力强得惊人。可是她现在却被格里弗斯逼得节节败退,随时都有可能丧命,这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

  嗤!

  「啊!」安疼得娇呼一声,她的手臂被武士刀划开一道血口,鲜血迅速在白衣上渲染开一片血红色的印记。

  不好!再这样下去她就真的死定了!

  我只觉脑中一股热血直涌而上,不再多想,拔剑砍向格里弗斯。

  「埃唐代啦,太危险了,别过去!」

  克萝伊在我身后焦急地大喊,但是我的剑已经眼看就要砍到格里弗斯背后了。

  格里弗斯忽然回过头,冷电般的目光瞪着我,厉声道:「滚!」

  啊!仿佛平地刮起一阵狂飙,我被一掌打飞出数米之外,跌倒在冰冷坚硬的路面上。妈的,痛死了!

  克萝伊、特蕾莎、希尔薇和伊莎贝拉急忙跑过来将我扶起。只听安一边疲于应付格里弗斯连绵不断的剑招,一边对我大声说:「埃唐代啦,你不是他的对手,不要过来!这是我和他的私人恩怨!」

  「那可不行!」我用袖子擦拭掉嘴角流出的鲜血,倔强地说。

  与此同时,瑞贝卡跟艾米莉亚也出手了,两个女孩子一左一右分别用钩爪和细剑对格里弗斯展开夹攻。克里斯蒂娜似乎也想帮忙,但是她大概觉得级数相差太大,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

  「小丫头,别多管闲事!」格里弗斯不耐烦地说,随随便便地反手挥出一道剑光。

  「呀!」「啊!」

  只听到两声娇呼,瑞贝卡跟艾米莉亚的攻势遇到剑光,瞬间瓦解,两人在半空中撞在一起,全被震飞出十几米远。

  但格里弗斯的攻势也因此一窒,我看准机会拼尽全力挥剑发出一道剑气。剑气宛如剃刀划开了坚硬的路面劈向格里弗斯。

  「不自量力。」格里弗斯轻蔑地冷哼一声,连看也不看一眼,就随随便便地反手挥剑,也挥出一道剑气。那道剑气迅疾凌厉,竟然轻易就将我全力劈斩出的剑气切碎——然后直奔我而来!

  不、不好!救命啊——我发出凄惨的叫声。

  我死定了!

  可是只见我眼前突然白影一晃,安已挡在了我的面前。她先挥出一掌把我打飞出去,然后将剑尖点地,在剑气迫在眉睫之际,急急地撩起剑尖挥出一剑,只听一声巨响,两股剑气在空气中炸了开来。

  安被爆炸的余波所伤,「哇」的吐出一口鲜血,手中的剑应声掉落,她本人也跌倒在地。

  我的心已沉了下去——完蛋了!

  「哼,愚蠢。」格里弗斯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闲庭信步地走到安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露出刀锋般的笑容:「你本可以趁此机会逃跑的,安吉拉。虽然就算那样你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但你好歹有时间可以在临死之前再多喝些酒。不过,还是算了吧……」他举起了剑,准备对安砍下去:「你去死吧!」

  可恶!

  我感觉全身都像火焰般燃烧起来,狂吼一声,冲向格里弗斯。

  在安眼看就要身首异处的时候,我们冲进两人之间,举剑用力格挡。

  格里弗斯的剑恐怕是神兵利器,又轻又快锋利无比,我的剑被他像切豆腐般轻松砍断,同时我注意到他看到我时脸色微变,手中的剑似乎慢了几分,剑锋砍进我左肩,鲜血迸溅!

  我但觉左肩一阵剧痛,几乎忍不住要大声惨叫起来,可我还是咬牙忍住了,双眼狠狠地瞪着格里弗斯。对方那双犀利的蓝眼睛也在注视着我,其实直到此时此刻,他才开始认真的审视我。

  刚才,格里弗斯本可以把我连剑带左臂一起砍下来,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做。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微微皱起眉头,有些厌恶地说:「安吉拉,你搞什么鬼?这是你的新兴趣吗?」

  我刚要说话,克萝伊却突然跑了过来,挡在我和格里弗斯之间。

  该死的!

  我再也顾不得别的,急声大呼道:「克萝伊,你快走开,不然你会没命的!」

  「不要!」克萝伊用颤抖的声音说。只见她握紧双拳,娇躯不停地发抖,但她还是不肯退让地挡在了我们之间。她仰起头瞪着格里弗斯,一双大眼睛里已经急出了泪水,鼓起勇气,坚决地说道:「你、你、你、你不要靠近埃唐代啦……走开啊!」

  忽然又听「哇」的一声大叫,苏菲亚似乎以为我死定了,所以一屁股坐在地上,吓得大哭起来。

  格里弗斯的眉头又皱了皱,脸色又变了。

  好疼!

  他突然把武士刀从我的左肩拔了出来,收入鞘中,然后把我们几个人一个接一个地看了个遍,最后有些厌倦地自言自语道:「不知所谓,为什么这个世界总是那么莫名其妙。」

  然后他就把双手抱在胸前,一双眼睛紧盯着安,一个字也不说。

  我见格里弗斯突然住手,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还是松了一口气。伊莎贝拉这时大着胆子领着艾米莉亚将安从地上扶了起来。克萝伊走到我身边,边擦眼泪边查看我的伤口。

  安勉强站稳,忽然对格里弗斯笑了笑,语气很轻松地说道:「你的剑为何变得那么拖泥带水?看来你并不想杀我嘛!」

  格里弗斯似乎就在等她说这句话,冷笑一声,傲然道:「我随时都可以杀死你,只不过,我现在突然对此失去兴趣了。」指着我:「话说你从哪里捡到这家伙的?愣头愣脑的,不仅没本事还会破坏气氛。」安又笑了笑,这次笑容里甚至多了几分媚态,说道:「你若觉得他没本事,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你不惜长途跋涉地追杀我,原本信誓旦旦地想置我于死地,现在被他随便一搅局就打消了念头,这就是埃唐代啦的本事。」她看了看我,又看向格里弗斯,对我说道:「埃唐代啦,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我的未婚夫。」

             第八十八章:结伴同行

  据说在很久以前,斯派莱贞特家族是恩格勒曼兹领地上的一户豪门望族,地位与势力足以和领主平分秋色,但是后来却由于种种原因逐渐没落。现如今,斯派莱贞特家族已经只不过是恩格勒曼兹领地的一个小贵族,封地只有一个村庄而已。

  安吉拉年幼时四处流浪,生活无着,偶然间同格里弗斯相遇,自此被他收留下来。

  格里弗斯与安吉拉在一起生活了许多年,两人一起长大,彼此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暧昧复杂。后来,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要求儿子和某个素未谋面的大家族小姐结婚,希望借联姻来提高家族的声望和地位。

  但是格里弗斯生性高傲,对此不屑一顾,断然拒绝了这桩婚事。

  这让查尔斯暴跳如雷。他虽然深知格里弗斯的脾气,可是兹事体大,容不得儿子任性,于是查尔斯开始不断地对格里弗斯施加压力。

  这激怒了格里弗斯,所以他决定要和安吉拉结婚。

  这么做,一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要知道,查尔斯做为一位守旧的老派贵族,是非常讨厌安吉拉的。因为安吉拉不仅来路不正,自从她来到斯派莱贞特家以后,每天不是和格里弗斯喝酒,就是跟格里弗斯上床,要么就是出去闲逛、赌钱、打架、惹是生非、招蜂引蝶。假如格里弗斯真的娶了这种女人,那么查尔斯一定会被气得七窍生烟不可。

  二是因为,或许格里弗斯也真的、多多少少有一点喜欢安吉拉,并不是完全像父亲认为的那样把她当成宠物和玩物。

  出乎意料的是,安吉拉也爽快地答应了。而且当她在答应格里弗斯的时候,表情很幸福,脸上仿佛还带点红晕,也许是在害羞?

  就这样,一切准备就绪。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在婚礼当天,安吉拉却突然反悔了。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了格里弗斯的婚戒,转身就走。这令斯派莱贞特家族与格里弗斯在众人面前颜面尽失。「原来这么狗血的吗……不过老实说,换做是我被这么搞,也会想杀人的。

  「我听完之后无奈地苦笑道。我知道,贵族都是很好面子的,格里弗斯的家族本就已经不复往日的风光,再加上安这一闹,斯派莱贞特家族恐怕已经成为贵族圈子的笑柄了。

  我们坐在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酒泉旅店里,特蕾莎此时正小心翼翼地为我的伤口涂抹上药膏。

  安双手抱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道:「我本来就不想嫁人的啊,那时候看到格里弗斯诚心诚意地向我求婚,我一时头脑发热才答应下来的。可是等我冷静了之后就感到非常后悔,所以我才当机立断,这也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后半生追悔莫及啊!」我本来以为她的话一说完就会被格里弗斯一剑劈成两半。但是坐在我们对面的格里弗斯却不为所动,他伸出一只手,一只一只手指地看了过去,面带淡淡的笑意,笑容里仿佛又带着三分傲气,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安在说什么。

  他之前说过,已经对杀掉安这件事不感兴趣了,看来并不是在开玩笑。

  这实在是个怪人。

  希尔薇小心翼翼地把一杯刚刚沏好的茶递到格里弗斯面前,战战兢兢地说:「格、格里弗斯大人,请、请、请用茶!」

  「多谢。」格里弗斯礼貌地接过茶碟。希尔薇赶紧跑回到她哥哥身边。

  就在刚才,银铁城的警备队闻声赶来。当他们看到整间旅店被从中央一分为二,还有街道和周围店铺上那些如同巨龙用利爪肆虐过般的剑痕,全都傻了眼。

  克里斯蒂娜偷偷地用手一指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的格里弗斯。警备队长咽了一口口水,率众走到格里弗斯面前。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干的?」警备队长有些胆怯地问。

  格里弗斯淡淡一哂,随后掏出一包宝石扔给队长,挥了挥手说道:「这是赔偿,你们走吧。」那样子十分高傲,就好像皇帝在命令他的仆人退下一样。

  格里弗斯的态度如此目中无人,自然令警备队非常愤怒,可是他们又能把格里弗斯这种级别的高手怎么样呢?他们心里很清楚,这个男人是他们惹不起的。

  再加上,格里弗斯给的钱的确足够赔偿这些被毁坏的建筑了,而且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他们也就不再自讨没趣,说了几句客套话以后就离开了。

  格里弗斯自然也给了山姆一笔钱用来重建旅店。其实他给的钱已经够山姆盖两间旅店了,山姆自然也无话可说,只不过看着一地的瓦砾、桌椅、酒瓶、碗碟的碎片,不免心痛。

  安笑眯眯地说道:「格里弗斯,咱们之间的恩怨既然已经告一段落,那么你几时回恩格勒曼兹领地?临走前我们会为你开个欢送会什么的。不过我现在手头有点紧,这场欢送会的费用就只能由你自掏腰包了。我保证我跟埃唐代啦都会对你表现得十分恋恋不舍的,兴许我还会对着你离去的背影一边挥舞手帕一边痛哭流涕喔!」

  「我几时说过要回去?」格里弗斯轻轻押了一口茶,抬起头看着安,说道:「你为何总是认为自己在我心里很重要?我是打算去格瑞卡帕塔城,只不过途中经过银铁城时,刚好在大街上看到了你,才顺便来报仇而已。」

  安怔了一怔:「你去帝都做什么?」

  「碰运气。」

  「噢我懂了。天子脚下好做官,你父亲是想要让你去帝都谋个一官半职,再逐渐重振家业。」

  「重振家业?」格里弗斯冷哼一声,露出个不屑的神色,说道:「那只不过是我父亲一厢情愿的美梦,与我无关。现在,这个念头也已经随着那个老头一同长眠入土了。」

  咦?也就是说,格里弗斯的父亲查尔斯已经死了?

  安在听闻格里弗斯的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后,脸色不由得微微一变。

  格里弗斯放下茶碟,慢慢地站了起来,对安说道:「我要去帝都碰碰运气,因为我不想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虚度一生。人应该要有志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安轻轻叹了口气:「我早该猜到的,这就是你的风格……对了格里弗斯,埃唐代啦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他不仅跟你同路,也同道,一路上你们应该会有很多东西可聊。」用力一拍的我肩膀。啊呀,痛死了!

  「他?」格里弗斯稍稍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请多指教!」我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眼神毫不示弱地瞪着他。

  「哼。你之前为何要奋不顾身的为安吉拉挡剑?即便你们上过床,也不至于就为她做到如此地步吧?」

  「我不能让你伤害安,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讨厌你!」

  「有意思,如果我刚才真的把安吉拉杀掉呢?」

  「那么我会用尽一切办法杀了你,再把剑柄捅进你的菊花里!」我毫不犹豫地说道。一时间空气仿佛凝固了,其他人大气也不敢喘地看着我和格里弗斯。

  格里弗斯笑了笑,这次他笑得不似之前那么高傲,甚至稍稍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安笑吟吟地走过来从身后抱住我,用她的脸颊贴着我的脸颊,她的目光直视格里弗斯,笑容娇媚而又暧昧,说道:「埃唐代啦比你认识的所有人加起来都更不好惹哦。有他在你身边,不管你是去建功立业,还是犯上作乱,全部都会势不可挡!」

  「我相信他会很有用的。」格里弗斯意味深长地笑道,向我使了个眼色,像是在欢迎我的加入。

  老实说,我有些激动,因为我毕竟在帝都没有亲戚也没有熟人,究竟要如何建功立业、出人头地,我实在一点头绪也没有。能和格里弗斯同行,他或许能为我提供一些帮助,我或者也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些东西。而且格里弗斯是贵族,他的身份也能为我们提供很多便利。

  虽然之前我为了救安险些被他杀掉,不过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也就没有必要再斤斤计较了。

  我问道:「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格里弗斯直截了当地回答道,他又看着安:「你呢?」

  安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跟我们一起走吧。

  这句话格里弗斯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用带着三分傲气的眼神望着安,似乎在询问,又似乎在挑衅。

  「安,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吗?」我代替格里弗斯问了出来。

  安有些遗憾地笑了笑,摇摇头说道:「不了,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

  我感到非常失落。格里弗斯却说道:「有件事我忘记说了。我是乘坐飞空艇来到这里的,一路上为了解闷,我把原本地窖里珍藏的那些佳酿全都搬到了船上,就是那种之前你只要喝一口就会被我父亲打断腿的酒哦。」

  「什、什么?!」安的双眼发出了光,她一下子跳到我和格里弗斯之间,两手分别搭在我们的肩上,对格里弗斯做了个鬼脸:「死鬼,你干嘛不早说嘛!咱们快出发吧!」

  哈,这么轻松就上钩了啊……我们一行人朝银铁城的飞船坪走去。临走时,山姆嘱咐了希尔薇几句,兄妹俩含泪告别。

  来到飞船坪,格里弗斯把自己家族的徽章标识给守门的卫兵看,卫兵确认过身份以后对他行了个礼(忍不住朝艾米莉亚跟缇娅多看了几眼,但是没敢多问),然后打开了大门。

  我们走进广场,在那里整齐地停泊着很多飞空艇。这些飞空艇的体积虽然不比血斧山贼团的飞空艇那么庞大,但每一艘的造型都非常前卫华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毕竟除了军队,只有贵族才能拥有飞空艇,而且那些贵族的权力和地位通常都不会太低,飞空艇也是他们对世人炫耀自己财力和资本的其中一项。

  斯派莱贞特家族如今虽然早已风光不再,但毕竟也曾经名噪一时,所以很久以前就经过帝都军务大臣的许可拥有飞空艇。

  只见格里弗斯的飞空艇主体为白色,搭配红色和金色,整体还是很漂亮的,只不过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和场中其他飞空艇一比就显得比较陈旧了。

  船身两侧各画着一只鹰。安告诉我,鹰就是斯派莱贞特家族的家徽。

  「鹰啊……」

  我望着格里弗斯,不知不觉竟有些出神。这家伙的确很像一只高傲的雄鹰,我就要和他一同飞向帝都吗……

             第八十九章:不告而别

  飞空艇缓缓升上天空。

  格里弗斯和安进入了指挥室,我们几个人则站在甲板上朝下面望去。

  「哗——飞起来了!好、好厉害!」瑞贝卡兴奋地大喊。缇娅也在一旁张着嘴看傻了眼。

  「哇啊!城市变小了耶!哈哈哈,好好玩喔!」苏菲亚一只手抓着栏杆另一只手朝下面比划着,蹦蹦跳跳地对我们说。特蕾莎赶紧走到她身边,以防止她一个不留神摔下去。

  「各位,赶快进到船舱里来吧!格里弗斯准备了很多美酒呢,我们一起喝个痛快!」

  安在不远处高兴地朝我们挥手,她黑色长发被风吹乱了,这个时候她的样子看起来说不出的俏皮可爱。格里弗斯随后也从指挥室里走了出来。

  瑞贝卡、克里斯蒂娜、苏菲亚跟伊莎贝拉一听到有酒喝,立刻跑了过去。我跟克萝伊、特蕾莎、缇娅、希尔薇跟在她们后面。不过我忽然发现艾米莉亚居然还站在船帮望着远处发呆。

  「艾米莉亚!」伊莎贝拉急忙跑过去把神游物外的精灵也拽了过来。

  「不过,你俩怎么都跑出来了?那谁来开船啊?」我困惑地问。

  安撩了撩头发,回答道:「有自动驾驶啊,已经锁定了帝都的方向,不需要我们操心的!」

  「真方便。」

  安笑得花枝乱颤,拉着我往船舱里跑:「走,我们喝酒去!」

           ***  ***  ***

  果然是好酒。

  结果当天晚上我们全都喝得酩酊大醉。嗯……就这样让我舒舒服服地睡个懒觉——「睡懒觉?想都别想!」

  不料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我就被安从被窝里拖了出来。伊莎贝拉本来与我相拥而眠,被安惊扰了美梦,眯着眼睛半梦半醒地发出抗议的「哼哼」声。

  安没理她,直接把我拽出卧室,一直把我拖拽到甲板上才松开手,然后将武士刀扔给我。

  「安,你、你搞什么鬼!困死了,我要回去睡觉!」

  「休·想!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帝都,你就给我打消睡懒觉的念头吧。这段时间我会陪你每天静观日出日落,苦练剑法。」

  「什么?」

  安看到我苦着脸,便正色道:「埃唐代啦你别忘了,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好汉来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云,结果却大多以悲剧收场。帝都本就藏龙卧虎,有权有势的一抓一大把,一流高手也是多如牛毛,凭你这点本事根本不值一提,在那种鬼地方你一个不小心就会死无全尸。到时候,害得克萝伊还没嫁人就守寡就太悲惨了。」

  「呃,拜托你不要说些不吉利的话好吗?」

  安笑着挥了一下手,说道:「哭丧着脸干什么。别担心,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肯用心练剑,提升实力,就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好了,废话少说!」安迅速拔出了武士刀,清晰有力地道:「埃唐代啦,之前我教你的剑法,是从『剑神』中精选出来的最基本的几个招式,现在我要把整套『剑神』都传授给你,你可得用心记住!」

  「……是!」

  就这样,安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就把我叫醒苦练剑法,直到日薄西山,天已将夕,才肯让我休息。那时候我都已经是汗流浃背,累得不成人形,四仰八叉地躺在甲板上呼哧呼哧地喘气。但是相对的,我的剑法也进步神速。从第二天开始,安就越教越快。不,应该说不是她教的快,而是我学得快,只用了五天,我就把「剑神」整套剑法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虽然目前还无法将所有招式都运用自如,但是至少不会用错,最后连格里弗斯也不得不承认:「最多再过三年,大陆上就会有许多人传颂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这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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