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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剑诗篇(1-125) - 10,3

[db:作者] 2025-08-16 09:48 5hhhhh 1330 ℃

  有一次,我望着远处倚在船沿旁弹奏鲁特琴的格里弗斯,忍不住问道:「安,你明明那么厉害怎么还是打不过格里弗斯,那次你真的不是故意放水吗?」

  安苦笑道:「那一次我受了重伤差点死掉,你也看到了。难道我会放水到自己被放血的地步吗?」她又补充道:「格里弗斯是个真正的天才,当今天下,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做他的对手,恐怕也就只有『第一神剑』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了。

  「这时风将她的长发吹得飞舞起来,煞是好看。

  我双臂交叉在胸前,很不爽地看着那边的格里弗斯。什么天才,就他这个德行?哼!

  安忽然幽幽一叹:「埃唐代啦,其实……我总觉得你不应该去帝都的。」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她的目光变得有些哀伤,说道:「帝都是个是非之地,任何人想在那个地方扬名立万、建功立业,都得要先付出代价,然后被腐化、逐渐失去本来面目。你跟格里弗斯不一样,他想要的东西你未必会喜欢,有些道路并不适合你……」

  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完这番话我心里很不服气:「不适合我?没有试过,怎么就知道不适合我呢?况且我总不能就这样白白虚度一生,我就是想要趁着自己还年轻,做出一些成就来!」

  安微微叹了一口气,轻得几乎令人听不见,说道:「我也明白的,所以我直到现在才和你说这些话。我也知道就算我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或许我只是想发发牢骚吧……」

  安……

  不过,话又说回来,格里弗斯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他和我的目标真的是相同的吗?还是……

  其实格里弗斯不仅剑法超群,还弹得一手好钢琴。每天上午,琴声都会从飞空艇的休息室内传出来。慷慨激昂却并不聒噪的钢琴声,听起来使人精神振奋,让人一整天都充满活力。这几日来格里弗斯也仿佛没有先前那么傲慢了,笑的比平时多了一些。

  当格里弗斯演奏鲁特琴时,安总是忍不住和着琴声舞起来。月光下,她衣袂飘飞,白衣如雪,仿佛女神下凡。伊莎贝拉也不甘示弱,她的舞姿轻盈而曼妙,又如丝绸般柔美而流动。两个女子起舞时既像一对姐妹在相互配合,交互生辉,又像两名对手在不服气的相互较技,针锋相对,她们都是那么美,那么媚,舞姿又都是如此动人,真的让人无法判断哪个更好。

  我们在同一条飞船上结伴而行,在一起吃,在一起笑,在一起闹,在一起喝酒,尽情放浪形骸,狂欢,狂醉。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喧闹。

  ——也是我第一次感到这么快乐。

  ——不过,这种快乐并不会持续很久,也许马上就会有痛苦来临吧?

  我在内心深处,总是不经意间很没出息的这么想着……

  到了晚上,飞空艇会降落到地面上。

  在即将到达帝都的前一天晚上,我从酒醉中醒过来,头痛、口干、舌燥,很难受……

  天还未亮,我睁着眼睛静静的躺在地上不愿意站起来,也不想动一下。黑暗中安静得很,大家应该都睡着了吧——真的都有睡吗?还是都像我一样在想着心事?

  我发现克萝伊睡在我身旁,她睡得很沉。我把头慢慢地转过去看着她,听着她细微均匀的呼吸声。啊,说真的,我很想亲她一口……

  忽然,我隐约听到了说话声。

  是格里弗斯和安在说话。

  他们两个怎么还没睡……

  他们之前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只见格里弗斯负手昂然,安站在他后面。

  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注意到我。

  「格里弗斯,你是非要有一番功名事业不可吗?」安问格里弗斯,但语气已经接近软语哀求,这还是我首次见她表现得那么软弱。

  格里弗斯很冷酷的断然道:「鹰为什么要翱翔天空,那是它的天性使然。你比谁都清楚,我不会像那些平庸之辈般压抑自己的本性,我去帝都就是要追逐我的野心!我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我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成,否则活来有什么意思?」

  安有些惶措地轻轻摇头,带着一丝希望挽留般地说道:「为了让自己得到满足,你总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其实,活得快乐、平安,那也很好啊。」

  「很好?我却觉得无趣极了,比流浪还要无趣!」格里弗斯嘲讽道:「安,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认为你可以配得上我,现在看来,那是我人生中最愚蠢的错觉。」

  说完这句话,格里弗斯就走了出去,只留下安独自站在原地,她修长白腻的脖颈无力地垂下来。

  我偷偷地看着安,我第一次看到她那么落寞。

  我似乎还听到了啜泣声……

  第二天,当我们一行人一觉醒来,安已经不见了。

  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

  「你去把她追回来。」我对格里弗斯说,握紧拳头强压着怒火。

  格里弗斯皱眉道:「你在胡说什么?」

  「我都看见了!」我大喊,克萝伊正想过来劝我,结果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昨天晚上你们说的那些话……你出去以后,她就哭了,是你把她赶走的!」

  「是她自己要走的。」

  「我不管,你去把她追回来!」

  「是·她·自·己·要·走·的。」格里弗斯说,接着他就再也没看我一眼,从我身边走过。

  我瞪着他的背影,用力攥紧双拳。

  可恶!可恶!可恶——我再也无法控制怒火,狂吼一声挥拳狠狠打向他的后脑勺。

  格里弗斯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会突然打过来,毫无防备下被我一拳打倒在地,用惊怒交加的目光瞪着我。我扑过去又是一拳打在他那张高傲的脸上,将他的鼻子打出了血,格里弗斯一脚将我踢开,旋即压在我身上一拳接一拳地打下来。我们两个扭打成一团,女孩子们惊慌失措,费了好大力气才将我们拉开。

  「都给我住手!你们两个就好像在争同一个妓女的嫖客,实在太丢人了!」

  伊莎贝拉拦在我们中间厉声道。

  结果整个上午我和格里弗斯都没有再理会对方,午饭时气氛更是压抑到极点。

  克里斯蒂娜讲了几个笑话想调节一下气氛,但是除了苏菲亚以外没有人接茬,以失败告终。

  吃过午饭之后,我一个人来到甲板上,支起画架开始画画。

  画纸上,秋天的阳光最是艳丽。安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白衣与长发随风而舞。

  忽然,刮起一阵大风,画纸给吹的飞上天空,越飘越高,越飘越远……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抬头茫然地望着澄蓝的天空,心中无限惋惜。

  格里弗斯这时候忽然也来到了甲板上,他负手从我身边走过,来到船首,说道:「马上就到帝都了,做好准备吧,埃唐代啦。」

  其实直到现在,我的气已经消了一半,经他这么一说,我也忍不住走到船首,和他并肩而立。

  格里弗斯望着前方,目中带着几分笑意的说道:「她很喜欢流浪,但流浪并不是靠坚强来维持的。别担心,她迟早一定会回来,不管是回到我身边还是你身边,反正她会回来的。」

  我表情阴郁,一言不发。忽然,当我逐渐看清眼前的这座城市时,嘴里便真的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我本以为,在见识过恩格勒曼兹城、银铁城和加兰城以后,我已经知道了一座巨大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但是帝都……完全超出了我所能想象的一切。

  高大的石砌城墙如同一道白色的弧形悬崖,上面点缀着一道道蓝色、灰色和金色的斑纹,一直延伸到我的视线之外。我知道它的整体应该是环形的,却根本无法估算出它究竟有多长。沿着城墙立着许多圆形的高塔楼,每一座塔楼顶端都竖着一面红白两色,有着剑、盾、战斧,以及麦稻穗、橄榄枝还有龙的旗帜,在风中高高飘扬。我敢说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银铁城和加兰城都融入这里也溅不起一丝涟漪,就算把恩格勒曼兹城放大二十倍投进这里,也掀不起一丝波澜。

  在这之前,我曾在脑子里有无数次描绘过帝都,但是当我亲眼所见,它便轻易填满了我最狂野的想象,这时候,面对这座伟大的城市,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我们到了,埃唐代啦!」格里弗斯的双眼发出了光,就好像鹰终于发现了猎物。

  「埃唐代啦,除了生存,你有没有想过一生一定要做成某件事?我是指做成了就一辈子不算白活的那种。」他忽然问了我这样的问题。

  「哎?」

  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回答他,格里弗斯就继续说下去:「埃唐代啦,你跟着我吧。」他负手望天,嘴角漾起一丝带有一种极度傲慢之色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笑起来的时候会像他那么傲慢。

  此时此刻,他的声音在我听来就像魔咒:「现在只是第一步!只是个开端,有趣的事情由现在才刚刚开始!」

  格里弗斯侧过身来凝注着我,逆着光,他一头金发随风飘扬。我再也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

  「我要得到自己的国家。」

             第九十章:出人头地Ⅰ

  格里弗斯那家伙竟然说要得到自己的国家,是认真的吗?

  就算他是贵族,但是也已经家道中落,他甚至连骑士也不是,就说要取得国家,而且还是用理所当然的样子说出来!

  他疯了吗?

  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

           ***  ***  ***

  拉斯伐瑞托帝国的首都:格瑞卡帕塔城。在这里,权力的游戏不断上演,此地既是功名的温床,也是罪恶的深渊;在这里,英雄传说数之不尽,却也是无数英雄神话陨落之处。

  自古以来,多少英雄好汉来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云。又有多少人初来乍到豪情万丈,最终却带着满身伤痛颓靡地离开,或者郁郁不得志地虚度年华、终其一生一事无成。

  「帝都本就藏龙卧虎,各地精英云集。要崭露头脚,除了过人之能,更重要的是要看时势、要靠运气。」

  格里弗斯说。

  那一天我跟格里弗斯一起来到帝都,我们在一处繁华的地段租下了一栋大宅。

  格里弗斯凭他的贵族身份很快就得到了一个为一名很有名望的骑士做跟班的机会,不过三天后他就被那位骑士扫地出门了。

  「他嫌我总是踩到他的脚。」格里弗斯啜了一口红酒,懒洋洋地对我说,「还嫌其他人总是把我误认为是骑士,却把他当成是跟班。」

  「哈哈哈!」

  确实,其实我也觉得这份差事不适合格里弗斯,因为格里弗斯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像太阳那样的耀眼眩目,那位骑士被他抢了风头当然不会高兴。

  鉴于帝国正在与洛根·拉斯伐瑞托打仗,所以我跟格里弗斯决定去兵营,毕竟假如能在战场上立下功勋,那么飞黄腾达的机会很快就会来到,而且凭我和格里弗斯的本事,立下战功绝对轻而易举。

  不过,一开始要从小兵做起。

  格里弗斯只扫了一眼报明表便发出一声冷哂,他认为我们两个人有一身本领,最起码也能胜任小队长。

  可是,没有办法。在军队中向上爬,同样需要金钱和关系。格里弗斯身上所带的钱足够他在帝都挥霍整整三年,安留给我的那些宝石亦足够我跟克萝伊、瑞贝卡她们几个吃穿不愁地度过一年。

  但是光有钱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军队里并不认识可以攀附的大人物,所以我跟格里弗斯只好对望了一眼,把手中的报名表揉成一团扔掉,喝酒去了。

  就这样,我跟格里弗斯在帝都不停地四处碰壁,一起逐渐熟悉了这个地方,一起潦倒失意,一起喝得烂醉如泥……

  我们虽然怀才不遇、并不得志,但我们两人朝夕相处,在一起度过了许多风和雨。不知不觉,我跟格里弗斯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亲密。

  格里弗斯经常每天早出晚归,或者彻夜不归,他毫不吝啬地播撒手中的财富,广交朋友,获取了不少经验,认识了不少人。

  我呢?说来惭愧,我在碰了几次壁以后变得灰心丧气,开始过着懒散的生活。

  每天除了日出日落会跑到楼顶的露台去练剑之外,就整天窝在家里跟特蕾莎、伊莎贝拉、克里斯蒂娜她们几个风流快活,几乎足不出户。只不过偶尔我也会到帝都的中央广场去卖画来换点小钱。

  有时候,我站在楼顶望着帝都那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千椽万瓦、千门万户,心中不觉感慨丛生。

  格里弗斯偶尔也会加入进来与我一同叹世界。

  有一次,我们两个以臂做枕躺在楼顶的露台上,望着广阔的蓝天,格里弗斯讲了一个故事:一只老鹰在与狮子的搏斗中被咬断了双脚,导致永远也无法降落在地上,因此它只有不停地飞,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最后它飞上了其他的老鹰、甚至所有鸟类都没有来过的高空。可是这个时候,它也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再也无力扇动翅膀,从高空中坠落身亡。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啊。」我说。

  格里弗斯却问:「为什么说它悲伤?」

  「无法落地休息,只能不停地飞,最后被活活累死,难道不悲伤吗?」

  「可是那只鹰达到的高度,是其他的鹰永远都无法望其项背的。在它飞上最高点的那一刻,它已经凌驾于这世界所有动物的头上,它就是那些动物们的王。

  虽然只有短短的一瞬,可是能够在自己生命中最灿烂的时刻死去,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在格里弗斯说话的时候,我安静地侧过身来注视着他。格里弗斯的眼睛始终投向天空,脸上洋溢着欣然神往的表情。

  我的目光望进他碧蓝的双目中去,在那里,我仿佛看见了一片比我们上方的天空更加高远开阔的蓝天,那是只属于格里弗斯的天空。

  格里弗斯转过头来看着我:「说起来,埃唐代啦你最喜欢哪种鸟呢?」

  我的脸颊有些发烫,急忙将目光从他的双眼上移走,支支吾吾地道:「那个……

  嗯……凤凰吧。」我对鸟类了解的不多,所以就随口说了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鸟。

  格里弗斯显得很感兴趣,追问道:「凤凰?为什么?」

  「因为凤凰不会真的死去。它每死一次,都会重生。」我回答,「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需要很多条命的。」

  格里弗斯听完哈哈大笑,我也笑了起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格里弗斯那边钱花了不少却始终毫无进展。我这边就更不用说了……转眼间过了一个多月,现在已是残秋。

  这一天,我见天色阴沉,似乎很快就要下起雨来,于是就收拾好画具离开中央广场,去附近的一家高级餐厅找格里弗斯一起回家。

  闲暇时间,格里弗斯都会在那家餐厅演奏钢琴赚钱。当初,餐厅负责人被格里弗斯的演奏震撼得赞不绝口,之后便打算聘请他做餐厅专门的钢琴演奏家,结果当然是不出预料地被格里弗斯拒绝了。

  但不管怎样,格里弗斯在这一带现在已可算是小有名气,最近一段时间甚至已经有一些人专门为了听他演奏而特地去那家餐厅用餐(女性居多)。其实格里弗斯在钢琴上的造诣已经算得上出类拔萃,假以时日,他一定能成为拉斯伐瑞托帝国首屈一指的钢琴家。可惜,格里弗斯志不在此。

  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只见天空电闪雷鸣,雷声大作,紧接着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该死。

  这地头是贫民窟,建筑大多肮脏破烂。我在心里咒骂了几句,只好跟格里弗斯一起躲进一座废墟里。那地方虽然杂草丛生,四面墙已经倒了三面,但幸好屋顶还未塌落,可以暂时用来避雨。

  格瑞卡帕塔城,拉斯伐瑞托帝国最繁荣、最文明的大都市。但即便如此,这里也有贫民窟存在,而且和其他地方的贫民窟也并没有什么不同。这里离帝都最繁华的地段只隔了两条街,却似隔着两个世界。

  我们两人狼狈地掠入废墟里。我匆忙抹去衣服上的水渍,却看到格里弗斯负手站在一旁,抬头望着墟外的滂沱大雨出神,他的眼神里甚至仿佛带着一种惨淡、失落的感觉。

  我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我想我知道格里弗斯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初来乍到,虽说在帝都郁郁不得志地度过一年半载很正常,长达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大有人在。但是格里弗斯,不,我们莫非真的也要等那么久吗?

  说实在的,事到如今我已经对出人头地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可是一想到我很可能就这样无所作为地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里待上二十年,我就感到头皮发麻。

  至于格里弗斯,别说二十年,假如再过三年他依旧籍籍无名,我猜他要么自杀,要么回家。嗯,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大一点……我觉得要找个话题缓解一下气氛才行,于是走到格里弗斯身旁,望着外面的大雨,说道:「你看,这雨下得真大啊!」

  格里弗斯倦怠地点了点头:「的确。」顿了顿,又随口问道:「我最讨厌下雨,你们呢?」

  咦?他说「你们」?

  我怔了一怔。啊!这时我才注意到,原来这废墟里并不只有我们两个!

  竟有五个人早已先我们一步来到了这废墟里。

  三男两女。一个手持狼牙棒的络腮胡大汉;一个使用连枷的瘦高个子;一个身穿黑袍、脸上带着半截面具的老人;一个打扮妖艳手持一根法杖的女人;还有一个把全身都裹在长袍子里的女人。

  这五人显然没有回答格里弗斯问题的兴趣,那大汉对我们厉声怒叱道:「你们两个,滚出去!」

  哇!这家伙看起来好凶!而且不管怎么看,这五个人都不是好人。也许他们聚在此处是在策划一个惊天动地的大阴谋,但是正讨论的兴致勃勃之际,被我和格里弗斯给打断了也说不定。

  算了,虽然我平白无故地挨了骂感到很不爽,但出门在外还是少惹麻烦。我又看了那些人一眼,就对格里弗斯小声说:「格里弗斯,我们走吧。」

  格里弗斯却不以为然地道:「急什么,雨还没有停,你莫非想淋成落汤鸡不成?」

  哈……看来是那大汉的态度很差,惹格里弗斯不高兴了。

  大汉听格里弗斯的态度如此傲慢,简直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气得虎目圆睁,怒道:「他妈的!臭小子你给脸不要脸!」和那拿连枷的瘦高个子欲上前教训我们。却被那戴面具的老人伸手拦住了。

  「稍安勿躁。」老人说,之后慢慢地朝我们走过来,对格里弗斯笑道:「朋友,正所谓先来后到,而且此地如此逼仄,你们两位和我们几个待在一起,不嫌太拥挤了吗?」

  格里弗斯始终望着外面似乎永远也停不下来的滂沱大雨,始终也懒得看他们一眼,听了老人的话,只是笑了笑,淡淡道:「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去?」

  这次他的回答便是赤裸裸的挑衅了。老人脸色微变,那大汉和瘦高个子又欲冲上来。

  突然间,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传了过来。

            第九十一章:出人头地Ⅱ

  口琴声?

  怎么会突然有口琴声传过来的?

  那五个人甫一听到口琴声,脸色全都一变,目中全都射出了精光。

  与此同时,滂沱大雨渐渐地变小了,很快就变成了绵绵细雨。隐约可以看到有一队人马正从雨中朝这里走来。

  一辆由两匹白马驾驭的豪华马车,后面跟着大约二十名动作整齐划一、一望便知是训练有素的骑士。

  好气派,来的想必是一位大人物!

  位于这支队伍最前方负责开路的是两名骑士,其中一名大约三十六七岁,一脸瘦长脸,颧骨高耸,表情严肃,身穿深蓝色带有黑色花纹的重甲,手持一面塔盾。

  另一名骑士则是一位大约二十岁,一头金发,扎马尾辫,容貌俊美的年轻人,他身穿皮甲,骑在马上悠哉悠哉地吹着口琴,和他旁边那名骑士的全神贯注认真严肃形成鲜明对比。

  我注意到,那些骑士所高举的旗帜上是一匹黄金战马,并且在马车上也有相同的纹章。

  格里弗斯自然比我先注意到了这点,他说道:「黄金马,是菲斯特沃家的人。」

  「菲斯特沃……」

  嗯,让我想想,以前我在和格里弗斯聊天时他曾经提到过。菲斯特沃家族是格瑞卡帕塔领地一个十分显赫的家族,当中最有名的就属理查德·菲斯特沃,官拜帝国元帅,不但能力出众,在朝在野都很有人望,已故的皇后还是他的妹妹。因此菲斯特沃家族也就是所谓的外戚了。

  想不到我们居然在这种地方遇到了菲斯特沃家的人,也不知道车里的人会不会就是大名鼎鼎的理查德·菲斯特沃呢?不过这个时候元帅应该在前线指挥军队跟洛根作战才对吧……

  「伊凡!」不远处,那个一脸严肃的中年男人,忍不住对旁边悠哉吹口琴的年轻人训斥道:「伊凡,你发什么神经,你怎么突然吹起口琴来了?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警惕四周的吗?别忘记你的任务是保护理查德大人啊!」

  伊凡停止吹奏口琴,冲中年男子做了个「放轻松」的手势,笑道:「哎呀,大叔你干嘛那么紧张?你别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天子脚下,哪有人会白痴到光天化日之下行刺元帅的?再说,倘若真要是有刺客跑出来,大叔你一个人两三下就解决了,根本不需要我动手嘛!来来来,为了缓解你紧张的情绪,就让我吹一首轻快的曲子给你听吧!」

  那些人离废墟还有一段距离,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们,所以说话时也没什么顾忌,但却着实让我们都大吃一惊。

  什么?理查德大人?这么说车里的人真的是理查德·菲斯特沃?!

  我和格里弗斯相觑一眼。

  中年男子听了伊凡满不在乎的一番话,为之气结,快速扫了后面的马车一眼,压低声音对伊凡严厉地道:「你啊,总是这么吊儿郎当的,万一惹恼了理查德大人,你这骑士的资格也就别想要了!」

  「放心啦!有欧文少爷罩着,我还怕什么?要我说,大叔你就是在战场上落下的毛病,回到家里还整天搞得草木皆兵。其实就算是刺客,一看到你『铜墙铁壁的奥兰多』,只要你拍拍胸脯一声大吼就能把刺客给吓跑的。」

  「『拍胸脯大吼』?我又不是大猩猩!」

  伊凡哈哈大笑,然后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昨晚你又去逛妓院了吧?」奥兰多无奈地说。

  「哈哈,人不风流枉少年嘛!」伊凡爽朗地笑道。

  「每次一领到俸禄你转眼就会花光,我很奇怪你现在居然还能穿的起裤子。」

  「啧,我可以朝欧文少爷借嘛,他那么慷慨,是不会看着好朋友没裤子穿的啦!」

  此时队伍刚好经过废墟,奥兰多和伊凡停止了交谈,迅速朝周围扫视,以防有敌人埋伏在此。

  「嗯?」

  奥兰多浓眉一皱,脸色微变,正欲开口,突然只听一连串响声,对面街道上的房屋突然爆裂,从里面窜出十多名男子。这些人的武器各不相同:长剑、长枪、虎爪、剑盾、锁镰等等,甚至他们之中还有几名魔法师!

  那些人像一股飓风冲入那支队伍中,同骑士们展开激战。与此同时,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络腮胡大汉突然虎吼一声,率领瘦高个子和两个女子也加入了战斗。这样一来,骑士们被左右夹攻,形势危急。

  只有那戴面具的老人没有出手,而是背对着我们,挡在我们面前。

  我明白了!这些人一早就埋伏在这里,等待着要刺杀理查德元帅!而那老人是因为还没看出来我们的底细,所以才将我们拦住,以防止我们插手。

  骑士们很快就已处于下风。那些刺客每一个都身手不凡,特别是那些魔法师非常棘手。而那个全身都裹在长袍子里的女人,在战斗中居然掷出装有五颜六色液体的试管,有的骑士被试管砸中,液体溅在身上,不是被强酸腐蚀得尸骨无存,就是全身燃起火焰,又或者身体突然裂成了好几块。原来那女人是炼金术士!

  奥兰多从塔盾后面拿出双头剑,一连斩杀了三名敌人,大喊道:「保护理查德大人!」

  忽然一名青年从马车内探出头来,皱眉道:「吵死了!奥兰多,伊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名青年大约二十三四岁,一头金发修剪得很优雅很得体,穿着十分华丽。

  奥兰多一见到他出来,急忙大声道:「欧文大人!危险!快躲进马车里!」

  但不等他说完,那个瘦高个子已朝欧文冲了过去,连枷狠狠地拍向他的面门!

  奥兰多和伊凡这时都被几名刺客围攻,根本没有余暇来救欧文。

  「妈呀!」欧文眼见连枷夹风而至,吓得惨叫起来。

  千钧一发之际,马车内突然闪电般射出一道剑光。瘦高个子脸色大变,急欲后退,但是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被剑光拦腰斩断!

  好厉害!

  剑光不止斩杀了瘦高个子,连同马车也一并斩得四分五裂。

  只见一名男子持剑而立,他看起来大约五十多岁,相貌堂堂、身材高大,金色的头发和胡须已然夹杂着许多银丝。

  欧文捡回一条命,喜叫道:「父亲!」

  奥兰多跟伊凡亦齐声道:「理查德大人!」

  这男子果然就是理查德·菲斯特沃,那么也就是说,那青年是他的儿子——欧文·菲斯特沃。

  络腮胡大汉狂吼一声:「理查德·菲斯特沃,纳命来!」

  那些杀手一见目标终于出现了,有一半的人当即改扑向理查德。

  理查德冷哼一声,他既然是元帅,武功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挥剑左右迎击,一时间同那些人分庭抗礼,僵持不下。倒是欧文吓得魂飞魄散,直躲到他父亲身后,缩成一团。

  但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对方毕竟人多势众,几个回合之后理查德便渐渐地现出了疲态。奥兰多见状道:「理查德大人,这里放心交给我们,你和欧文大人赶快离开这里!」

  理查德这时挥剑将一个魔法师发出的火球劈成无数火星,说道:「不行!我不能丢下你们!」

  「理查德大人!这些人的目标是你,你留在这里就会让他们称心如意了!」

  「但是……」

  「大家,跟我一起掩护理查德大人撤退!」

  奥兰多的话得到了其他人山呼海啸般地回应,骑士们士气大增。

  「伊凡,你护送元帅和欧文大人离开!」

  「包在我身上!」

  伊凡长枪一抖,逼退了围在理查德身旁的那几名杀手。理查德和欧文见机来到伊凡身边,三人想要在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但却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他们的第一次突围很快就被挡了回来!

  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目睹外面战况的惨烈,我的心跳加快,手心也冒出了冷汗。

  格里弗斯却始终气定神闲,他忽然说道:「想要在帝都出人头地、扬名立万,除了过人之能,要看时势、要靠运气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有机会。但是,机会通常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我顿时觉得一股热血直涌而上。哈!眼下对于我们来说不正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我会心一笑,说道:「看来元帅遇到了麻烦。」

  格里弗斯说:「不错。」

  「他看起来很需要帮助。你猜,如果我们在此时拔刀相助,他会怎样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

  「我猜不出。」格里弗斯回答,「不过我敢打赌,元帅的出手肯定会大方得不得了,而且他一定还有一双识人的慧眼。」

  我跟格里弗斯互望一眼,嘴角不约而同的露出笑容,紧接着同时冲向战圈!

  那戴面具的老人本挡在我们面前,见我们要去帮助理查德,大喝一声:「休想!」

  两团黑影突然在地面出现,旋即如石油一般上升缠绕,是暗系魔法中的「熔流」。但是他的动作还是太慢了,熔流全部落空。

  我厉声道:「滚开!」剑光一闪,那老人惨叫一声,被我劈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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