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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韵夜语系列之第四届 - 57

[db:作者] 2025-06-17 10:13 5hhhhh 5200 ℃

  原来那些羽裳罗裙,真的是为媚骨而织。

  见她满目琳琅甄选,姹紫嫣红穿梭。时又投来似水眼波,笑意翩然。我竟看得痴醉,期间遇见线人与我招呼,只好当成罔闻。

  原以为会满载而归,最终ANA却没有挑中一件。她说她不爱买衣服,只会喜欢挑拣。时装繁多,说来都是皮相。她说:

  “孙秀城,你们男人,更加喜欢女人一丝不挂的样子。偏偏女人买来那么多衣服,粉饰不过一具玩物。”

  刹那无言以对,匆忙接声:“呵,也是。衣服而已,总归不必太认真。”不由低头看看制服上的警徽。

  阳光之下,分外耀目。

  不知道为什么,ANA总喜欢将一件事情说到可悲。惟独在靓衫丛中,有幸见识她那暖暖笑容。

  或许看破太多的世情,经过太多的冷暖。红尘泛过,她再无一丝惊诧。笑似非笑,乍暖还寒。剩系花非花的矜持,毒非毒的怨咒。

  如此撩弄我心,甘之如怡。“如果有一天,”我心中暗语:“当她吻我,我就娶她。”

  可惜这一句,始终没有机会说出。向一个表白,首先需要勇气,然而也有时宜。不知为什么,我本是准备说的。话从口出,却变了成——

  “ANA。不要再做了,ANA。”

  记得当时我们坐在灯街美食圆的7号台,大厅播放的音乐是老鹰乐队的加洲旅馆。她好似听得投入,良久才有应声:

  “阿全在的时候,也会常常对我讲这句。每次做完爱,就对我规劝。其实我也劝他,依然没有办法。”

  “他不做古惑仔,靠什么营生?我没有人来嫖,一样要饿死。他只知道叫我不要做不要做,却又无法给我一个家,一份生活。”

  “后来他死了,我还在做。他兄弟又来劝我……那天晚上芭娜娜那个男人,我只有无言以对……其实,孙秀城。怜惜一个人,要么给她未来;要么……干脆忘记。”

  “因为我要的,你们给不了。”

  一曲未完,她却说了很多话。我知道她已看透我的所想,依然选择委婉的方式回绝。透过眼镜片,透过玻璃墙,及目所见依然街路喧嚣,人群汹涌。而在此刻,我分明觉得孤独。整个城市静成一片沙漠,她分明近在眼前,伸出手去,要来都是虚空。良辰美景,统统不过海市蜃楼。

  “呃……”

  “ANA,我……是不是,还可以去芭娜娜找你?”

  她笑。好象看着调皮小孩。

  怜惜一个人,要么给她未来;要么……干脆忘记。

  想起那天夜里的情形,害怕某天ANA也要怜惜我。倘若她选择忘记,我会不会歇斯底里?

  1997年8月7日中午12点又过一刻。

  花石舫。灯街美食圆。

  我扑身上前,不由分说将她抱进怀中,如同疯子一般。狠狠一吻落在嘴唇,舌尖放肆,气息急促。手指钻进秀发,掠过面颊、前额、后颈,贪婪摸索,指尖剧颤。

  动作强烈粗暴,饭菜跟着翻倒狼藉,引来食客连声呼叫,以至惊动保安。

  而我视若不见,自顾狂吻。旁人看来,形如饿狼一般,偏偏一身警察制服挺拔,也算十分消遣。

  她始终没有挣扎,双手虚浮,任我施为。也全无半点回应,一分妖娆。

  不记得这一吻持续多久,也不知她在何时离开。

  那天下午,我遇见6308,他说我的眼睛看起来很像哭过。

  我忘记了。

  一直以为ANA就此将我忘记,所以想到用一个吻的方式做成告别纪念。可能是因为她临走的时候没有说再见,于是从此真的没有再见面。

  很多年以后,我收到过一份请柬。还是很快认出她的娟秀字迹。

  尤其我的名字孙秀城,在她写来更是分外别致。

  我才想起当年是不是会错了意。

  也都无干紧要了。那个时候,我早已回到湖南长沙。生活很好,父母很好,妻儿也好。兜转一圈,越发喜欢家乡城市。

  很想去参加她的婚礼,只因处理一个印度犯罪团伙的走私要案,委实分身乏术。好容易觅到空闲,在黄兴中路买下一双VALENTINO,随后打包寄了去。

  在包裹单填下接收地址的时候,邮局的小姐问我是不是广东人,她说我的口音很像。

  ***********************************

  「欧阳辉南」

  露天戏台上,民间艺人穿着花绿衣服。刀枪剑乩,红粉胭脂。方言的唱腔,这般煞有介事。

  苏秀行全然听不懂,细神在听我讲。

  待我说完,他才开口道:

  “ANA姐,她其实常常回来。阿辉不知道,那天我在路口等你,见到一个女人在天台上为你收衣。”

  “还有一次,我推开你的家门,”他说:“那时你躺在床上睡熟,她的双手在你脸上轻轻地抚摩。我分明站在那里,她也看不见,从发际到面颊,抚过耳眼鼻喉,再落到胸膛……”

  “阿行,你呃(骗)我。你系她前面,点解会睇唔到喎?”

  “房间里光线很暗,到后来我也才看清——她根本没有睁过眼。”

                ……

  其实我知道苏秀行并没有骗我。记得送走全哥那天,ANA也是这样,闭上眼含着泪,在他冰冷的面颊发肤一寸寸抚过。后来常常捧起全哥的遗像,也是如此婆娑。红烛黄纸,凄凉漂亮。

  还有那些衣服,原来我没有记错。

  全哥在的时候,三人爬上山顶,俯瞰城市夜景。她指着西桥的破旧楼房,她说每处亮灯的窗户,都有一户人家。那却不一定,会是一个家。

  所以她走了,她会来看我,而不是回来。

  当她将我捧进手心,掠过每寸轮廓,偏不愿令我醒,不肯睁眼看。分明相爱两人,从她指尖在我鼻尖,隔绝无限光年。

  想来人世间的剧痛,一如人去楼空,一如咫尺天涯。

  “咁……”我终于心如死灰,“即系叫我去死。”

  听我这样说,苏秀行好似有所想。

  “这样……有件事不如让给你做,阿辉……看你有没有兴趣……400万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给她一个家。”

  ***********************************

  1997年8月10日晚间11点。

  芭娜娜。

  我急匆匆推开门,有些女人认出我,我没有说话。

  目光四顾,焦急找她。在脸上,却看不到一丝表情。妈妈桑好似迎上来,满口暧昧措辞,也不知讲的什么。

  后来我看到ANA姐,其它都不重要了。

  像野兽一样撞开包厢的门,将她按在身下。

  她竭力挣扎,我偏要强吻。她终于脱出来,狠狠一记耳光劈在我脸上。

  我没有看她眼神,毫不迟疑,继续侵犯她。而她依然挣扎。

  将她牢牢按进沙发床,纤弱手腕,分明还要翻覆。我像饿狼一样吻她,耳眼鼻喉,每处贪恋。如此野蛮暴动,不容半点反抗。

  也不吭一声,只有一阵阵野性低音,藏在喉间咽呜。

  料想不到竟是这般刚烈。此时她蜷了膝盖,硬生生撞在我小腹。力道之重,足见歇斯底里。

  剧痛之间,她已抽出手腕。“啪——啪——”又是两记耳光,直令我面门火烫,金星飞溅。

  一边抱腹忍痛,略停了刹那。只见ANA姐眉心深锁,怒意凛然,气息略有凌乱,周身亦是微微震撼。神色之间,却又端正坦荡,不蔓不妖,无有惊诧。她正色道:

  “辉……我系你阿嫂。”

  在她嘴角,分明留着吻痕,眉骨沾了我的唾液。她正色而立,颜形清素。在她眼中的色,我已分不清谴责还是忿怨,坚贞还似惨淡。

  那天她穿浅蓝衣裙,腰身裙带裁剪贴和,一层薄纱衬出清淡素然。本是风尘中的女子,在这变故之下,自该吟吟唱唱轻描淡写了去。

  而我此刻看了她,美艳之中竟透出一份清宁圣洁。直如一瓣青莲,独立血雨腥风。又似堕入阿鼻地狱,荡进修罗道场。刹那十方,原来惊现苍兰。

  于我焚心火焰,正是这份圣洁。

  三千世界,凡人尽可以玩弄她,凌辱她,只要你付的起钱。

  非要我珍爱怜惜,非要她冰清玉洁。这俗世里众生,俗世里人伦,俗世里规戒,凭地这般煎熬!

  你是杀手,她是妓女,他是警察,我是古惑仔……款款外衣,纷繁皮相。原来一世一生,说穿不过“江、湖、海;尸、屎、尿”。

  逃不出、冲不破。归去来兮,轮回生灭。

  思海中忽然掠过全哥,招手也似挥别。

  而此刻的我,已没有任何挂碍了。

  这命中的女子,此刻近在眼前。素然站定,铿锵独立。

  如此最后执念,强奸做成盛宴。

                ……

  衣裙撕碎了,还有内衣,内衣撕毁了,还有身体。在她近乎疯狂的挣扎中,我比野兽残暴。

  拳打脚蹬,嘶声尖叫,牙齿也要抗挣。她咬我,我咬她。

  撕扯她的头发,嘶咬她的乳房,她反应那么激烈,也不知是疼痛还是鼓舞。当我撕下她的内裤,她反而停止了挣扎。那个时候,我抬头看过她一眼,在她的眼瞳,有一抹猩红。

  我听见她在细声唤我:“辉……”

  从前未来,再没有听过她这样柔声唤我。这般温暖亲和,缠绵缭绕。好似年少时贪欢,前世里流光。

  这样的呼招,本是可以有温暖的。而我举起了屠刀,必不会放下心魔。凡温暖的必是片刻,必不会长。它也是未能坚实的,它必是刹那的幻觉。

  将内裤拉下脚踝,我贪婪地端详隐秘的身体,亦听到铃铛作响。我不禁纵声狂笑,依此破除她最后的术。

  看这美妙胴体,好生玲珑浮凸,不可方物。衣着尽数剥落,白是细雪冰雕,艳是粉嫩生香。春光呈现,再无半缕遮饰。惟余一记红绳,缠在脚踝的骨,系下一只铃儿。

  几多年,未曾变。

  ***********************************

  吻在她脚,轻浮放肆。只因这媚骨,销蚀我心魂。

  含着她脚趾,贪婪吮吸。这般猥亵举止,却撩起剧烈的反应。仿佛一股电流刺透全身,酥痒难当,引来一阵娇吟,花枝乱颤。

  越性感,越敏感。

  不知道先前那些肮脏的男人懂不懂欣赏这双玉足的漂亮。

  我希望,我是第一人。

  每一个妩媚的女人,都应该有一双美妙的脚。如此纤巧风骨,灵犀尤物。可惜ANA今天没有穿高跟鞋。

  我听一个写色文的人讲:当你卸下一个女人的高跟鞋,比卸下她的内衣更加美妙。

  原以为她放弃了反抗,半推半就,也要与我享用美妙时光。谁知当我弯身下去,手指方才触及禁区,下身忽而一阵剧痛。

  趁我意怠,她再次曲膝一撞,不偏不倚击中要害之处。直令我痛不欲生,惊怒交加。见她目光冷冽,仓促蔽上衣裙,面上红晕犹未褪去,口中似要说话,终于还是叹息。

  如此场景,亦教我不知何去何从。一时间趴在地上无力起身。

  她本该就此开门离去,交由妈妈桑料理残局。偏又持着锁柄,许久拧不过一圈。暗灯之下,背影怅然孤立。

  终于回过身,自茶几上的纸盒中抽出纸毛巾。缓步到我身前,俯身蹲下,为我轻擦额角汗滴。捧起我的脸,指腹掠过鼻尖下颚,好似怜惜,好似告慰。

  或许是她表达歉意方式,或许心知肚明。

  我再次像凶兽一样扑倒她,拉扯她的头发,撕毁衣裙。因为前番的教训,我不再留下丝毫余地令她反扑。

  我是必奸她的!

  记不清我怎样打她,也记不清她怎样挣扎。只记得是在最为剧烈关头,她曾用啤酒瓶砸向我的脑门,碎了。我扯着她的头发,撞向包厢的墙壁。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耗尽气力。而我骑上她的身体,祭出怨怒的阴茎。只一下,便得逞。

  声声狂笑湮没了她的呻吟。那呻吟并非呻吟,倒也像极了惨叫。刀子刺入心肺,莫非会有这样惨叫?

  ——当我冲破阴户防线,那些所有尊卑、人伦、情谊统统碎裂开去;那些所有悲苦经营、良苦用心全然一击刺穿。

  在她白皙的乳房,清晰可见抓痕,荡漾起伏之间,如此分外醒目。破碎的衣裙零星附在身上,双臂无力摊开,侥是我怎样奋力,也不见一点动弹。

  秘道中渐渐温湿,空气中嗅得出体液味道。我提着她双腿,分开弧度,不时摇曳。触点厮磨,令她不自觉挺送收缩,臀部牵使下肢颤动,耳旁似有叮铃。

  恨我不生三头六臂,能教一时之间染指各处风景,舔吸周身完肤。

  玩味丰满酥胸,揉捏勾勒,端是好生享用。又见她雪白小腹一阵忽然起伏,小小肚脐眼儿,也要勾起无限遐思。方才触碰,纤腰娇然扭送,细软绒毛抵触,撩得我又是难奈。

  迫不及待。

  将她双腿夹进腋下,腾空前臂;一手将她臀部抬高,好再继续施为。此时ANA姐的股沟间已潮湿一片。触手所及,十分淫糜感觉。而我偏要令她更加泛滥成灾……

  指尖骚动,阴茎骚动,人身骚动。她极力掩饰本能的欢娱,不愿发出美妙声音,纵然露出迷情姿态,却要三分隐忍,时时咬紧上唇,不肯更加放纵。而我杀的更深更急,她也只好松了口。发自深喉绝叫,薄唇轻启,舌尖妩媚,一时片刻放浪。

  教我狂乱且又怜惜。

  ***********************************

  时光之外,阴道之中。那夜我醉生梦死,春暖花开。

  原来地狱天堂只在一线。

  爱一个人太久,会病狂;病入膏肓,诸法无常。

              ANA姐——

  某年月日,我终于变作禽兽蹂躏你的身体,将污浊的精液射进子宫。这那个瞬间,你可曾有过爱恨?

  本该彼此怜惜的两个人,却用强奸的方式苟且偿还。只因彼此的心结,作成两人的劫。

  “江、湖、海;尸、屎、尿。”

  人世一生,莫非冥海里的蜉蝣,浑浑噩噩,营营役役,也不知此去何从。漂流浮生,宿世迷茫,我们分明这样接近,偏不肯彼此相顾,相约伴老。

  ANA姐,这时的你美极。

  你赤裸着身,好象热带鱼一样光鲜。长发披散,令我看不见眼角眉梢。你抱了膝盖,蜷在墙角,听得见凝重呼吸。暗灯之下,烟火明明灭灭。

  在你双腿之间,溢出腥臊液体,缓缓汇在地上,一滩狼藉。

  我站进你面前,绵软的阴茎垂落视线。那些嘴角的咬印,乳房的抓痕,腿间的精斑,足以摧毁一座坚实牌坊。

  然而这份渎圣勇气,其实来自苏秀行。

  “如果……”

  “ANA姐,明天我有命回来……”

  “我……娶你。”

  我终于说出这句,便也释然了。径自穿好衣服,只身离去。

  ANA姐始终没有说话。

  临别的时候,我吻遍她的脚踝,左左右右,前前后后。

  而她始终没有再说话。

  打开门,又再关上。当我走过芭娜娜的长廊,我听见一些声音。不知是不是她在哭。

  1997年8月11日零时又过三刻。

  我在芭娜娜强奸过我的大嫂,之后仓仓扑进夜街。

  我的名字叫欧阳辉南,我是一个古惑仔。以前在技校念书的时候,我的编号是6531。

  14个小时之后,寰宇中心双子楼B幢,裙楼4层会展厅。

           当我拟准时机掏出手枪……

  忽而瞬间灰白,转而宁寂,继而虚空。

           连对方的枪声也未及听见——

  电光石火,那枚子弹自眉心穿越。少量渗血,概无痛觉;在我倒地时瞳孔泛散,掌心翻转,指尖略有微颤。

               藉此——

  丧失这笔暗花的契机。

  DISC。A   END

          TheDarkFlowerⅢ

                暗花Ⅲ

  Aug。7       p。m。17:27    A。D。2005

  ***********************************

  DISC。B

  「OPENING」

  1994年3月15日,我捅了一个男人七刀,因为他骗我。当时他扑倒在血泊中,痉挛颤动。而我静在那里,也不知该去何处,只看见他的一双手扑进暗红血渍,指尖轻挑,好似蝴蝶翅。

  后来警察带走了我,给我两年九个月的刑期。

  我的名字叫苏秀行,我是一个古惑仔。以前在西桥监狱坐牢的时候,我的编号是2218。

  监中有个号友叫作余良森。虽不算高大,却坚实挺拔。人与他说话,他也不爱去理,一双眉目好似刚强,时时又低头缄默。

  认识他,是在我19岁的生日。那天有同住的犯人抢我伙食,又来欺凌我。说我长得像女仔,便要供他淫乐。也不知余良森从哪里站出来,拳脚舒展,那人随即服了软。

  事后余良森遭到警察“严厉训斥”。躺在狭窄的铁床,他已不能动弹,我跪在床边长久照料。

  当他睡着时候,我便轻抚他面颊,留连颚骨轮廓。某次倒在他胸膛睡去,又被鼾声惊起。

  门外长廊里,巡夜的脚步滴答。我蜷着膝藏进墙角,痴痴望他。铁窗透过一束光,一张床,一脸黄。

  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我。总之那三年,在他温暖胸膛,被我当成睡床。

  1995年9月16日,是他刑满的日子。先前他一直没有说,也该是害怕分别。

  那天我出工回来,他便消失不见。一张牢房铁床,整理得干干净净,仿佛不曾有人睡过。只在枕头上,找到熟悉味道。

  那之后的15个月,我一直很低潮。人与我说话,我也不爱去理,一双眉目好似忧伤,时时又低头缄默。

  待到我刑期圆满,已是1996年的冬天。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余良森。却发觉很多东西都变了。

  ***********************************

  「苏秀行」

  在江湖上跑,没有人不想捞。捞的多了,也就成了社团。

  那时洪盛、东英乃是最大社团。加上近年串起的一合会,已成鼎立。

  而我却跟了花石舫暴龙。出不出头,上不上位我无所谓。所以会跟他,其实另有其因。

  三条街,十几个场,并没有太多事情要你去做。平日里,暴龙要我帮他看一间DISCO。期间我认识的阿辉。

  1997年7月11日晚上,大约10点。警察莫名其妙跑来临检,我们便提前下了班。

  那天晚上,有个印度人讲话很嚣张。我帮阿辉砍了他。当时他从阿辉家中下楼,我已等在路口矮墙——

  “你……你唔好乱嚟吖,我,我……我系印度人!”

  “去你妈的印度人!印度人不讲番话,跑来这边满口白话。砍的就是你!”

  “我唔只识讲,仲识写咸湿故仔(色情故事)咧……你唔好砍我吖!我仲领咗贱人嘅花红!我讲你知啊!你唔好乱嚟吖……你……你……”

  这印度佬疯疯癫癫,一边挣扎,一边鬼叫,令我好生不爽。手起手落,下刀之重,当场教他仆倒地上。

  几只铁皮垃圾桶翻倒下来,压在他肩膀手臂,破碎的啤酒瓶搞到一地狼藉。

  我掏出纸巾,擦拭刀刃上血渍。也不去管他死活,即刻转身返家。

  途中后悔,竟忘在阿辉家洗一次澡。

  辛苦忙碌一天,再又砍人,在我身上难免余下血汗味道。

  而我不希望余良森会闻的到。

  ***********************************

  在我回去时候,他已睡熟了。

  房间凌乱。地上两片锡箔,一支注射器,还有吃剩便当。移开餐盒,看见一滩黄色黏液,带着浓烈的碱性气味,是阿森呕出的。

  旧家具也会有温馨。橱柜上摆着合照,那天倚在他身前,他的一双手自从身后揽来,围作半个圆。

  此刻床上,他展开睡姿竟又瘦去一圈。

  轻步向前,为他合上被褥,触到嶙峋肋骨。

  这之间,千般言语只好凝了叹息。

  人跟人相爱是很武断的事情,一秒钟可有一世。两年前缘遇,转而分割,继而重逢。这男子,我是想了要来一世。

  因而在这秒,端是要叹息的。

  前时他眉目刚强,炯烁且又威武,再不似如今憔悴。

  其实一个人强壮雄极,你反而不知怎样叹息。欠他越多,越发就作成依赖;这依赖惯了重了,也就不事怜爱。

  以前的房东问过我:“点解你唔带他去阿根廷睇瀑布?”

  我是真的很想。只不过梁朝伟并没有吸毒。

  起先我们吵过很多次,每次每次他都会发怒。他砸完东西我会哭,我哭完他会抱我,他抱我我就会说,我就会说森哥,我只在你一人面前哭。

                ……

  未犯毒瘾的时候,生活如此静好。

  然而想要维持这样的好,惟有越来越多白粉。

  后来我做了。

  ***********************************

  那天我去灯街,是想遇见一个人。

  我怕他耍滑头,所以带上欧阳辉南。谁知他很机警,终于没有露头。

  人说“打仔洪盛,4仔东英”。从前我其实想跟丁耀,他是洪盛会的438纸扇。由于我恰好知道,他是东英山鬼的人。

  那时丁耀说:“不如……你去跟花石舫的暴龙。”

  “耀哥……我……我只想要粉。”

  “暴龙是花石舫的土霸王,虽然没有什么势力。但是花石舫……有一条灯街。”

  那时我不知道,原来丁耀他这样说,乃是有道理的——

  四个月前,越南毒枭阮文斗在本埠遇袭身亡。关于死因至今众说纷争,有人认定是杀手暗花,也有人说是黑帮残斗,警方曾推测事件与越共中央有干。

  事情于是没有过度宣扬,但很多人都知道,阮文斗生前将一批数量极巨的白粉藏在灯街某间仓库。因为死的突然,还未来得及动。

  “灯街虽然繁华,却不在于长度,也不见得金贵。头尾两间KFC,一家梦丹蓝婚纱影楼。三座报摊,四家食杂,夏天刨冰,秋冬煲汤。中段有快餐店、面馆各一。以前还有两家音响行现在都仆了,贴出空铺招租。”

  我略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八零年代起,灯街就以贩量成衣为主,向东左手一共五十四,右手五十七,共一百一十一间全是服装生意。之外另有鞋店十四间,错落分布。”

  丁耀品茶浅笑:“跟暴龙才几个月,居然搞到这么细致。阿行,你真是选错了行。”

  “耀哥你不要笑我。如果有的选,我怎么又会跟他?”

  “暴龙虽然草包,却不至于脓包。自家势力小,你就要懂得低调。要么早给人除了根。”

  “呵,他又怎么会低调?暴龙若懂得低调,桃子都要偷猴。”

  “越南鬼上天之后,先是警察把灯街翻了个遍。之后老大的儿子DAVID又带社团的人来搜,搞到底朝天,还是一无所获。然后东英山鬼和一合会的宝仕龙先后又来凑热闹,当然还是一场空。”

  “这些……耀哥,我为什么不知道?”

  “哈哈,”丁耀笑容亲和,柔声道:“你是矮骡子你当然不知道。”

  原来矮骡子真的是矮骡子。同样一条灯街,同样一片江湖,我数得再清楚,觉得再分明,看到不过表象。

  “花石舫,明处来说,毕竟是暴龙地头。看来,他真是有够低调。”

  “出来混,就要讲义气。当你没有资格讲太多的条件,你能讲的,唯一只有义气。”丁耀沉醉茶香,眉眼细成一线,冷落我在一旁,兴至而谈:

  “你以为他真是傻瓜。我们都找不出,他又何苦浪费时间。只要桃在树上,风头过了,还是他拿。即便他也拿不到,最终落进黄土,也好过跟人抢到头破血流,然后两手空空。”

  “耀……耀哥,有否想过这个……根本……就是假……”

  “这个。你不妨去问暴龙本人。”

  “我是矮骡子,他怎么会说。”

  “是啊,他不会说。但你有眼睛看的见。明天下午呢,你……是不是空跑去一趟灯街?遇见的话,可能会很有趣。”

  ***********************************

  后来我真的去了。

  可惜并没有遇见什么有趣事情。那天我买了一件衬衣给余良森,是依三年前的SIZE。

  见他穿起衣服,捉襟见肘样子,不禁又是怜惜。偷眼望他神色,可见欣喜,因而也跟着轻松了。

  “森哥。我前次还见到一双皮鞋,棕色系带,应该会配喔。下次我买回来给你。”

  “好喔,乖仔,改天陪你逛街嘛。”

  在森哥瘾未犯时,其实一切安好。那天缴完电费,手中所剩恰好够一双鞋,他于是陪我逛街。行至半途,他忽然有奇想,要我原地等他,然后转身跑去。返回时候,手中竟拿来一对冰激凌。

  “乖仔,鞋店都好远。不如我们来吃哈根达斯。”

  他说话时的样子,每每令我痴。那日盛夏天气,他着清爽新衣,凉风席席。

  乘车到郊外。顺延河边公路,两人牵手漫游。手中的冰激凌一直没有吃,行到累了停下休息,倒数它层层融化,也是有快意的。

  大片的云彩掠过城市的天空,阳光映在水面是一点点红。

  他站在身旁,我坐在堤岸,悬空的双脚荡啊荡。

  美景良辰此刻,我说:“森哥,你吃喔。”

  我转过身,要将手中冰激凌递给他分食。却见他双拳紧握,面肌抽动。太阳穴处已是虚汗淋漓,周身浸湿,直如落水一般。

  乃知他毒瘾又犯。

  毕竟哈根达斯的淫荡,敌不过一克白粉的欢场。

  “森哥,你……”

  “我……我,还好……我没事。”

  往往他说没事就一定是没事。因为他有事的时候,根本已经说不出话。

  急忙乘车回家。那班巴士没有空调,我靠在他身上,他的衬衣湿透。

  “哗,”我说:“都这么粘咧。”

  “衣服嘛,你越臭汗,它粘你越紧。”

  不知他是否另有所指,这句子听来刺耳。

  想想其实也然,他余良森我苏秀行又何苦怜惜一件衣服。

  随后我中途下了车,换乘去找阿辉。

  ***********************************

  假如人跟人的感情可以换乘,我也会很愿意尝试改变线路。

  其实我想过欧阳辉南。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改变线路去接受一个男人。但他很爱他的大嫂;他大嫂也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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